1. 首页
  2. 问题详情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2023-02-18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首先必需要纠正称谓,在人民法院执行期间,“原被告”应该要称之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被告协商好可以自行兑现。即是被告服判,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可以不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帐户。亦可以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履行。

被告并不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的法定义务,原告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好并私下兑现而履行义务是可以的。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帐户履行亦可。只是私下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必需向人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亦可在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总之,人民法院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占主导地位。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亦可以放弃申请或者撤回申请,或是放弃部分利益。被执行人私下兑现判决内容肯定是可以的。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即可,人民法院并无异议。

在执行中,可以将款汇给法院,也可以直接汇给申请人。

汇给法院后,法院有一个月的期限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建议将款直接汇给申请人,将相关记录报告给法院做好记录,这也能减少法院的负担。

2023-02-18

不一定,如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既可以将欠款汇至法院账号,也可以汇款至申请人指定账号,视为履行债务完毕。但区别是,前者向法院履行后,法院会出具执结案件通知书,而后者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协商一致并履行完毕的结果。法院执行局并不知晓已经履行完毕,因此需要及时告知承办法官,展示还款凭证后法院才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结案。如果对被申请人采取了冻结、扣划、限高、失信等措施也会进行解除。

2023-02-18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钱款一定要打到法院吗?

这个自然没有强制性要求。打给法院,再由法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但从方便角度考虑,自然还是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比较简单。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执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已经履行完毕的,可以申请撤回执行,也可以跟法院说明执行情况。我们法院就会对案件做执结处理。我们前面一个案件便是对方履行之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

不过执行案件除了涉及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问题,还会涉及诉讼费及执行费等事项。原告起诉预缴的诉讼费在胜诉后便可以申请退费。执行费申请执行时不用预缴,后面执行从执行款中扣除。但这个费用是被告或被执行人负担的费用,是要缴纳费法院的费用。所以你们在协商的时候还是要将这方面的费用也一并解决。

接触过几百件强制执行案件,先说明一个问题。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案件双方当事人不是原被告,应当是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简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原被告的称谓是诉讼阶段的称谓,不可用于强制执行阶段。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根据你的描述,双方已经开始协商打款事宜,可见双方的和解已经基本完成,就差最后打款这一关键环节了。那么打款必须往法院打吗?当然不是

根据法律规定,在强制执行阶段,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后,被执行人可以将款项打往法院,然后由法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扣除执行费以后,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但是往法院打款存在一定的缺点,那就是耗费时间长、发还手续复杂。在实践中,现在法院发还需要走好几个审批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能完成审批,款项就无法发还。但将款打往法院发还也有优势,那就是有法院的相关转账发还凭证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确实履行了义务。

除了将款打完法院以外,被执行人还可以直接将款项打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比如甲欠乙钱,乙申请强制执行,后乙与甲达成和解协议,甲将款项直接打到乙的账户。这种履行方式前款并不经过法院,因此具有效率高的特点。如果此时案件在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将款项直接打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以后,要求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即可。

综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后,履行方式既可以选择将钱款打给法院也可以选择直接将钱款打给申请执行人。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建议大家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选择。如果你对对方不放心,害怕对方不承认你已经履行的事实那么建议你将钱款打往法院。如果你对对方放心或者你想要尽快了解此案,那么建议你将钱直接打给对方。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2023-02-18

完全不用,可以把和解协议书面形式提交给法院执行局,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人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即可。

协商好可以理解为执行和解,可以约定款项自行交付,也可以约定汇入与案件匹配的一案一账号。通常的情形是,法院会提示双方直接自行交付,此种情形可避免后续发放执行款的繁琐程序,最重要的是避免后续如被执行人新增执行案件,款项需要分配而打乱了和解协议的履行。同时也有很多申请执行人不信任被执行人能按约履行,要求汇至法院从而希望法院后续持续关注案件并给被执行人施加持续按约履行的压力。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原被告协商好即为执行和解,钱款可以直接打给原告,但一定保存好相应的转账小票和转账记录,再就是让原告打好收到条。实际上,虽然双方执行和解后可以私下过付案款,但为了稳妥起见需要做上述不少的工作。

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原被告双方能够达成执行和解,最好的方式是双方共同到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案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过付款专用账户,法院收到案款后再走过付款程序,将案款划拨至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因为法院执行法官及时知悉双方处理的结果,可以及时将被执行人的限高解除,如果已经纳入失信人名单及时移除。如果私下过付就比较麻烦,被执行人还要向执行法官证明已经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后才能解除“限高”和“失信”。

综上,双方共同去法院办理案款过付手序更好!

2023-02-18

不是的!本月初的时候我也收到执行传票到法院进行和解,但是对方原告不同意和解!因为对方是民间的专门放贷,他有的是时间跟你耗,从中继续收取相应利息!当时执行人员跟我说,如果双方同意和解,你就每个月按照要求将钱存进对方提供给你的银行账户上,本人也保留好单据,还清债务了将单据给对方签名确认再拿去指定的那名执行人员确认了,这件案件就可以完结了!我是老弟,正努力奋斗上岸[加油][加油]

2023-02-18

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标的的给付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给付,也可以直接给付申请执行人。仅仅是在被执行人私下给付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需要撤回执行申请。

扩展阅读:

1、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答:一般强制执行案件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的受理、下发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等流程,执行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2、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答:不会。只有存在有履约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躲避执行、违反消费令、违反财产报告规定……等情况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才能消除?

答:失信人员的解除并没有规定时间,解除需要看什么时候可以履行完法律义务。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履行完毕法律义务,就永远不会自动解除。


我是@热情的王SIR,一名战斗在基层一线的公安民警!专为普及现实执法知识,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若想了解更多,请关注我,粉丝有疑问可留言,必回应!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1721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