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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算吗?

2020-03-09

疫情期间,公司如果先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公司不承认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没有上班,人力资源保障等相关部门也权威回答了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疫情期间不得因为防控疫情无法复工复产解除劳动关系的。

合同的解除与疫情没有任何关系。劳动合同是双方签的协议。单方面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解释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履行相关违约条款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2020-03-09

疫情期间关于劳动合同,口头解除肯定是不行的!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双方其中一方违反了合同内容,一方才能终止!

一、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企业在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隔离期间解除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等人劳动合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根据人社厅发布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相关通知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03-09

疫情期间还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企业你就可以上告了!还口头?那就更可以上诉了。这个老板看来是过得太舒服了,建议你告他,然后好好给这个老板上上课,他不仅会多给你几个月的工资,还会收到法律的制裁。搞笑了他,这个时候给国家添乱,看国家咋收拾他!

2020-03-09

不算,我们都是签了合同,就按国家最低协调标准走

2020-03-09

首先在解答这个说这个问题之前,先重点提示:永远不要相信公司任何口头说的东西!白纸黑字才是王道!其中套路我们逐一来分析!

既然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不发正式通知,而要口头告知解除?

很明显,一是公司不想让员工留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为自己留有余地,二是公司想玩套路。

一、我们知道,口头的东西可以随时不认,即便有录音,也很难证明其效力,公司完全说当时是在与员工协商,并非最终的决定。

在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基本上可以断定是公司违法辞退。因为疫情期间本身就没有复工,员工在家也不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公司为了规避这个风险,就先口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来看看情况。如果员工没意见就最好,结算好离职工资,一拍两散。如果员工反应大,那么公司可以随时收回这个决定,员工即便申请劳动仲裁,也没办法证明公司有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公司就有回旋的余地。

二、一些公司玩的套路,就是用口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让员工信以为真,就直接不去公司上班了。

这个我们特别要注意,有些公司先用口头的方式告诉员工“你被开除了,明天不用来公司上班了,等离职工资核算好,再通知你过来”。如果员工信以为真,可能有些公司在几天后就会以为“连续旷工”唯有合法的将员工辞退。到那个时候,员工说是公司要求自己不来的,那公司肯定会否认,而员工自己也没有证据证明,只能吃闷亏。

总的来说,公司口头的东西不要去相信,如果公司的确要解除劳动合同,记得一定要让公司出具该有公章或领导签字的书面通知。否则该怎么正常上班就怎么正常上班,不要入了这个坑。

2020-03-09

不算

2020-03-09

不算,必须要有书面材料,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章。

2020-03-09

您说的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有一方是主动的,如果是员工主动的,就意味着放弃了赔偿金,只要应得工资就离开企业。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也不想留你,疫情缓解办相关手续,那口头解除合同就生效了。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的,情况就不一样了,首先它必须按法律规定给予员工补偿,同时补足未发工资,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一项没作到,就意味它口头解除合同言辞不实,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假定时间较长超过一个月),你还是它的员工,它起码还要付你工资才行!总结起来就是两句话:员工主动提出,公司也未异议,那就生效了。公司主动提出,相关手续或补偿等未办利索,那暂时就不生效。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你好,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2020-03-09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有些个体老板或无良公司无视法律,无视劳动者的权益,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严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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