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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河南焦作一男子越狱32年后被抓,已变身爱做慈善的药企老板?

如何看待河南焦作一男子越狱32年后被抓,已变身爱做慈善的药企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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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检察日报报道,近日,曾因年少盗入狱的河南焦作人任广越狱32年后,被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与前罪盗窃罪余刑六年四个月二十一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事件: 1983年,时年15岁的任广因盗窃供销社1000块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是服刑两年后,他借机会于1985年5月某一天翻墙越狱。 2017年9月,早已是安徽亳州某医药企业老板的他,在其居住的亳州某小区被抓获。 据任广交代,越狱后,他改名任海,在河南鹿邑临近的安徽亳州落下户口,并娶妻生子。在妻子的帮助下做起了药材生意,由于吃苦耐劳,后来又申办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成为一名民营企业家。 为了弥补内心的愧疚,他做起了慈善。任广拥有十多个头衔,还是亳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

他与当地110联合帮助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并致力于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他说,之所以做这么多善事,就是希望从心理上得到些许救赎。

看法: 曾因盗窃入狱,或许是牢狱生活太过煎熬,让年仅15岁的任广无法忍受,所以服刑两年后伺机越狱。所幸越狱后的任广知错能改,没有再次走入犯罪的道路,反而吃苦耐劳,积极进取,不仅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就,更积极投身慈善事业。这是让人欣慰的地方。

但是法网恢恢,欠下的债终究是要还的。任广改名换姓过上新生活后,并没有主动自首,或许是出于对牢狱生活的畏惧,或许是处于对眼下生活的不舍,心中多少是存在侥幸心理的。


然而法律不会因为你做了善事就将往罪一笔勾销。河南焦作的检察机关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还是找上了这位“逃狱人员”,法院判决脱逃罪与盗窃罪余刑合并处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既是捍卫了法律的权威,也维护了慈善的纯洁。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不能因曾经犯过盗窃就抹杀任广后来的慈善行为,也不能因他做了善事就既往不咎。

作为药企老板的任广,积极主动做慈善,看得出来是真心诚意悔改了。我们乐意看到,任广这次老老实实地服刑,等刑满之后,能够真正以无罪之身,行纯洁之善。正如网友所说的,七年之后还是一条好汉,那才是令人尊敬的中国好公民。 服刑期间好好表现,或许不需要七年,就可以减刑释放了。

2024-01-18

小宝说:做错事总要还,7年以后还是一条好汉。

事件回顾:

1、1983年当时15岁的任广因盗窃供销社1000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来在服刑时,与一个狱友一起借劳动的机会翻墙越狱。由于当时追踪条件有限,一直没能找到逃脱的任广。

2、任广因为害怕被抓,一路打工逃到新疆,后又回到河南商丘学习开车。改名为任海,托人在安徽毫州落户,并且娶妻生子。在吃苦耐劳下,做起了药材生意,成为了一家药企的老总。
3、事业上成功以后,他于心不安,一直在做一些慈善事业,希望获取心灵上的救赎。
4、2017年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开展追捕在逃犯的“捕鼠行动”,通过指纹最终锁定任海即为在逃犯任广。

5、目前,任广被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盗窃罪余刑流年四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了错误的选择,迟早要还债。

犯了法就要承担相应的惩罚,躲逃无法抵消自己的罪责,即使已经过了32年仍然还是要偿还剩下的刑罚,甚至还要加上脱逃罪,二罪并罚。无论如何,早晚是要还的。
如果当时在服刑时表现良好,说不定用不着8年之久,也可以出狱了。可偏偏一个念头,就让他越了狱,背负了32年的心理压力,每一天都生怕被发现自己是个越狱的犯人。虽然现在已经是个老板了,也有钱了,但是长达32年的精神折磨想必也让他一直以来十分痛苦。
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罪孽,为自己赎罪,做了老板以后一直做慈善,曾任毫州冬泳协会会长、毫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等多个头衔,并且与当地110联合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帮助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

但是无论他做了什么,仍然无法抵消在法律上的罪责,被抓以后仍然需要继续服刑。

7年以后还是一条好汉。

当初因为盗窃了1000元而被判了8年,况且还是15岁的未成年,其实小宝觉得这个刑罚略重了。原本对未成年人犯罪就是有保护的,而且盗窃1000元相比起那些杀人放火、十恶不赦的来说,情节轻地多了。对于当时的任广,肯定也是非常恐惧,难以面对自己未来8年的人生都要在监狱里度过,所以才会萌生逃狱的想法并且付诸行动。
但是同情归同情,结局是无法改变的。只能说,希望他能够在牢里好好表现,争取能够减刑吧。既然能够成为一个药企的老总,并且致力于慈善多年,想必也是真心悔过,认识到自己当时的错误了。

无论如何,7年以后仍是一条好汉。有着勤劳的双手与对待他人的爱心,相信未来生活也不会亏待他。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用理性看世界,走在逆袭的路上。我是睿小宝,认可就关注和分享吧~

2024-01-18

案情经过:

1983年,15岁的任广因盗窃供销社1000块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被送往当时的河南省少年犯管教所服刑。1985年5月,他和狱友申洪亮(1986年被抓获)借劳动的机会翻墙越狱。

32年年,被告人任广被抓获,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与前罪盗窃罪余刑六年四个月二十一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积极做慈善:

任广说,之所以做这么多善事,就是希望从心理上得到些许救赎。

任广在事业成功之后,积极做慈善,已经拥有亳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等多个头衔,并与当地110联合帮助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并深入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也许这些善事能够弥补自己内心的负罪感,但是确实磨灭不了犯罪的事实。

犯过的错,最终仍然需要承担:

其实隐姓埋名,东躲西藏,提心吊胆,这些对于在逃犯来说是一个心理负担。有部分人其实在逃后也想过自首,但是一旦时间长了,有了家庭,有了老婆孩子,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太多东西,自然放下不的东西就多多了。

任广这些年的所作所为,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帮助他人,说明对于人生也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省。但是不管怎么说,当初犯了错,盗窃与越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其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应当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盗窃1000元,判处7年,这个有当时特定的历史原因,所以对于刑罚也就不再评价。

不管怎么样,希望他服刑出来,能够保留并坚持做善事的这份心,也希望社会能够对他宽容。

15岁的少年!属于未成年犯罪!盗窃1000元钱!但在三十多年前,特定的历史时期,按当时的刑法定罪属于数额巨大!量刑是适当的!但在时过三十二年后的今天任某再次被抓量刑实属于过重!因为他尽管是越狱逃犯,毕竟没有重新犯罪!而且做了很多慈善事业!他是在用心用行动在赎罪!不用说是否过了追诉时效!以法追究任某越狱罪判二年罪当其罚!可余罪追加应适当减刑!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并没查询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没人相信身价几百万的药商会是潜逃犯。

“如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潜逃32年的河南籍越狱网上逃犯任广被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园区派出所送至看守所时,对办案人员说了这句话。

32年前,他因盗窃入狱

事件回顾:
1983年,时年15岁的任广因盗窃供销社1000块钱,而他只花了16元6角9分,就被当地警方抓获。案发后,警方追回了赃款,退还给了供销社门市部。
经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任广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非法所获款16元6角9分。
随后,王海洋被投送到焦作少管所服刑。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1985年午收前,服刑才一年多的王海洋越狱逃跑了。

一转眼,32年过去了。

2017年,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开展追捕在逃犯的“捕鼠行动”。
后来,办案人员收到线报,任广已将名字改为任海,曾在河南省商丘市某驾校学习。
随后,办案人员将任海的名字和照片输入公安网络系统,经过认真比对和大数据分析,目标被迅速锁定在安徽亳州某医药企业老板任海身上。
经过摸排和蹲守,2017年9月,任海在其居住的亳州某小区被抓获。经过现场讯问,任广对其从监狱潜逃并改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2年后,他成为了知名企业家

据任广交代,从焦作少管所逃跑后,他一路步行一路要饭,用了一个多星期才回到家中。

在家里待了没几天,他就去了新疆乌鲁木齐市打工,高强度的劳动让他难以吃消,每天都很累,干了两年后,实在坚持不下去的他又潜回河南商丘学习开车;

为了洗白身份,他托人在河南鹿邑临近的安徽亳州落下户口,并在亳州娶妻生子;

后来,在妻子的帮助下做起了药材生意,又在当地申办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经过吃苦打拼变身一名民营企业家。

然而事业上的成功,并不能给他心灵上的救赎。

“从我逃跑以来,我一直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热心于公益事业,还加入了亳州的一家公益组织,无论是防溺水宣传教育,还是协助公安机关打捞尸体,只要是这个组织的活动,我都积极参与,无私奉献,利用一切机会赎罪。”

32年的在逃时间,他或许过得并不好

逃跑后的任广,没有再继续犯罪,相反,他是一个爱做慈善的老板。

任广拥有亳州冬泳协会会长、亳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等多个头衔;

并与当地110联合帮助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

并深入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他说,之所以做这么多善事,就是希望从心理上得到些许救赎。

“这么多年,我一直宽慰自己:以前的盗窃犯任广已经死了,现在我是遵纪守法的任海。但是仍然忘不了过去,时常在梦中惊醒,甚至导致了神经衰弱,经常去看医生。”

每个人都会犯错,15岁的任广因为一时冲动,年纪轻轻便断送了自己的一生,在逃的日子,整天提心吊胆一定不好过。

近日,经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脱逃时间长达32年的被告人任广被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与前罪盗窃罪余刑六年四个月二十一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七年后,希望他能够不再耿耿于怀以前的事情,和过去说再见,从头再来!

2024-01-18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也告诉人们做坏事迟早要还回去的,7年以后你还是好汉一个,希望多做好事回馈社会。

事情回顾到90年代,当时还没有成年的任广仅仅15岁,因为年少轻狂偷东西被判8年,后来跟狱友借机会越狱。

在他逃跑后吃过很多苦,最后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一家药材公司的老板,事业获得很大的成功。然后他自己心里不自在,就到处做善事,回报社会。


不少网友认为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都在年轻的时候犯过错,知道自己有钱了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说明他心里是知道错了,给他一个机会是应该的。


也有网友说法律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不存在特殊照顾,既然当初做了错误的事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如果当时能够好好服刑可能还会减刑为啥不好好服刑呢?


我想这个人肯定是在这30多年的日子里每天都受到心里的折磨,精神上更是痛苦万分,借着做慈善来弥补自己的过错让自己心里能过的好点,不管怎么做,当初犯罪加上逃狱还是需要接受惩罚的,现在被抓了还是要继续服刑的。

有很多人对他表示同情,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希望在牢里好好争取立功,好好劳动,也希望所有人能够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

2024-01-18

功是功过是过,功与过怎么可能相抵。

正义网消息,近日,经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脱逃时间长达32年的被告人任广被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与前罪盗窃罪余刑六年四个月二十一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印证了一句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脱32年依然被抓并处以7年左右的刑罚,让我们见识了中国司法部门的锲而不舍追逃精神,不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决不罢休的精神,这是对违法犯罪者最好的震慑,也是对于社会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最好的保护。

这位脱逃者也算是用心良苦,为了尽快洗白身份,他托人在河南鹿邑临近的安徽亳州落下户口,并在亳州娶妻生子。由于吃苦耐劳,在妻子的帮助下,任广做起了药材生意,又在当地申办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变身一名民营企业家。

除了事业上的成功,任广还拥有亳州冬泳协会会长、亳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等多个头衔,并与当地110联合帮助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并深入中小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他说,之所以做这么多善事,就是希望从心理上得到些许救赎。

这么多年任广隐姓埋名,逃避警方的追捕,原因不明,但是可能是留恋目前温馨而富足的生活,谁愿意抛妻舍子的去过牢狱生活,毕竟那是失去自由的生活,受到各种管制的生活,另外也是存在侥幸的心里,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警方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记了,或者自己隐姓埋名,警方难以找到。

但是中国的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是那么的灵验,让很多不法之徒迟早得到司法的惩治,不让他们有任何的侥幸之心。任广逃脱32年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依然会被司法机关成功追逃,并被处以7年的刑期,这比那些亡命天涯之徒更显司法的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尽管你已经是一个成功人士,并头顶慈善者的光环,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因为你的身份,你的成就,就让你免除法律 的制裁,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功过不能相抵。

但是我们看问题也好,看一个人的成败也好,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历史问题就抹杀一切,任广虽然有一段不堪的历史,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慈善者,还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义工,做一些常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担任亳州冬泳协会会长、亳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等多个头衔,并与当地110联合帮助救援溺水人员,义务打捞尸体,尽管是”希望从心理上得到些许救赎”,但是他帮助过的人应该心存感恩,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不能因为其历史的污点就一笔勾销,让慈善者随风而去,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在这里就不能同法律意义上的功与过一起看待。

一位曾经的小偷成为一位令人尊敬的企业家慈善者,其心理历程和角色是一个艰难的转换,说明其真心的悔过,要洗心革面,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说明其为历史的污点的一种救赎,我们应该赞美这种艰难的转换,也应该认同这种转换。7年的刑期或许看起来很长,但是在人生的长河中也不算长,说不定因为其在狱中良好的表现,其家人代表任广做出更多的慈善事业,博得社会更多的谅解,博得司法机关更多的认可,减刑也是大概率事件,说不定几年以后任广就从监狱走了出来,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新人,再也没有任何的污点,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光明正大的经商,可以一心一意的从事慈善事业,赢得社会更多的尊敬。

笔者期待一个新的企业家慈善者很快在中国大地再次出现。

2024-01-18

服刑是为了改造一个人,逃跑后如果没有继续犯罪,在警察没有抓到他的那段时间内,自食其力够服刑年限,就可以免除服刑。况且他又给社会上做了那末多的好事,就说明他已悔过了,可以免除之前的刑期。

说明几个问题,1)草根莫犯法,那怕年龄再小都一样。2)牢债不能欠,时间再久都得还。3)慈善做得再多也洗不净心灵的污渍。4)为人莫犯法,犯法不人。

2024-01-18

年少时犯下的错误,用余生来救赎是否应该得到宽恕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因此有关法律的内容如果说的不恰当敬请谅解!

15岁的少年因抢劫入狱,在服刑期间成功越狱,单从前半段来看,确实是罪有应得,其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最后被绳之以法也提现了法律的公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这点来看,法院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事件的转折点在于,该男子在潜逃期间洗白了自己的身份,有了自己的家庭,也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在同时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他置身于慈善事业,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可以说名利双收。我有理由相信他是真心悔过,也在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自己的罪恶,这点也是最受大家关注的焦点。

难么他的赎罪之路到底能不能获得减刑了?我个人认为应该可以,法律的初衷是惩罚坏人,警示他人,合理的处置既能起到惩罚的作用,也能达到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男子本人,我想在长达32的逃逸生涯里,也是过的担惊受怕,内心时刻充满着恐惧,法律的制裁也能使他内心得到安宁,只要好好表现,一定能获得减刑早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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