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一男子下河救孩子,手机掉到水里坏了,孩子家长既没有感谢,也不补偿,大家怎么看?

一男子下河救孩子,手机掉到水里坏了,孩子家长既没有感谢,也不补偿,大家怎么看?
2023-08-19

人家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水去救你孩子,你非但不知感恩戴德、重金感谢,反而就连人家损坏的手机也不进行补偿,实在是道德沦丧!说实话,我认为像这种不知感恩的人就不配得到世界善待,就应该让他们都自生自灭。如果不是考虑到孩子无辜,我都觉得该男子不该下水去救他们孩子,让他们直接承受丧子之痛。

据报道,在云南省昆明市一位60岁大叔下河救溺水者,放在岸上的苹果手机却进水损坏。但是,当他向孩子家长表示进行补偿时,孩子家长经一口回绝,声称不是他们要求他下水施救的,所以不应该进行任何赔偿。
事发当日溺水者小王走在河边的小路上,因为一直低头玩手机导致失足掉进了河里。路人看到有人溺水,纷纷停下脚步上前查看情况。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了一位60岁出头的大叔,他不顾家人的劝告直接跳进了河水里。

最后经过大叔的勇敢救助,小王成功的被拉到了岸上。路人叫来救护车把大叔和小王送到了医院,万幸的是二人没有受伤只是受到了惊吓。但是,大叔的苹果手机却因为进水而损坏了。本身大叔家的经济条件也算一般,自己因为做好事而蒙受损失,心里也会感到惋惜。于是,大叔请求孩子家长给予自己适当补偿。

没想到,一听说要给钱补偿,孩子父母瞬间变得脸色铁青,仿佛大叔是他们家的仇人一般,声色俱厉地一口回绝:“要钱没门!”大叔正处于震惊中时,孩子父母又恶狠狠地说一句:“又不是我们求你下水救人的,你的手机进水了关我们什么事?”心里善良的大叔一听这话,顿时感到无可奈何,一颗善心都凉了半截。

当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应当补偿大叔损失。因为大叔是在救助孩子性命,完全属于见义勇为。在见义勇为中遭受损失的,应当由受益人进行适当补偿。因此,作为受益人的孩子及其父母,于情于法都应当补偿大叔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我只想说,像这种不知感恩的白眼狼,真的是丧尽天良!

2023-08-19

下颌救孩子,手机掉水里坏掉,这个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因为手机掉水里坏掉,要求补偿,这个在道德上,在法律上,都没有问题。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从上述规定来看,作为见义勇为的行为人,因实施建议勇为遭受损害,可以要求受益人予以适当补偿。所以,男子因实施见义勇为遭受损害,小孩的父母作为受益人,依法应当予以补偿。手机掉水里坏掉,可能就是补偿相应的维修费用,或就手机的现有价值予以适当补偿。

但是,家长没有道谢,也没有补偿。那只能说明这个家长没有基本的感恩之心,没有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念。见义勇为更重要的还是在于个人,所以若是对方没有补偿的想法,也没必要索要,否则还有可能被扯上为了钱财而实施见义勇为。

另外,这种完全可以通过见义勇为基本来实现。目前很多地方都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鼓励见义勇为,并对见义勇为进行适当奖励。

说明救人者当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才能舍身救命。如果他当时犹豫几分钟,想到如果我手机坏了没人赔偿怎么办?那我救人如果搭上自己的命怎么办?是不是得不偿失,死得太冤了?可是救人者没有丝毫迟疑就下水救人了,晚一步也许被救者就会一命呜呼。被救者家属没有感谢救命之恩,也没有赔偿救人者的手机,只能说明他们这样的人不值得救。像我们这里有句话说可杀不可救,因为他们没心没肺。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估计别人都要犹豫了吧!别人一犹豫,他们就没有这么好运,还能不能被救就看天意了!

2023-08-19

现在不少人总是无形中给自己挖陷阱!别人救的是一条生命,同时手机泡水损坏了,应该陪!明显的因果关系,救人者毫不犹豫救人,分秒必争……被救家庭是保住了一条生命,相对手机来说,谁重谁轻一目了然!按说是千恩万谢,陪手机应该是理所当然!不陪,救者只能苦笑……可被救家庭却不陪手机,无形之中给自己无形中挖了个巨大陷阱。首先,以后出现类似情况会导致没人去理,在一旁看热闹…另外,这样的为人,让周围人知道了,且不谈吐沫星子淹死人,谁以后还会跟被救家庭的人打交道,更不可能有任何帮助给被救家庭!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与众树敌,与传统道德、美德树敌,结果被救家庭无形被孤立,自己挖陷阱自已跳!

难怪他的孩子掉下去!可能老天爷看不过去惩罚一下吧!又有好心人救起!但人家救起您的孩子损失的东西也可能老天爷安排吧!看住您赔不赔!您倒好不赔还多谢都没有!您这样做人您不怕您的孩子会不会有下去掉下去吗?!所以做人要知恩!否则我说的不知……!!

2023-08-19

手机之于生命,孰轻孰重?人所共知也。救孩子者,再生父母也,怎样报答也不为过,况一部手机?

有人竟责怪救人者未在下水前处理好自己财物,其实,唯其如此才看出其救人心切,忘乎一切,这十分可嘉!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溺水后只有四五钟之内是抢救的黄金时间,分分秒秒都生死相关,稍有延宕,就会酿成悲剧。

手机落入水中与救孩子存有因果关系,当不当赔,凡有正常价值观、有良心者自是了然于心。孩子的第二次生命得之于人,无异于再生父母,此恩可谓重于泰山——当然这是我、大概也是常人的想法,可教人不解、不爽的是家长既不感谢也不赔人手机,这般冷漠、如此无情真世间罕見!

因救人而致财产损失,得益者(如获救孩子的家长)赔与不赔,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又如何规定的,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从道德来讲,人家不顾一切抢救孩子,恩莫大焉!怎样的感谢、报答都不足以表达心情的,况手机乎?试想,倘若无人相救,此刻已是天人相别,此痛岂是一部手机可消弥的?有些人就是这样,因无所失,既不感恩,反认他人舍命舍财相助是当然之事。长此以往,他日但有所需,恐怕也未必有人肯施以援手——如果冷漠吞噬善良,世界便惟有冷漠。

2023-08-19

不说谢谢何妨,损失一部手机又何妨?行善不求尝,施恩不图报,能够拯救一个人的性命,这本身就是令自己幸福和骄傲的事情,更是对自己灵魂与精神的褒奖。我在这里不是说大话,喊口号,现实中的白眼狼还少吗,计较的过来吗?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同这些小人渣一般见识,那么,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向英雄致敬!

2023-08-19

男子下河救孩子,手机掉到水里坏了,孩子家长既没有感谢,也不补偿,一条命难道还换不回来一句感谢一部手机吗?

事情发于2019年6月14日,洛阳市锦龙大桥附近,韩先生看到一名少年溺水,奋不顾身水救人。

孩子虽被救起,可已没了呼吸,救人过程中手机报废。

孩子家属没有赔偿手机,更没有说一句感谢的话,事后韩先生联系孩子家长竟然被拉黑。

被救孩子去世韩先生十分痛心,尽管行为受到大家表扬,可为了救人把妻子给他买的手机弄坏,心里觉得非常可惜。

对于手机韩先生觉得不能赔偿就算了,但是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让他非常寒心。

8月12日,记者联系上了溺水男孩的父亲,对方表:孩子出事家人崩溃,确实没向韩先生表达感谢。

至于手机赔偿,家人称不确定孩子是不是被韩先生所救,家里困难实在没办法。

其实看到孩子父母的解释,我们都能够看得出来,这是敷衍,是理由,是借口,是说辞。

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应该礼尚往来。

好心帮忙,不管目的有没有达成,一句谢谢是最基本的,我想是个人都能做到,这是孩子都懂得的道理。

一个成年人不应该不明白,就算,就算家人因为孩子去世悲痛,忘记了这些小的细节,但是的但是,把救人恩人的号码拉黑是什么意思?

人心不应这么冷漠,人性不应该这么自私。

可惜,有的人就是这样,韩先生手机多少钱?

我们赔。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2023-08-19

这个孩子的父母没有人情味,具体说他们就不配做人,见义勇为的英雄救上来的孩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我看也不会学好。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有好报。在这里我向见义勇为的英雄致敬!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4778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