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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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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还是有可能保留工资待遇的。

之前,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处分根据的是2012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那么被判缓刑应该不应该开除,关于这点的争议就在于缓刑算不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目前我国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拘役,一种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拘役暂缓执行的人员,那么肯定是不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可以不用开除。

而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暂缓执行的人员,则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缓刑期过后,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那么缓刑就属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不能算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缓刑只是更换了刑罚的执行方式,并不代表着取消处罚,所以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应该是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因此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各个地方各个单位的做法可能就会有所不同。

比如江苏省就明确了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宣判后,即由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苏人通〔2004〕237号文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那么自然就没有工资了。

而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发文明确,那么可能就会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也有可能被判缓刑后没有被开除,还享受着工资待遇。

不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行,这个争议就不再存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国的公职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国企人员、村(居)委会的干部都属于公职人员。

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可以看出,公职人员判缓刑是否会被开除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是故意犯罪被判处缓刑的,那么肯定会被开除。

第二、如果是过失犯罪被判处缓刑的,那么一般应该开除,但是也可以不开除,不过要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所以,没有被开除的人员还能回去上班,自然还有工资待遇;如果被开除了,连工作都丢了,那么肯定是没有工资待遇的。

而对于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后还是可以享受一定待遇的。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也就是在缓刑期间,可以领取退休待遇60%的生活费;在缓刑结束后,要按40%降低基本的退休费。虽然待遇有所下降,但至少还保留了一定待遇。


而随着2014年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改革,未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领取的不再是退休费,而是养老金。

养老金和退休费并不一样,养老金的权益是构建在职工的缴费前提之下,被判刑并不能否定职工因为缴费而形成的养老金权益。

所以对于将来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退休后被判缓刑不再会直接降低养老金待遇,可以按照原先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只是缓刑期间不能参加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调整!

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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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本人曾有长期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的经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能否领到工资,是由本人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本人所处的工作岗位和当时给予了什么具体处分所决定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从《刑法》的角度,正确地认识被判处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其中,主刑又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管制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不实际到监狱去服刑。不论怎么说,任何人一旦被法院判处了主刑,就意味着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本人就是犯罪分子。这是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前提。至于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程度应当一致,这就是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很明显,主刑之中,并被没有被判缓刑之说。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所谓的被判缓刑,其实是指宣告缓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个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在实际工作中,有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这两种情况。即使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当然不得宣告缓刑。说到底:所谓的被判缓刑,实际上是综合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采取的刑罚执行方式,并不是刑罚规定的主刑。执行缓刑期间一般称为缓刑考验期。一定要把概念弄清楚。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必须给予处分

在我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都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主要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福利待遇,当然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职人员一旦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就必须按照有效的处分法规给予恰当的处分。这是必经的法定程序,必须毫无例外地全部执行到位。

仅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其适用的的综合性管理法规,是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处分法规是人社部和原监察部于2012年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请看以下截图。

详细地研究这个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么被判处刑罚之后,在具体处分的确定上,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按照刑罚的轻重程度给予处分。即:凡是被判处了管制、拘役(包括拘役并宣告缓刑)的,给予降级或撤职以上处分,也即可以给予开除处分。但一般很少直接开除;凡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以上的刑罚,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更确切地说:在事业单位中,除了政府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之外的其他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可以给予降级或撤职以上处分。说到底:一般是公职尚在,并没有开除;如果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宣告缓刑的,其实就是判处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否宣告缓刑,并不能改变其已被判处了有期徒刑这一基本事实,肯定必须给予开除处分,公职就彻底没有了。

2、所谓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就是指由本级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其一旦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处了刑罚,一律给予开除。很明显: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比对其他人员严厉得多,这当然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

3、我国的事业单位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执行。这类人员一旦被判处了刑罚,就必须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概括一下:凡是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了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的,一律开除除这两类人员之外的其他事业人员,分为两种情况A、判处管制、拘役(包括拘役宣告缓刑的),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应当给予降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在此情况下,极少直接开除公职,当然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是要按规定降级工资档次,重新确定工资标准。B、如果判处了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宣告缓刑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统一的政务处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实施。毫无疑问,其立法层次远远高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从此开始,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事项,肯定必须按最新的法律规定执行。这会导致所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法规的修订或者重新制定。可以说:目前正处于旧的法规尚未修改或者废止、新的法配套法规尚未正式出台的青黄不接的状态之中。

总之一句话:在此类问题上,一定要严格地区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正式生效时间,即:法律生效前,适用旧政策;法律生效后,适用新法律及其配套法规和规章。这是原则性问题,很多人往往就完全忽略了这个根本问题。

三、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

综上所述,首先必须彻底弄清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的具体时间以及给予处分的具体时间,这才是真正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按事业单位人员的具体身份,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的:

1、凡是本人为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论被判处了哪一种刑罚,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从此彻底停发工资,彻底失去公职人员身份,与原单位终止了人事关系,视同缴费年限也被彻底清零。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因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由个人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仅为6-7年,既没有重新参加工作、发放工资的任何可能性,又因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最低法定要求,肯定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当然不可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2、除上述两类人员之外的事业单位其他人员,A、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通常按降级、撤职给予处分,一般不会直接开除。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再到单位继续工作,按降低了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继续缴费参加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B、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宣告缓刑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各种后续处理措施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参公人员完全相同,一切鸡飞蛋打,肯定不可能发放工资。

第二种情况:从2020年7月1日起,《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实施,肯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执行。不过,目前这部法律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原有的政策尚未修改或宣布废止,一切尚需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地予以明确。兹事体大,确实不敢妄言。

最后概括一下:考虑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仅正式实施了一年三个月的实施,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被判处缓刑的,除了被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的,可以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并按规定降低了的工资标准继续发放工资之外,其余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以及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宣告缓刑的,即使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因早已给予了开除处分,终止了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肯定不会再发放工资,因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肯定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3-03-09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

这个问题涉及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以及被判处刑罚的退休待遇。毕竟这种情况还是相对常见,所以我们也是有相应的规定。这个规定主要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通知在事业单位人员,甚至是退休人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以及退休待遇等问题都有相应的规定。

按规定,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

我们是根据是否属于退休人员区别对待。毕竟对于正常的在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分,那后面必然还要受到相应的处分。这个处分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单位要求去看待。按我们规定,涉及刑事犯罪的,是可以进行开除处分。一旦被单位开除,那还想着什么待遇。若没有被开除,仍然在单位任职,那自然按有关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若是退休人员,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

2023-03-09

缓刑期满后重新分配了正式工作的,会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由于表现不好被开除的就没有工资待遇了。

缓刑,全称叫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最新规定,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一律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中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奖励工资)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缓刑期满后重新分配正式工作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被判处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重新分配正式工作后,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当养老保险最低交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可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3-03-09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判处缓刑以后是否还有工资,关键要看刑期满后是否要被开除公职,如果开除了公职,就不会再有工资,如果没有开除公职的,工资还是存在的,也和还可以继续到原单位上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谓的国家公职人员,就是受到中华和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管辖的五类人员。凡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只要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要区分犯罪的性质,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具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属于故意犯罪并判处缓刑的,都要被开除公职,因此刑期满后就不可能再有工资待遇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是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是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属于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只要被判处缓刑的,都要开除公职;如果属于过失犯罪,但是刑期没有超过三年的,那就不会开除公职,如果在犯罪时,没有单处或是并处剥脱政治权利的,一般不也不会开除公职。

我以前有一个战友,原来是公安局的刑警,在一次押送犯人时,因为自己过失导致犯人逃跑,因此被判处缓刑,但是在判处缓刑期期间并没有开除公职,缓刑期满后只是调离了公安队伍,被调到一个乡镇担任普通公务员,公职算是保住了,但是待遇降低一大半。在他这个案件中定性的是属于过失犯罪,同样是判处缓刑,对于犯罪性质的定性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定性为故意犯罪的,即使判处缓刑也是要开除公职的,如果属于过失犯罪的,判处缓刑的不一定非要开除公职。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所以从你的个案中,具体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犯罪不清楚,如果你在案件的定性时,不属于故意犯罪,或是判处的是缓刑,只要刑期没有超过三年,没有剥脱政治权利,只要经过上一级机关批准,是可以不开除公职的,只要没有开除公职的,你就还可以到原来的单位上班,工资就还有保障;如果你已经被开除了公职的,可以按照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

综上所述,对于事业单位被判处缓刑的,刑期满后是否还有工资,要根据犯罪的故意与否,犯罪的性质,是否被开除公职等情况来确定。最简单的判断方式是,如果你在缓刑期间还在单位上班,单位照常给你发了工资的,那么你在缓刑期满以后,工作就还存在的,工资也是存在的,相反则工作、工资不保。

2023-03-09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决定,一般情况下触犯到刑事法律责任的员工,大多数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都会无条件或者说无理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法律,即便是拿到缓刑因为缓刑的话是不需要坐牢的,但是企业单位或者说工作单位往往也不需要用这样的员工,那么所以说就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你肯定是享受不到原有的工资待遇和收入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依法可以获得的是工作单位所给你的经济补偿,那么会根据你自己的工作年限来给予相应的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以此类推,当然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解除你的岗位和职务,那么就应该根据原有的岗位和职务继续发放你的工资待遇。

一般情况下如果说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属于正常在职期间的话,你的工资和待遇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因为毕竟他没有理由停止发放你的工资,但是工作单位是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点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说一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那么我们就不再具有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了。同时对于我们自己来讲,可能你还去需要寻找新的工作,这样的话才能够稳定自身的经济收入。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2023-03-09

这个问题出的不够准确,事实上事业单位和人员分种类。

事业单位有参照公务员的单位,就是所谓参公单位和人员。有普通事业单位和人员,有按照企业运营的事业单位和人员。

人员分为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有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有事业单位普通干部,有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临时工,派遣工人员。

这些人在判处缓刑后的待遇完全不同,简单说如果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判处缓刑就必须开除公职,没有任何待遇!

如果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又是党员,要受到党内外的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是事业单位干部判处缓刑后,缓刑期间安排临时工作的,按照原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放生活费。

如果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判处缓刑后安排临时工作的,按照原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生活费用。

如果是事业单位按照企业运营的人员判处缓刑后,安排临时工作的,可以按照原来基本工资数额发放生活费。

2023-03-09

缓刑期满后,有没有工资待遇,要分情况区别在职和退休对待:

一、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被开除。根据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既然被开除了,那就没有人给你发工资了。

二是未被开除。根据规定,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既然没被开除,那就还有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就有人给你发工资。

虽然没被开除,但是相应的处罚还是有的,缓刑期间,停发工资,不计算工龄。如果缓刑期间单位还让去单位工作,那会发给60%的基本工资。

被判缓刑,除了服刑之外,一般还会有其他的政务处分,比如降职降级等。所以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待遇,还要看受到了什么处分,根据所受处分来确定。

二、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缓刑期间,取消退休待遇,发给60%基本退休费作为生活费。

缓刑期满不再执行刑罚的,按60%基本退休费领取生活费,补贴按照最低等级确定。

以上是两种基本情况,还是不要这样为好。

2023-03-09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缓刑后,是否给予开除处分。如果开除了自然就没有工资待遇,受到轻于开除的处分就还能保留工资待遇。

该不该开除呢?

  • 必须查看是否符合四个条件。

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综合以上两项法律规定,判断事业单位人员缓刑后保留公职(有工资待遇),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判缓刑的过错原因必须是过失犯罪。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相对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且不少过失犯罪系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造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特别是对有受害人的过失犯罪来说,在犯罪人员认罪悔罪、赔偿损失后,也易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有效减轻社会危害性。

二、被判处的必须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拘役的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相比,属传统观念中的“轻刑”,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三、过错人员身份必须是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如果该过错人员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应给予开除处分。所谓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是由行政机关发文任命的负有单位管理职责的人员,如同是事业单位人员,学校校长、研究所所长等就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类人员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依法应开除公职。如果过错人是普通教师,普通工作人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可以不给予开除处分。

四、过错人员还需符合“案件情况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 以开除为原则,不开除为例外。只有具备“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条件,才可以不予开除。建议以下情形可考虑保留公职:一是政治素养较好,业绩突出或者曾作出重大贡献,保留公职有利于地区、行业事业发展;二是专业技术水平高,在本地区、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型人才,成果丰硕,保留公职有利于继续作出贡献、服务群众的;三是具有家庭困难、身体不好、临近退休等特殊情况,开除公职可能严重影响生活的;四是涉及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极个别特殊案件,需要保留公职;五是保留公职可以充分体现执纪执法综合效果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四个必备条件后,“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保留公职,不予开除,也就有工资待遇了。

2023-03-09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被判处缓刑,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应当给予开除处分。开除了就没有工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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