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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甲方不付工程款,能拖欠民工工资吗?

年底了,甲方不付工程款,能拖欠民工工资吗?
2022-01-26

不能。这种情况,要么你自己家底深厚垫资,要么疏通甲方走款,还有一个选项就是让民工去甲方堵大门,等待警察协调。

2022-01-26

根据经验简单回答一下,我是一名EPC项目总承包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中有部分工作是分管民工工资发放与劳资管理。对施工单位来说,甲方是建设单位也就是业主,在付工程款时会把不少于当期进度款的25个点直接打入民工工资专户,民工工资专户开户由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民工工资三制一金: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制、民工实名制、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一般来说,建委会让施工单位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有民工因工资上访而施工单位付不出来时使用。施工单位对民工工资发放负主要责任。根据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第24条、第29条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关于民工工资的约定。以下是条例原文: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022-01-26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我们从条例中就可以看出来,甲方应当也是有义务及时支付工程款,因为没有支付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人去劳动局投诉的,总包单位说明情况之后,劳动局一般会协调建设单位及时付款。

像这种情况可以让工人直接去劳动局反应,作为总包也可以去劳动局反应的,当然是合理的反应情况,而不是过激的去堵门甚至爬塔吊之类的,这样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所以像你的情况,你可以让农民工直接去找建设单位要工资。

可以

2022-01-26

肯定不能,都辛苦一年了,每个人家里都有老有小要养活,最不能欠的就是辛苦在一线的工人!

2022-01-26

农民工是社会的最底层,也是劳动力!过年就等工资买东西!不发工资可能这一家几口人都没有办法过好年,孩子过完年的学费都是用钱的地方

2022-01-26

这个问题只有承包人来解释!

2022-01-26

不能拖欠民工工资,但更不能垫资支付民工工资。拖欠的结果是闹事,垫资的结果是找死,死的很憋屈,死的很快速,死的很可伶。全行业应该杜绝任何类别的垫资,只要走入垫资这一步,就把自己变成了猪,任人宰割的命运只会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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