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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偷翻越园林式酒店大门晨练散步,然后在酒店里心脏病发作身亡,酒店要负责任吗?

老年人偷翻越园林式酒店大门晨练散步,然后在酒店里心脏病发作身亡,酒店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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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酒店当然不用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如果这种无耻索赔都能得到支持,那以后所有的营利场所都会被恶意碰瓷所累,直接走向破产倒闭。

如题所述,一园林式酒店为了安全起见,在夜晚时分关闭大门。某天清晨,园林式酒店还未开门,一老人晨练时经过这里,发现里边风景独好,便偷偷翻越酒店大门,毫不客气地在园林里畅快散步。也许是老天爷就是见不惯这种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想早点收他上去接受教育。老人在散步过程中,竟突发心脏病而当场死亡。

一名厚颜无耻的卑鄙老人遭到天收,本来是大快人心的绝顶好事。不过,老人家属后续竟然做出更加厚颜无耻的事,将这件好事活生生地演变成一件坏事。老人家属言之凿凿地声称,既然老人死在了酒店里,酒店就应当负责,于是便理直气壮地向酒店索赔。酒店负责人顿时感到无可奈何,自己酒店被无耻老人随意僭越,不进不能主张权利,还反过来被家属索赔,想想都觉得欲哭无泪啊。

当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酒店并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虽然酒店作为对外经营的公共场所,对其中顾客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一义务只是一种较低限度的基本义务,只要保证其中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就行了,显然不包括给其中顾客配备私人医生随身伺候,更不包括当顾客发病后派遣神医妙手回春。更何况,该老人是擅自进入的不速之客,说白了就是非法入侵者,酒店对他更不负有任何责任了。
虽然,“死哪讹哪”已经写入很多人的家训,但良善之法必须倡导良善价值,不能让这种歪风邪气大行其道。

2022-08-24

我记得有个十五岁的少年,到水库戏水,不幸溺亡,这本身就是一件痛心疾首的事,水库方亡羊䃼牢,学校,社会以此为鉴,以血的教训教育末成年人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之地。然而事情演变为事主的家长状告水库方,进行索赔,把水库方气得进行反诉,要求事主家长赔偿水库清洁等费用,(注,此水库乃饮用水源),成了一场闹剧,那些流氓无赖律师还给事主的家长出主意,如何去告水库方,真没有天理。无论老人,小孩,如果这种事情一再发生,假如一旦有人告赢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个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社会担当,必定土崩瓦解。小偷告赢得到赔偿己有先例,小偷都能成功得到赔偿,我一不偷,二不抢,只是来散步,戏水而已,为什么得不到赔偿?问题的严重性就在于此。

2022-08-24

媒体上不断有诸如此类的报道,游客偷摘果园水果吃后中毒,告果农打农药没有警示;游客在旅游区爬树摔伤了,告景区没有防护措施;小偷偷东西被发现,在追赶中遇车祸,高失主不应该追赶。今天又有居民擅入酒店锻炼,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告酒店应该负责赔偿。就是这样的诉讼,胜诉的却也屡见不鲜。

如果小偷入室盗窃,发现后不敢反抗,更不能追赶;如果农民在自己土地上种地,不能随意除草灭虫,果园里的水果喷洒农药,也必须广而告之;如果这些常识性的东西,人们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那么,人还敢出门敢做事吗?

法律的本质就是平等公正,但它更应该兼顾民情民意公序良俗,法律维护的是多数人的权利利益,那些以各种理由为自己无德流氓行为辩护,妄图达到自私目的,或以此讹诈他人,试图获得非法利益的败类,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是使其不法目的得逞。善良被践踏,恶劣却得意洋洋肆意妄行。公平公正何在?善良又情何以堪!

一些公共场所及特殊的服务设施,本身负有负责公众安全的责任,其责无旁贷无可推卸,因为管理者的失职,或者设施制度的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赔偿,以及其它法律责任。但在一些非特定场所,且因为一些常识性的原因,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了自身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却无理取闹,非要他人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良心何在?公德何在?

今天题主所述,一个封闭式的酒店,居民自己不请自如,擅自进入酒店,已经是违法在先,已经侵犯了酒店的合法权益。而此时祸从天降,本人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别说酒店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即使酒店没有发现,什么也没有做,也与酒店没有任何关系。第一,本人不是酒店的顾客,与酒店没有契约关系,酒店也就没有任何义务,为此人的任何行为负责。第二,本人是在酒店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酒店,其行为已经侵害了酒店的权益,其行为本身就存着过错。第三,此人的死亡原因是本人心脏病突发,与酒店的设施及人员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酒店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2022-08-24

大实话:如果这种事酒店都赔钱的话,那只能说明酒店不想影响自己的生意了。

这是一个在酒店工作的网友给我发来的问题咨询,看完这件事以后真的是让我感觉气不打一处来,也是让我真正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我死我有理”。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今年六十多岁的王二狗退休后赋闲在家,因为家旁边有一个园林式酒店,环境比较好,不过不允许外人进入,但是周围的老人有时候就会翻越酒店周围的比较低矮的围栏进去散步。当然,酒店对于这事也基本上是看到了会提醒一下老人,但是为了不得罪周围的人也没有说强制暴力驱赶。不过,前一段时间王二狗翻入酒店散步的时候因为突发心脏病死了,然后家属就成酒店没有尽到即使救助的义务,所以就抬着老爷子的棺材在酒店门口闹事,最后酒店迫于无奈赔了15万了事。

平心而论,如果我是酒店的负责人,我的选择也应该是自认倒霉,赔钱了事。毕竟,要是酒店门口天天放着一口棺材,那别说做生意了,估计过不了几天酒店就要倒闭了。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无赖家属也正是看准了酒店这个“软肋”所以才敢进行无理索赔。

不过,单单从现实角度来说,酒店这个钱赔的确实冤枉。首先,就王二狗进入酒店这件事来说,这本身就已经是违规行为了。而王二狗并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员,或者说入住酒店的客人,所以酒店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对于王二狗的救助责任的。再者说了,像心脏病这种事情就是突发性的事,在医院都不一定就救得回来,更别说是在没有医疗能力的酒店了,显然这就是家属故意刁难酒店要钱的借口。

然后,咱们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就更没有理由让酒店赔钱了。说现实一点,要是说王二狗是在酒店被车撞死的,或者说是因为酒店的一些公共设施问题导致其死亡的,那么问酒店要钱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这就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死亡,根本就谈不上酒店的责任。毕竟,从法律角度来说,你要是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索要赔偿,那最起码得拿出证据说明人家是哪里做的不对,是什么地方做错了导致你受到伤害吧。显然,在这件事中,酒店方根本就没有任何行为导致王二狗死亡。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这件事中家属之所以能够要钱,主要就是因为酒店怕影响自己的生意,不想多生事端,所以才赔的钱,而王二狗一家是完全不占理的。另外,严格来说,王二狗家属的行为就属于寻衅滋事,是应该拘留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22-08-24

酒店没有过错。

不承担任何责任。

故,哀痛老伯,由亲属处理后事。

不关其他人。

#凌远长著#

2022-08-24

偷进来的,死了,酒店应向死者家属要赔偿,晦气,影响酒店生意。

2022-08-24

酒店无需负责。

一位老人偷偷翻越园林式酒店大门,结果心脏病突发身亡。虽然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但关键因素已经很清楚了。

首先,老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而其私自翻越酒店大门的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甚至涉嫌违法(类似于未经同意侵入民宅)。因此产生的后果,理应由其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非要追责,那么老人的子女监护不利,应该负次要责任。

其次,酒店方面是关闭大门的,而且也不可能预见到老人会翻门而入,更不可能预见到老人患有心脏病。至于老人心脏病发作是在早晨,酒店方面没有正式开门营业,员工也不可能第一时间注意到老人,更谈不上上前救助了。从这点来讲,酒店方面也是无责的。

再次,老人并不是酒店的客人,酒店方面自然也就没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了。退一步讲,即便老人是酒店的客人,双方等于有了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也不会包括老人突发心脏病的情况,酒店方面如果尽到了救助义务,那么最多也是人道主义补偿,真谈不上有多大责任。

从侵权责任来看,老人的死亡和酒店方并没有直接联系,要是非说有联系,那就是老人死在了酒店,这不又成了“死人就有理”吗?

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学生病发死在学校,家长向学校索赔。老人死在商场,家属向商场索赔。路人骑车摔倒死亡,家属向公路公司索赔。而很多情况下,为了息事宁人也会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回到问题中的事情,虽然酒店方面无责,但为了不影响酒店的正常营业,恐怕多少也会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

个人认为,打着维权旗号的讹诈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不能因为死人了就有理。

2022-08-24

酒店是摊上大事了,但是不用怕,酒店是不用负责任的。

第一,酒店是封闭式的,目的是不让闲杂人员进入。既然有了栏杆,还有大门,这说明酒店管理是很到位的。所以,酒店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对于老人之死没有什么过错,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老人晨练散步是件好事,但是其不该偷翻酒店的大门进入酒店内晨练。去偷翻别人家酒店的大门,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也可以说是一种非法入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老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老人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的,其死亡是由于自身的疾病引起的,与其身在哪儿?与当时的环境,与酒店是无关的。

换句话说,老人就是在马路上晨练,如果心脏病突发也会死亡的。那么是不是也要求马路承担责任?

但是摊上这件事情,酒店也够倒霉的。老人的家属一定会无理取闹的,对酒店来说也是非常麻烦的。通常的做法就是,拿一点钱破财消灾,把问题处理掉算了。

老年人非常羡慕人家园林式酒店的环境,可能在那里散步有一种心情愉悦的感觉,所以说老年人控制不住那里环境的吸引,就偷偷的翻过去,在这种园林式的酒店里散步,游玩。可是他突然犯了心脏病,在酒店里不幸的去世了。类似这种情况,我觉得酒店一点关系都没有。别说她是偷着来到酒店散步游玩的。就是他是酒店的客人瘫倒在酒店的过道上。被大家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和酒店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你的死亡和酒店真的没有什么瓜葛。这完全是个人的身体健康的问题。突然的发病,这是谁都难以预料到的事情,这种英吉的预案跟酒店那种对人身伤害的事十分不搭噶的。

所以说,老人的心脏病去世跟酒店丝毫没有关系,家属应该立即对老人办理后事。让老人入土为安,不要以为老人死在酒店了就得让酒店赔偿金钱让酒店拿出一个赔偿的计划。
我说你只能是用你那眼光短浅的目光来看待这件事情的,你想一想这样的大酒店必然是有法律顾问的,而且人家还有摄像监控的录像。老人是怎么摔倒的老人是怎么犯病的?这必然有一个全套的摄像过程。这就是证据,所以说在证据确凿的面前千万别想做出碰瓷类似的事件。这样你不但损失了自己的诉讼费,还让老人死的没有尊严,所以说赶紧的给老人发送了算了。

一个“偷”字,已经说明一切

2022-08-24

老年人偷翻越园林式酒店大门晨练散步,然后在酒店里心脏病发作身亡,酒店没有任何责任,无需承担。

老年人偷翻越园林式酒店,这本身就是犯罪,酒店应该起诉死者家属。

我开的是酒店,不是公共场所,老年人是成年人,不是三岁小孩子。

五六十年的人生阅历,难道还不明白偷翻别人住所不对,难道就没想过这会构成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

面对这样的案件,酒店没有任何理由承担责任,如果让酒店承担责任。

那么,这就算是开了先河,像小偷无故闯入别人家里偷盗。

结果在离开或者被追逐的过程中死了,残了,是不是家属还要进行赔偿?

坚决不能赔偿,赔偿就是在为违法者遮风避雨,助长歪风邪气。

此外,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于此事严肃处理,对于老人死亡的事情排除酒店责任。

同时,告诫老人家属的做法不对,除此之外还要给酒店赔礼道歉。

这不是开玩笑,因为酒店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出现是死亡事件会对酒店生意造成很大影响。

严重影响生意,客人入住,造成一大笔损失,因此,酒店没有追究家属责任已经仁至义尽,家属没有理由找酒店责任,也没有理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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