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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女子扶老人身上沾上了血被讹,监控还原真相后,能向家属要补偿吗?

好心女子扶老人身上沾上了血被讹,监控还原真相后,能向家属要补偿吗?
2022-07-04

8月6日,浙江绍兴的高大爷准备地里摘菜,他没走多久突然发生抽搐摔倒在地,过往车辆纷纷查看无人上前,小方姑娘恰巧经过,她下车查看并叫了救护车。

由于救人过程中身上蹭了血,家属怀疑是肇事者,后经查看监控录像还给了小方姑娘清白。

都说好人难做,难做在哪里?难在风险大,回报小。

像小方姑娘这样救人肯定是不图回报的,但救人后身上沾血,又找不到“肇事者,肯定会被误会。如果没有监控,小方恐怕又是被冤枉的典型。

高大爷摔倒受伤是个意外事件,但小方姑娘险些被讹可不意外。

每个人潜意识里或多或少都有推卸责任和转嫁危机意识,高大爷家属也一样。

如果高大爷受伤后住院找不到“肇事者”,那么他的家属就要负担高额的医药费,高人从此卧床不起,更要有专人照顾。人无缘无故被撞找不到责任人,家属必然心怀郁闷和愤怒之情。

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逃逸事情屡见不鲜,家属苦不堪言,所以不能完全责怪他们。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遇到救人讹诈,直接报警,千万别私了。

对于恶意讹诈家属,应该按照敲诈罪处罚,不能调解和稀泥,长教训不如判刑效果好。

而对于能够证明救人者清白的,家属应该主动表示,像小方姑娘这样衣服沾了血,更应该给予补偿。

个人从感情上支持起诉老人家属,并索赔,让他们也好好体会下被讹诈的感觉,另外,建议将讹诈者拉入征信黑名单里!

众所周知,自从南京彭宇案发生后,南京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将我国五千年来才建立起来的乐于助人的传统放在地上摩擦了无数遍,自此就诞生了一个新的行业,讹诈!同时将“见到路人跌倒你扶不扶”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弄的妖魔化!

碰见有人跌倒你扶不扶?这个问题现在真的城了一个考验人的话题,甚至于现在的老师在课堂上都会讲帮助别人的前提是先保护好自己!

回到这个事件中来,作为一名乐于助人的姑娘,在做过好事之后,换来的不仅没有一句感谢,反而是一味的怀疑和讹诈,这对于谁都是不公平的,换作谁都是难以忍受的!我们在网上看到过帮助别人后反被讹,为了证明自己清白而寻死的事件也有好多!这样凭借怀疑就能起诉的讹诈,是不是成本有点低了呢??

建议对于没有证据起诉的讹诈者,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恶意讹诈者,法院应当按照他们起诉的讹诈金额双倍返还给被讹者,并将讹诈者判刑且拉入征信黑名单!让讹诈再无市场,还社会风清气正!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2022-07-04

好心女子扶老人身上沾上了血被讹,监控还原真相后,好人难做,难做好人,血淋淋的例子在告诫我们要远离老人。

尤其是摔倒的老人,必须远离,一不小心你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漩涡当中。

就像是此事一样,据了解,事情发生于8月6日,位于浙江绍兴的高大爷前往地里摘菜。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没走几步路突然浑身抽搐摔倒在地,过往车辆、行人纷纷远离,没人敢上前援助。

就在此事,小方姑娘恰巧经过,她下车查看大爷情况并叫了救护车。

原本是好人好事,原本高大爷应该抱着报恩之心,不说给予钱财方面的感谢,哪怕一个谢谢也好啊!

谁能想到高大爷一家人不仅没有感谢,反而倒打一耙。由于救人过程中身上蹭了血,家属怀疑小方姑娘就是是肇事者。

小方姑娘不管怎么辩解,真是有理说不清,跳进黄河也洗不净。后来,还是因为周边监控录像,还给了小方姑娘清白。

监控是好东西,如果不是这个东西存在,我想这位好心助的姑娘,可能会被起诉,状告,强制性的赔偿。

并不是在这里提倡负面的东西,遇到这样的事情真得长一个心眼,即便是做了好人好事又能怎样?

最后能够得到什么,或许只有一句谢谢,但反过来会是什么,别人的不理解,误会,讹,甚至是赔偿。

因此,遇到这样的事件,如果真有热心肠请给张张心眼,先做好防护措施再去实施。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2022-07-04

我是支持小方姑娘向讹诈者提出控告的。不仅是自已身心遭受的伤害,还是为社会的和谐,和社会价值的正确树立。

这许多年来,救人反被被救者家属诬告的事屡见不鲜,以至于许多人在倒地不起的老人面前犹豫不决,弄不准该不该伸出援助之手,这些人之所以不敢救人,就是被此类的事件闹的。甚至社会上传着不是大款别救人,因为救不起。而这件事幸运地被监控还原了真相,那如果没有监控呢?是不是小芳就会倒霉的被讹诈,甚至会倾家荡产的去赔款?讹诈者被证明讹诈了,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吗?

想起来前几天说回答的一个问题,说一位老人在救一个落水儿童之前自拍视频以证清白被怼,说是生命高于一切,但是如果他不拍视频,被落水儿童家人讹诈怎么办,难道为了救一个陌生人,而不顾自家人的生活质量,心理伤害吗?一年前也有个类似新闻,说一位小伙子就住了一个倒地的老大爷,不料却被大爷的家属讹诈,虽然事后小伙子找到了证人,洗白了自己,但是讹诈人的家属却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这一桩桩一件件助人反被讹诈的事件,让多少人在扶与不扶之间徘徊,在救与不救之间犹豫。同时也让许多人深思,为什么被救助人的一句谎话就可以为助人者带来那么多的麻烦和苦恼?为什么他们说的一猜想,要助人者去寻找证据证明真假,难道不应该谁提出谁举证吗?为什么说谎者被证明错了后可以安然无恙,难道他们不该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代价吗?

控告这些讹人者,给这些讹人者以适当的惩罚,是社会的必然,是公理的必然,也是道德的必然。即使那些助人者不愿提出控告,司法机关也应提起公诉,代那些助人者索要应当的精神赔偿款,代我们的社会索要破坏社会和谐的赔偿款,最好能重重的惩罚他们,为他们敲起警钟,让他们知道,讹人要付出代价的。

这件事,我感觉应该这样处理,他们没有起诉该女子,这件事就算了,如果他们已经起诉了,那么该女子就可以反过来起诉他们家属诬陷罪,该判刑判刑,还要精神损失就要损失,他们没有起诉,说明还有怜悯之处,他们已经起诉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罪大恶极,只是我们有了有力证据,假设没有有力证据呢,该女子就有可能很被动……所以,对摔倒方家属,必须给予严惩,假设摔倒方老太太故意颠倒黑白,嫁祸于恩人,那么连同老人及其家属一起起诉,且判刑到最大计量…………罚款也要重罚…………

2022-07-04

好人有好报,像这样见义勇为的好人,不仅财产上受到一定的损失,并且精神上也受到一定的损害,其完全可以向被扶老人的家属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此,好心女子向被扶老人一方要求索赔,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首先,女子见到倒地的老人,主动去搀扶,这是见义勇为的表现,也是具有爱心的表现,应当受到人们的赞扬和鼓励。

其次,被扶老人对该女子应当心存感激,知恩图报。但是事后老人及家属为了一己私利,却诬陷是该女子撞伤,讹诈该女子。

被扶老人一家人这么做就是不凭良心了,应当受到批判和谴责,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监控还原事实真相,还该女子一清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所以做好事也不要怕被讹了。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的,好人一定会得到好报的。

对于做好事的该女子衣服被沾上血迹,身心受到伤害,我们绝对支持其起诉被扶老人的家属要求赔偿,依法讨还公道。

也希望广大网友多多支持这种行为!

2022-07-04

这种情况,女子应该维护自身权益让老人家属受到一定的惩罚,必须对讹诈的人给予警示。

事情很简单,8月6日,浙江的高大爷在下地途中突然倒地抽搐,路过者纷纷躲避。女子小方经过看到后,下车查看并拨打了120.由于在救助过程中小方身上沾上了血,被老人家属怀疑是肇事者。最终监控证明了小方的清白。

1、看到这样的事就让人心头一紧,这种事如果放在以前,所有路过者都会去救助高大爷。但为什么路过的人却纷纷躲避,就是因为如高大爷家属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吓得路人不敢再轻易伸出援助之手。幸亏现场有监控为小方证明清白,否则,她将是又一个被讹诈的对象。这些讹诈之人既可悲又可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风气。

2、不知高大爷的家属是否想过,得亏是小方及时对高大爷进行了救助,否则,高大爷将可能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家属非但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去怀疑好心的小方。作为一个人,心必须是红色的,更不应该缺失了德行。

3、小方到不见得去要求高大爷的家属赔偿,本身她实施救助也不是为了图回报。但噶大爷的家属涉嫌诬陷、甚至敲诈勒索。小方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追究高大爷家属的法律责任,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处罚。让讹诈之人知道,讹诈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样的惩罚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让那些人不敢再轻易讹诈,从而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让好人不再被冤枉。

结束语:助人为乐本美德,却被讹人破坏着;恩将仇报要不得,诬陷必当受惩罚。援手本未图回报,受助应有感恩心;不良风气须消除,共筑社会和谐路。

大家觉得小方应该追究家属的责任吗?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2022-07-04

这种好心帮忙,然后被家属冤枉要求赔偿的事情,也不止一次了,但是能够赔偿吗?而且更多人肯定更关心的是,这种就不是犯法吗。不算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说,类似本案这种不算。

为什么呢?正如本案,家属是因为看见了帮忙的女子身上有血,加上帮忙,所以进行一种怀疑,并且以这个理由,要求赔偿。

为什么不会算做诈骗

因为,诈骗重点在于骗,也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如果是故意碰瓷,一开始这就是圈套,老人就是故意受伤,然后引诱别人帮忙,然后方便咬定对方赔偿,那么这就是诈骗罪。

但是,本案,目前看细节,包括我们常见的扶老人被要求赔偿,其实很难证明对方是故意受伤,然后故意索赔。

更多是,本能的以为就是对方是加害者,即使家属心中可能也有想干脆赖这个人身上,但是这个怎么证明呢?

当警方查了监控后,家属和受伤的老人完全可以说,自己记不清楚了,或者糊涂了。

为什么很难算敲诈勒索

首先,敲诈勒索罪,也是需要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前面说了,证据上很难证明,家属是真糊涂,还是故意愿望敲诈。

再说,敲诈勒索,需要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也就是如果家属只是说,就是你撞的,必须赔偿。哪怕是让赔偿一百万,也是正常表达诉求。

除非是,你就是必须给我一百万,否则我天天去你家闹事,弄死你儿子,你信不信。

那么这种就是威胁,敲诈勒索了。

若被冤枉可以要求一些民事赔偿

这种被冤枉,为此在这个事情里,耽误的工作时间的误工费这些已经发生的费用,是可以索赔的。

如果生活被打扰,那么一些精神损害赔偿也可能会得到一些支持。

但是想要多的,客观说,就的确别想了。

法律和道德都不能互相取代

这一块,一直很多人呼吁立法,但是为什么一直没有呢?

是因为社会的正常运行,本来就是道德和法律都不能互相取代。

生活中,的确也有撞了老人不承认的人,也有单纯好心扶老人的人。

一切,的确只能看证据,你并不能完全认定就绝对是家属故意这样。

重点是什么,是无论如何发生这个事情,都证据说话

你认为是我撞的,那你拿出证据,现在路面监控很密集,而且撞人是有痕迹的,法院认定是我撞的,然后该赔偿多少我给多少。

否则就别一来就冤枉人,强行说别人撞的。

无论如何,以后遇见这种事,大家还是多注意证据吧,毕竟真没人想好心惹事。

算了,既然事情已经清楚了,还了自己的清白也就算了,毕竟当初也是为了做好事,并没有别的想法,现在一切真相大白了,自己被证实无错,那就算了。

首先,想知道,现在的老人怎样了,如果老人依旧昏迷不醒,描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那真的就算了,无论他的家人出于什么目的讹诈好心女子,都不必去追究了,就让这件事过去吧。

如果老人已经清醒了,能描述清楚事发的经过,那么就要追究其家人甚至是老人的责任,老人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应该遵守法律,不能倚老卖老,不能随意践踏道德和法律,人家好心帮你,你反咬一口,让人家赔偿,这算什么?如果这样的人不加以惩治,将导致“无人再做好事”,将导致道德的滑坡。

其次,要成立一些信誉档案,修改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于那种“恩将仇报”的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年龄大小,只要违背道德做事,只要违背良心做事,一经查明,要给予惩罚并纳入“不道德”档案,对于这样的人,要限制他的公益自由条件,不再享受公益福利待遇等。

对于老人及家人的这种行为,真的是一种耻辱的行径,这不仅是道德的败坏,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治。否则,让好人心寒。

总之,无论怎样说。这种老人及家人毕竟是少数。希望大家都能理智地看待这种问题,积极的做好事,做善事。

2022-07-04

好心扶老人被讹,监控还原真相,得以证实自己属于清白。作为被讹诈的一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这个原则上没有问题。

《民法总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老人捏造事实,谎称是好心人撞倒自己并导致自己受伤,这个行为客观上侵害了好心人的名誉,给好心人带来影响。从上面规定的责任类型来看,可能可以主张的便是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至于赔礼道歉,可以采用口头道歉或书面道歉,或通过报纸或媒体等公开方式进行道歉。对于赔偿损失来说,我们法律原则上是损失填补原则,遭受什么损失便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这类案件,给被讹诈人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精神损害,误工以及相应的交通费用,但这部分的赔偿金额较少,这也是很多人即便被讹诈也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原因。

该要!要的让它怀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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