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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情侣违规登四姑娘山女子受伤失联这件事?

如何看待情侣违规登四姑娘山女子受伤失联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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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2月4日中午1时左右,违规登山并受伤失联的女子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但由于地处峭壁无法施救,为了安全,救援人员不得不在傍晚撤回。

此事曝光后,网上可能会出现两种观点,批评登山者的违规行为,以及批评男友擅自离开已受伤的女友。

我们梳理下这件事情。

据媒体报道,遇险并失联的山友是来自广东的黄某(女)。他们一行共51人,于1月22日晚到达双桥沟景区进行为期7天的攀冰冬训活动。1月29日下午攀冰训练结束后,全部人员撤离双桥沟景区。

2月2日,其中3名驴友在无入沟和登山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攀登四川阿坝州四姑娘山的玄武峰。其中一名男士陈某中途因体力不支,提前退出,黄某(女)和男友韦某继续攀登,下山过程中,黄某腰、腿摔伤,悬挂在峭壁。当晚8点左右,陈某在露宿地听到韦某和黄某的呼救声,称两人被困山顶无法下撤,让他下山求救。

2月3号早晨,留守山下的朋友告诉救援人员徐贵华,三位队员没有按约定时间返回,救援队遂进入玄武峰攀登线路搜救,一直到当晚8点,5位救援队员因为大雪原因,未发现黄某和韦某。

同时,韦某和受伤的女友黄某也无法联系到陈某,不清楚陈某是否已经找到救援人员。

此时,韦某可能面临两种情况,要么继续守着女友等待救援,或者自己下山寻求救援。韦某选择了后者。

韦某被救后说,他一直陪在她女朋友身边,但是山上极度缺氧,他也担心伙伴下山出事,所以守到3号凌晨1点半,他才决定,自己下山求救。

徐贵华认为,韦某确实已经尽力了。韦某被发现时,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但仍坚持去山上寻找女友,但到了4900米的海拔时,出现了高原反应,被强制带下了山。

一位自称遇难者黄某的妹妹在网上称,“姐姐平时很遵守规则,不知道为什么就违规登山了,她违规登山我们很抱歉,可是她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希望网民可以嘴下留情。”

感谢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但是我们呼吁对此事理智对待,更不要对当事人凭借部分消息妄加推测,甚至人身攻击。户外探险尽量还原整个事件经过。

2018年2月2日,3名来自广东的山友(两男一女)在四姑娘山区玄武峰攀登时遭遇意外。他们的朋友于2号晚向山峰户外高山探险协作队队长徐贵华(徐老幺)发出了求救信号,并在3号早晨向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报警。多方的搜寻之下,最终于昨天(4号)中午发现了遇难女生的遗体。

来自广东的山友陈某、韦某和黄某等一行51人,于1月22日晚到达双桥沟景区进行为期7天的攀冰冬训活动,其中韦某、黄某为情侣关系。1月29日下午攀冰训练结束后大部分人员离开双桥沟景区。韦某和其他山友于28、29两天一起攀登了四姑娘三峰。随后他们和返回双桥沟的黄某汇合,计划1号至2号去攀登双桥沟内的玄武峰。

1月31日,从成都返回双桥沟的广东籍黄某(女)与其他人汇合。2月1日早7点许,韦某、陈某、黄某及另一个同行者等四人进入双桥沟景区,前往玄武峰大本营。期间那位同行者因为体能原因下撤。当晚韦某、陈某和黄某三人在玄武峰大本营露宿。

玄武峰,图片来源于若尘。《蜀囧——2015四川登山、自驾之囧事》图为刘兴,领攀教练组带领5名学员于2016年9月22日12点沿传统路线登顶玄武峰。

玄武峰海拔5383米,是长坪沟和双桥沟之间的一座技术型山峰。其东南山脊和著名的婆缪峰相连接。该山隐藏在双桥沟群山包围之中,起初并没有专门的名字。日本登山家大川健三曾在任职四姑娘山景区顾问时,于婆缪海子附近拍到此峰,但也仅标明“婆缪北侧山峰5383”。

玄武峰远景。左起:曾山,铁丐

该山对攀登者技术难度要求较高,线路上的冰岩混合路段较为困难。首登玄武峰的李红学在攀登报告中对线路难度的描述为

“技术线路长度:600米线路难度:IV,WI3+,M4,Snow50°—80°”

玄武峰从技术上来说全年都可以攀登。然而由于该山位于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名义上景区是不允许攀登的,因此无法办理登山手续。但是该山常年有很多山友偷登。

2月2号上午8时,韦某等一行三人从玄武峰大本营出发冲顶。攀登过程中,陈某由于体力不支停止攀登,韦某、黄某继续冲顶。他们约在晚上6点登顶,在下撤过程中黄某在海拔约5200米处发生了滑坠。

据当事人描述:

黄某滑坠后意识清醒,但是浑身疼痛,无法移动。韦某当即呼喊了提前下撤的队友陈某下山寻求救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并没有听到回应。专业为医科的韦某知晓此时不能移动黄某,因此他留在原地照顾女友黄某至晚上1点。由于山中无信号,他们没有携带卫星电话,加之之前没有听到回应,在当时天气尚可的情况下,韦某在征得黄某同意的情况下连夜下撤寻求救援。

与此同时,在当天夜里,下撤回双桥沟的韦某等人的同伴发现他们一行三人未按照约定时间返回,预感到发生了意外,于是和山峰户外高山探险协作队徐贵华(徐老幺)取得了联系。由于当天夜里夜色已深,无法展开救援,第二天(2月3号)早上8点徐贵华便组织两名当地协作赶往玄武峰沿攀登路线开展搜救。

同时,四姑娘山景区接到报案,3名广东山友山友攀登玄武峰,1名失联,请求救援:

“接报后,我局庚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派出派出5名具有高山救援经验的队员组成搜救队紧急前往事发地展开寻找和救援工作。”——四姑娘山景区公众号《广东一山友私自爬玄武峰失联 四姑娘山管理局搜救队紧急救援》

搜救队员在山上先后找到了陈某和韦某。 上午9点协作在玄武峰碰到了辗转下撤的韦某,韦某告知搜救人员出事地点约在海拔5100米处。韦随后跟随搜救队继续寻找女友黄某。经过一天一夜的攀登,韦在中途体力崩溃,神志不清,加之下撤是在夜里,无法辨认黄的最后位置。

当天白天天气变差,持续的降雪使得可视范围很小,给搜救工作本身也带来了极大的危险。搜救工作持续到当晚8点,没有发现黄某的踪迹。为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当天救援人员全部下撤。

3号晚上,救援队向韦某、陈某询问了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和详细过程,重新拟定救援方案。4号凌晨四点,徐贵华(徐老幺)亲自带搜救人员上山。由于韦某前日消耗过度,在救援人员的建议下他并未再次上山。

当天下午4点救援人员在海拔5200米处发现遇难女生,经过反复呼喊、确认,已无生命迹象。

由于遇险位置岩体松动,加之最近两日连降大雪,救援人员全体下撤,并计划于5号天气转好之后将黄某的遗体运送下山。

发生山难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见的结果,愿逝者安逸。

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地向导、协作以及其他团体的登山者在事故发生后无私的付出。我们应该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期待山友能够理性、全面地看待这起山难,更欢迎大家做出讨论: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拓展阅读:华西都市报《情侣登四姑娘山事件救援人员:遇难女子男友尽力了》

2024-01-18

很遗憾,失联女子已经遇难。

违规登山并受伤失联的女子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悬挂崖壁被雪覆盖已遇难。但由于地处峭壁无法施救,为了安全,救援人员不得不在傍晚撤回。

“驴友”违规登山探险,要救更要罚

驴友违规登山丧命的悲剧频频上演,很大原因是是驴友的心态问题。驴友则是盲目的自大和无知,往往认为以自身的身体素质完全能够胜任,并选择登山界认为有挑战性的山峰来攀登,认为只要攀登上这些山便荣誉加身。

虽然驴友自身对于事故的产生具有过错,但涉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政府和公众都应当积极对其施救,不过因救援行动支付的财力与物力应当由驴友承担。

同时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在发现之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罚。

法律责任:

1、户外探险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为成年人,自愿参与活动,属于自甘冒险行为,则应当意识到可能产生的后果,自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发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其他参加活动者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组织者或发起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其他参加者受损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自主探险活动中,参与人员因相互信赖结成共同利益体,在同伴处于危险状态时,参与者应在合理限度内进行力所能及的施救,否则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首先我对此事感到痛心,而且据有关部门内部消息,该女生已经遇难。今天早上在四川旅游群里,看到这样的截图,感觉十分震惊。虽然目前腾讯网主页上有报道名为:“广东女子登雪山失联事件救援人员:遇难女子男友尽力了”,从新闻角度来看,我更相信这是一篇平息内乱的文章。如果作为一篇正常的事故报道,何必非要添上一句:男友尽力。这不是分明引导大众的思维往这块去想,可谓是弄巧成拙的一招。

从事件的本身来看,三位大学生私自偷登有禁令的山峰,出事后的责任自己承担,本无异议。但出于人道主义,这样的事故多少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就事故来说,我们只能再三令五申的重复,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在自认为是“行家”这类人身上发生的。因为有一点经验,就盲目的估计自己的实力,进而去挑战一些超过自己实力的东西,最终酿成大祸。

但这件事本应该在惋惜声中去进行,但出现了图一这样的后续,风头立马就转向了。一场事故演变成一场人性的试金石。也许很多人会质疑图一的来源,我只能说没有空穴来风的事儿。这三人既不是名人,也不是明星,这样的悲剧何人愿意来蹭热点呢。所以我个人更偏向于相信这些旁边人的分享。如果是真的,我更觉得这件事故太可惜了。据悉,这位遇难的女子为了这个男朋友千里包车陪他偷攀,但结果却是暴死山野。而且这几天玄武峰的气温是在零下20多度,并伴有大雪。即便再怎么铁死心肠,也说不出图一中如此混账的话语。只道人心之冷,远胜于那玄武峰之寒。令人唏嘘!

2024-01-18

女友摔伤了腿,男友竟然撇下女友,独自下山,可见其感情一般,真的应了那句话,患难之处见真情啊!

私自攀登野山沟很危险。

目前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很多人追求品质,追求梦想,这样就有了驴友,就有了徒步穿越可可西里,徒步去青藏高原,征服喜马拉雅山等等壮举。可是在这样挑战极限的前提下,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大家公认的挑战项目,攀登起来需要筹备各种事项,包括规划路线、准备物资等等。对于不熟悉的项目,要评估其风险,邀请熟悉路线的导游进行带路,并跟相关部门做好备案,如遇危险可及时联系,不像上文中说到的男女,遇到危险后,男子独自下山,置受伤女友于不顾。

野外出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很多人因为满足自我的因素,会去攀爬未开发的野山,这样对于他们来说有成就感。那么野外出行必须要注意几点。第一、一定要让人知道你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去,什么时候回来。若是没有按时归来一定是发生了事情,请求相关部门援助。第二、外出一定要长衣长裤。野外有很多毒虫,如果不保护好,可能会直接咬伤我们。第三、野外出行一定要备上常用的药物,比如感冒、发烧、止血药物等等。第四、一定有应急求救的方式,现在科技发达,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援助。手机打开后即使没有信号,112可以打通的。接通后拨0是报案电话,这样你就可以求救了。

如果遇到女友受伤怎么办?

对于文中提到的男女情况,如果现实中自己遇到了如何处理。第一、首先将女子放置于安全的地方,并处理其紧急的创伤。第二、想办法稳定女子的情绪,因为着急或者害怕对于伤口或者求救没有任何帮助,因此要安抚他。第三,想办法联系他人,切莫留下女子一人。因为受伤者随时可能出现意外晕倒情况,这样很危险。

总之,发生了意外该男子离开女友这是最不应该的。这时候女友最需要男友的照顾,估计这段感情危险了!

最新的消息是,失联的女孩摔下山崖,已基本认定死亡。这对情侣是生死登山,阴阳永隔。


逝者花季殒落,生者背负一世的愧疚!

违规登山受困、受伤、死亡的事件层出不穷,相关部门也是警示不断。为何总有人要突破规则,想尽办法要把自己置身险境?

少数人的违规,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就更不用说了。

因有自恋,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应该得到老天的额外照顾,“我〞不一样。卡在童年的夸大自体期,无事实依据的认定我就是行。

因为侥幸,别人的劝阻、规则的劝阻,都敌不过我们不会幸气这么差的。

因为违规本身,规则既是束缚也是保护,突破规则的刺激感引发兴奋,进而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违规引发的生命之殇,又一次敲响警钟:作为一个社会人,遵循必要的规则,就是保护自己的身心安全。

关注《父母心法》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精神分析既是育儿学,也是人格鉴赏学。

这件事情,我们不去讨论户外问题,大家眼睛一亮的是“情侣”二字。女友受伤,男朋友该不该留下来,我个人认为要看情况,不能“道德”的要求男朋友陪在身边。如果陪在身边能解救女朋友,那必须陪着并救治;如果发现于事无补,那必须尽快下山联系人来施救。我们怎么评判此男朋友的行为,从新闻上看,他留在女朋友身边于事无补,那么他下山就是对的,当然,如果他下山后没有报警求助,是否触犯法律,值得研究探讨。如果他下山立即报警求助,我们就不能指责他离开女友的这一行为。

2024-01-18

我的看法:第一,轻进冒险游险地,不可取,何况违规。第二,同桥同渡皆是缘,何况是情人。即然结伙一起旅游,就必须同甘苦共患难,同去同归,男人撇下受伤女友,自行独回,道德在哪里,良心在哪里?这样没担当的人岂能还与之共事么?第三,结伙旅游,要相互了解,互相信任,信赖,否则不能与其同行,再是出行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措施。

2024-01-18

据最新消息,违规登四姑娘山的失联女子已经遇难,遗体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真的很遗憾,希望她的家人节哀。


3日那天三人私自登峰,一人陈某中途退出,一对情侣黄某(女)韦某(男)遇险困在山顶,当日搜救队紧急救援未果。韦某在下撤途中遇到救援他们的当地高山协作人员,并在他们的帮助下顺利撤回。韦某告诉景区救援人员女友黄某在下山途中摔伤悬挂于悬崖。次日救援人员再次搜救,可惜女孩已经遇难。


2010年12月,以复旦大学学生为主的18名上海驴友黄山遇险,营救他们的民警张宁海不慎坠亡,让人心疼不已。这次又是在未办理入沟及登山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登四姑娘山玄武峰出现事故。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不管有多少人付出生命的代价,依然有人以身涉险。有人说冒险和挑战极限是他们的自由,那么考虑好后果了吗?是不是要让救援人员和民警消防付出时间精力甚至生命来为他们的任性买单?


黄山风景区今年将启动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这一规定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可以置规定于不顾私自冒险,但后果自己承担就好。

救援费用还在其次,救援人员的命也是命啊!人家也有父母妻儿,用自己的命换别人的命,牺牲自己父母妻儿的幸福来成全别人的一家团圆,公平吗?

不要拿生命去冒险,出现了意外后悔莫及啊!

我觉得其实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什么,仅仅是发生了一个意外吧。除了对这个死者的父母会造成刻骨铭心的伤害对其他人来说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吧。过了头七也就算结束了。毕竟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用负什么责任。也没有必要负什么责任!谴责也好,抨击也罢对个人来说没有影响,更别说那些一起来的,将来该爬什么山还得爬,该到哪里祸害还得到哪里祸害。但是对这些当地的搜救队员来说可就倒了八辈子霉了,你特么自己不想活没事浪的违规爬山,老子还得捞尸体,多丧气啊!明年夏天再说吧,多种点花花草草,万一那个驴友诈了尸,怎么也得在附近种俩豌豆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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