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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违规穿公路被撞死,司机无违规。保险赔了,家属要求司机再陪60万,可以不赔么?

路人违规穿公路被撞死,司机无违规。保险赔了,家属要求司机再陪60万,可以不赔么?
2023-08-05

路人违规穿公路被撞死,司机无违规。保险赔了,家属要求司机再赔偿60万,可以不赔么?

这个问题,实际上描述的并不具体。

路人违规穿公路被撞死,司机无违规。从司法实践的经验来看,司机无违规不等于没有责任,所以关键问题要看,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何。如果不划分责任空谈赔偿,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多数情况下,所谓司机无违规是司机本人的主观认识,这个认识未必正确。例如,对于机动车和路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没超速、没逆行(也就是本题题主说的没违规),但是遇到路人不积极正确避让就是最大的错误,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机动车碰撞横穿马路的行人,大体上有这样几种责任划分。

第一种情况。机动车全部责任,行人无责任。

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的内容,一般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几项如果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城镇户口壮年,赔偿总额160万左右,二线城市一般135万左右,三线城市100万左右,如果是农村户口,赔偿数额大致是城镇户口的40%左右。

具体理赔的时候,先用交强险在最高限额内赔偿不超过12.2万元,再用三者险赔偿,如果三者险不足以全额赔偿,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负责。

另外,由于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一般情况下,肇事者在合理的赔偿数额之外,单独支付一笔刑事谅解的费用,以获得受害方的刑事谅解,否则就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种情况。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偿不超过12.2万元,剩余部分的80%再用三者险赔偿,如果三者险不足以全额赔偿剩余部分的80%,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负责。

另外,由于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一般情况下,肇事者在合理的赔偿数额之外,单独支付一笔刑事谅解的费用,以获得受害方的刑事谅解,否则就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种情况,车方和行人同等责任。

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偿不超过12.2万元,剩余部分的60%再用三者险赔偿,如果三者险不足以全额赔偿剩余部分的60%,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负责。

这种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谅解的问题。

第四种情况,车方次责,行人主责。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偿不超过12.2万元,剩余部分的40%再用三者险赔偿,如果三者险不足以全额赔偿剩余部分的40%,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负责。

这种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谅解的问题。

第五种情况,车方无责任,行人全部责任。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偿不超过1.21万元,剩余部分的10%再用三者险赔偿,如果三者险不足以全额赔偿剩余部分的10%,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负责。

这种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谅解的问题。

第六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常见的如碰瓷和自杀),行人全责,保险公司和车方都无需对死者做任何赔偿。

总之,要谈赔偿就应当先搞明白双方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和分计算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的部分是多少,然后用交强险和三者险赔偿,如果应赔偿数额,保险足以覆盖,则机动车一方不需要额外拿钱赔偿(如果有刑事谅解例外),如果保险覆盖不足,则差额部分应当由肇事方出。另外,死者一方要求赔偿不是随口喊价,每一项都要有法律根据,有证据支持,否则责任方有权拒付。

以上回答供参考。

补充1:

有朋友问,假定各种损失总额一共120万,三者险50万,肇事方主要责任,死者次要责任,交强险赔偿12万,剩余108万,保险公司三者险赔偿50万,肇事者自己赔偿120-((120-12)x80%-50)=36.4,还差21.6万从哪里来?

答:这21.6万是死者自己的责任应当承担的数额,他自己的责任不能让别人买单。

补充2:

在机动车和横穿马路的路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为什么责任划分十分任性,不同事故间差别很大?

机动车和路人之间,由于双方过错程度不同,造成责任划分差别巨大。

一般来讲:

1、如果是封闭的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路人横穿是严重违法。此种情况一般判路人全责。

2、如果是路人走斑马线发生事故,一般判机动车全责。

3、如果是有证据证明路人故意造成的事故,例如自杀,碰瓷,一般是路人全责。

4、如果是有中心隔离护栏的公路,路人翻越护栏横穿,机动车有避让的,路人主责机动车次责,或者双方同责。

5、普通公路没有斑马线,路人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如果机动车无避让,一般判机动车全责或主责,有避让的判机动车主责或同责。

6、事故发生时,行人有加速奔跑等行为的,行人责任加大。

7、事故发生后车方逃逸导致无法查清事实的,车方全责。

2023-08-05

我说一个真实案例供参考。

我一朋友,当年还是新手的时候。在国道上出过一次事故,和你说这种情况非常相似。

该国道路段双向八车道,中间还有20米宽的绿化带,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有人在路中间,可是偏偏被他遇到了。当时是晚上,没有路灯,前方200米就是一个红绿灯路口。由于是城市道路所以他也没开远光灯。突然就窜出两个人来,刹车已经来不及,打了一把方向,撞到了其中一个,不过没有当场死亡。

后来就是报警、报120、报保险,正常程序这里略过不说。经交警认定,驾驶人无酒驾、无超速、无任何违章行为。虽然如此,还是判了60%的责任。被撞那个人在医院治疗9天后还是没能过那一关。对方农村户口,医药费用花了12万左右。他当时买的三者险50万,基本上刚好好够赔付60%的责任款,自己只倒贴了两万多,车也被扣了个把月。

后来跟他聊这个事故的时候他总结了一些。

1.如果被撞的人当场就挂掉,那不管他有没有违章、违法,当晚直接就被警察带走,短期内可能回不了家。

2.如果被判责任超过60%,那他就要负刑责,大约要进去一年左右。不超过60%则不用。从这方面说,交通法规才是驾驶人的保护伞。开车的时候千万莫违章、莫违法。本次事故中,一旦他违章,可能责任就不止六成,牢狱之灾就免不了。

3、如果两个人(当时是两个人一起横穿马路,他打了一下方向,撞到了其中一个)一起被撞身亡,那不管交警判多少责任,刑责都难免。

后续再多写几句。

为什么说没有违章、没有违法,还是判了60%的责任。他说虽然经历了这次事故,但是他也不清楚。叔叔们自然有他们的标准。他自己也觉得很冤枉,双向八车道,中间还有那么宽的绿化带,前方200米就是红绿灯路口。自己在快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就出现两个人,根据推测,他俩应该是在奔跑……奔跑着横穿马路……真的是交通违章,害人害己。步行或者驾车都一样。

再次啰嗦一遍:交通法规才是交通参与者的保护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遵章守纪!

谢谢!

2023-08-05

说不用赔的,大部分是司机,因为他们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然而看完没有发表评论的,大部分是没有机动车的。一部法律出台,都是经过充分论证的,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无责就完全不需要赔,看似很合理,其实会造成更多的不公平。如果法律改成这样,那么司机只要在路上不违章正常行驶,那么压死谁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你们的逻辑就是说靠司机的死亡威胁来迫使行人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反过来,司机如果违章,行人没有违章,在斑马线上被压死了,请问是不是司机也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呢?而现实是你只要多赔点钱很有可能就可以很快重新回到正常生活,那么这里的公平又体现在哪?

2023-08-05

我小舅子的丈母娘 晚上干活回家 本来都是走高速公路下面的涵洞 下雨有积水不想绕路走捷径横穿高速公路被一轿车以120的速度撞上了 肋骨断四根 大腿骨也断了 驾驶员先到医院交了一万块钱 交警判行人全责 驾驶员一万也不要了 车也自己修了 他们家自己花了二十几万手术 都不好意思问驾驶员 驾驶员也不好意思去要那一万块钱 都是讲理的人

2023-08-05

12年初冬的早晨,我开车由东向西过十字路口,绿灯刚驶过马路中央,一辆电动车速度很快又南向北逆行闯红灯撞到我的车左大灯位置,当时我的速度不快,及时制动,电动车驾驶人翻过车头跌到我车的右侧。当时留了摊红色的液体。当时吓的够呛以为人完了。打完120发现是防冻液,也等不及120,叫了看热闹的出租车给了100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垫付3000元费用,检查结果为臀部有块骨头粉碎性骨折及轻微脑震荡。

几天后交警处理结果出来:电动车全责。认定成她全责,有两个原因,一是逆行闯红灯超速;二是她的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

无语的是我的保险刚过了1天,当时忙的装修房子没顾上买,交警意思也不处罚我了,给人家赔点,也就是无责赔偿。家属要3万,最后协商成1万,带之前垫付的医疗费立马去银行取了7000当时出了结案书,也在交警面前让对方写了保证书,主要承诺此案就此了结,日后有任何问题与我无关。

2023-08-05

司机可以不赔!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家属还要求司机再赔偿60万,这不是讹人吗?

首先,路人违规穿越公路被撞死,责任完全在路人。而司机无违规的现象,所以司机是没有责任的。那么该案的交通事故认定,就是行人负全责,驾驶员无责任。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责任的,对于行人的损失,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不大于10%的赔偿责任。

这也就是说,即使机动车没有责任,但是也应当从保护行人的角度出发,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这对于行人来说,是够宽大的了。



其次,对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在按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付。

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和驾驶员就没有赔偿义务了。

最后,路人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一般情况的话,即使是机动车负全责,也只能赔偿60万左右。

而本案是机动车没有责任,司机也没有责任。即使是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10%的责任,也只是赔偿6万元左右。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了相当的保险费用后,死者家属再要求司机赔偿60万,显然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司机完全可以拒赔。

2023-08-05

国家应该出台相关规定,不能把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电动车人驾驶员等纳入弱势群体。这样,就助长了有些不自觉或者是素质人的“嚣张气焰”。在交通参与者中,法律与法规对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电动车驾驶员都该一视同仁!是谁违反交通规则,后果就由谁买单!这才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2023-08-05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就简单了,你可以什么也不用管,一切让保险公司来代理,向保险公司提供警方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不满意让他们上法院起诉,告诉他们一定要把保险公司带上作为第二被告,不然你没钱赔偿他们的。接下来你就等结果,反思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今后安全出行。

2023-08-05

中国必须取消次责这个规定(至少要在大部分情况下不适用),我们的人均车祸率远高于世界水平,蔑视交通法的人太多了,谁先违法造成事故就是全责!我们习惯喋喋不休的讲理,这个地方不适用。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2023-08-05

说个本人的事情

2018年11月7号,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路人横穿马路,刹车不及,撞到了,导致路人小腿骨折,住院21天,花费65100,本人前期支付35000,后期木有给,事情发生后,本人打交警报警电话,后来划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认为本人电动车速度过快,划定本人负主要责任,路人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后期和她家人协商解决,人家要我另外支付20000,我坚持给10000,然后协商不成,把我起诉到法院,10月25号,法院判决书让我赔偿36600多,,本人不服判决书,提出上诉。

因为这件事情,是我亲身经历,在此给广大朋友个建议

第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主动打报警电话

第二,不要前期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交警划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让交警直接写清楚,应该付百分之多少,如果感觉不服,就提出上诉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说到,欢迎大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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