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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有的公司觉得试用期不交社保很正常?

2020-03-05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但现在仍然有很多的企业试用期内都是不缴纳社保的,这几乎是一种潜规则。更过分的是,这是一种很多的求职者都被迫接受的潜规则。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段时间内的考察期。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近年来,企业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①试用期过长;②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③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④试用期工资过低;⑤试用期内随时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不论是作为企业还是作为求职者、劳动者,试用期都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求职者在入职企业约定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协议是必须注意,看清试用期协议的内容。特别要注意的几点:试用期时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试用期工资一般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入职三十天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录用条件以及试用期内的工作纪律、考核转正等内容;签订试用期协议同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等。

作为企业,试用期的设置是为了能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获得自己满意的劳动者。而很多企业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地位是不平等,企业拥有更多的决定权,而劳动者几乎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劳动监察部门以及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很多的企业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试用期内给缴纳社保的也是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而不是劳动者的首月工资作为缴纳基数,而社会保险征缴、稽核、监管及处罚措施有待加强;

劳动者更多时候因为需要一份工作而选择忽略部分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劳动者不是不明白劳动法,而是不愿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者要明白,试用期并不是“白干期”或者“廉价劳动期”。

政府机构试用期二年,也不缴纳社保哦!企业试用期就一二个月,不缴社保算什么啊?????

2020-03-05

“有的公司觉得试用期不交社保很正常”,这是对他们自身违法行为找的借口。


造成并纵容他们这种行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员工弱势又加上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员工入职的时候一听到所有公司的员工都在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便认为这是合理的,便也认可了这样的做法。

因其法律知识淡薄,缺少维权的意识,又加上在劳动关系上处于弱势,没有讨价还价的勇气,变相的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

二、员工觉得维权麻烦,表示“耗不起”

拥有法律意识的部分员工举证、维权太麻烦,而且周期特别长,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耗不起”。

又加上换工作成本高,或者没有其他的就业机会,只能“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

三、公司存在侥幸心理,违法成本低

对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等行为,公司一般都怀着“民不告,官不究”的侥幸心理,明知道违法却为了节省成本违法。


而且由于上述员工现实中存在的这些困难,更加加剧了他们的违法行为。更有很多公司在试用期期间不发工资,不给考勤,不缴纳社保,为“免费用工”消除证据。

四、政府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现实操作过程中,除了员工举报之外,希望政府能够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规范企业的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是有其“生长的土壤”,作为劳动者应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从业者,也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多了解一些相关的退休、社保、职场知识,让自己在职场中游刃有余。

这是用人公司的一种惯用手段,因为为职工交社保增加了用人单位成本,所以用人公司打着试用期旗号能拖就拖,能往后延交就延交,这也违反了劳动保障法,所以希望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平时严查。

这种操作,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是很常见,但是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因为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时,该怎么办呢?

律师支招:

1、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

2、协商不成,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3、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话,由于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因此,劳动仲裁委可能不会受理。

2020-03-05

按照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不缴纳已经触犯法律,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取得赔偿的。

为了能得到有效的赔偿你可以按照以下方式。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如公司不签订合同,你需要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佐证。

其次,你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最后,等待赔偿即可。

不过,话说回来,在三四线城市,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些公司更过分要求免费试用7天,7天内合格才给钱,不合格不给钱。建议选择正规公司就业

2020-03-05

很多企业单位在试用期内,都不教自己员工的社保,这样的一个现象实际上是比较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由于企业单位不愿意缴纳社保,而是因为试用期内的职工,相对来说并不是很稳定,所以说这是不交社保的一个主要原因。

因为作为一个企业来讲,试用期内员工的离职是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离职的概率,远远要大于试用期以外正式员工的一个离职概率,所以说,试用期内的员工相对于企业来说它并不是很稳定的,也就是说他不一定能够留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下去,所以说,很多企业单位在试用期内一方面是,选择员工是不适合于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单位或者是岗位胜任,另一方面就要,在这个社保上做文章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不一定给员工来交纳这个社保。

当然这一类的企业单位,只要是你一旦过了试用期,那么过了试用期的第1个月起,他就会主动的给你来承担社保的缴纳!所以这样的现象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作为员工来讲,因为试用期毕竟不是很长,最长的大约是不超过6个月,最短的也许只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所以说很多员工都不在乎这样的,那么也就不会要求自己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保这样的一个问题了。

但是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来给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实际上试用期内只要是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实际上这个社保待遇还是要主动来购买的,不购买社保的行为,他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也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当然有些单位的通常做法是,在试用期内根本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也就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这样一个问题了,所以说,他这样的一个做法也是有效规避了劳动合同法的一个要求。这也是我们作为员工来讲没有办法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有些单位确实在试用期内不签合同,只要是适用期已过,符合他们单位的一个要求,并且符合岗位能不能够正常的胜任,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来交纳自己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在试用期内不愿意给员工承担社保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也不妨有很多企业在一入职起就开始缴纳社保,这样的企业实际上也有很多。所以说什么样的企业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寻找到一家好的单位去工作,或者是寻找到一家比较合规合法的企业去工作,对于自己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好处。所以有些东西我们只能够凭借自己的感觉,是不适合于这家企业的文化,当然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这样的一个现象,相对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只要是能够保证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试用期转正以后,社保待遇能够正常的缴纳,实际上很多员工都是可以接受这样的一个现象的。

2020-03-05

你租半年房子会装修吗?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试用期太短,入保跟解除并不简单。公司犯不着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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