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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摘杨梅坠亡案”再审改判:司法不为违法者买单,你怎么看?

    判决倡导什么,公众就会效仿着做什么。让法律的羽翼温暖无辜的人,让正义正直的人得到褒奖而不是受到伤害,这不仅是全社会的共识,更应该成为法律条款设立的基本准则和法官的判决标准。只有真正维护了社会正义,社会才会按照正常的秩序平稳运行。

    2020-03-02 22:43 713 2
  • 肇事方不给医药费,医院停药,该怎么办?

    因你无明确交警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故我以对方全责来分三种情况与你分析~~*(情况一)*:对方全责,但肇事车辆无保险,肇事者无赔偿能力!这是情况最糟糕的,也是我亲身经历的情况,当时感觉好凄苦,故此回顾一下那不甚回首的几年,希望对你有帮助!2009年11月,我妈在路边正常行走,被一辆无牌无保险的摩托车从后撞倒,当场失去知觉无法动弹,当时马上送到佛山中医院救治,诊断为脊椎断裂,需动手术装固定器,花费巨大,我义无反顾,倾尽所有,甚至不惜卖房救母,所幸手术后,妈妈住院两个月后出院休养康复,虽余生不能太过劳累,但能自理安享晚年,亦算不幸中的大幸!面对这样的事故,救治亲人是第一要务,当下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垫付不探视不调解的普遍现状下,尽管气喷之极,你也不能以暴制暴,也不能太过于寄望肇事者良心发现,&quot;宁被宝马撞也不被大众伤&quot;都是过来人的心里话,更何况我们更倒霉的摊上了无保险无能力赔偿的肇事者?故此,你该第一时间面对现实,尽己所能给亲人最好的治疗!等救治安排稳妥后,你不要私下与肇事者沟通,因为无什么卵用;在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请交警协调赔偿,多少有点作用,我当时就收到第一笔赔偿七千元,后来就没有了后来,交警就建议起诉!不怕麻烦的可以走法律援助程序,我当时到居委会出具家庭困难证明,然后拿着交警判定书及家庭困难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很快就为我指派了一名热心的律师,之后就是走流程:伤残评级,计算索赔金额,有了律师介入,一切清晰明了!毫无悬念的判对方全责赔偿,然后进入自愿赔偿期,强制执行期,把对方配偶纳入强制执行对象(子女不属添加强制执行对象),冻结其养老保险后,意外收到了一万三千元,然后继续强制执行,无果后会返回重审,又循环强制执行~反正就是无休止的等,对方亦死不要脸的拖!所幸得朋友指引: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无能力赔偿下,伤者可申请医保报销,报销下来收到了五万,感受到了我党的关爱与保障!剩下的就只能向肇事者追偿了,两种方案:一、冻结对方夫妻退休金,每月定收,不多,但胜在足额赔偿,但如对方身体健康出问题或逝去,赔偿终止;二、协商赔偿,减额收款,但失去继续追偿权利!怎么办?我选了后者,用赔偿金再供回了一间新屋,结婚生子,让父母安享晚年!<br /> <img alt="" src="http://images.hlvshi.com/uploads/question/20200224/0229ebc3cdebd2f9d8da6ef250ca3e89.jpg" /><br /> ~~*(情况二)*:对方全责,车辆无保险,但幸在肇事者有能力赔偿!在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请交警向肇事者协调垫付救治,讲明停药停救治使伤情加重后,所有费用亦是肇事方全盘负责!一般到这份上,肇事方出于担心停止救治伤情加重,最终费用亦是自己埋单而变被动为主动垫付救治伤者,如果对方老赖,只能按第一种情况中的流程行事:起诉,判决,主动赔偿期,强制执行期~~长久等待,十分煎熬,但因对方有财产可执行,故最终到强制执行期,一般结局尚好!<br /> <img alt="" src="http://images.hlvshi.com/uploads/question/20200224/612bed7f8fe02469661c874b9f7faa4b.jpg" /><br /> ~~*(情况三)*:对方全责,车辆有保险!这种情况最安全,一般有保险的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都不垫付不探视不调解,交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这时请尽量控制情绪,老实说,我妈当时出事,肇事者的三不让人气愤都爆炸,部分亲戚提议以暴相挟让他垫付全责,这些都被我一一否诀,这种情况,虽心中愤恨,但时也命也,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到时警方判责一码归一码,各负各责就得不偿失了,明智的解决应是:尽一切努力给亲人最好的治疗,走一切合法途径追讨赔偿!一般会很快由保险公司走程序赔偿的,一般不会太久,实在不行,只好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了!

    2020-02-24 13:25 1902 4
  • 印度经常会有轮奸案的发生,是法律不严吗?你怎么看?

    <p>只能说是文化与教育跟不上时代,少数人想掌控更多的权利!权利无外乎想要的是金钱、女人、地位!<br /> 首先我们完全没有办法站在自己的角度客观这个问题!举个例子,以前我在老家初中的时候,每年学校里会很多次同学打架群殴,当我来到上海读书的时候,校园里唯一一次斗殴被区教育局列为那年的重大校园斗殴事件!那时候我明白了大部分人无法客观的看待其他事物,都会被自己身边的大环境给影响!(当然我支持严肃对待校园暴力问题!)<br /> 还有因为印度的种姓制度,宗教,女人地位低下,种姓制度虽然已经废除,但是没有经过暴力革命,老百姓的观念是很难靠行政力量改变的。再加上印度是西方扶持,走的是民主路线,人口众多、国内党派有上百个,印度政府很难集权,有什么政策推行也很不容易!<br /> 再来看看印度对女性环境,有人说印度人最大的诅咒就是&lsquo;祝你生个女儿&rsquo;!嫁女儿出去还要贴钱,大环境对女性更加不友好了,而且印度溺杀女婴、选择性流产问题严重。再加上有钱人可以多取妻,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分配问题!印度国内的大部分贫民光棍现象严重!一些骇人听闻的现象都有!以母性牲口为对象进行侵犯!<br /> 人性漠然并习以为常,而政策、法律实施不开!所以印度可以说是女性的地狱!</p>

    2020-02-24 09:16 1058 1
  • 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你怎么看?

    <p>关于&ldquo;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rdquo;的说法,并没有找到出处。买房子要付出很多钱,然后才有了产权证,房子才属于业主。没有支付还想拥有小区内停车位的产权,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所以,&ldquo;国家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rdquo;这个前置,本身就站不住脚的。<br /> 物权法倒是有规定,小区内的车位首先要用于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是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小区的车位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小区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br /> 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并没有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车位、车库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业主应当可以享有车位、车库的产权。<br /> 实际上,车库一级停车位,大多作为小区的专有部分,其有独立的产权。并不属于业主所有,所以物业公司可以做收费买卖。这个收费买卖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车位出售,一个是管理费收取。车位出售是产权的转让;管理费收取是单纯的每个月车位租金等,也就是物业负责卫生、安全等事宜的费用。</p>

    2020-02-23 10:23 1882 3
  • 两次强奸入狱,此前已致一人死亡,多次获得减刑,你怎么看?

    这就是刑法不严厉不灵活的漏洞,虽然完善很难,但是也要学习一些思想先进的国家。对于这种强奸犯、猥亵幼童犯都应该严格处理,必要的时候要进行物理阉割。赌、毒、黄三者常被拿在一起告诫人们不要去碰是为什么?因为这三个有个共同特征,一旦沾染就容易上瘾。所以那些强奸犯、猥亵幼童犯出来之后很难保证不再犯。如果要减少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就应该从法律层面严格的约束这类人,他们做不到自制那就给他们咔擦掉帮他们制。

    2020-02-21 10:22 1087 3
  • 法官判决不公,你认为问题出在哪儿?

    我一直有个观点:诉讼请求的表达非常重要,有的时候案件结果不理想,可能不是因为没有道理,而是诉讼请求提的不对。换个角度可能就解决问题了。<br /> 在对方提起的合同无效案件中,如果你认为合同有效,你该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承认合同无效,非你所欲也;如果坚持合同有效,最后法院认定了合同无效,是不是还需要再打场官司,才能把支付的价款和损失要回来?再打场官司,亦非你所欲也!

    2020-02-20 16:19 1195 2
  • 丈夫患病身故,保险赔偿金竟被前妻领走,对于法院的判罚,你怎么看呢?

    谁投保谁受益,这是保险合同的条款。受法律保护。文中,是郑某(前妻)为陈某(前夫)购买,投保人是郑某,被投保人是陈某,受益人是由投保人决定。被投保人根本就不可能变更受益人。通俗点说A为B买了保险,受益人是谁,由A决定,B无权更改。保险公司明显违背了契约精神。当然,我们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但根据我和保险员接触了解到的,保险金是谁投保谁受益,并优先继承。

    2020-02-14 09:46 1468 7
  • 在卖淫组织中从事保洁、收银、保安等工作,也要定罪吗?你怎么看?

    其实应该酌情考虑,法院在酌情过程中应该考虑劳动者是否知道所服务的场所为卖淫场所。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场合的工作人员,只有可能不为,不可能不知,如果仅仅是知道而获罪,打击范围比较大,应该是明知,参与,有利益分享者,依法论处。

    2020-02-12 14:17 1530 2
  • 私闯民宅被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吗,怎么判定,你怎么看的?

    私闯民宅本就违法,私闯者被正当防卫打死,不负任何刑责,私闯者虽未作出危害严重的行为被正当防卫打死也不该追求其刑责,因为谁能知道随后不会发生更加甚至极其严重的危害?既然正当防卫不违法,那就不必为正当防卫设那么多的界定。

    2020-02-12 13:42 133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