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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老太太买菜回家横穿马路,被车辆撞倒当场身亡, 你怎么看?

郑州:老太太买菜回家横穿马路,被车辆撞倒当场身亡, 你怎么看?
2022-08-23

感谢邀请,这件事发生6月11号上午10点左右,老太太被撞身亡令人哀痛,但就这件事而言,我认为“弱势群体”还是车主。

就事论事,在这件事中我认为不能情大于法

这件事发生在北三环,从现场照片和警方勘察来看,应该是老人横穿过马路时被撞,肇事者也一直留在现场。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该肇事车主是在北三环路上快速路正常行驶的,而老人违规穿越机动车快速路应该要负主要责任。

郑州的快速路很多地方已经对向隔离

郑州有很多的快速路,像陇海、北三环、西四环等等,如果不是路口基本也是进行了隔离。从这起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路中间也是进行的了隔离,这说明是明确禁止行人通过的。对于车主而言,在这样宽敞的道路上行驶,车速也一般较快,出现障碍物也往往来不及反应。

最后希望辩证看待这件事,依法进行处理

站在老人的立场上,因此殒命实在令人哀痛,但也确实是行为过错。站在车主的立场上,也很难预料到这样事,没有观察前方的环境。根据我国法律的一般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机动车承担70%的责任,即便过错完全在行人,机动车也要负10%的责任,但在个别地方已经有判处电动车全责并判刑的事件。

总之,发生这样的事令人心痛,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法就是法,也要辩证的评判过错的一方,弱势群体也并非行人和非机动车独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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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这件事究竟是谁害了谁?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作为行人应该知晓横穿马路的危险性,其宁愿自陷风险也不愿意遵守最基本的社会秩序,而反观驾驶员基于公众对社会秩序遵守的默示约定而放心通行的行为,究竟谁有错,我想一目了然。所以我一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存疑。

个人看法:

据现场群众称,白色私家车司机是一名年轻女子,老人估计是买菜回来,从路南横穿马路到路北的小区时发生的事故。记者观察到:路中间花坛有一个缺口行人可以从此通过,而事发路上向西50米左右有一个人行天桥。

目前事故认定尚未出来,但是从案件事实来推测,案件中老人未能按照规定走人行天桥,而选择横穿马路,这种违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而选择自陷风险的行为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才是。

另外作为驾驶员在遵从社会基本规则公众都能遵守的默示约定下,按照正常的车速行驶发生车祸的,我认为这件事驾驶员才是无辜的那位,现实中多少人因为仅仅为了自己的方便而选择破坏社会规则?

这起案件中最基本的社会规则是:行人按照规定走人行天桥,而驾驶员按照规定正常驾驶。但是很显然因为行人破坏了这个规则,选择横穿马路才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作为驾驶员只要没有违章,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的,就应当受到社会规则的保护,而且从履行社会规则义务来看,行人按照规定走人行天桥并没有太高的成本,其选择节省成本,破坏规则的行为应当由自身承担才是。

所以我一直认为“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责任的规定”相当于间接加重了驾驶员的责任,将本应由行人履行的义务分摊到驾驶员头上,这种规定虽然符合情理,但是从权利义务角度出发,我认为并不一定公平。

2022-08-23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私家车存在没有安全驾驶等过错情形,她确实就难辞其咎。即使她不存在任何过错,在现行法律规定之下,也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当然,老太太自己横穿马路,应当自行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据报道,2019年6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郑州花园路北三环一层西向东发生一起私家车和行人(约70岁的老太太)事故。
老人倒地后当场身亡,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也只能给她盖上蓝布。
据现场群众称,白色私家车司机是一名年轻女子,老人估计是买菜回来,从路南横穿马路到路北的小区时发生的事故。
路中间花坛有一个缺口行人可以从此通过,而事发路上向西50米左右有一个人行天桥。有关事故的具体原因仍需交警进一步调查。
可以得知,这起悲剧的直接原因是老太太横穿马路,无论如何都应当由她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私家车主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当她发现老太太时已经避让不及,那么她就没有任何责任。当然,如果私家车主自身存在超速、没有谨慎驾驶等违章行为,她应当发现横穿马路的老太太并及时避让,但她却没有及时避让,从而导致悲剧发生的,那么,她就要承担部分责任了。

当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机动车主没有过错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022-08-23

我觉得这个交通事故应该给我们广大老百姓敲响警钟了,让逝者安息吧,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谁都不愿意碰到这样悲伤的事情,包括广大司机朋友,我们是非常不希望和任何行人发生碰撞的,也许代价会非常惨痛,希望这个事故只是个偶然,不过话说回来,随着近年来我们郑州市的交通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方式随之也在慢慢的发生着改变,就拿北三环快速路来说确实方便汽车出行,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呼吁有关专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防止行人乱穿马路,或者給路过的司机在固定路段进行友好提醒,比如附近有居民区或者学校要注意减速让行,把人行天桥设计的在人性化点,离居民区近点这样方便老人出行,其实很多外地入郑车辆并不清楚这里路况,有了这些提醒外地驾车的司机到了这里车速就不敢开太快,也就不容易发生事故,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我们希望看到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的,而不是出现事故就一味地想到汽车用不用负全责等这些亡羊补牢的事,最后提醒所有人,在惨烈的交通事故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很渺小的,附上几张惨烈车祸图片,以示警告,欢迎大家评论+关注,有问必答?







针对老人家被撞身亡,其实在生活中发生很多这种事情,对于老年人来说,对交通规则很多不知道,感觉到是路就可以走,其实这完全错误的。针对这种事情,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决定

1/加强教育,让中老年人认识到,交通规则,学会遵守交通规则。

2、子女陪伴,老年人出门一定要有子女陪伴,不能单独出行。

3、车辆慢行,遇到行人,司机一定要注意减速行驶

我认为开车司机没错事故原因在于现在的人他傲慢了总认为自己闯红灯车不敢撞他存在侥幸心理想着你撞我赔钱但是没想到这一撞没命了钱也花不了了个人观点司机无错

2022-08-23

不要舆论过度发酵,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因为双方都是受害者

现在的人啊,车到身边都不让一下,象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少发生,现在,只要出点车祸,都是车的错,明明是行人的错,乜得车上负担大头,这不太好吧

2022-08-23

这埃不着电动自行车吧!

2022-08-23

首先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比较痛心的无论发生在谁身上,于法,驾驶人正常行驶是没有过错,但于情理上,是占有些过错的,老太太年龄大了,虽然横穿了马路,但发为一个合格的驾驶员从道德上来说就不能让老太太一下吗,如果驾驶车速控制在能控制的范围之内也不至悲剧发生,我觉得为情理方面,驾驶人还是有在一定过错的!个人观点。

2022-08-23

我是一名二十几年驾龄的驾驶员了,就此事发表一下自己观点。老人因违章横穿马路造成此事故。老人车祸身亡,值得同情。但是从法律角度看事情,驾驶员没违章驾车,主要责任在行人,横穿马路是造成此事故的第一要素,如驾驶员没违章,那么驾驶员就是受害者,特别是精神方面。谁愿剥夺别人生命呢?希望法律考虑因果,人为因素。不能总以行人是弱势为观点,行人是人,驾车人也是人。那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到了交通事故这里就卡了。交通法也是法,只有明确了违法担责,才能让人少违法,不违法,敬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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