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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老王拆迁赔了200万,给女儿20万,给小儿子18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你怎么看?

邻居老王拆迁赔了200万,给女儿20万,给小儿子18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你怎么看?
2022-03-18

我老公的姥姥,今年80多岁了。老爷年轻的时候是煤矿工人,退休后在门口塔了个棚子修理自行车....老人有4子2女。

今年母亲节的时候,姥姥就把几个儿女都聚集在一起。说了下她手里还有几十万存款,还有现住的一套房子。说她跟老爷年纪都大了。真遇到花很多钱的大病,也不需要看了,因为年龄就在这,看了也没有啥意思,还浪费钱。如果之后生小病需要钱,他们就自己出,如果不生病直接老死了,这钱几个孩子就可以分了...

老爷身体挺好,但是姥姥身体不好,有脑梗。还血糖高经常住院充水。之前都是我婆婆跟老公的大姨两个人轮流照顾。母亲节过后,有次又因为需要充水住院,这下热闹了,几个从来不爱露面的儿媳,争抢着去医院送饭,照顾,这下我婆婆跟大姨,到落得清闲....我婆婆当时就说,人老了,看来还得有点钱,而且一定要让子女知道自己有钱,不然,真的没人愿意搭理。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多存钱,老了能用到就用,看病住院,也用不着儿女的,如果用不到最后还是自己孩子的,还能给他们留点,多好。干嘛要把自己的一切都提前给孩子呢?多傻。儿子觉得你有女儿,女儿觉得,儿子拿的钱多,更该他养,最主要的是老人没有了任何的经济价值...可悲吗?有拆迁款不如拿在手里,保证儿女都孝顺的不得了。

2022-03-18

首先,这惨景是老王自己“作”的。好多处理过若干赡养纠纷的资深律师苦口婆心告诫老人,“千万看好自己养老本钱,生前切勿处置自有资产。”如果老王不轻率分配200万拆迁款,遇上子女不孝,手中有钱,请人照顾也行,找个档次高点的养老院也好,无论怎样都有一个衣食无忧的夕阳红。况且,有了200万,子女哪里能弃他不顾?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原本于他并非奢望,却因提前散尽钱财,致使这欢乐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实在可叹。

老王过早处分财产,而且明显重男轻女,又是一对不孝儿女,晚年凄凉可以想像。

其次,儿女不孝应受挞伐。赡养父母法定义务,与财产分配无关,这是对父母曾经抚养自己的回报,就如羔羊跪乳、乌鸦反哺,人总不能禽兽不如吧?

为老王支招:

其一,诉讼,要求儿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其二,如果当初分配拆迁款时附有养老约定,要求受益者依约履行;如果受益者违约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诉讼申请撤销赠予行为。

2022-03-18

邻居老王不值得同情,落得儿女不养老的下场,完全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被拆迁的老屋在老夫妻两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老两口既然得到拆迁赔偿,就没有了安置房,也不可能再有劳动创收能力,这二百万赔偿款,就是他们的安身立命的本钱,怎可急于分发一空,而且分配给儿子、女儿金额比例严重失调,必然会引发家庭矛盾,导致亲情破裂。

是的,按照民间传统,女儿出嫁后就不再是自家人,遗产完全由儿子继承。这个糊涂的邻居老王夫妻,可能就是满脑子这样的封建遗毒,绝大部分给了儿子,仅象征性的分给女儿20万。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品德行,将来能不能作为养老的指望,老王夫妻应该心中有数。也有可能明知儿子儿媳妇不咋样,觉得给他们一笔巨额资金,就能买得来儿子、儿媳妇的孝心,这不是太愚蠢了吗。

鉴于儿子一家不是可托付养老之人,老王夫妻就应该把这二百万赔偿款自己存着,紧握这笔资金的支配使用主动权,这是最有养老保障的上策。其中策,就是也可以拿出最多一百万分配,子女各一半,或者子女按6:4的比例分配,最低按照7:3的比例分配,这样儿子没有多大意见,女儿心理上也能接受,老两口手里还握有百万元,足够养老所需。像这样绝大部分给了不孝的儿子,自己手中空空,女儿又嫌老两口太偏心,心中有怒气,也不愿意养老,真是结局悲惨。自己种下的因,结出苦涩的果,只好自吞,又能怨谁呢。

不错,依据法律规定,儿子女儿都有为父母养老的义务,可以向法庭起诉他们,强制子女履行养老义务。可强扭的瓜不甜,很难想象依靠一个道德沦丧、毫无孝心的儿子,一个怀恨不公、亲情破裂的女儿,能够照料好老两口的晚年。如果老王夫妻还能有百万元资金在手,绝对不用为儿女不养老犯愁,子女为了那百万元,肯定一个比一个孝顺。

从此看出两点:一是老年人一定要公平或相对公平的对待子女,不可太偏心。二是老年人储备一些养老本钱,还是很有必要。子女再有钱,都不如自己有钱。

现在的这种事还真是屡见不鲜,做为父母偏心,做为儿女不孝。

事出必有因,有因就有果。身为长辈,对子女光去实施高压政策,必然会导致孩子的逆反。

社会现象上,虽然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说,但这种说辞却代替不了法律。

拆迁款下来的时候,能给女儿一小部分,说明还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女儿。但却忽略了一个家庭公平原则。老王把宝都压到了儿子身上,但儿子却并不认可他的分配。

儿子心里会想,姐是外人,凭啥给她。闺女嘴里却会说,都是你孩子,既然不能公平相待,给我这么小份额,就别指望我给你养老。

这就是做为一个老人不会教育孩子,不会处理家庭问题的失败之处。这就是想象丰满和现实骨感的事实一面。

说一千道一万,老王的痛楚都值得大家深思。虽然有法律途径可以帮助、解决和儿女之间的纠纷,但亲情还能回到以往的无间无隙吗?

最后想告诉所有能看到我这篇回答的朋友们,养儿养女都一样,但做好早期教育却非一日之功,务必让孩子明白人世间亲情才是最为重要的。

2022-03-18

我好像在哪儿看到过,类似于老王这种情况的故事。

说是有两个老太太,老头死的时候,都留下了100万元的巨款和一套大房子。第一个老太太,把钱?和房子平分给了儿女,说好的老太太愿意去谁家住,就去谁家住,想花钱给谁要谁都得给。结果是,想去谁家住谁都不愿意让她去住,想给谁要钱?谁都不愿给,老年生活过的很凄惨。另一位老太太就不一样了,她仍然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把100万元用来买理财产品,得来的利润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逢年过节儿女来看望她,由于手里有钱,总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有时候还给儿女们发点红包,儿女们也乐于经常来看她,她的老年生活过的有滋有味的。

这个老王,就和故事里第一位傻老太太一样,把自己的老年生活完全寄托在儿女身上,一旦儿女没有孝心,就只剩受罪的份了。

人老了切记要靠自己,尽量做到三有:有个老窝,有个老伴,有足够的养老钱?。这样才有希望安渡晚年。


2022-03-18

这就是老王的不对了,房子拆迁的赔偿款200万。给女儿20万,给小儿子180万,自己没有留一分,这明显不妥啊。

首先,给女儿20万,给小儿子180万,这是很不公平的。作为女儿,一定会有意见的。

“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给小儿子180万,只给女儿20万?

这不是明显偏心吗?女儿一生气,以后不会再养活你的。

其次,儿子虽然得了大部分,但是毕竟没有得全。还有那20万给了女儿,那么以后就让女儿养活你好了。

这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再次,老王把拆迁款全给了儿女,自己没有留一点,这是给自己没留一点后路啊。

一旦以后生病,需要用钱,就得向儿女们另要。你给他们钱容易,但是向他们要钱却难啊。

其实老王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得到200万的拆迁款后,给女儿和儿子每人10万元,剩余的180万自己留着。以后哪个孩子对自己好,剩余的钱就给谁。

如果都没有人养活,有100多万元钱到养老院也是够花的了。

所以都不要像隔壁老王这样,花光了钱也没得到好处。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论父母给不给子女钱?也不论父母有没有钱?子女都应当赡养自己的父母。

如果子女拒绝履行义务的话,父母都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2022-03-18

能得到数额巨大的赔偿款,这是人人都想做的梦。只是这个“邻居老王”竟然把钱分给女儿和小儿子,最终还落得了无人赡养的结局。

对于“邻居老王”的做法,并不是很赞同,我是这么认为的:

分钱不公是儿女不赡养他的“导火索”。儿和女都是你的骨肉。这个赔偿款,也算是“意外”之财吧!既然你得到了,一定是你家权在握,钱才会到你的名下。有钱了,底气也就足了,倒是应该通盘考虑一下,这钱该不该分?怎么不去?先不说,女儿是外嫁的,像波出去的水。既然能分点,也算是你这个做父亲的良心。你倒好,小儿子分得钱竟然是女儿的九倍?孰轻孰重,还用想吗?难免是女儿心理落差大,心生怨气,你给钱了还赢取不了他的心。关键是你的女婿会怎么想?即使女儿愿意“报恩”,女婿也未必同意。

“给小儿子180万”,是不是意味着你还有个“大儿子”。那200万已经分光了,也就是说“大儿子”还分文未见。老人不被儿子赡养都是生了两个以上的儿子,因为财产分配“公平”,是兄弟反目为仇。在赡养老人上相互扯皮,相互推诿。都是你严重“不公平”,太偏心造成的。儿女们当然没有人会赡养你。

人老了,还是要留一定的“养老钱”,才有话语权。在金钱的面前,有些人会被金钱冲昏了头。200万,对于一般的农民来说,要几到辈子才能挣到。虽说有“养儿防老”的古训,但时代变了,观念也变了,身边的例子多得是。“养儿防老”真有点过时了。对于那200万,你有拥有权、分配权,你完全可以给自己至少留下20万,明确表示,以后谁侍候我,这钱就归谁。做为你的“养老钱”,合情合理,也会是儿女心服口服。当你老去需要儿女真正赡养的时候,才会理由气壮。为防止以后儿女之间的纠纷,最好去法律公正,用法律来保证你的权利。

也不知道你分钱时的想法和当时对儿女是怎么约定的。钱是分了,你的女儿和小儿子也拿钱了。而你把赔偿款分了个精光。或许你还有其他来路的“私房钱”,但是对于儿女来说,你就是个“穷人”。无利不起早,他们那懒得去管你。

用钱“生”钱,比给儿女分完算划算得多。现在养老是个现实的大问题,儿女不在身边总想让父母住进乡村敬老院,可那有条件,非孤寡老人还不能入驻;就是社区福利院,交费高,儿女(儿媳)非城镇户口(我们当地),老人也不能入驻。有这赔偿的200万,你完全可以自己筹建一个小型的“养老院”,你既是院长,还吃喝不愁。其他入驻的老人也会交一定的费用,你还可以赚钱呢!儿女理你分他们点钱,不理了,你立个遗嘱,连你办的那个“养老院”一并捐给国家。这样,你既安度了晚年,也留下了好口碑,还为社会做出了你最大的贡献,何乐而不为呢?

说来说去,怪就怪,“邻居老王”糊涂,遇事考虑不周全,同时也替他惋惜。“邻居老王”的事情还真给老人们提了个醒。大家觉得呢??#为生活而提神。

辛辛苦苦劳累一生,到老得了一笔拆迁款,还把钱分给了子女,自己未留一分钱,可惜啊,他的做法有些欠妥,养儿防老,在如今这世道,只能说不太现实,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还是把钱先留着自个养老,万一自己不行了,走了作为遗产留给子女,另外遗产应公平公证子女均分,以免他们有矛盾。老王的钱全给了子女,为什么他们都不愿意养老?分配不均,女儿得20万嫌太少,而儿子拿180万还不满足,最好全给他,人心不足蛇吞象,真不像话,可见老王的分配不均得这一结果,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肯老都肯的理直气壮,老养小容易,怎么小养老就那么难,错就错在他有了拆迁款不该分给子女,还是自己留着养老最保险,最稳妥,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自理能力,就是孑女不在身边,还可以请护工或保姆,所以奉劝所有的老年人还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存一点钱吧,不要倾其所有全给了子女,到头来自己孤独终老一无所有,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靠谁不如靠自己啊。

2022-03-18

这个拆迁款,本人认为老人分配合理。一点毛病都没有。当儿子的。应该是多分点。当闺女的嘛,外人嘛?应该是少分点是自然之理。

养儿防老,这是人事长情。有一些儿女就是不孝顺。他不是得到多少钱问题。它就什是没有孝敬老人的诚心。都嫌老人是拖累。这个问题最关键的。错在就老人提前把这个款分了的问题。

这个款也分的没有了后路,为什么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呢?为什么不给自己留点儿养老钱呢?要我分的时候。那就是给儿子100万。给闺女20万。留下80万,自己养老的生活费,谁要噡养了给谁?每月开支。。那这样看来肯定没有问题。如果是这样分的话,那自己绵绵的养老,雇个外面的人。也能把这交代来了。

他这个儿子太无情。这个女儿更没有人性。尤其这个女儿给了20万,其实不少了。哦。

本来主动权是在自己手里,非得拱手相让,自作自受,活该!

2022-03-18

我觉得拆迁在当今中国真的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老年人不希望拆迁,希望能在老家留住最后的念想,自己老了也好有个归宿,不会去麻烦儿女。但是年轻的儿女却盼望着成为拆迁户,每天都在想着成为拆二代,这样就不用奋斗就能收到一大笔钱,还能分到房子,不用再去供房贷了。看到谁家被规划了,总是会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但是却不知道世代住在这里的老年人心中对自己老家的不舍。

关于老王拆迁儿女都不赡养的问题——

①首先,老王的拆迁款项分配问题,老王认为女儿是嫁出去的人,就是婆家的人,所以分了20万给女儿,分了180万给儿子。这个是肯定会导致女儿心理不平衡的,都是一家人,亲姐弟,女儿肯定会不满意父亲的分配,这个也是导致女儿不赡养的一个重要原因。

②关于儿子不赡养,要知道在一个子女多的家庭,老年人都是所有子女共同赡养的,如果女儿不赡养,那么作为儿子一个人赡养,那么儿子心中也会不满意。儿子会觉得女儿没赡养,凭什么让自己一个人赡养。

可能这是当今社会留守老人没有人赡养的一个重要问题。不管有没有被拆迁,赡养老人都是我们做儿女的义务。尽孝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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