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对此你怎么看?
举双手赞成!无论他躲在何处,时间多久,年龄多大,一律依法追究他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很代表民心,民意!
不可能以罚代刑,一定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人贩子那么猖獗就是量到不到位,应该拐者判入牢三十年、卖者二十年,这样可以震慑他们的犯罪行为。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人贩子不需要终身问责,一律处以极刑——斩立决!今天你判他(她)有期,明天他们就拐得你三亲九族断子绝孙。人贩子和毒贩子一样可恶,惩罚绝不能心慈手软!
对人贩子终身谴责有用吗?蜥蜴小哥认为这就如同明知狼吃人而你却骂它吃人一样,能改正它吃人的习惯吗?这是个很可笑的解决问题方法。对人贩子的犯罪行为只有采取精、准狠、的打击才是正确的。那么,何谓精、准、狠的打击呢?
所谓的"精",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对突发贩卖人口的刑事案件;对屡贩的地点和屡犯的罪犯采取精准抓捕和重判;
所谓的"准",就是重犯罪性质;重犯罪人数;重犯罪恶果采取准确的抓捕和重判;
所谓的"狠",就是对贩卖人口的罪犯应该狠查、狠抓、狠判。
犯罪千种,恨之千样,但最让人恨的就是这些贩卖人口的,牲畜不如。只有让他们消声灭迹,才有百姓的朗朗笑声。
本文只属于个人观点,如果过激望谅解。
绝对同意,人贩子不仅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而且给家庭造成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
坚决支持立法加重处罚人贩子!
人贩子丧尽天良,主要以贩妇女、儿童弱者牟利为目的。其违法行为败坏社会,割裂亲情,制造人间悲剧!
根据早些年的权威报道,中国每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达20万之多,然而被找回的希望只有0.1%。给受害者家庭、亲人造成的悲痛,一生难以抚平……
现今,社会经济蓬励发展,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贩子犯罪已不具备曾经生活所迫的前提,其犯罪行为必是有意为之,故意为之,并以牟取暴利为真实目的,手段特别残忍。因些,必须加大加重量刑,终身问责。一定会大快人心!
同时,应加重购买人定罪量刑,截住购买渠道,堵死源头。
最后,完成对人贩子的加重加大量刑,应面向社会广泛的、多渠道的加大法制宣传。让犯罪人敬畏法律!
我支持!
人贩子实在可恨,破坏了家庭,毁掉了人生。违害了稳定,应该严厉打击
拐者杀。买,卖者重刑,终身追责。一个被拐者,让许多家庭破,让许多人心碎……!
拐卖妇女儿童,不是一般的犯罪,试想被拐家庭的状态,一辈子都走不出失去亲人的阴影,所以强烈要求对人贩子应该判死刑!
人贩子令人深恶痛绝。很多家庭因孩子被拐卖而破碎,甚至家破人亡,对人贩子不仅要終身追责,而且还应終身监禁,严重者应该判死刑。
支持这个提案。
并且应该重判:如果判不了死刑,那就判无期,终身苦役,永不减刑,不得探视。
人世间最让人痛苦的不是死别,而是生离。人贩子活活拆散亲人,其危害远甚于诛心。人贩子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应该动员全社会,人贩子一经发现,人人得而诛之,举报或者协助抓捕者有赏,让人贩子如过街老鼠。让这帮人不敢为,耻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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