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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不纯的,偷换,拐卖,生恩大于养恩,这一说法,合理合法不?

动机不纯的,偷换,拐卖,生恩大于养恩,这一说法,合理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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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拐卖须法律界定,任何人不能随意乱说!至于生恩养恩孰大孰小要看孩子是怎么得来的,如是偷拐来的莫说恩,只有仇。要是通过合法手续领养的,养恩应该大于生恩。

2024-02-18

被“拐卖”不论赔偿,养恩大于生恩

引言

许妈、杜妈等人在舆论等推动下进行相互“伤害”时,在另一地却演绎着“千里寻亲”感人的场面:今年38岁的山东壮汉——陈波,34年前被他人从重庆拐卖到山东菏泽,陈波记得是养父母的好,记得养育之恩。“拐卖”“偷换”“生恩大于养恩”等问题,在这两个事件中表现出截然不同,作者特作此文,供公众参考。


陈波与姚策、郭威经历的异同

陈波的经历是典型的“拐卖”。34年前,4岁的陈波在现重庆市渝中区沧白路托儿所放学途中走失,被他人拐卖到山东菏泽,跟随养父母生活至今。陈波寻找到生父母后的态度是:他不会就此对养父母不管不问,反而要更加地去关心、去爱护他们;陈波的亲父母态度是:尊重儿子的选择,但也希望他能经常回家看看、聊聊近况、拉拉家常。

姚策与郭威的经历是非典型的“偷换”。2020年3月,姚策因患肺癌查出血型与许妈不匹配,从科学上上否认了姚策与许妈的亲子关系;姚策、郭威在河南淮河医院出生,并在同一育婴室接受护理,许妈确定自己的亲子为郭威。2021年2月,姚策与杜妈一方“错换”赔偿案终审宣判,多数人认为郭威与许妈一案也大致如此。“偷换”一经提出立即成为热点新闻,并持续至今日仍在发酵。

  • 陈波与姚策、郭威经历的相同处:非亲生父母抚养长大成人,以及姚策对许妈的感激之情,郭威尽管没有公开表态,作者相信郭威心在善意;不同之处在于:陈波的亲生父母对其养父母的宽容,尊重儿子的选择,难道不是父母应当选择的立场吗?难道陈波的亲父母不知道其养父母触犯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吗?

炒作“偷换”使郭威陷入“道德”危机

媒体上尽管有郭威与杜妈“决裂”的信息,但据作者观察,该信息多数情形下是杜撰,发文的目的是吸收流量。有人可能有反驳问,为什么郭威不出面澄清事实呢?郭威支持任何一方的言论均可能使其陷入“道德”危机:支持杜妈,他人可能说“六亲不认”;支持许妈,他人可能说“忘恩负义”。郭威选择沉默实际上最有利的方式,他没有为了“流量”注册“当事人”身份,郭威是心地善良的小伙子。


养恩大,还是生恩大

养恩与生恩哪一个大事实上是伪命题,例如,弃婴被他人收养,养恩一般大于生恩,但也不是绝对的,倘若收养的目的为奴役,可能还需要价值判断得结论。从重庆拐卖到山东菏泽的陈波及其亲生父母一定知道己方的权利,被“拐卖”不论赔偿,养恩大于生恩,只要养父母将养子女作为亲生儿女对待;现在讨论生恩大于养恩,实际上是为了“流量”利益获得内心平衡。

@南京徐剑随笔

一个从小学生就懂的道理,要讲诚信讲友善,做好人不做坏人,现在倒不懂了。不管你是什么目的,用的什么手段,只要没杀了你,把你养了,你就要感恩。就像有个网友说的,强盗抢了民女,让她做压寨夫人,对她挺好,这女的就必须感恩戴德?这是什么逻辑?

2024-02-18

都说生娘不及养娘大!但这个养娘原先动机就不良!应该给回生娘!就把养娘当亲戚,要时有来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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