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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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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恕我直言了,你父亲留下的遗嘱,是无效遗嘱,没有法律效应!

遗嘱分为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都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订立遗嘱必须要有三人以上的非利害关系人在场,做为见证和公证,记录、代笔人。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必须回避不能在场,遗嘱必须在立遗嘱人神智清醒时,有行为能力时立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应。立遗嘱人神智不清、昏迷不醒、被胁迫和恐吓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遗嘱。没见证人和公证人在场的遗嘱是无效遗嘱,法院在继承遗产判决时不予采纳,不予支持的!

你父亲立遗嘱时,没有三人以上见证人在场,也没有公证机关公证员和律师、记录人、代笔人在场,所立遗嘱不具备订立合法遗嘱要件,不具备法律效应!

继承法规定,妻子、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孙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你父亲的遗产应该由你妈和你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但是,你姐姐如果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甚至有虐待、遗弃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你和你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诉请求剥夺姐姐的全部继承权或部分继承权,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会受理的!
老人订立遗嘱时,一定要在神智清醒时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一下,也可以去公证机关请求帮助!

2023-03-09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一个是立遗嘱的时候是否要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另外一个就是,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

第一,立遗嘱人是否要经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能立遗嘱?

对于这个问题,稍微懂一点法律的人肯定都是知道的,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立遗嘱人完全可以自行操作,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所以只要立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当立遗嘱人去世的时候,遗产只能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分,即便其他继承人对此不认可或者不同意,也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但是如果遗嘱,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则只能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分。

第二,就是关于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实是存在口头遗嘱的这种形式。但是订立口头遗嘱是要有一些特殊条件的。只有立遗嘱人存在危急时刻时才能够订立口头遗嘱,否则只能订立书面遗嘱。这种危机的时刻,一般是立遗嘱人存在生命危险。比如,已经病危,如果再不订立口头遗嘱也没有书写能力或者也没有时间再去书写,这种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是口头遗嘱订立之后,如果立遗嘱人又恢复了身体健康,或者又有能力订立书面遗嘱,则应当马上补订书面遗嘱,否则口头遗嘱将视为无效。

所以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女儿对父亲的口头遗嘱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由法院来确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口头遗嘱被认定无效,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分遗产,如果被认定为有效则只能按照遗嘱处分财产。

2023-03-09

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必须在以下3种情形连贯起来看才有效,否则无效。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可以。非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2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你父亲口头遗嘱时,说给你妈妈听无效,因为你妈妈不是合格的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你妈妈是你爸爸的继承人,她尽管在场是见证了,但做为见证人身份不合格,因此她听到了白听,不能证明你爸爸的口头遗嘱。

你爸爸的口头遗嘱已经无效了,做为你母亲同意你爸爸的遗愿,由你母亲立遗赠,可以把小的一套房赠与她的孙子。

这小的一套房是你妈妈和你爸爸的共同财产。你爸爸死后,这套小房是你妈妈的个人财产。

她有权立遗嘱给你们兄弟姐妹继承人中任何一人。也有权立遗赠赠与继承人以外的孙子。

孙子是不是爷爷,奶奶的继承人?

不是。不妨查一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没有把孙子列为继承人。孙子不是继承人,但立遗赠是合法的。

遗赠与遗嘱形式相同: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也可公证。《民法典》实行后,公证与其他形式效力相同,不再享有最高效力,公证不再是强调的选项。

女儿不同意把这套小房给她的侄子怎么办?

这套小房的产权是女儿的吗?如果不是,她无权干涉。你妈妈是这套小房的产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已的不动产〈房子),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3-09

父亲留下了这个口头遗嘱,并没有啥用,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父亲没有立其他遗嘱的话,房子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首先,继承法确实有规定“口头遗嘱”这一类型遗嘱,但是,想要口头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必须处于危险的情况下,比如说快要死去或者生命受到重大威胁,必须通过立口头遗嘱才能解决问题。否则,一般情况下即使立了口头遗嘱,也不会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因此即使你父亲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由于仅仅有你母亲一个见证人在场,她属于继承人,你母亲不能作为见证人见证,你父亲立的口头遗嘱也是没有效力的。

最后,你父亲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他没有再订立其他遗嘱的情况下,在你父亲离世后,这两套房子就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由你母亲、你父亲的父母以及女儿继承。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子。

2023-03-09

你的提问中的女儿和你两人都是一个父亲的子女的话,其中的孙子大概就是你儿子了。如果是这种关係,孙子还小,两套房都归儿子了,女儿就什么也没有了,是这样吗?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你父亲的遗嘱是不公平的。我们国家的合同,遗嘱虽然受法律保护,但必须确认他的公平性,明显不公平的合同,遗嘱国家并不认账。

中国的继承法明确规定,儿子,女儿对父母的遗产有同等继承权,所以女儿不同意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并规定,儿子,女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就不承在有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孙子就不存在继承了,但可以赠予。

老人在临终时的遗嘱可能牵涉到以前的什么约定,父母一般都是能公平对待子女的,希望一家人在一起商讨一下,怎么说的就怎么为,为钱财而丧失亲人情感是最划不来的事情。

2023-03-09

口头遗嘱是最难确认有效性的,更何况只有你母亲知道,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这份口头遗嘱应该是无效的。

两套房,只有你和你姐姐两个法定继承人,如果一套房子给了你儿子,另外一套由你和你姐姐继承,你姐姐不同意很正常。

就算你母亲将一套房子中属于自己的一半赠与你儿子,属于你父亲的一半还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如果你爷爷奶奶在世,这一半房产将由你爷爷奶奶、你母亲、你和你姐姐来继承。

如果你爷爷奶奶去世,法定继承人就是你母亲、你和你姐姐。你母亲如果放弃继承,你可以按照房屋评估价给与你姐姐补偿,这一半房产就由你继承,然后你赠与给你儿子,你儿子就得到这套房子了。

立遗嘱的时候,为了避免遗嘱内容有瑕疵,尽量选择公证遗嘱。公证员会指导立遗嘱人将遗嘱内容写全面。如果条件不允许要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最好请两个见证人(不是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遗嘱内容中的要件必须全面,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子女情况、房屋来源和现象、本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意识是否清醒、遗嘱内容是否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没有被胁迫等等,这些必须要写清楚。

最后要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见证人必须在上面签字摁指印。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全程录像留存,这样立的遗嘱,不管将来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还是法院判决,确认遗嘱有效性时就不会有问题。

随着情况的变化,立遗嘱人可能会对所立遗嘱反悔。反悔是完全可以的,再立一份遗嘱即可。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认可的是最后一份遗嘱。

2023-03-09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订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仅由被继承人的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无需得到继承人或其他人的同意。

口头遗嘱形式要求

遗嘱要想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要没有瑕疵。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针对口头遗嘱,在形式上要求: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只能是无利害关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应将遗嘱人口述下来的遗嘱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当事后追忆、补录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并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2.订立前提是当事人处于危急情况,包括当事人处于生命垂危状态、发生让人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天灾人祸状态或者是人命关天的战争状态等; 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恢复了采用其他方式立遗嘱的能力,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口头遗嘱的效力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一般按照以下规则解决即公证遗嘱优先于非公证遗嘱,若没有公证遗嘱,则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者优先于先成立者


首先,该房产应属于父亲与母亲的共同财产,父亲离世后,仍有一半归属于母亲,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

其次,在口头遗嘱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且并无其他书面遗嘱明确将房产留给孙子的情况下,若姐姐请求确认父亲的遗嘱无效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2023-03-09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口头遗嘱要有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继承法》第十七条、十八条 有这样的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

根据这个规定,这个口头遗嘱基本是无效的。

第二个问题:口头遗嘱无效,应当以法定继承来处分遗产。

既然口头遗嘱无效,那么你父亲的遗产应当以法定继承来处分。也就是说,你父亲的遗产,由他健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来分配。

你父亲有口头遗嘱,要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你母亲同意。两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了,你母亲可以分得一套房子,剩下的一套由你母亲和你,你姐三人平分。让你母亲把她的那一套房子过户给孙子不就行了。剩下的那一套房,在你母亲去世以后你和你姐再平分。

2023-03-09

按问主的发问和描述来讲,你父亲留下的两套房遗产,是跟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俗话说隔儿不管孙,具体到遗产继承,也就是配偶和子女了。

也就是问主母亲、问主和问主姐姐。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或者录音类的明确遗嘱,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和一般道德行事,父亲母亲共同遗产的50%,问主,姐姐和母亲各占三分之一。

另外,就算父亲生前留下录音或文字,并且遗产共有人母亲同意,介于公平原则,那套小一点房子,也不能给孙子。在本例中,孙子没有任何继承权。

问这儿问题的问主,明显是觉得,女儿没有继承权,女儿不应该分遗产了,建议问主好好学学遗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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