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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遇到员工劳动碰瓷该如何应对?

在劳动争议中,遇到员工劳动碰瓷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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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首先,对于这个所谓的观点持质疑态度!很多企业都没搞清楚碰瓷的性质,就直接就说员工劳动碰瓷,感觉有点奇葩。而且说企业是弱者,即便如今,也没看出来企业弱在哪里!堂而皇之的把不遵守劳动法说成自己是“弱者”,有点贻笑大方了!就像上面说的“随着人们法律知识普及,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反而成为‘弱者’”,这话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这潜台词就是,如果员工不懂法、维权意识不强,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侵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而且不用怕,现在员工懂法了,公司侵害员工权益没那么方便了!所以公司就成为“弱者”了?能讲点武德吗?

碰瓷,一方故意,被碰一方无心才成立!很明显公司也是故意的!

查查字典就知道,碰瓷来源于古玩行业的个别人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要求赔偿。

可以看到,被碰瓷的一方,根本不清楚这个瓷器、是无心造成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碰瓷的叫法才成立。

而众多公司企业是无心的吗?如果说公司口中说的所谓的这些员工作为“劳动碰瓷”方,那么“瓷器”就相当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作为“被碰瓷方”,难道是不清楚、无心的吗?恰恰不是,公司非常清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但公司就故意不去完善和执行!

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依法缴纳社保?这一切都是以侵害那些默默承受的在职员工的劳动权益为前提的,刚好有一个员工敢于站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变成”碰瓷“了?那公司无所顾忌损害劳动着权益时候,算碰瓷吗?

与其说员工“劳动碰瓷”,不如说是公司“职业碰瓷”!

公司口头调岗、口头降薪、口头辞职、不给加班费、强行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不缴纳社保等等用于“碰瓷”的套路,然后又想办法以各种公司制造的理由辞退员工,玩弄了多少员工?还有很多国企,违法利用劳务派遣把员工转来转去,以达到规避员工工龄的目的。

这恰恰符合了碰瓷的定义!公司已经是主观上故意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而且钻各种法律的空子,玩各种套路、挖各种坑来让员工跳,反而很多员工却根本不清楚公司的套路,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莫名其妙的被侵害了。

公司有专门的HR,甚至有律师,是他们不懂法吗?很明显不是,他们想玩套路!

劳动争议案件相比其他案件实际上要简单很多了,连一个员工都能看出一家公司在这一块的问题和漏洞,都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难道一个拥有HR甚至律师的公司,自己能不知道?公司是弱者?很明显不是!

看看以下这些套路,就知道为何公司迟迟不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了!

一、无故克扣工资、罚款。反正员工数量多,大部分都默不作声,公司扣点钱多爽!几年内才出现一个员工因此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不买社保、工资发现金。这样公司就可以随意套路员工了,员工想去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员工连劳动关系都证明不了。

三、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这么多员工不缴纳社保,一年节省不少钱,就算没两年有一个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司也赚了!

四、最关键的,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又能怎么样?有几家公司被劳动监察大队处罚过呀?不痛不痒,从员工身上克扣的,比劳动监察大队处罚的多多了!而且即便员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也基本没啥问题。这个时候公司“弱”吗,估计不知道多嚣张!

幸好现在有劳动仲裁能帮员工,不然单个的员工真的没办法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社保这些方面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公司做到这些根本就没有难度,而且这些做好了,就不相信有那个员工还能够“劳动碰瓷”。

2023-03-04

答:一、首先对你题目的观点表示不予支持!

因为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主动权就一直掌握在用人单位的手中,劳动者才是真正的弱者,一切主动权都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中。

二、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讲证据的。

在您的复述中提到,法律是保护弱者的。

对于您的这个说法,也实在不敢完全苟同。因为法律确实是在保护弱者,但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主持公道和正义,法律讲究的是正义和证据,谁正义,谁有证据,法律就支持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是必须提供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证据,对于任何没有有效证据的一方,法律都不予支持!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行为的正确与否,《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无论哪一方违背了法律,得到的都是法律的制裁,而决不是您所说的碰瓷的结果。

相反,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现象,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劳动者辛辛苦苦赚的钱,就是要不回来,真正打法律擦边球的是少数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

所以,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碰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企业和劳动者需要做的,只有守法。

2023-03-04

劳动者维权反而成为碰瓷,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等规定就像悬在企业头上的利剑,稍有不慎便会砍成“重伤”。

这个说法恐怕不太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大原因便是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比如说,我们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员工有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员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补偿金或赔偿仅等等。这些都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试问有多少个用人单位能够做到位。别的不说,就单单医社保这个问题,很多用人单位都没能够落实,更别说什么节假日或加班费用了。

当然,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操作,那企业确实也可能吃不消。但我们多数劳动者其实要求也简单,也相对的善良。我们的劳动者也没有要求那么多,基本上是正常工作,正常付工资,很多人便没有主张其他要求。很多时候起到冲突,最后需要仲裁或诉讼,基本都是用人单位过于强势,什么责任都不肯承担。那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需要仲裁或损失。这本身就是劳动者的权益,不能说他们是碰瓷。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用人单位也能够稍微正规点,基本的权益也要予以保障。毕竟,出来打工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

企业自身做好,不怕碰瓷

2023-03-04

啥叫碰瓷儿?不签合同告你,就算碰瓷儿了?不交保险告你就算碰瓷儿了吗?有本事你把法律改了呀!你把劳动法改了,就没员工碰你瓷了。不遵守劳动法,还有理了?

2023-03-04

企业成弱者?偷换概念?是现在企业不像以前那么强势了吧?现在老百姓都知道用法律手段了吧?你们企业以前用在员工身上的套路现在被员工用回来了吧?你们以前强势的时候老百姓投诉无门的时候你咋没发帖子?苍天饶过谁?想和谐必须大家一起,怎么你用完了员工用的时候你不适应了?觉得亏了?别傻了,呵呵

  • 碰瓷?不存在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单单约束了用人单位,同时对劳动者也有合理的约束,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性胡为!!用人单位遵纪守法,劳动者不可能有碰瓷的机会!!
  • 劳动系列法规,充分考虑和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并不存在偏袒哪一方的情况,并且基于现实的考虑,对于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略微向弱势一方倾斜,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 对于劳动争议中的新情况新实务,相关单位也给予了司法解释。
  • 现实中,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比较常见。
  • 用人单位不仅仅有获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也需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只要用人单位遵守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理当尽职守责,也不存在碰瓷的可能。

找到故意自残证据

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条款都很详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很明白。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违法劳动法的事情,我想劳动者也碰不了

你说的找个观念,我不赞同

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时,就应该拿钱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劳动碰瓷,这个想法很下流

现在都有第三方平台了,帮助劳动者维权的平台“八法维薪,”于专业维护劳动者权利为己任

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障上面能按照劳动法来做,那你老板也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2023-03-04

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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