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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老人生病,作为孙子,是否有必须的法定赡养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儿子去世,老人生病,作为孙子,是否有必须的法定赡养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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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说说我家情况吧,太奶奶一百零一岁去年过世,公婆己故几年了,叔父几个,我承担了公婆的责任,服侍老人,喂药喂饭,洗澡是几个婶婶帮忙的,姑婆2个年事己高,都是80多岁的人,这边乡俗女儿不用出药费服侍,老人过世随女儿出,其他丧葬费用…由儿子出,儿子作故由孙子出,长孙为大,有主持权。

2022-07-29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法律上来讲,你作为孙子,在你父母去世之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你就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

从情感上来说,现在大多数的孙子女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爷爷奶奶付出了他们的情感和爱心照顾年幼的你,如今爷爷奶奶年老体弱病入膏肓,你照顾他们也是无可厚非的,你还有什么可纠结的。

好人有好报!


2022-07-29

老人你喊什么?你觉得该管吗?外人我们都要管,何况是亲人?

2022-07-29

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是我知道从情理来说,就应该支付医疗费用,因为孙子也是老人的直系血亲!儿子去世了,医疗费用孙子不出,难道让外人出吗?

孝敬老人,不光是儿女的义务,也是孙子孙女甚至重孙子重孙女应该尽的责任!一个家族的兴衰,是由子孙后代的品质决定的。如果一个家族的后代都尊老爱幼,勤奋重义,厚德谦恭,那这个家族想不发达都难,反之,只会逐渐衰败!

2022-07-29

你好,关于孙子是否有赡养爷爷奶奶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争议。

孙子女与爷爷奶奶、外孙子女与外公外婆,在法律地位上是同等的,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就以孙子对爷爷奶奶是否有赡养义务来讨论,所得出的结论同样适用于孙女对爷爷奶奶,以及外孙子女对外公外婆。

根据法律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时,孙子对爷爷奶奶有法定赡养义务

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从民法典上述条款看,法律上,孙子在一般情况下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符合两个条件时,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这两个条件是:

  1. 爷爷奶奶的子女先去世,或者虽然子女没有去世但子女客观上确实无力赡养;
  2. 孙子有负担能力

反过来说,根据以上这两个条件,如果老人的子女还健在且有赡养能力时,则孙子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或者虽然老人的子女已去世,但孙子确实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也无赡养义务。

关于孙子赡养爷爷奶奶法律规定的条件中两个争议事项

以上《民法典》规定了当符合两个条件时,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这两个条件在现实中也是有一定的争议的。

首先,关于老人尚健在的子女“无力赡养”、孙子“有负担能力”如何认定?

上述民法典条款设定的条款中,关于老人健在的子女“无力赡养”以及孙子“有负担能力”,如何认定的问题,在现实中以及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主流观点认为,这些条件并不是当事人主观判断标准,而应当结合各种客观情况综合判决,否则,反而成为当事人规避赡养义务的挡箭牌,这不符合立法精神本意。

其次,关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这里的子女是否指其全部子女?

如果该孙子的父亲已去世,但是爷爷奶奶还有其他子女,即孙子的叔叔、伯伯、姑姑还健在且有赡养能力,此时,是否符合“子女已去世或者无力赡养”条件,这也是一个问题,现实中有争议。

父母先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赡养爷爷奶奶,符合主流传统道德和人之常情

尊老爱幼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孝敬老人为社会所肯定和褒扬,爷爷奶奶是孙子的父亲的父母,本来爷爷奶奶生育父亲及养育成人,父亲给父母养老送终,既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如果父母早逝或者丧失赡养能力,作为孙子的,自然应当接过父亲的接力棒继承尽孝。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爷爷奶奶没有留下遗嘱,对于父母先去世的孙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父亲本应继承的份额),根据法律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孙子女自然也应当“代位”父亲赡养老人。

结论

因此,在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或者父亲无力赡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赡养爷爷奶奶,既于法有据,亦于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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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本条第二款(红色加粗部分)就是针对提问的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人如果子女去世,没有其他子女赡养或者其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外孙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外孙赡养爷爷是法定义务。爷爷生病需要看病就医,作为赡养人孙子肯定要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支付医疗费用。

2022-07-29

当然有,孙子继承了儿子的遗产,儿子的遗产又来父辈,儿子虽然不在了,但孙子,儿子,爷爷之间的亲属关系是永恒的,孙子替父行孝也在情理之中,所以无论是亲情关系还是法理继承,儿子去世,老人生病,作为孙子,支付医疗费用是应该的。

2022-07-29

虽然农村有一句俗语“孙不养爷”,但是如果老人真的儿女都不幸先一步离世,作为孙子一辈的后代有责任照顾老人,在这方面不要提有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

在中国的大地上,不管是发达城市还是落后的乡村,隔辈亲都是一个很常见的温馨场景,小时候父母要打拼挣钱养家,是爷爷奶奶日夜把你养活着,有个好吃的总是会想着自己的小孙子,赶个集市、逛个庙会有几次不会带着孙子?哪怕家里再穷在庙会上也会给你买一个冰糖葫芦。到你上学的时候,早起送你,下午放学接你的人不都是你的爷爷奶奶吗。

父母很忙,所以大多数人的童年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的时间更多,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时候对爷爷奶奶的依恋会慢慢消失,但是内心里的情感是永远不会消散的,到能挣钱的时候,很多人过年回家会给老人买上几件衣服或者营养品,这就是情感的体现。

在孝顺这个问题上,永远不要纠结自己是不是有法定义务,以及自己是不是出的力比其他兄弟姐妹更多感到吃亏,我们自己感觉做了很多,其实根本就是错觉,原因在于自己的小家庭耗费了大量精力,赡养老人的小部分付出被放大了罢了。不管是儿子还是孙子,尽量多为老人做些事吧。

2022-07-29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022-07-29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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