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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好心捎同事上下班,结果出了车祸,同事的家人跟弟弟要巨额赔偿,合适吗?

弟弟好心捎同事上下班,结果出了车祸,同事的家人跟弟弟要巨额赔偿,合适吗?
2022-06-22

不管法律是怎样规定,蹭别人车出了车祸,堂而皇之要车主赔偿,是一种无耻。前提车主没有从中谋利,只是出于善意,帮助别人,惹了一身骚,他不同于借车给别人,自身有过错。照此下去,没人敢帮助别人,世界将更加冷漠。

类似的事情二十年前就出现过,还不汲取教训。不出事,你是好人,同事上班来去不用挤公交,不用花钱;出事了,你就是坏人,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你就得赔偿。

二十年前在媒体上看到一个报道:一男子骑摩托车去赶集,回家途中遇到同村人步行,要求其带他回家。

骑车人觉得都是同村人,就带着他一起回村子。

因为天黑视线不好,骑车人为了躲避对面来的汽车,摩托车骑到了沙堆上,车上坐着的人被甩出很远,最后不知而亡。

死者家属不仅要车主赔偿生命金,而且还把车主告上了法庭。

有些时候,有些好事是不能做的。譬如,题主说的免费稍同事上下班;还有把自己的车借给亲戚和朋友等。

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事了就都不好了。

车借给别人用,出事故了车主依然要承担主要责任。

与其好心帮别人出事后得罪人,还不如一开始就直接得罪人,自己也没啥损失。

有年春节去娘家,因为雪后路滑,车辆很少,半路上有个抱小孩的年轻女子要搭便车,我想帮帮她,就让儿子停车捎上她。

车子已经停了,儿子说把车放在我侄女家,然后走着去外婆家。

后来儿子说我做好事要看什么情况,路面很滑,自己开车都担心,还捎个外人,万一出事了咋办。

我觉得儿子说的对,有时候不要好心办了坏事,让大家都不开心。

那就麻烦了!好心《遭雷劈》真的无语了!现在为有和家属好好些协商!还有尽自己的能力做好眼前的一切![祈祷]

2022-06-22

如果不是收钱没有经济关系就可以拒绝赔偿,不过法律可能回支持对方,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事最考验人性。

我曾经坐同事的车受伤致残,当年医药费就花了七万多,我同事问我要赔偿我多少钱,我说我出事受伤也不是你的本意,我不要钱,至今我们关系特别好。

有私家车的朋友们,别好心带同事上下班啦,出了事就麻烦啦!我就因为这,赔了4000多。咱买车是为了自己舒服,不是给别人做嫁妆。

2022-06-22

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十多年前,我家一个亲戚看到朋友的弟弟骑自行车摔倒在路边受伤没有人管,因为认识就不能不管了,于是叫了车把他送进医院去救治,还垫付了医药费,说好了马上还的,之后就没有了下文,给亲戚造成大面积心里阴影,对一家人都有了不良影响,怕管事儿,遇事都想赶快逃离现场。那么像同事搭车出了车祸要巨额赔偿这件事情,于情于理都不能这么办事儿,谁都不愿意出事儿,即出了事情,保险能赔多少就要多少,其余的钱就应该自己出,开车和坐车就是有风险的,要不然每年怎么会交那么多保险费呢,想搭车就得自己承担风险。如果这件事情做成了,以后人情就更淡了。人字的意义就是相互支撑,我支撑了你,你确把我整垮了,那就不成其为人了。

2022-06-22

你弟弟开自己车带同事上班,那是生活中很小、最正常不过的事。如行途中都正常,那一切都没事,还能正常生活。

偏偏不正常、出交通事故,同事受伤了。

老古话说“把好关”,你把好关,后边没麻烦。老古话还说“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你弟弟和同事翻脸了。

有人买了自己心爱的车,有亲戚或好友同事等要借,他干脆一个字“不”。他把好了关,没给自己找麻烦。又帮了他,万一出事那不是害了他。

你弟弟开的车发生意外同事受伤是事实,既已发生,就要商谈解决问题。

比如医药费、影响工资的生活费,我认为大家各半为好。

具体多少你们商量、都认为合适为更好。

如同事因为此事提出巨额赔偿,只考虑自己不考虑他人、那有失人情味。

若顽固坚持自己观点,那最后只能上法院,让法官判、定。

我的脾气直,是有啥说啥的人,开车上班的时候,就不随便答应同事搭顺风车,除了关系特别好的会偶尔搭一次,(因为我的单位是三班倒,关系好的碰到一起下班的时候不是很多)咱也心甘情愿的喊着让人搭车!如果普通同事想蹭车,我直接说我的车没买商业保险,别说,从此蹭车的几乎没有!不是我不想维持同事关系,可好人难当!没有买车前,就经常看新闻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何况还有些搭车的是维持不了的,搭咱的车因为各种原因没把人家送到家门口,回头背后就说你的大有人在!所以!我的车只为我服务!别人想咋说就咋说吧!


2022-06-22

虽然题主的弟弟好意捎同事上下班是一种乐善好施的行为,体现出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你弟弟既然同意对方搭乘,就负有对搭乘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注意义务,在搭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同事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这种好意施惠行为就发生了变化,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行为,你弟弟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和他同事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你弟弟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里,好意并不妨碍侵权构成。对方无偿搭乘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就愿意甘愿冒一切风险。题主弟弟对于作为同事同乘者的注意义务并不因为有偿和无偿而加以区分,对于他人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也不能因为你是乐善好施就减轻或者免除。

对于归责,由于这种捎乘是一种乐善好施行为,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法律应对此作出相应肯定,虽然驾驶人构成侵权行为,但不能排除这里面蕴含的善良风俗的内涵,驾驶人并没有取得对价,获得利益,搭乘人无偿受益,因此减轻赔偿更符合公序良俗的价值观。

因此,你弟弟应该赔偿对方损失,但是可以相应减轻责任。

2022-06-22

讲讲我身边的事吧,一个朋友车借给朋友,把人撞死,那哥们穷的加油钱都没,最后凑了十万,车赔给亡者家,朋友说,车不借伤感情,借了,出事故伤心。我的公司,从老板的车,到给我配的车好几辆,我开那辆都行,钥匙我都有,朋友战友来玩,开老板的车,有面子。一个关系般的战友借车回老家。果断拒绝。公司的车,我用那辆都行,送你回老家也行,决不外借

正常。就好像扶不扶的来由一样,这种事情告诫车主们,以后不要随便让人搭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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