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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烫伤了脚,家长到校后不依不饶,要教师赔偿并赔礼道歉,你怎么看?

学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烫伤了脚,家长到校后不依不饶,要教师赔偿并赔礼道歉,你怎么看?
2022-04-17

学生在学校喝水时不小心被开水烫伤了脚。这个问题让'三味'想起了2年前去某初中检查中考考点安全工作时的一件事:

上级要求各考点必须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达标的饮用水。在检查时,该考点学校很自信自己的做法:不仅给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桶装饮用水,而且还在考生入场口配备了冷热型饮水机。该校长介绍说,为满足个别考生因身体不适而需要吃药用开水。

颇具戏剧性的是,该考点做法不仅没有得到检查组人员的赞赏,反而受到了批评,并建议立即撤换。

理由很简单:担心学生被开水烫伤,存在安全隐患

其实,象这种在校园或教室设置开水供应的做法,上级安检部门是不主张的。特别是在幼儿园和小学,孩子喜欢玩水,甚至泼水玩乐,很容易造成烫伤。即使供应开水,必须经冷却到安全温度以下才行。

不知题主所讲到的被开水烫伤脚的学生是哪年级的学生?现在条件好些的学校(特别是初中、高中),各个班级里大多配有冷热型饮水机,可供开水。对初、高中学生而言,应具备自我保护常识和能力,所以学校才放心配备这条件。

但无论怎样,中小学校配置开水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应谨慎为之。

如果出现学生烫伤事故,学校担当一定的责任是难免的。

建议:家校相互理解和谅解,以和谐为本,协商处理。如果伤势轻微,花不了多少医药费,对孩子身体也无大害,家长自行处理承担即可。切忌与学校和老师取闹,这样对孩子学习和成长更有利。

2022-04-17

遇到无理的家长,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法律。

学校要掌握孩子的实际情况。孩子在校喝水不小心烫伤脚,这是不可能造成任何伤害的偶发事故。夏天穿的少,喝的水不可能太热;冬天喝的水会热一点,但孩子穿的很多。学生喝的水烫到脚,真想不出是达到了几级烫伤,家长还至于到学校不依不饶吗?家长既然不依不饶,学校也不应该妥协道歉。如果学生因烫伤产生医疗费用,可以走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要保护老师的师道尊严。老师每天面对那么多学生,出现各种意外都是在所难免。如果不是老师故意造成学生伤害,一般来讲都不应该追求老师的失职责任。这个事件中,家长不依不饶的要求赔偿和赔礼道歉,他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果家长言行影响了学校教学,第一告知其有任何请求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告知继续影响教学,将请求公安机关对其扰乱教学秩序行为进行处罚。学校要主动维护教师权益,不能助长无力家长的肆意妄为。

奉劝不依不饶的家长,别把孩子当成摇钱树。今天你不去思考孩子喝水都能烫到自己的脚,明天说不定孩子会再制造出什么麻烦来;今天你怨老师没有看管到位,总有一天,孩子会说: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你给造成的。

2022-04-17

现在动不动家长就寻事提出要求学校赔偿,道歉等等各种要求,教育成了高风险的职业。而可悲的是司法部门常常支持这种现象,学校手足无措不知今后将如何教育自己的学生了。如果任由这种风气下去,那么学校将不敢组织学生做任何稍有风险的活动,学校的体育课内容将大大缩水,运动会可能停办,郊游等户外活动因规避可能的风险而取消,我们这一代的孩子除了读书只能是只会读书,整个成了四肢不勤,没有任何冒险精神的温室花朵,如果有一天国家面临外敌入侵,还能指望他们抵抗侵略吗,这种社会趋势应该引起国家的重视了。

2022-04-17

学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烫伤了脚,家长到校后不依不饶,要教师赔偿并赔礼道歉,你怎么看?

首先对发生这样的意外伤害表示遗憾,对受伤孩子表示同情。然后再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学校会在班上摆放冷热饮水机,为学生课下喝水提供方便。而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低年级一般不摆放。因为低年级孩子们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安全风险更大。所以,低年级孩子的家长一般都给自己孩子备好一杯水,既要保温,又要防烫,还能方便饮用。如果孩子确实比较渴,水很快喝完了,会去找老师,由老师帮助续水,按理说不大可能发生烫伤事件。

那么,高年级学生自己喝水时烫伤了脚是怎么发生的呢?

1.操作不当。热水没有接到杯子里或者溢出来溅到脚上,但烫伤不会很重;2.杯子翻倒。一是自己没拿稳,二是被同学挤撞,杯子翻倒,一杯热水正好浇在脚上,这下可能烫得不轻。

但是,不管哪种情况,都不是老师的错啊?除非老师没有交待过学生注意饮水安全,还可以勉强问个责,但也不能揪住老师不放啊。否则,不依不饶又要赔钱又要赔礼就是典型的校闹!

这件事情的解决方法基本上会是两种:

其一,学校息事宁人,答应家长的要求,教师经济上、精神上都遭受损失;其二,学校依法执教,顶住压力,坚决不答理家长,还该班教师一个公道。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只要不是人为的、故意的,自有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把什么责任都强加到教师头上,显然是无理取闹!校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讹钱。

这件事无论怎么处理,经家长这么一闹,肯定会出现一个结果:

那就是把所有班级的饮水机全部撤走,孩子们的饮水问题自行解决。可能更极端的做法是连学生带水喝也给禁止了,要不然,学生保温杯里的水烫伤了嘴、烫伤了腿,某些家长又吵到学校来咋办呢?

一件可以走正常理赔程序的小事,非要闹成家校之间的大矛盾,一件可以三言两语间妥善化解的小事,非要把学校和老师搞得焦头烂额,连做好事都要承担大风险,干脆啥都不干吧。可这样下去,全都是输家。

学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烫伤了脚,家长到校后不依不饶,要教师赔偿并赔礼道歉,你怎么看?这件事还真不能一概而论,老师该不该负责任,要看学生在校喝的热水,是谁提供给他的,我们的法律一向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事情,因此对喝水烫伤脚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在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要喝的开水,由学校食堂专烧开水的师傅负责,学生从学校开水房打水,所以如果因打水、喝水出了安全事故,应该由学校及老师负责。

我们也是寄宿制学校,一开始,学校每天在中午午饭后和傍晚晚饭后是学生打开水的时间,因为打开水相对危险,我们有专门的老师在旁边值班,维持秩序,避免挤撞,让孩子们有序的用暖水瓶打开水。

虽然打开水期间,也有学生的暖瓶不明原因爆裂的现象,但是所幸没有什么大的烫伤事件发生,有时间不小心,让热水溅到脚上或手上一点,孩子们到医务室冰敷一下或抹点药水或者自己忍忍也就过去了,也许我们学校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对于中学生来说,自理能力已经很强,懂得自己照顾和保护自己,所以倒没有因为这种事而出过麻烦。

后来,学校觉得让孩子们打开水,总归是危险的,于是找开水房的师傅商量,能不能把热水凉凉再放给孩子们,开水房的师傅说,“那可以,晚上烧开水,第二天早饭后让学生们打水,然后上午烧开水,晚饭后让学生们来打水,这样间隔了一段时间,整个锅炉里的水温就会降下来,就不会烫伤孩子们了。”自从将水凉凉再让孩子来打水的,学校再也不用担心孩子们被烫伤了。

对于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们而言,虽然寄宿的学生大多是中学生,有一定的自理能力,但是做为学校的负责人,安全确实是一等一的大事,不断排除学校安全隐患是学校安全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

如下图所示,学校的公共设施,设备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引发安全事故的,还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的,或者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的诸多情况造成校内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非寄宿制学生的开水,老师由家长提供的,家长应该在家长给孩子准备适温的水,免得孩子受到烫伤。

在非寄宿制学校,每天学生带来的开水,学校老师没有权利、也没有时间去检查水的温度,同时,因为是家长提供开水,因此水温是否适合孩子喝,家长最应该想到,并交待给孩子,如果孩子此时烫伤了,学校不应该负责。

综上所述,本着“谁提供,谁负责”的态度,如果是寄宿学生,在校学生喝水时提供的开水时烫伤了脚,学校确实要负一定的责任,要让管开水的老师来负责。特别是很小的孩子,没有自理能力的孩子,如果被烫伤,那么学校或负责老师一定会负一定的责任。此时家长打相关老师赔偿或赔礼道歉还算合理。

如果学生是非寄宿这校,提供给孩子开水的是自己,那么孩子因喝水烫到,则应该由提供开心的那个人来负责,学校则一点责任都不用负。

另外,现在的学生在校内都有“学平险”,在校内出现的意外事件的可报销医疗费用均由保险赔偿,学校会协助家长帮孩子理赔。

2022-04-17

我想,如果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学校老师就难辞其咎。相反,如果学生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巨婴”,那么学校老师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如题所述,一名学生在学校喝水时不小心烫伤了脚,从而遭受了相当程度的身体疼痛,并为此付出了医疗费用。事后,学生家长来到学校,要求老师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那么,老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答案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就推定涉事老师和学校具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一般的生活观念,学校老师不能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去接开水,否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学校老师很有可能确实有一定疏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相反,如果学生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能够独自去接开水,也应当具备安全操作的意识和能力。这种情况下,只要学生及其家长不能证明学校老师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就不应要求老师、学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当然,即使老师有责,也应当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学校承担责任。

2022-04-17

学校当然有责任啊!《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规定的。学校提供开水烫伤了学生,这个因果关系很简单,你不提供开水,他会烫伤吗?因为你提供开水,所以被烫伤,因此该你负责嘛!

我们这边学校就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还好烫伤不是很严重,学生家长找到学校,学校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还小小的花了一些钱消灾。

我们这个县地处丘陵地区,所有的初中和高中都住校,学生晚上洗脸、洗脚,原来都拿暖水瓶去打开水。自从出现了烫伤事件以后,教育局开会,只提供热水,并注明,非引用水,不提供开水了。学生要喝水,就喝矿泉水了。

包括学校的楼道,地面瓷砖等等都有硬性规定,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今天下午下雨,我们初中每个班的老师都要提醒学生,小心地滑,一定慢走,不得打闹。

每到周末班主任都要讲安全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等等!不仅班主任要讲安全,而且必须在班主任工作笔记本上形成文字记录;各班安全委员也要在安全教育本上记录,并且签字,放假交到学校,形成档案材料!

从以上我叙述的,大家就应该明白了,我们寄宿制学校的班主任他们的心到底累不累了吧!

你别说,这个真有可能发生的,因为我们学校就到处都是饮水机,学生一下课就会排队去打水喝,水都有开水和温水之分,学生围在一堆,真难免会发生些小意外。

不过,学生打水烫到自己,要告老师不是不容易的,不依不挠,又不是我老师烫你的,这样去吵的现象还是很少的,我就想知道他们会找哪个老师道歉,找班主任的可能性会很高。

还有,找学校麻烦,这是肯定的了,有些家长就是这样,只要孩子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会找学校和老师算账,这个时候不讹点钱,就没有机会了,所以如果孩子在学校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不一定会找老师算账,但绝对会找学校算账,现在学校都有为学生买校园险的,虽然不多,但五块钱最多可以赔上一两万,也已经够了,不过,家长还是不会就此罢休的,烫个脚,充其量就是赔百十元,他们不会如此轻易善罢甘休的。

以前有一个这样的例子,我老婆的班有个学生,人家考体育的时候他跑到双本那边去玩,结果从双杠掉下来,膝盖撞到额头,把前额骨给撞凹进去了,后来校园险把医药费都赔了,医院在他眉心伸进一条铁去把额头的骨推出来,所有事都完成了,他的家长竟然对校长说:'你们学校都还没赔钱。'

后来校长就以学校名义赔了600。家长就是这样,校园险赔了,还不够,还要学校真的动用自己的利益赔了才安心,这都是什么心态,听了都会让人摇头叹息。

2022-04-17

家长做的很对!

1、学生到了学校,就是由学校监管,学校有责任与义务保证孩子在学校的安全。

2、学生在学校发生人身安全受伤害的事情,家长有权向学校主张赔偿和道歉。

3、赔偿应该由学校承担,道歉应该由其所在班级负责老师道歉,学校也应该表示道歉。

4、至于这种事情过了以后,他娃在学校的情况还是由学校掌握,学校会加强管理,让娃不再涉险。

5、至于学习嘛,只要正常完成课时,完成考试就行了,老师是从来不会少讲什么的。至于作业,只要交就行了,娃不交的时候,老师只要催一下就行了,催过以后再交不交就无所谓了,程序要走到。

关注我,直戳你的心窝!

教师是在校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学生的安全。出现了学生喝水烫伤脚的现象教师有责任,这是一定的。但是教师没有理赔的责任,但是有必要与家长道歉,请求原谅。对于家长不依不饶,这是家长过分了。这样的师生关系一定平时存在问题,如果老师和家长平时关系和谐就不会这样的,

因为从教师这边只是监管不力,家长没必要不依不饶,作为教师理所应当赔礼道歉,因为你的监管不力使得学生出现小的意外,处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应该主动给孩子一些经济安慰,这是教师该有的爱心。老师既是知识的传授者,也应该是孩子们的妈妈爸爸,爱护好每一个学生是老师的责任,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于家长也不要因为小事大惊小怪,故意刁难老师,如果有矛盾直接面谈或者找领导协商,不要做事冲动。

2022-04-17

如果学校不提供水,孩子没水喝,学校也省心。大家也许就满意了。

学校应完善监管,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哪有不失误的?

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学校炊事员蒸馒头,碱面放多了,馒头黄了。学生把事情弄到校长办公室,校长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妈妈蒸馍,碱面放多了,把你妈妈的手剁了。

于是,大家都不言语了,默默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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