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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反杀案”意外大反转,为何引发全国舆论热议?

“河北涞源反杀案”意外大反转,为何引发全国舆论热议?
2022-04-11

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复杂化。小偷偷东西逃跑跌死了,登门入室甚至带刀都反杀,都是其犯罪后的不可预见性造成的。从根本上说是其犯罪引起的。此类事情不需要以罪不致死证明罪犯有理,受害人受到威胁多次报警,夜间带刀私入民宅……应站在受害人的位置上考虑他们的生活受到干扰,精神受到伤害,人格尊严受到污辱,此后奋起的反击。偷东西是犯罪,干扰别人污蔑别人是犯罪,私入民宅是犯罪,带刀打上门是犯罪,对犯罪行为应该人人喊打,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强调维护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我们这去年八月份发生一件命案,起因是死者的妹妹与凶手是恋爱关系,家人怕女儿远嫁并且凶手的其它原因不同意,尤其她哥哥更是反对,凶手多次骚扰她哥,退过彩礼后凶手见无法挽回就怀恨在心,中午一点多的时候怀揣匕首找到她哥店门口二话不说捅了几刀,肠子都出来了人当场死亡!反杀案中的男主死皮赖脸地追求女主,女主态度坚决仍未摆脱其纠缠,以至登堂入室威胁,如果女主一家不奋力反击,我想结果和我讲的事件结局差不多。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正当防为是每个人的本能。试问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时候,讲法律有用吗?只有与之还击才有可能绝处逢生,法律应该支持这种行为,而不是用条框约束!

求爱不成,小伙持刀相对,因为擅闯民宅大打出手,反被受害者家属反杀。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出“笑话”!而受害者家属则以“故意杀人”被逮捕,处于民众的热议和司法的公正,当地政法委介入,并由当地检察院对案情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受害者一家属于正当防卫,不予起诉。首先栋哥要为涞源政法委和检察院点赞,可以说这个案件处理的很“漂亮”,不仅还受害者家属以公平,还在社会上再次宣扬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对每一位公民的负责任程度,真正弘扬了司法公正的永恒主题。


让人说什么好?这是一起因情生恨的惨案,小伙竟然闯入姑娘家持刀相向,威逼其进一步交往,结果反被姑娘家人反杀,如今命丧黄泉与家人阴阳相隔

众所周知,一见钟情是美好的!但又是失落的,毕竟你喜欢的人未必喜欢你。这不眼前就有一个案例,不过结局更加惨烈:死者喜欢上同事的女儿,几次请求交往都被姑娘拒绝,小伙居然起了歹心,居然闯入姑娘家持刀相向,威逼姑娘与其进一步交往。姑娘父母出于对孩子的保护,而与小伙发生了激烈的争斗,然而年轻小伙岂是几十岁农民伯伯的对手,一来二去中被姑娘家人反杀家中。大家看完了是不是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明明挺美好的起因,怎奈小伙没有耐心,或者说不知趣钻了牛角尖,最终采取了错误的方法得到了致命的结果,结果姑娘的放心没有俘获,反倒因此丧命黄泉与家人阴阳相隔。

爱情从来就不是依靠暴力得带的,因为前者浪漫美好,而后者多与仇恨犯罪有关,多半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和伤害,就好比本案的被害人王磊

有人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同时爱情也是浪漫美好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多了一些与爱情有关的节日。有些人因为诙谐幽默或才华横溢获得爱情,有些人则因为长得出众,而俘获了姑娘的芳心。但是爱情从来就不会屈就于暴力,反而会适得其反。因为爱情是浪漫美好的化身,而后者多与仇恨犯罪有关,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无论经历多少年的进化,最终也不会走到一起。最终爱情还是令人向往的美好浪漫,而暴力则多半会给自己带去麻烦和伤害,就好比本案的死者王磊。做人没必要钻牛角尖,既然缘分不到,那就不要强求。毕竟世间女子千千万。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只要自己努力到足够优秀,总有窈窕淑女为你红颜一笑。

这个“正当防卫”认定的漂亮,父母为救女儿脱险不惜错反杀凶手,如果这都属于“故意杀人”,那一些执法者就真的成了“吃馍馍混卷子”了

这真是全家齐心“同仇敌忾”的好范例,应该说姑娘从头至尾都是受害的一方,在拒绝死者的交往要求之后,甚至受到死亡威胁。最终凶人非法闯入姑娘家,与姑娘和其父母打斗在一起,俗话说:好汉难敌众人拳,虽然拳怕少壮,但姑娘一家团结一心“共同抗敌”,最终小伙在被木棒和菜刀多次攻击头不下死亡。我想我用活该来形容凶人的下场,应该不会有人骂我冷血无情吧?毕竟死者之前已经完全成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要是换做我,至少我不回去伤害我喜欢的姑娘,哪怕她再怎么拒绝甚至骂我,我也不会心声恶意。通过案发时的简述我们不难看到,姑娘一家完全是被动的与死者进行搏斗,期间家人和姑娘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而父母出手完全是出于保护女儿,因此这个结果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很合理的。

2022-04-11

其实,引发热议的不是案件本身,不是公安部门快速破案,而是检方顶着巨大压力,坚持自己不批捕的正确决定,激活正当防卫这“沉睡中的法律条款”,由此引发国人热议!

咱先看看事件经历:

2017年7月11日,王某持刀翻墙进入赵印芝家中闹事行凶,被王新元、赵印芝及女儿反杀;

2017年7月12日,涞源县警方对此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调查;

2017年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涞源县检察院批捕;

......

其后,检察机于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25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2月24日以重新移送起诉。

2019年3月3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也就是说,至少在检察机关层面,是严格执行了审查义务,最终作出对王新元、赵印芝夫妇不起诉的决定。

不得不说,在被警方羁押数月后,这对身陷高墙内的老实人终于迎来了新生的曙光。

在此还要感谢检方的正确决策。

此事能引发热议,是在于以前那个年代,正当防卫那个“度”是一个很容易忽左忽右被执行的法律条款,许多遭遇他人侵害的公民在正当防卫时因对施暴者造成伤害而被法办,这使得许多人说起正当防卫就觉得是个伪命题,正当防卫法律规定被称为“沉睡的法律”。

但自从于欢案开始,该条款似乎有了积极的一面,面对凌辱母亲的催贷者,于欢持刀致对方一死两伤,最终被判刑5年,这算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再就是昆山于海明案,司法部门直接认定于海明正当防卫,此案可谓是引起舆论界哗然;

然后就是这次涞源反杀案的结局,彻底点燃了国人的心,这对于打击罪恶、弘扬正气、宣传推广见义勇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可谓是好事一桩......

打心底说,普法君真心希望这样的严格执法案例多来几次,让正当防卫理念深入人心,让那些作恶者胆寒去吧……




2022-04-11

一直都很不理解,当初看见新闻的时候,明明白白的正当防卫,为什么会被当成过失杀人的凶手一直羁押,如果我也遇到这种情况,歹徒闯进家里,是反抗被判刑还是不反抗全家跪下等死。

王磊追求小菲遭拒,多次骚扰、跟踪小菲至学校、老家。小菲一家曾数次报警,但未能阻止。王磊深夜翻墙进入小菲家中,打伤一家三口。小菲父亲被刺三刀,小菲身中一刀,母亲头部中了一棍。最后王磊在小菲一家反抗过程中因颅脑损伤失血过多死亡。之后,小菲一家被刑事拘留。

自从小菲父母反抗恶徒使其意外死亡被羁押,到最终宣判无罪,已经过去了8个月的时间,无论过程中小菲一家经历了多少苦难,正义最终还是到了。

我认为最应该感谢的是得知情况的所有网友,是普通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让这件事不再像以往一样草草结案,一家人蒙受不白之冤。

这么长时间的讨论,才终于看见一家人得以沉冤昭雪,只是来的有些晚了,8个月的时间,两位老人家被当成杀人犯被羁押,所有的苦,遭的罪大家可想而知。

若是同类事情没有被报道,没有人为之打抱不平。就像前两天的赵宇案,如果不是办案方迫于网络压力,情况会怎样。

如果赵宇没有在网上求助,见义勇为拯救了女孩的英雄赵宇不但不会受到表彰和奖励,反而被刑拘了14天,还可能会被诬告成故意伤人判刑4年,赔偿恶徒60W,而意图强奸的恶徒却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我不想以后事件经过传播成为热点,发酵到天怒人怨的时候才能得到公正,法律就应该保护善良的人,就应该打击那些坏人,但是想要真正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举国沸腾的:河北涞源反杀案。虽然最后以保定市检察院宣布王新元一家是正当防卫,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国人民都满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即使已经过去了,但是他所引起的影响在全国各地依然热议纷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虽然当时也是网上网下劈天盖地,但随着最高检定性,赵宇被认定见义勇为行为,人们都拍手称快,也就结束了。毕竟见义勇为不是人人能遇到人人能做到的,如果法律不能明确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大不了我看见装作没看见,我可以躲开,大不了别人说我怯懦,没有正义感。

但是,正当防卫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开的,你想装作看不见就真看不见的,比如,涞源王新元一家。因为正当防卫涉及到每一个人,说起来感觉离你挺远,其实就在每一个人身边,不知何时发生罢了,所以,有关涞源反杀案中的正当防卫行为才会让人们持久的热议纷纷。

河北涞源反杀案之所以让全国舆论热议,正当防卫行为不仅会涉及到每个人切身利益,有可能影响到人的一生。更重要的是人民祈盼所有执法者在执行法律时能像最高检张军院长所说,做到法律不能向非法让步。

法律的本质首先是打击惩治坏人和坏的行为,保护好人和正当行为的。

通过河北涞源反杀案告诉全国执法者绝不能像类似河北涞源警方一样,错误理解法律,错误使用执法权,让法律向非法让步,让坏人胆大妄为,恣意妄为,让好人如履薄冰战战兢兢,那样就完全违背了法律初衷。

希望河北涞源反杀案能够成为今后的法律和生活中,执法者认定正当防卫的里程碑。

2022-04-11

这个案件的反转是在人们的意料之中。若论热议,则应在案件未定性之前,大家对结果的期待。

这个案件定性为正当防为,我认为每一个网民在网络上的每一次对正义的高呼都是出了一份力。社会要进步。社会进步其中的一个标志,就是法律要切实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律要完善,就需要修改。法律修改的依据,就要有特定时间的典型案例。这个案件就有这个特性。前有于海明反杀案为参照,又有打黑除恶的大背景,这才使得司法机构顺应民意,激活和放宽了无限防卫权。这个案件的反转,才让普通人在生命遭到威胁的时候,敢于勇敢自卫。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不畏暴力,人们才有安全感,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这个案件的反转,是民心所向,代表所有人的心声。大家欢心鼓舞,正义不会缺席,只是来早与来迟!

2022-04-11

这种从基本人性、道德判断和法理逻辑都不算个事的事,却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只能说明当下由于司法不公造成的冤假错案引发了社会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所以包括本案及聊城辱母案、龙哥反杀案等典型的正当防卫事件案情进展和审判结果都让身处同样环境下的公民视若自身,具有相当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效应。

从几个案情发展的一波三折以及各处各级公检法部门队同一事件的不同反应上也印证了民众的关注和担心不是多余的。几个案子也确实由于舆论的极大关注引发了司法部门处理的慎重以及高级别司法部门的介入才取得了民众满意的处理。这是法治的胜利,更是舆论监督的巨大进步。

谢谢邀约。

河北涞源反杀案。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其实是和现在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就和昆山反杀案啊。场景太普通了,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事件的主角。万一是自己遇见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有种强烈的代入感。

我们都有孩子,都有要保护的人。如果他们受到侵害,我们一定会用全力保护他们的,我们之所以遵守法律,就是因为法律可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因为法律的缺陷,它不仅没有保护我们,却反而让我们付出代价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河北的反杀案有很大的代表性,一些事不是我们躲就可以躲过去的。当被逼到无路可退的时候,我们只有奋起反抗!!!

如果一部法律不能保护善良的人。那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好在结果是十分欣慰的。好人终究无罪!坏人也是罪有应得。


2022-04-11

谈谈个人的看法,为什么很多时候法院也好公安也好不敢轻易的下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的结论,其一,法律边界模糊,不易界定,其二,害怕助长一些坏人或者一少部分人钻法律的漏洞,其三,人情大于法理,第四,缺乏对管理部门的信任,第五,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制素养不高,尽管我知道说了肯定有人会喷,但只有直面惨淡的人生才能够真正让我们强大规范,举个例子:一个被逼走投无路的人第一次当小偷进入人家中,被主人发现,小偷仓皇想逃走,主人拉住不让走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并导致小偷死亡,这是我假定的事实,但此时此刻媒体会如何描述,主人又会如何阐述事实?这些都是未知的……

2022-04-11

我想问2个问题,1.有多少人精通国家的每一条法律,有多少人懂法?可能也就那几个律师和法官吧,2.当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时候,有多少人能够很冷静地制止他人侵害的同时不失手伤人?这种人只有武侠小说里的武林高手能做得到。作为普通民众,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奋力反抗,那个时候都是大脑一片空白,既不能像法官律师那样在法庭上去考虑自卫和过失伤人的区别,也不能像武林高手那样保护自己的同时不伤人,所以请我们的法官大人们能够舍生处境地考虑当事人当时的环境因素和自身因素,以人为本,而不是只在法庭上冷静地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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