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序继承遗弃被继承人,还有继承权吗?
不光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遗弃被继承人的,那么便会丧失继承权。
如题所述,被继承人甲去世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于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时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是,甲的第二顺位继承人里,有一个狼心狗肺的乙,本来甲生前说好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轮流赡养他的,结果乙不光想要甲的遗产,还想节约赡养成本,便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每当轮到乙赡养甲时,乙便只给他吃一些残羹剩饭,甚至不给他饭吃。那么,乙还享有继承权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乙遗弃甲,自然丧失了对甲遗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道理可想而知,如果乙遗弃甲,还反而想继承甲的遗产,这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
★★我是景康健律师★★
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另外,如果还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没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但如果被继承人愿意也可以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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