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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为什么宁可钱不要了也不打官司?

有些人为什么宁可钱不要了也不打官司?

作为打官司,没有打过官司的人,遇到大事小事情,因为血气方刚,就会用我去告你的想法去解决问题,不愿意在下面进行调解,非要偿试去走打官司的道路,讨回公道,包括经济纠纷。可是打过一次官司的人,就象题主说那任愿钱不要了,也不会去打官司,为什么呢?我把我的亲身经历和网友们谈一下。

在二千年以前,因为我附近一个烧砖场,他借了我五千块钱,可是后来倒闭了。我多少懂点法律知识,就提前把他的财产通过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特别是对他的推土机法院进行了查封,可以说这是最安全的官司,因为有法院的一切手续齐全在手。等着自己的钱安全的拿回来。可是因为他的砖场是在外村,和村里也存在债务。

这场官司打了将近二年,光一切花费和里面的曲曲折折的过程,又花进去一万块钱,才好不容易还是通过法院动用了刑事执行庭的人员配合下,才要回来了我的五千块钱。可想我这将近两年不说又花进行去一万块钱,光这两年打官司的精力,就是一万块钱也买不住。可想现在打民事官司有多难。但是这不是我们的司法有问题,而是这里面太复杂曲折了,只有打过官司的人清楚。所以我劝世人们,遇到麻烦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下面进行相互调解处理就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吃点亏,也别去打官司。千万别血气方刚,动不动我认识的有人,我去告你,就是你认识有人,官司打下来让你也是有苦难言。所以世人们切记还是在下面进行调解,忍为大,才是解决相互矛盾的最好,最好方法。

2021-04-09

打官司劳民伤财,官司赢了也不一定实现追债目的。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要按标的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万。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当事人要举证和出庭,判决后败诉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胜诉一方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原告胜诉也拿不回来的自己的钱财。有个女子借给他人十五元,借款人没有固定住所,今年在北京,明年在天津,同一个城市也没有稳定住处。女子起诉借款人还钱,法院送达因被告不配合采取而采取公告送达,胜诉后又公告送达,打一场官司已经花了近两万元,至今没有执行回来本息。有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诉讼标的近百万万,法院判决赔偿不到一万元,赔偿所得还不够诉讼费、律师费和公证费用。有的人得知判决结果大失所望,早知赔钱打官司,自己不如放弃诉讼权利。

如果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当事人一定不要听信某些鼓动,盲目提出高额赔偿,应当自己精心算计损失数额。

我愿意回答网友问题和咨询,网友互动点赞让我感到光荣。请您关注我的公众号,欢迎咨询和评论互动。如果你认为我回答有道理,请你给我点个赞!

提主提这个问题说的是实情。尢其前边加上″有些人'这三字,反映的问题非常客观正确。

一般债务关系的形成,一种是债主想谋取高利息,主动放贷。在高利息的引诱下,一时没有考虑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当债务人破产时,形成了债务关系。还有一种,是在朋友关系中产生的。债务人缺钱,只有找朋友帮忙。而债权人也看到是朋友,朋友的难处也是自己的难处,为朋友两肋插刀!脑子一热也好,深思熟虑也好,一下就将钱借出去了。有的不但没有借据,而且还不计利息。朋友的交情深度与借钱的多少成正比。

形成这两种债务关系的共同特点,是借款没抵压。第一种借贷是会打官司的。而第二种借贷,就会出现宁可钱不要,也不打官司了。提主所说的″有些人”就是这些人。

这些债主对债务人是十分了解的。为什么欠债不还?是因为无钱可还。假如付诸公堂,法院也不会打人,也不会骂人,还是要不来钱。还白白将朋友变成了仇人。不如慢慢等,等到'朋友”有钱了,再要不迟。中国有些人没有存款,是打官司最后执行难的原因之一。如果人人有存款,就不会执行难了。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有些人就不去打官司了。

谢谢邀请!

感觉官司打不起!又耗时又费累,再去了打官司费用,所剩无几了。

还有感觉打官司,就是翻脸不认人,什么亲戚朋友的,眼中只有利益所在。

特别是对一些小款官司,更是收入没有出入多!

该说正点了:

所以一些良心不正欠薪者,抓住普通人的心态,能推能拖,能瞎就瞎。对一些路途遥远的,往返徒劳消费,最后不了了之。

建议这些被欠薪者,拿起自己的有利武器!该打就打,该雇佣律师就雇!不能给这类人机会,让他们无形于天下,彻底斩断这类人不良思想!

谢谢!

打官司最终目的就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明理;二是保利;明理是判决,保利是执行。大部分当事人其实看中的是保利,也就是执行,如果已经明知执行不了,而且还要为打官司投入时间,精力和财力,是很多当事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这也是国家加大执行力度的原因!

2021-04-09

针对上面提出的问题,亮剑普法说法认为现在社会有很多人借完钱后变成老赖,又不承担特别严重的后果,考虑到诉讼成本,时间等因素,有些人宁可钱不要了也不打官司。原因如下:

第一,宁可不要钱也不打官司的人,一是是因为,数目比较少,几千几百的,打官司折腾人,耗时间耗精力,不值得。

二是,有些人抗压能力没那么强,自然就要放弃了。但是,如果数目较大,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事件,产生的经济纠纷,没有人希望这些钱就打水漂了。就算再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去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把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回来。

第二,宁可打官司也要把几百几千要回来的人,打的一口气。他认为,一个人不能被欺负的没底线,熊到了不敢讨公道的地步,所以,就算是暂时把其他的事情都放一放,也要出了这口气,不能平白无故的受欺负。

第三,宁可不要钱也不打官司,这些人害怕打了官司结下仇,对方会报复。都生活在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县城,或者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单位,或者邻居,楼上楼下住着,这种近距离的经济纠纷后就更不愿意打官司,能忍就忍,并安慰自己,吃亏是福!

实际上,人们有些时候是高估了别人的能力,把自己弱势了,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有能力,有背景,有人脉等等,但是,其实或许表面光鲜的他还不如你。所以,当别人侵犯我们的时候,我们自己有能力维权。

就自己维权,自己能力不够强大时,就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做熊蛋包,人家都骑到脖子上拉屎了,还说香,这是不是有点太窝囊了吧?!

2021-04-09

很正常啊。

法院和医院,都是解决问题的地方。

医院解决人身体的疾病。

法院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疾病。

你看老一辈,有几个有点病就去医院的,都是能拖就拖,实在不行了才去医院。

到法院一样,与人有了纠纷,都是能拖就拖,不到万不得已没人愿意到法院去。

为啥不去医院,和为啥不去法院一样的道理。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疾病和身体上的疾病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身体上的疾病有可能是大病,有致命的危险。而病人本身可能判断不出来是否有这样的危险。

而人与人之间的疾病对于严重程度大致是可以做出一定判断的。

对于一般的疾病,普遍的建议是分级就医,小病到社区诊所,小医院就可以了。大病再到大医院。

解决人与人之间疾病的地方也不只有法院,小纠纷完全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了通过社区调解等途径解决,解决不了再到法院。

所以,首先,打官司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也不应该是首选途径,没必要非得到法院打官司。

其次呢,如果有了大的纠纷,老还是不愿意打官司,一般原因和不愿意去医院一样,无非几种:

一、觉得丢人。

虽然我们知道得病一般不是自己的问题,但很多人还是会讳疾忌医,觉得让别人知道自己得病会认为自己身体不行。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一般不是自己的问题,但很多人还是不愿意打官司,觉得让别人知道自己打官司会认为是自己不会与人相处。

二、怕花钱。

虽然我们知道到医院看病本身不贵,但是药费可能会很贵,而且很多药不在医保范围之内。虽然我们知道到法院打官司案件受理费不贵,但是请律师可能会很贵,而这个费用一般不是由对方承担的。

三、怕麻烦。

虽然现在到医院就医可以电话、网络挂号,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而且到哪个科就医,找科室、挂号交费等不熟悉的人会觉得很麻烦。虽然现在到法院打官司可以网络立案,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 而且立案、交费、配合送达、开庭等,等不熟悉的人也觉得很麻烦。

四、觉得没关系,怕不尽心。

很多人都有一种偏见,认为自己不找关系的话,医生看病会不尽心,不到万不得已就不想去看医生 。很多人也有一种偏见,属于不找关系的话,法官办事会不公正,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去打官司 。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成本远大于预期最大收益。

2021-04-09

谢谢邀请。我结合律师职业经历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打不打官司涉及很多因素,大致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具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欠款问题。

打官司主张欠款或主张索赔,不是唯一的解决事情的办法,甚至说打官司主张欠款不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能有其他合法的办法能主张到欠款,并不会考虑通过打官司诉讼方式主张欠款。

通过不打官司的非诉讼手段来主张欠款,比如说发送催款函、索赔函、律师函。或者通过双方的交易过程或交易关系给对方施压,迫使对方偿还相应欠款。这里的施压手段有,比如不给对方供货、不安装设备、不给设备进行调试等等方式。

第二,面子和口碑问题。

假如起诉的对方是自己的客户,企业因为怕落一个起诉客户的口实,加之主张的金额不是很大,所以不愿意起诉自己的客户。这种情形表现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比较多一些,主要是企业考虑到形象和口碑问,一旦涉及的诉讼,在企查查天眼查上面,都可以看到该企业的涉诉情形。

第三,证据方面的问题和诉讼风险。

起诉对方能不能胜诉,一般来说主要取决于证据方面,也就是说的诉讼风险。如果证据不够完备,或者存在瑕疵,或者说根本没有证据。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面临败诉或者得不到相应支持,并且在起诉过程中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到最后结果也不一定胜诉或者败诉的可能性较大。这样便是得不偿失,所以有时候即便别人欠了自己的钱,自己也不愿意通过打官司去主张权利。

不过,这种情形可以通过补强证据或者重新取证完善证据以后,可以考虑诉讼方案进行主张欠款。

第四,从经济上和时间成本上进行核算。即便胜诉了,也不划算。

这种情形我举例说明一下(纯属举例说明,不涉及“地域黑”,只是想说明地域跨度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比如乌鲁木齐与齐齐哈尔客户之间发生欠款纠纷,乌鲁木齐的客户欠齐齐哈尔客户3万块钱,这样一来,齐齐哈尔客户必须去乌鲁木齐起诉新疆的这位客户,仅仅往返的时间成本,比如开庭立案、开庭、审判、申请执行等法律程序,这样一来齐齐哈尔客户可能就承受不起,况且还不涉及律师费、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所以思来想去,最后放弃向乌鲁木齐客户主张该欠款。

以上回答供参考,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在我头条上留言或私信。

2021-04-09

为何有的人`宁可钱不要了也不愿打官司?问的太好了,我给你解答:古往今来,都是←衙门口朝南开.穷人没钱别进来。如果不打官司`不去說理的话`只损失欠款十万元'如果打官司赢了要回十万元'花费还须十万'等于是沒要回一文。如果输入.等于进去二十万元。官司不如不打!?这就是古传铭言《屈死不告状》的经典!

2021-04-09

【法眼扫描观点】这样人是少数!因为大家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很辛苦挣的,为啥不要?

要说一些人不愿意打官司,法眼扫描估计有以下原因:

1、嫌麻烦,钱又不多

打官司的确麻烦,又要收集证据,又要考虑请不请律师,还要出庭,甚至不止一两次,真的很麻烦,特别是钱不多的情况下,真的不愿意打官司。

现在好多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都是一个月的工资在争来争去,好在仲裁员是绝对帮助劳动者的,否则,真打不起。

2、知道对方没钱,打了也白打

好多人不愿意起诉,大部分是考虑到对方真的没钱,告了白告,甚至还再搭上一些钱。

3、认为打官司的话,就把人得罪死了

这主要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大家不愿意打官司,反而希望中间人进行协商,认为如果刚开始就打官司的话,那就把人得罪死了。

总之,现在打官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不是越来越少了,主要是现在国家对“老赖”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了,通过限制高消费,上“黑名单”,报纸电视公开的方式,敦促人们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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