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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被同学打伤,谁来承担责任?

我是涡阳人,儿子读初二,前两天在校被同学打了,脑子出血,如今在医院治疗。可学校和打人家长不管,没拿出一块钱医疗费,而派出所也没处理,请问律师,学校和同学谁来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先要明确是你孩子欺负别人家的孩子时,被同学合伙教育了,打成脑出血?还是你孩子很乖,在校听老师话,学习很好,从不与同学发难,而被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无故打了,这是关键。

如果是你孩子无故打人,反而被另外同学打得头破血流,那就是你的失职,是你平时没有教育好你的孩子,没有教他(她)善待同学,没有教他(她)珍惜朋友,今天被同学打了,说不定将来走上社会给你带来的麻烦更多……。

如果是你孩子无故被其他同学打了,那就是打人家长的责任,现在这样打人,将来走上社会是恶霸,会引来杀身之祸,黑发人送白发人,那是悔恨交加,因为家长没有尽到自已该尽的责任。

学校老师应该及时制止学生打架,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正确引导孩子们弃恶从善,服务为人类的摇篮。

无论怎样,希望你冷静处理此事,不要冲动,向当地执法部门起诉,让政府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谢邀!

2020-05-21

我是涡阳人,儿子读初二,前两天在校被同学打了,脑子出血,如今在医院治疗。可学校和打人家长不管,没拿出一块钱医疗费,而派出所也没处理,请问律师,学校和同学谁来承担责任?

这里涉及到几个部门,第一个部门是派出所,当这个事件出现之后,派出所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像这样有明显外伤的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了轻伤以上就要进行刑事立案,不构成轻伤就是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第一责任主体就是同学的家长,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比如他的医疗费,家长的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等等。

第二对于学校的责任,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像这种未成年人,附有教育,监管,保护义务的学校、教育机构在他过错相应范围之内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2020-05-21

你(注解:为了方便起见,以下都称提问题的父亲或者母亲为“你”)的孩子上小学,在学校被同学不小心打伤,直至住院花了几千元的医药费才治愈。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打伤你孩子的同学当然负全部责任。但由于打伤你孩子的同学还是未成年人,那这个责任肯定由他(她)的监护人,也就是他(她)的父母来负。无疑,你孩子这次的住院医药费,当然就必须由打伤你孩子的学生父母来支付。

但是,这个孩子的父母无论如何就是不愿意出这个医药费,哪怕班主任的面子也不给。

我说,你碰上蛮不讲理的人了!一般情况下,只要懂得基本道理的家长,这种费用都会愿意出的,很少像你碰到的这个家长类似的人。

不怕死的人会怕什么样的人?当然是怕不要脸的人啊!新俗语说“水至深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碰到这种脸都不要的人,你只能走法律程序。但你又嫌走法律程序太麻烦,的确也是。

那还能怎么办?只好你自己办了,不就是几千元嘛,想通了就过去这个坎了!

2020-05-21

同学被打伤是谁的责任,首先学校是有一定责任的,虽然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是对学生有看护责任,如果在课堂上和活动中学生被打伤,打人者占主要责任,学校及老师占次要责任,如果在休息时间学生被打伤施暴者占责任很大,学校及时发现并制止侵害发生,及时处理伤者,责任就很小了。学校责任有无主要看教育是否到位,处理是否及时。而施暴者始终责任难逃。

2020-05-21

借助这个问答普个法。

看到这个题目,不少网友会说:学校有责任呀!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到你学校就读,学校就应该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家长不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只有学校承担。那么学校到底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第一、要厘清学校、家长与学生的关系?

家长与未成年学生的关系。这是基于民法和血缘关系形成的父母(包括其他监护人)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四层意思: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对被监护人的保护、承担被监护人民事侵权的赔偿。这种赔偿是无条件的,即使监护人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只要被监护人侵权则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关系。它是基于民法、包括行政法而建立的关系,并不完全等同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三层意思: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部分教育、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部分管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部分保护的职责。虽然有时学生在学校造成的人身伤害学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是过错责任。即学校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第二、哪些情况下学校要承担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无过错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违反对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等法定义务的、需要由学校承担民事的情况主要有:

一类:未尽教育责任。学校除了依据相关法规完成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教育外,还应当完成法规和当地行政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教育内容,比如:事故防范常识、交通安全常识、治安防范常识等。实践中,这些教育内容学校都能做到。

二类:未尽管理责任。主要是指对学生行为的管理,比如禁止学生在学校接触电力设备、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禁止学生校内吸食毒品等;也有对学校日常生活的管理,比如保证学校饭菜安全、建筑设施的安全等。如果管理不到位发生后果的,学校要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类:未尽保护责任。主要反映可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的事件或已经发生而没采取措施的事件。比如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针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没有采取及时送医院救治、应当发现并且已经发现学生相互间有打架斗殴倾向未采取措施、学校组织的活动本身具有不适宜未成年学生参加的危险情形的等,造成后果学校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第三、题主提出的问题该如何处理?

首先,民事诉讼并不复杂。民事诉讼的难点是证据的取得,通常情况下,两学生之间打架的起因、过程、伤害的后果等相关证据很容易获取,学校也会协助提供,也未必都要请律师参与诉讼,并不困难。要说明的是,打架的起因如果题主的孩子过错大,法院不可能判对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其次,可以报警。未成年人打架斗殴,非涉嫌严重犯罪的,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打架造成的伤害本质上说属于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查处,一般都由学校调解。但是,报案材料一般作为机密材料保存二十年以上,都要录入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而且公安机关与法院处理打架斗殴案件的角度不同,法院审视打架的起因、经过、伤害的后果的全过程,公安机关侧重于打架造成的结果。一旦进入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可能对对方的孩子将来考军校、警校,参军、考公务员等政审时都有或大或小的影响。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派出所社区民警也会协助调解,但是这不是社区民警法定的义务。有的孩子在学校被打,家长到处投诉,甚至到公安机关胡闹是没有道理的。

2020-05-21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有有责任,打人的同学也有责任,医疗费应由学校和打人的同学家属承担。

2020-05-21

本人教师。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孩子被同学打的而且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学校内!我们学校就明确告诉我们老师,在上课或者晨会、班会期间一定要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为什么这么要求我们呢?当然是有根据的。我们学校还给我们找到有关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38条和第39条规定: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从这点可以看出,学校只要能够证明学校方面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就应该打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这就是为什么学校要求教师在晨会、班会期间,对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工作了!只要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就有这方面的材料,说明我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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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首先被打伤对方肯定得负责,学校家长也有责任,发生打架的起因也得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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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有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2、关于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2020-05-21

肯定加害者负责,学校负责调解,让加害方负责治疗费用并道歉。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投诉。因为学校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

2020-05-21

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最起码也应该协调打人孩子的家长呀,在不行教育局投诉他,市长热线,投诉他,曝光他。这样不担当的学校,如何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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