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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这么严重,有些单位让员工上班,不到者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企业要复工,小区要封闭怎么解决?我们这的做法是要出小区上班没问题,但必须要提供企业复工证明复印件,意思就是政府允许复工的单位可以,没有这个证明就是假复工。

2020-03-09

谢邀请!个人觉得不合法。既然疫情这么严重,员工肯定不能准时上班,单位就算员工自动离职?这样的单位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人道了呢?非常时期,单位就应该酌情处理,更应该安抚员工。

网络时代,单位可以让员工远程办公,这样既避免了员工去到密集的场所,防止了交叉感染,也是单位对员工的自我保护。

抗击疫情,我们都责无旁贷!


2020-03-09

谢谢悟空邀请。

如果是平时,企业要求员工上班,员工不配合不到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开除员工,或者视员工自动离职而做出相应认定或处理,这应该是合法的。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疫情如此严重,有些企业只单方面要求员工到岗上班,而忽视员工实际具体的现实情况,比如,本人处于隔离区或隔离期等等,不能及时到岗上班而被视为自动离职对待,这对于员工来说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于企业而言既是一种缺乏人情味的作法,也暴露出这个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精神的缺失。那么企业该如何做呢?个人认为,企业应该与员工事前多沟通(相信多数员工是能够做到“召之即来”的),弄清情况,再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和决定,让“没有听话”的员工即便被认定自动离职而被处理的员工心服口服。




2020-03-09

【星雨的观点】特殊时期应该采取特殊的措施,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行各业都应该把疫情的防控作为重中之重。

如果在正常时期,单位通知了员工上班,而员工无故不到岗,如达到处理要求,应该按自动离职处理。

但现在属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单位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特殊处理。

1、员工不能按时到岗,一般有其特殊原因

比如说,交通不便,有的地方目前还没有恢复交通,特别是回乡过年的员工,如果没有通车,是很难按时回来的。

还有,有的员工居住在重点疫情区域,仍处在隔离封闭阶段,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这种情况,要想按时到岗也是狠困难的。

另外,如果员工个人属于重点疫情人员,正处于隔离观察阶段,更是无法正常上班。

2、员工如果不能按时上班,应该主动与单位进行沟通

无论是哪种情况而导致无法正常到岗,个人都应该将自己的真实原因告知单位,并根据具体情况,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3、特殊时期,单位应该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单位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逐一分析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不能一律按照正常时期的有关制度规定来对照处理,应该灵活应对,体现人文关怀。

4、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使管理有序

针对当前的特殊情况,单位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制定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从制度上进行固化,使人员管理有据可依、有制度可循,以达到管理有序的目的。

综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员工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怎么办?首先是员工要加强与单位的沟通协调,其次单位应分析具体原因,采取灵活应对措施,同时还要从制度上进行规定,从而使管理有序。

2020-03-09

如果是在平常的时候,公司老板明确约束你3号之前必须到企业,你没有到的话把你开除没有问题。可是现在终究不是平常的时候,这个时候公司领导要求员工在某日之前到的时候也没有办法用严格的日期来约束,毕竟有很多人都会有诸多的不可预测事情发生,这个时候搞的一刀切其实是没良心的。

讲一个案例

隔壁老王是他叔叔二大爷的三舅子的弟媳妇的表哥的亲兄弟在前一段时间就接到了公司领导要求他们上班的人通知,并且已经说明了公司现在已经做好了全方面的准备。

他们在一个群组里面,公司领导给他们买了大量的一次性口罩和一些84消毒液,并且告诉他们现阶段的话可以保证你们每个人的办公距离距离,另一个人的办公距离是永远是超过5米的,这样的话会有安全感。

紧随其后,公司领导说,包括你的衣食住行,公司已经给你们安排好了,咱们这个任务进度比较快,而且已经上报了有关部门,他们也批准了,希望你们能够抓紧时间来公司办公。

但是隔壁老王他叔叔二大爷的三舅子的弟媳妇的表哥的亲兄弟,在看到这个视频之后直接告诉老板自己短期之内可能回不去。即便回去也需要隔离14天,也就是说最起码是在半个月之后才能够来公司工作。

公司领导说没有问题,我等你,对了,听说你是隔壁老王他叔叔二大爷的三舅子的弟媳妇的表哥的亲兄弟,这个隔壁老王之前就是我们的邻居,别忘了代我向隔壁老王问声好。

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件事

平常的时候一个企业如果搞简单粗暴一刀切的话,我们只会觉得这个企业有点霸道,有点不近人情,除了这2点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

毕竟企业的规章制度就在这儿摆着,尤其是一个大型企业,如果一味的讲人情的话,对于企业而言反而不利于他的成长。

但是现阶段大家都有困难,你有困难我也有困难,你让我去上班,可是我明天上不了班,上不了班怎么办?你不能让我飞过去吧。

在这个敏感节点通过辞职来要挟员工的,通过辞职来搞一刀切的企业,绝大多数都不是好企业,也不是优秀企业,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更顾虑的是这个企业它未来的发展究竟呈现出怎样的一种态势。

企业在关键时刻能够对员工好,对自己的企业当中所有人好,这个时候企业才是值得信任的企业。我们更建议企业采取一种人性化的制度措施,采取一种人性化的规章制度,而不是这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如果真的一刀切,因为这件事情开除员工的话,必要的赔偿你跑不了。

作者:职场全能王,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职场速成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擅长职场问题指引和辅导。欢迎大家赞、转、收、评,期待大家的关注~~~

2020-03-09

这不合法。员工不是不想上班,是被逼无奈才不想上班,谁不知道不工作就无法生活,但要分什么时候。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最宝贵健康最重要,什么事都应有主有从,算自动离职真不想自动离职,工作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谁都上有老下有小,谁的担子都不轻,强迫上班若要把工人染病老板担的起责任吗?一企业之长应爱护自己的职工而不是压制,刚一个月停产就熬不住啦?不至于吧,现在疫情还较严重,在延长一段时间看看,千万不要拖国家后腿,让钟老的努力前功尽弃,要顾全大局,有国才有家,有家才能安居乐业,不要为自己的私利让工人蒙受损失,要看到是自己的工人,要看到长远利益,老板也是国家的一员,一厂之长,为国为己为工人一定要做出明智的选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带头人。

谢邀答:先不说合不合法,就说如果必须让员工上班(指国家法定必须上班),那么国家就要出台一整套防护措施,如每个复工人员都着防护服有什么不可以上班的,复工本来就是为了经济建设,长期不开工也不行,但是疫情也不会跟人类商量闹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闹到一年半载就是不消停,难道人类就都不上班了吗?既然医护人员可以都着防护服上岗直接照顾确诊传染性强的病人,那么复工人员为什么不可以也同样着防护服暴露在危险环境中呢?而且再怎么危险也危险不过医院的确诊病人多。

2020-03-09

合法不合法取决于员工是否进行举报,举报了就不合法,不举报就合法!企业要有担当啊,如果是按你说的这种情况进行的话,企业未来发展可想而知啊没有什么大发展,很有可能在这次危机中被淘汰,即使不被淘汰企业也不会发展太好!因为疫情过后什么企业会好是有担当的,有责任的,有使命的,有价值观的,员工会感觉到爱的体会到温暖的,就你说这样企业思维已经连万恶的资本家都不如啊。如果你是企业负责人请调整你的思维和上升你的格局,如果你是员工要么忍要么离开但在离开前请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

2020-03-09

就看你们单位所属哪种行业,如果是政府部门规定的不能复工的行业,企业强制让复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在你复工途中如果出现任务意外和感染的情况都应该由你单位负责。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合法与否要看员工不上班是否真正是受到疫情的影响。如果员工确实是因为疫情无法到岗上班的,单位是不能以自动离职而强硬地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要为违法解除合同而支付经济赔偿。员工如果故意不到岗,也会由于自己的任性来买单,不仅被开除,还不会给予经济赔偿。

首先,开除职工必须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严格来讲,我国法律上面并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是说由于用人单位具有用工管理权,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劳资双方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则需要在征求员工意见后,单位综合确定。单位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制定响应的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明确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做到在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有据可依。员工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其次,现下政策要求维护稳定的劳资关系。人社部在人社部发〔2020〕8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明确提出,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当前整体政策方向是支持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不鼓励裁员,尤其是“暴力裁员”,国家和各地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浙江法院在《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执行,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人民生活必须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提前复工,不得以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复工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提前复工的,劳动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再次,员工要有确因疫情无法到岗的证明。疫情之下,各地快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死守,以防病毒进一步扩。企业停工、商铺关门,村镇实行了封村、封路,公交停运等管制措施。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了或大或小的影响,更不要说被隔离在老家的员工,根本无法返工。这就需要劳资双方互相理解,单位也要对不能及时复工人员武断地解除合同,员工也要尽可能返工,保证企业生产的稳定。当然,员工不能恣意的以疫情为由,久拖不到岗,否则就面临着因旷工被开除的风险。真正不能到岗的,也应及时告知单位,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当然,企业经营不易,劳动者生活更加不易。企业确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并尽可能依靠政府支持,而不是在面对压力时把员工当包袱甩掉。一个企业能否办好,是否有长远发展,归根到底要靠人力资源。相信大家只要相互体谅,众志成城抗疫情、风雨无阻共度难关,在全力抗击疫情的同时,就能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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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这次疫情确实算比较严重,不过有效的防控措施,可以对疫情的扩散起到有效的扼制作用,同时,由于抗击疫情的复杂性与持续性,既需要调动所有社会资源的力量,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合法参与,科学防疫。

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动离职,是指员工的不辞而别。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有些单位规定员工不上班算自动离职,是否合法得分具体情况。

首先,根据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规定,属于染上新冠病毒.疑似病人等被医疗隔离、观察隔离,或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不能及时到岗的,单位应视员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并支付员工相同时间的劳动工资。

其次,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自动离职一说,但参考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员工的不辞而别,企业履行了相关的告知义务,但员工仍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岗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的不辞而别对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但企业需要承担具体损失的举证责任。

最后,我们应该明白,在法制社会里,只有劳资双方共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才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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