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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对此你怎么评价?

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对此你怎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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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儿子高二的时候,和同学发生了摩擦,回来特别生气,问我家里的大扳手在哪里,当时我不知道他要干嘛。就告诉了他。后来从儿子的谈话中知道,原来他要用扳手去打同学,他说了很多原因,我当然是要劝他的,这个事情不能做。第二天学校里面搞活动,我送他去学校的时候,就检查了一下他的书包,果然扳手在里面,用报纸包好了。我送他到了学校门口,他下车了,我说你等一会:我知道你书包里有扳手,你要去打同学,我没有拿出来,但是我要提醒你,你现在带了这个扳手到学校,已经是违反了校规,如果你这一记要是打下去,你虽然出了气,不过等待你的就是开除学籍,你的人生要为这一记下去买单,你的同学就在医院,我们全家将受到自己和来自各方面的谴责,和不知道到多少的医药费。你和你同学辛苦那么多年等来的高考,就此和你们再见。所以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你不想清楚,我今天阻止你,你以后还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做这种事。儿子看了我一眼走了。其实我当时后悔啊,为啥要讲道理,直接拿出来不就好了么,现在他这么一走,我只能马上打电话给他的老师了,我在那里看着他走远,还好没过多久他发消息给我,说把扳手放在路边的草丛里,让我去拿,这个时候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后来回来他说其实是自己太冲动了,以后绝对不能用那么极端,粗暴方式去解决事情,这样只会害人害己。

2023-10-13

如果伤势严重,想都不用想直接法庭,什么时候恢复没有后遗症,什么时候放过你,无法恢复留有后遗症就赔偿一辈子!所以未满十四岁的罪犯虽然躲得过刑法,但如果家长懂法懂得搜集其斑斑劣迹的证据,未满14全家都可能要为其暴行付出惨重代价,无法翻身。
(图片来自网络)

校园暴力一旦发生基本只能善后,作为有正能量的家长和负责任的学校,对于校园欺凌决不能手软。

(图片来自网络)

像提问中的这种情况,甩锅式的回复明显学校本身存在严重问题,说话感觉没有经常给学生和家长进行预防为主的行为责任警示教育,更没有拿出能够让学生和家长有畏惧感的震慑性措施,例如开除学籍(若不能开除学籍,有必要对施暴者进行惩戒式停课隔离反省,该赔的赔,直至赔偿康复结束)、对施暴人实施全校警示级别的罪犯指纹录入见证、在电子档案里备注恶劣行径及社会危害性以通报各个学校谨慎接收等跟随其一生的标签!所以才让这种极其恶劣的事件有发生的机会!

(图片来自网络)

有正能量的家长一定要懂法,不要被所谓的未成年不担责忽悠而蒙逼双眼,施暴者的监护人、怂恿者、甚至接触的每一个人、环境都极有可能被纳入到制裁的范围,前提是你作为家长一定要懂,要会追责!作为学校虽没有执法权但更要多种方法借助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联合防止校园暴力的出现,这也是校园安全最基础的建设项目,一味的甩锅,撇清关系,只会招致更多家长的声讨与追责!学校对于施暴行为的管控教育是否有威慑力,以及校园的教育风气和制度是决定恶劣事件能否发生、学生敢不敢动手的关键因素,所以罪犯和学校两者绝对不能放过!对于这种甩锅混日子没有责任感的学校,家长一定要有“自己捧在手里的宝贝,岂能被这种歪风和垃圾学校吞了”的魄力,不然把你当傻子坑。

学校若还不重视,不积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受害者事宜,不积极预防制止,不积极教育警示震慑,任其发生甩锅了事,那校园完全可以成为大逃杀的练兵场。对于这类学校,也就怪不得家长们的愤怒了。
(图片来自网络)(图片来自网络)

2023-10-13

这个锅不该让学校背。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都没有太好的办法,学校除了批评教育还能怎么办?

现在的老师没有惩戒权,动不动就会被举报,遇到有些难管的学生,老师只能束手无措。现在的有些学生人高马大,做事不计后果,他打人了可能只是批评教育,顶多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被学校里的老师打了,恐怕就又要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了。老师不但要面临压力,而且有丢了饭碗的可能。遇到这种情况,老师只能选择自保,这能怪他们吗?

昨天看了三个未成年人抢劫杀害小卖部女店主的案例,之前还看过13岁少年不服管教捅死母亲的惨剧,还有未成年人捅死同学的案例,类似的未成年人犯罪似乎从未断绝。无论我们怎么想,这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最终也无需“杀人偿命”。因为他们不满14周岁,没有达到入刑年龄。



回到问题中,初中生用棍子击打同学后脑勺,这种行为显然是极其危险的,你要说打人者不懂事,明显是瞎扯。他预期的应该就是一棍子把对方打蒙,甚至打死。可是,因为他是未成年人,只能批评教育。那么问题来了,对于这种人,批评教育有用吗?很显然不会有明显的作用,多半会适得其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还是未成年,知道犯了错不用受制裁,下次犯错的概率只会更大。

为此,大家建议下调入刑年龄,可是建议目前也只是建议,毕竟,还有一种论调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以教育挽救为主。这其中如果细究起来,似乎各有各的道理。不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一些国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有的国家把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下调至9周岁,还有的下调至12周岁,还有“以恶补龄”的办法,根据犯罪的恶劣程度补齐年龄,让其接受制裁。总而言之,这些方法都有可取之处。

个人认为,既然有了犯罪的能力就该承担相应的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护身符,我们的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2023-10-13

初中生遭同学闷棍打头,直挺挺倒地,这种情况在我们学校也遇到过。前年,我班上就有两位同学,因为一点小事打架,先是两人拳脚相加,较调皮的学生跑回垃圾池捡了一根木棍,打在另一位同学头上,当即倒地,然后就跑回了教室。



我得知这一情况后,将受伤的同学送往医院检查,并联系了片区民警,通知了两位学生家长到校处理问题。幸好该同学并无大碍。

接下来就是该如何教育这两位打架的学生?先是片区民警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宣讲,让学生结合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家长帮助学生分析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结合宣讲的法律法规知识,可能会受到哪些处罚?让家长自己来处理这件事。在片区民警、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下,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赔偿了检查费用,并写下了保证和赔礼道歉,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针对题主的问题,校长的这种处理方式欠妥。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未成年的初中生,由于心理不够成熟等特点,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如果不能给他们警示和震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会越来越多。

看到行凶打人的视频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样一个本该接受优质教育,学习文化知识的年纪却穷凶极恶的行凶打人!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在公众普遍关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的时候,学校却以年龄达不到法律规定为由匆忙发表了不予处理的声明令广大民众惊愕不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处事态度更感到愤怒。所以为了平息公众的怀疑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对发布消息和授权发布消息的人进行调查,看这些人是不是跟凶手有瓜葛,如有瓜葛严肃处理;第二:对行凶打人的孽畜进行应有的审判和惩罚,该关的关,该押的押,该罚的罚,该惩处惩处;第三:对受害学生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医疗检查和治疗,确保受害学生不落下后遗症;

第四:对行凶打人的孽畜家长进行惩处和处罚,责成行凶打人孽畜的家长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第五: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并在公众媒体上公开道歉!

如果能做到上述几点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平息公众的怒气和不满!





2023-10-13

处理这个事情很简单,让被打的孩子在如此打那个打人的孩子一下就可以了,反正都未成年,扯平即可,和学校,和法制和社会都没关系,这样多好,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有有招你想去,没招你死去,就这么现实。

2023-10-13

初中生遭同学蒙棍打头直挺挺倒地,学校称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评教育。对此你怎么评价?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为何频发?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校园欺凌、校园霸凌发生在学校?是学校的问题?是老师的问题?是家长的问题?是孩子本身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

网络上报道的校园欺凌,校园霸凌何其之多,没有被报道出来的,我想更多吧?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对被欺凌者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的方式多种多样,直观上被欺凌者,会受到很大的身体伤害。

但我们看不到的还有心理方面的伤害,被欺凌者很可能因此而仇视社会,以后做出什么样的惊人行为也未可知。



被欺凌者多数不能很好完成的学业,对于教育公平来说也是不合适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所有的未成年人。

但凡一出现校园欺凌、校园霸凌件,很多人就拿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当作挡箭牌,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欺凌的也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呢?



如果欺凌者不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那么他的监护人是否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欺凌者必须受到惩罚。

从公平公道的方面考虑,欺凌者必须受到惩罚。

从欺凌者自身方面考虑,也必须接受惩罚。如果现在在学校不惩罚,那么以后出生社会,是不是需要接受社会的惩罚呢?

欺凌者的父母,你们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吗?



从社会安全方面考虑,欺凌者也必须接受惩罚,如果现在不接受惩罚,那么欺凌者长大后必将危害社会。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被打的孩子是你的孩子,你会怎么办?

袒护恶者,就是对善者的残忍

2023-10-13

校园欺凌事件与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处罚,一直都是社会热议的问题。

未成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刑法》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等规定,导致未能依法对其行为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处罚,一定程度上让这些人员更加有恃无恐。为有效防止及惩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特别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对于情节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违反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七年级学生奎某某因琐事在校内遭两名学生殴打,并被一棍子击中后脑勺直挺挺倒地。只是对此进行批评教育,确实显得轻微。合理恰当的处罚,才能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对于这样的恶劣行为,应当实属情节恶劣行为。《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法律,而不是未成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法。本案的受害者,比起加害者,更加迫切的需要《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所以,依法应当对未成年实施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特地搜了一下视频,看了一下简短的报道内容,寥寥数语,学校也说的轻描淡写,可是蕴藏着很大的社会隐患啊!

3月25日,云南弥渡县一初中生被两名学生殴打,并被棍子击中后脑勺直挺挺的倒地。今天,当地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称:由于三名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学校对打人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打学生身体无大碍,已回学校上课,双方学生及家长已达成协议。

1.学校不应该做未成年人违法的包庇者。很多学校一旦发生一些校园欺凌或者是伤人事件,基本都是倾向于内部处理,说白了是怕影响学校的声誉,影响校长的提拔。因此很多恶性事件都被内部消化了。

2.学生之间的吵架应该仅限于打打闹闹,而不是恶意伤人。恶意伤人属于形式范畴而不是民事范畴。对于持有凶器,不顾损伤后果的行为,应该及时报案,由法律去处理去执行。

3.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学校采用的仅仅是息事宁人的做法。所谓的“教育”能有什么成果?能够让行凶者意识到并深刻反省自身的后果吗?恐怕不可能!对于这些孩子而言,未来在学校只能是拥有更加横行霸道的资本。

4.为什么初中生敢于持有凶器伤人,就是因为知道未成年人杀人也不能入刑。所以,做事根本不需要去计较任何后果!伤人者父母在这个事件中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溺爱才是导致该事件的根本。

5.学校和相关单位在这次事件中的定位是什么?仅仅是和稀泥,希望尽快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全然不顾任何法律和社会影响。对于当事人父母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压力,我们不得而知。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管是不是入刑,都应该由执法机关来进行依法决定,而不是学校私下进行所谓教育和调解。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不管是学校,社会,还是同龄人,这都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尽快立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已经成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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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这个问题的处理结果也只能是这样了,那些弑母的少年尚且可以没事儿人一样回归课堂,你还能要求学校做什么呢?而且学校也只能是按照教育的方式来处理,我们只能批评学校对孩子日常的教育存在不足,但不能对他们处理此事的方式和结果有所抱怨,因为法律条文不是他们可以左右的。

混社会的人经常讲,在成人社会当中,谁都敢惹,没有他们怕的事儿。但对于青少年,他们是忌惮的,因为青少年做事从不考虑后果,下手没轻没重,也没有法律意识,只要一言不和干就完了,至于干到何种程度,那就看自己心情了,以出气为标准。

我们看看以往发生的恶劣事件,一些犯下恶行的少年,有几个知道忏悔呢?从现实来看,他们确实是不懂事,因为懂事的孩子做不出那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但他们为什么不懂事呢?就是因为心中缺乏敬畏,缺乏“怕事儿”这个概念,如果让他们早早的知道犯下错误就会被惩罚,可能他们就会知道什么可做什么坚决不能做了。

从这则事例当中,我们又见到了相同的因果关系,青少年从小缺乏好的教养,在学校经常打架斗殴,而且惹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如果对于这样的学生,多一些适当的惩戒措施,肯定会对他们的成长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不敢如此胆大妄为了。

我们是时候考虑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重新定性和实施处罚条例啦,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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