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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2023-09-24

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吗?

农村的宅基地按照土地法的规定,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不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是不可能继承的。但是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健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依然能够居住,只要是继承人无论城镇户口或是农村户口,都是有权利继承的,因为房屋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必须由继承人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一律不准转让或买卖。。宅基地不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因而不能继承。但农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这个规定,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如果继承了房屋,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就随房屋一起归房屋所有人使用。
在农村的老人没有去世之前,如果继承人想继承这个房屋,那你就要千方百计的把房屋妥善的修理好,保证该房屋不要倒塌
。这种情况,你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了。房屋继承后,这个宅基地也就随着房屋归你长期使用。这个房屋如果不加以修缮,房屋一旦倒塌,这个宅基地,就自然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就无法再继承了。
老人的房屋继承以后,一定要注意及时过户,按照政策的规定叫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把这些手续办理好,你就成功的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

2023-09-24

只要你能继承房产,就同时继承了宅基地。

2023-09-24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对于农村农民来说,房子和土地算得上是他们最大的财产,尤其在这个种地不挣钱的年代,这两样东西很值得珍惜。很大一部分农户对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屋分辨不清,其实,宅基地和房屋指的不是一件东西,虽然很多时候,说到宅基地,想到的是房屋。

宅基地是用来盖房子,以及修建院坝、猪牛圈等附属设施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但是,提到宅基地,往往与宅基地上盖的房屋是分不开的,它们两者存在“地随房走”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房子卖给他人,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自动转移至他人。但在农村,买房人必须具备两个硬性条件:1,必须是同村的村集体成员;2、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同时,国家多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

那么,城里人有没有可能拥有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呢?回答是,当前城镇户籍居民只有唯一一种途径获取农村的房屋、宅基地相关权益,那就是通过合法继承方式获取。对于那些,父母是农村户口,儿女后来将户口迁移至城市的这种情况,当农村老人百年归老后,非农儿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然后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将会一并转移至继承人名下。

需要清除的是,通过这种途径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本质是因为继承了房屋的缘故,而不是继承宅基地。对于老百姓来说,不用深究是怎么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只要获取到了就行了。

当女儿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后,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办完后也会领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只不过会备注“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字样。因此,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2023-09-24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是针对农村集体成员,所以导致这个继承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的文件,《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有涉及这个问题。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个规定来看,是认可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并且继承人还不区分农村集体成员,还或是城镇居民。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政府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从法律适用来说,不属于法律法规,是不能直接被法院判决所援引,这也是法院判决为何仍然不认可宅基地的继承。

不过,农村的宅基地一般都搭建有房子。宅基地的继承问题,虽然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裁判中,都存在争议。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继承问题,这个没有争议!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通过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继承了房产,原则上也就获得了宅基地。当然,因为宅基地的限制问题,这种情况继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023-09-24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不能继承问题,其实答案是明确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不管其子女是不是农村人口,都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取得。

在我国,建国以前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都是私有的,那时候的房屋一和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往下传的。在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运动中,农村对私有的土地和房产实行了一次重新分配,没收地主老财的土地和房产,分给缺地缺房的贫苦农民,并于1951年结束土改以后,通过颁发土地房产证的方式进行确认,这时候宅基地和房产仍然属于私有。

后来,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农业生产经过互相组、初级社、高级社等几个阶段,到1958年过度到人民公社,农村的土地逐步收归集体所有,而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以后,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定势,农民原来私有的宅基地,也归村集体所有,但农民可以免费使用。从此以后,农民盖房需要宅基地,不需要购买,通过申请的方式免费取得,但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农村老人去世后,其留下的房屋,自然归其后人使用,根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也不管其子女是否为农村人口,谁也没有认识的这里面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大家都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在后来房产办证时,有很多人没放在心里,根本没有办理产权转移。

但是,近年来,农村宅基地管理趋紧,国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并明确规定,城市人口不允许到农村买房,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农村,有很多青年人通过招工、参军、升学等方式逐步脱离农村,这些人或者原来在农村就有房屋,或者离开农村后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虽然他们不应该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农村房产也是私有财产,他们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留下的房产,而房下的宅基地,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其使用权自然转移。

也就是说,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农村房屋,其城市户口的子女一样可以依法继承,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其农村父母遗留的老屋已经倒塌,农村老屋的宅基地成为空基,也就是闲置宅基地,这就不可以继承了。城市人口通过继承房产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长期,即为该房屋的存续其间,房屋倒塌无法使用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便自然终止。

2023-09-24

房子是私有财产,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但不能翻修和重建。房子一旦失修倒坍,按照近两年出台的宅基地政策,将不再属于无农村户口的子女继续使用,要由村集体收回。要想保住宅基地,唯一的办法就是维修好房子,延长使用年限。在房子能住人的情况下,谁也无权也不敢强行拆除你的房子。

我的回答就这些。

2023-09-24

这个问题,是在农村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的工作内容之一,为消除谬误,特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城镇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农房,因“地”随“房”走,继承农房后将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

第一,宅基地是农村户口人员的福利,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农村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福利,其享受的对象为该集体组织的农村户口人员,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所以城镇户口人员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也不能到农村申请宅基地。同时,正因为农村宅基地为集体组织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灭失后,集体组织将收回宅基地。

第二,城镇户口人员可通过继承父母的农房,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这是由于“地”和“房”密不可分,有“地”才能长出“房”,这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地”随“房”走,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必须还得由房屋产权人使用,哪怕是不属于该集体组织的城镇户口人员继承了房屋,也能无偿地使用宅基地。

第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公民死亡时留下的合法遗产(当然含房产)。《继承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所以,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按法律的规定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继承房产后当然就可以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城镇户口人员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改扩建,只能维修修缮。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城镇户口人员可通过继承农村房屋而继续无偿使用该基地,但对继续的农房其宅基地的使用将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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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问: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答: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

宅基地为什么不可以继承?

首先、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以继承。《物权法》规定,宅基地属于用益物权,是用来保障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住宅的建设用地。《继承法》中没有宅基地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就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只有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身份的子女,在自己本身没有宅基地条件下,才可以理解为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没有农村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我国农村自建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所有权是分开管理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继承法》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也就是说,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但宅基地使用权仍然属于村集体,房子是个人的,没有农户口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使用,可以出租转让,但不能申请宅基地拆旧建新,房子存在一天,有一天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子不在了,使用权归村集体,反正非本村人员继承了本村房屋没有申请宅基地建房资格权。

总之,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当遗产继承,非本村集体人员即使继承了本村房屋也是没有宅基地的建设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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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如今在农村,很多的年轻人在早些年的时侯,都通过学习、参军或工作等,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去了,只剩下父母还在农村居住。等老人离世后,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留有房屋的宅基地

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公有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村民继承的只能是父母遗留的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还能正常居住的时候,这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在自己名下,等于变相有了使用权。但该房屋不能翻建,只能修缮。

空闲宅基地不能继承

在农村,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一户多宅现象。父母在世时,也继承了上一辈的祖宅,由于年久失修,老屋倒塌后,空闲的宅基地被整理成自家小菜园。像这种空闲的宅基地,本来按照规定就应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所以不能再被继承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能够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是宅基地,这一点必须要分清楚。以上仅是个人看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朋友们留言补充。

2023-09-24

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但这种继承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农村宅基地取得和使用:必需是本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通过申请而经村集体同意批准;用于村民自行建设房屋;村民自己居住。宅基地是解决村民居住的重要保障,是农村村民的一项福利。

宅基地所有权永远归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使用权,随着村民户口的迁出或去世,使用权自然灭失,重新收回到村集体。但地上房产部分属于村民私人财产,可以出售买卖和继承。

地上房产出售买卖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中进行,且买方需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交易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转移至买方名下。

至于地上房产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当然是可以继承的,并且是第一顺位继承。作为继承房产的子女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自行居住也可以买卖。

继承来的宅基地毕竟只是地上房产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部分。遇到村庄整体搬迁时只能领取房屋货币补偿,不再享受房屋异地安置政策。并且根据政策此类房屋不得改建、翻建、扩建,只能维修加固,保持现有规模状态。因房屋年久失修,房屋倒塌无法居住时,就不再有老家宅基地这一说了,也就到了和老家说再见的时候。

根据“地随房走”的理论,房子是你继承来的,拥有所有权,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从现实层面讲也是你的,毕竟你在继续使用,这相当于使用权的惯性,一直到房屋灭失惯性停止。

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告诉你老人的宅基地你放心继承就行,只不过需要你经常性的进行维修加固,不要怕麻烦怕花钱,这里是你的老根所在,打理得当及时弄个百年老屋不是问题。

以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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