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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老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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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老太太坐地上用头猛撞小车保险扛,车主最终向她'赔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既然交警认定是无事生非碰瓷儿干嘛还让司机赔她3000元?是谁给她的自信稳赚不赔?

滑稽啦!倚老卖老为老不尊不仅不被处罚还3000到手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再说被撞司机是钱多不在乎这俩钱儿还是可怜她扶贫啊?

不是钱的事,这无形中助长了她的歪风邪气!这种人干脆不是同情的事,直接按敲诈勒索法办!

我不认为这是有爱心!与坏人就该斗争到底!

2023-08-19

8月10日,事发陕西汉中,一老人坐地不停用头撞小车保险杠,其间还摸头止痛,小车司机劝阻无效报警,经协调车主给老人赔偿了3000元。对于问题中涉及赔偿3000元的情况,目前看到有的报道说并不属实,所以这个事实可能还是需要公安机关的确认。

碰瓷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于,即便最后证实是碰瓷,是行为人故意所为,但最后往往还是能够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即便碰瓷不成功,没有获得赔偿,但事情往往也就这样结束,碰瓷的人并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并且在很多碰瓷现象中,碰瓷人员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我们在处理这些事件,考虑其年龄问题,很多时候对其从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或者不执行处罚。也正是这样,导致这些碰瓷者有恃无恐。

希望在出现这些碰瓷现象时,我们在执法上能够严格依法依规,对于这种具有敲诈性的碰瓷行为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处罚有力度,才会有警示和教育的意义,才能起到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作用。

2023-08-19

既然人家都这么舍命表演了,就冲这一“职业道德”,给个三千“辛苦钱”,确实挺合理的。所以,还是拉她一把,送进牢里,好好安享晚年吧。一把年纪了还得如此拼命,实在过意不去啊!

进去了多好,国家包吃包住,还有专人看护;当然,最关键是免费——这可是五星级体验,非一般人可以享受的,不去实在太可惜了。

因此,强烈建议,把这些“高人”全部请进去:她(他)们有着落,国民少烦恼,一举两得,多好!

2023-08-19

判罚人是崽花爷钱不心疼?。

2023-08-19

对于碰瓷这种行为,应该给予严惩,不看结果,只看行为。只要存在碰瓷行为,无论最后讹诈成功没有,都该对其处罚,讹诈成功的,则依法按照敲诈勒索罪论处。

8月10日,陕西汉中某路段,一位老太坐在地上用头猛撞一辆汽车的前保险杠,可能没有掌握好力道,期间老太还不忘用手摸摸撞疼的头部。车主哪儿见过这种情形,不敢上前搀扶,只能语言劝阻,劝阻无果只能拍下视频报警。

至于网传的车主最终赔偿3000元系误传,但“老年妇女系无事生非”却得到了证实。换个说法就是,老太有碰瓷的嫌疑,只是没有得手罢了。而有网友称老太曾有过多次碰瓷行为,虽然目前还未得到证实,但个人认为可能性很高。像这么熟练的动作,真不像是第一次。

碰瓷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被人们所唾弃的不道德行为。老人碰瓷则更让人感到无语,传统认识中,我们应该“尊老敬老”,可是个别素质有问题的老人却“倚老卖老”,借用自己的年龄和“易碎”属性,上演了各种各样的“碰瓷”。

而这种行为之所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屡屡上演,很大程度上是“犯错成本太低”。成功了有钱拿,失败了无所谓。这才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



个人建议,对于碰瓷行为,应该有相应的严厉惩处手段。例如:

1,根据碰瓷者开口索要的金额,加倍处罚。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那就让他们得不偿失。“以弱讹强”也是碰瓷者的核心,“破罐破摔你奈我何”的心理让碰瓷者肆无忌惮,只有严惩这种行为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2,只要认定了碰瓷行为,就要对碰瓷者进行严惩,不再根据其讹诈金额的多少处罚。有些碰瓷者只要小钱,为的就是让事主更加容易接受,自认倒霉破财消灾。此前濮阳那位专门拦婚车的小胖,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心理。因为其行为够不上犯罪,索要金额又不大,很多人为了减少麻烦向其妥协,从而让小胖把拦路要钱当成了“职业”。

3,老人碰瓷,其监护人也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老人的子女不可能对老人的行为一无所知,不能说老人给钱了子女花了,老人闯祸了子女跑了。无论老人是个人素质问题还是生活所迫,子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存在多次碰瓷行为的老人,其子女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民事赔偿责任或者代缴罚金等。让老人的子女规范监督老人的行为,才能起到减少或杜绝此类现象。

总而言之,有些行为只靠教育劝诫很难杜绝,凡是能选择靠碰瓷讹钱的人,更是讲不通道理的。对待他们,只有打的疼才能记得住。

2023-08-19

据我所知,这件事前半部分确实属实,但有关车主向其赔付3000元一事,已经被官方媒体正式发文表示#辟谣#,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给付3000元了事的说法。即使是头条平台自身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辟谣#。

8月10日,发生在陕西汉中街头的一幕,被网友们戏称为“自残式碰瓷”。当时一位老人坐地上主动将头碰向停在路边车上的前排保险杠,连续数次,不过这一幕被监控完整拍下。

后来,当地有人报警处理,警方出警并#辟谣#车主掏出3000元了事的结果。据称,这位老人已经被当地警方带到派出所,具体如何处理目前未知。

很明显,这段被放出来的视频证明了与车主无关,如果车主真被“讹走”3000元,那我们这个社会风气就太糟糕了,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呢?恐怕连最起码的程序正义都存在问题……

幸运的是,这件事并不是网传的那样,在人证及现场监控所拍下视频的证明下,这位老人想要“耍死狗”恐怕是不行啊!

谢邀请。

网传陝西汉中老太太用头撞击小车前保险杠的视频疑似“碰瓷',最终车主赔了3000元此事才算拉倒。

据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的一份情况通报说明,经初查,老年妇女系无事生非,当事车主没有支付任何赔偿。网传车主给老人掏了三千元才算了事,系谣言,对于网传老年妇女涉及多次“碰瓷”,我局正在开展调查。

所以,按照警方的说法,即然车主赔了三千元并不属实,此话题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警方调查核实后会对这个老太行为会做出认真处理的。

黑变不了白,黑白不能颠倒。对待“碰瓷”者,车主们不要慌,也不要急,一是选择报警,二是一分钱不给,三是要求“碰瓷”者赔偿车主损失,这种人,绝不能他(她)在这个法制社会上横行霸道,目无王法,肆无忌惮,不管他(她)是多大岁数,是男是女!

2023-08-19

案件事实:

警方很快就给除了事实真相这位车主并没有对这位大妈进行补偿,因为车主没有任何错误,另据了解这名老人是一个孤寡老人,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像是一个专业碰瓷的。

个人看法:

碰瓷需要的是影帝般的演技:我质疑这位大妈的碰瓷专业素养,作为一个碰瓷者至少应当选择在恰当的速度、恰当的地点、恰当的时间进行碰撞才是,而这位大妈显然是连“演技”都不想表现下,硬核碰瓷,不仅沦为笑柄而且还最终落得两手空空,脑袋生疼的下场。

被碰瓷者应当绝不妥协:往往碰瓷者能够得逞大多都是被碰瓷者一方碍于赶时间不愿意节外生枝耽误太多的时间对此类碰瓷行为进行报警,所以选择妥协。但是也正是这种原因导致更多的人肆无忌惮的敢于在大街上进行碰瓷。

对碰瓷者应当加强打击:近些年来碰瓷逐步体现老龄化的趋势,虽然本案仅仅是个案,但是往往碍于此类人员年事已高,不适合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目的不能实现等原因,最终也就是批评教育不了了之。但个人认为此类碰瓷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禁止敲诈勒索的规定,故对于这类人员也不能仅仅依靠批评教育处理,治标不治本。

2023-08-19

老太太坐地用头猛撞小车前保险杠,车主最终向其支付3000元,大家怎么看?

近日,汉中一老太太因为一个可笑的理由而赖在自来水公司的大门口碰瓷,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一老太太坐在地上,不停地用额头碰到一小车的前保险杠,不时还用手摸额头止痛,一定要人家赔偿五万块钱才肯走开。

那可笑的碰瓷原因是什么?竟然是因为水管爆了,吓到她一身毛病。

我想说你还龙精虎猛,还有力气在这瞎闹,哪里有毛病了?自来水管爆裂吓坏脑袋了吧?

按照别人说的,那老太太还是家里人亲自送过来的,那就是说不单只这老太太不懂事,家里面的年轻人也不懂事,纵容她胡闹。

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要是人家一不注意,直接撞死了,装残废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现在的人缺钱花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干出来,也不怕遭报应,年纪一大把了还出来做这种事。

不过人家说车主掏出3000块钱赔偿,那只是谣言,没有的事,人家又不是傻,直接报警就完了。

这年头什么奇形怪状,大跌眼镜的事情都有,即便是碰瓷也来一点有技术含量的啊!

当然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这一辈子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钱不赚,昧良心的钱不赚,但像这样的老人,哪怕是昧良心的钱用起来也不含糊。

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一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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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说实话,看到这个视频中的老太太在那里卖力的表演,着实把我逗笑了。这种行为可谓是自残式碰瓷,碰瓷碰出这种新高度,也算是开了我的眼界了。真想给她颁个“金马奖”,2019年最佳女主角当之无愧啊。想起我们这些没车的人,连让人碰瓷的资格都没有又是一阵大笑。

笑完之后,我就是一阵沉默。目击者称:车主劝阻无效报警,经协调车主给老人赔偿了3000元。假如目击者说的是真的,那么我想问,是谁协调的?这么明显的碰瓷看不出来吗?何况这已经算是敲诈勒索了吧?我虽然不太懂法律,但是我刚考完科目一。其中有一个判断题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的。

不知道是哪位执法人员在这里和稀泥,这不是助纣为虐吗?这种处理办法不正是告诉这位老太太以及更多碰瓷的人可以这么干吗?碰一次3000,我一个月碰十次就三万了!谁还去上班?都去碰瓷得了!真的是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如果目击者说的并非实话,车主并未赔偿3000元,那么我希望交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要和稀泥!并不是谁弱谁有理,谁老谁有理,谁死谁有理!我国是个讲法律的国家,一切要依照法律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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