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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财新网关于鲍某事件的报道与《南风窗》截然不同,求分析真假可能性,到底谁在撒谎?

如何看待财新网关于鲍某事件的报道与《南风窗》截然不同,求分析真假可能性,到底谁在撒谎?
2023-05-17

鲍毓明事件已经发酵几天,事情真相扑朔迷离,也许每个人的语言都有真实,也有撒谎的成分。

财新网的报道与《南风窗》截然不同,应该是正常现象吧,毕竟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南风窗》的报道基本都是根据李星星母女的叙述整理,似乎财新网相对客观一些。

一起起因为母亲无知或者欲望给女儿带来的成长悲剧,让我很难相信李星星母女的叙述,所以我认为他们母女撒谎的成分多一些。

弱者值得同情,但是得有做人底线:

将身高已经一米七的十几岁女儿交给陌生男人,有没有想过各种可能的后果?

报警数次,三年多的时间,母亲难道毫不知情,为何现在才掀起如此大的动静?

可以闹自杀,可以到派出所大闹,知道网络曝光,却不敢逃离?

我这么说无意为鲍毓明辩解。她们母女也许属于无知犯错,而鲍毓明的身份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我希望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没有了解事情真相之前,不要随意攻击任何人,更不要低估人的劣根性。

2023-05-17

感谢邀请!

"鲍毓明案”已经持续发酵好几天,网上讨论度越来越高,舆论风向也越来越清晰,即不管真相如何“先狙鲍毓明”!

"先狙鲍毓明”成了该事件的整体基调,这种基调下甚至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最初是南风窗做了最详细的报道。

南风窗的文章完全取材于李星星及其妈妈单方面陈述,文章中也并未标注曾联系鲍毓明之类的话,背后原因不得而知。

文章发出后南风窗被网友誉为“良心媒体”,鲍毓明直接在道德法庭上被判了死刑。

4月12号财新网又发了一篇该事件报道,与南风窗那篇文章不同,财新网从鲍毓明以及曾协助李星星的志愿者的角度阐述该事件,里边的陈词对李星星极为不利。

财新网的文章中还特意标注,发文前曾联系李星星及其母亲,对方不接电话。

文章发出后财新网遭到一顿谩骂,说收了鲍毓明黑钱抹黑李星星。

按照财新网的文章李星星从被领养那一刻起就知道自己会和鲍毓明结婚,且两人以恋人关系相处,即使闹过矛盾李星星还是担心鲍毓明安全,怕他坐牢什么的。

如果财新网报道属实,李星星控鲍毓明性侵是完全不能成立的,这恐怕就是网友骂财新网的原因。

网友并不关心事实真相一心要判鲍毓明死刑,这种态度实在令人困惑。

我们不去甄别财新网、南风窗文章中有多少疑点,多少漏洞,

作为当事人双方的分别陈数,两个媒体发表的文章理应对照着来看,

然后从逻辑方面推敲事情真相,

这难道不是应有的态度吗?

现在网上不允许鲍毓明方面的任何声音出现,

出现就给打死,

这能叫主持正义吗?

南风窗那篇文章大多数信息根本无法求证,大多是两人之间的事;

财新网那篇文章很多地方可以去求证,比如他说在烟台工作强度大、相处几十天、只有一个月是完全跟李星星待在一起、志愿者关于李星星的描述等等,

只要找鲍毓明公司求证一下,找志愿者求证一下就知道真假了,怎么能连真实性都不去考量就直接给否定了呢?

这显然不是寻求事情真相的态度。

事实上结合财新网和南风窗的报道,很容易得出李星星妈妈把女儿送养给鲍毓明,女儿跟鲍毓明以恋人身份相处并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这样的结论。

至少这是一个很大的可能,不比“性侵论”可能性低,但网友直接不允许这种可能出现,这就是本案最大的问题了。事实上如果鲍毓明跟李星星性别互换,舆论恐怕就会大反转了!

首先南风窗的报道一出,网友很容易就发现有问题:全是李星星单方面的话,能当真?必有隐情!

财新网文章一出网友“恍然大悟”:一个好逸恶劳的14岁男生贪图鲍毓明阿姨的钱,给人家当了小白脸,现在却来反咬一口!

我猜测舆论会是这样。

相应的网友更多讨论的应该是各种疑点:

一个14岁的男孩不知道什么是性侵?李星星妈妈会无缘无故把自己儿子送样给一个陌生单身女人?家里电视上的色情影片一定是鲍毓明阿姨看的?李星星16年就被性侵且试图自杀,妈妈会不管不问直到2019年?一个别墅就能囚禁一个14岁的男孩?他自己出不来吗?你就是图人家的钱!

你看,大抵如此,而且小编不接受反驳。

无论什么事都会有正反两面,都会有当事人双方不同的陈述,追求真相才是第一位的,一味地喊打喊杀与暴徒有何差别呢

本来是图文的,不给审核,就当回答用了:

近几天,上市高管鲍某明长期性侵养女事件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

在此期间,还有武汉解封、虐猫视频、方方日记海外出版等热点事件,从重要性来看,这些事件都要比一个尚未定性的“性侵”事件更值得关注。

但是无一例外,都没有达到“性侵”事件的热度。

“性侵”事件的持续发酵,除了大家对于性侵幼女行为的关注与零容忍外,与媒体的大肆报道密不可分。

这个事件热度之大,引发了全民的关注,于是各个媒体都化身为侦查人员和法官,收集蛛丝马迹,从各个角度来给鲍某明定罪量刑。

但是,公安机关尚无定论,媒体描写的这些细节是从哪里来?是否真实?能否采信?

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性侵、强奸以及犯罪又是从何说起?谁有权作出这样的判断?!

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说鲍某明一定无辜,只是,他就算犯罪,也需要有能为法律认定的充足犯罪事实才能定罪,也只有法院才有权利最终定罪量刑。

而且,即便鲍某明最终被认定为有罪,他最基本的人权也还需受到法律保障。

——这是一个文明法治社会的最基本的底线。

不然,所谓的媒体监督,就变成了一场群体的网络暴力。

  • 试想,若是我们自己被卷入了某项丑闻里,全网曝光,各种臆测、评判,你会怎么办?
  • 再想,若是被广泛报道的这个人其实是无辜的,但最终迫于舆论压力而自杀,那我们这每一个看客是不是都成了帮凶?!

鲁迅之所以伟大,就在于时间过了一百多年,社会发展到今天,人血馒头和看客仍和当年并无二致。

2023-05-17

如何看待财新网关于鲍某事件的报道与《南风窗》截然不同,求分析真假可能性,到底谁在撒谎?

财新网文章“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南风窗“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解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财新网跟南风窗关于鲍某性侵一案不同的报道,那是因为站在当事人单方的角度不同。南风窗是根据养女方面陈述来叙述整个事件,而财新网则是从鲍毓明方面来叙述整个事件。

这也是现在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到底事实是什么样?是否存在性侵的事实。客观说,我们多数人还是容易站在弱者的角度,弱者(被害人)所述的内容也更容易被我们所接受。但目前双方各执一词,鲍某前天更是对外公开双方聊天记录(真实性还待查证),以此证明双方的亲密关系及被害人说谎的事实。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案件到底怎么样,最后总会有一个结果。

2023-05-17

不带感情色彩的说,我其实偏向于相信鲍自己的说法(结婚这种鬼话不包括在内)。尽管让人难以接受,但是人间的黑暗往往就是以突破认识的形式存在的。

当然这不影响女孩值得同情。

因为他的做法和说法,和内心是两码事。

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的男人,是很容易赢得一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好感的。或许,还有她母亲的敬畏和信任,为自己孩子谋得一份好前程的自得。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此刻答题或者看答案的人,舍得将自己的孩子就这样莫名的交给一个老男人。

即便是类似收养,即便是真的恋爱,这一切,依然丑态百出。

或许在法律上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在人性上,已经是千疮百孔。

不过,这其实一点不稀奇。

2023-05-17

您好,您这个问题与之前的一个类似,也做过分享,我就再做些补充,感情上我愿意相信小女孩的无辜,

理性上基于财新网多年的口碑我还是有所动摇,当然真相还没大白于天下,过多解读都是对双方的负责任和伤害。

只是对这件事有几点存疑可以分享:

1.两篇报道截然不同的原因还是事实不清造成的!财新网整篇报道反映了一些前期报道中没有提及的内容,但是它也有缺乏的事件六要素的严谨!时间,地点,人物不准确,知情人的核心人物一笔带过!起因,经过,结果含糊不清,尤其是对鲍某从“收养孩子”到成“谈恋爱”报道这过程,叙述不详,转折有点大!

2.大家过于轻易的去选择相信小女孩,太过主观,道德绑架这杆大旗竖的太早,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鲍某是该被谴责但还没到口诛笔伐,人身攻击的程度,受害人虽是10几岁,但不代表她不会撒谎,很可能真的存在“爱鲍某”和“告强奸”之间,这种精神状态也很可能导致不可描述的后果。

3 .流量为王,在当下是不变的主题!新闻报道也不能免俗!我想问大家是真心关注关心关爱还是只是蹭个热度?

不要过分解读,不要轻下结论,真相总会大白天下,但如果真相带来的是更大的不安和伤害,我情愿不去知道。

2023-05-17

媒体各有受众,决定了报道的方向。

你可没想象,一家特色饭店如何面对食客。

2023-05-17

不可否认,最开始报道这件事情的,是南风窗,

但南风窗的报道,很明白就是一巴掌把鲍毓明打死在道德的制高点上,

难道这件事真的没有一点点内幕?或者是真实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南风窗的报道,明显的缺乏一定的理论依据。、

为什么没有采访鲍毓明?而直接偏面听取了李星星的阐述?我们不得而知,


而财新网的报道,显然更真实更符合逻辑一些,

我知道,这对于那些愤愤不平,人家女孩子才十几岁,就遭遇了这样非人的事情

我们在这还说人家是有所图才会这样?

但没办法,这就是人性,有时候人性就是阴暗到你想不到,

不过,李星星是受害者,这是事实,她的确是值得我们同情和怜惜的。这也是事实。


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的男人,为什么没结婚?

一个青春幼小的女生,为什么会被送给这样一个男人做养女?

真的只是单纯的养女?在送养的时候,李星星的父母都没有想一下?

难道真的无所图?就这么放心的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

一个别墅,真的能困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事情到底是什么样,我想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高手遇到高高手,玩鹰的被鹰啄了眼?

目前这个案件处于扑朔离迷的状态,南风窗和财新网两家媒体各选一方从各自的角度都'客观'的阐述了事情的经过。同一件事,传达给观众的信息却是截然不同,可到底哪一方才是真实的呢?其实两家媒体还都只是单纯的叙述,没有给出任何定论,他们也给不出定论,因为那是法院的事情,但有几个疑点的确值得探讨。(注:下文的兰儿和南风窗的星星同属一人,都是化名)

①。是什么样的动机,让兰儿的母亲找上鲍毓明让她收养自己年龄已达十四岁的女儿兰兰?

财新网和南风窗的报道里说,是因为兰儿母亲认为自己生活困苦想给孩子另寻一个好点的生活环境,这似乎可以理解。但奇葩的是,在南风窗的后续报道里鲍某人说,当收养手续无法办理时,兰儿母亲立刻改口说让兰儿年龄到了以后直接嫁给鲍某。这从'收养子女'到'嫁人为妻'可谓天壤之别,况且男方年龄已高达43岁,兰儿的'母亲'是如何瞬间突破这个常人难以接受的心理障碍做出这番惊人之举的?这其中会不会存在女方故意设局意欲达成某种目的的可能,还是鲍某编造了谎言?

②。鲍某面对兰儿母亲提出的'忘年姻缘',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他是什么样的心态让他接受了这么一个如此荒唐的提议。

要知道鲍某当年43岁,兰儿才14岁,年龄差距多达29岁。这是一个堪作自己女儿的存在,他难道一点都没想过他们其实很不合适?这可是旧社会'童养媳'的陋习再现,做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他竟然没有一点觉悟,而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也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有没有什么法律难以容忍的不良嗜好,让其接受了如此荒唐的提议?

③。女方是否存在有意造假兰儿年龄,试图把鲍某强奸罪名坐实的可能?在南风窗后续报道里,警方解释不构成强奸罪的原因是兰儿年龄已满十四岁,且从现有证据均不能表明是强迫发生性行为。女方的解释是兰儿出生证上年龄多写了一年,实际上他们初次发生性关系时,兰儿的年龄未到十四岁,并寻找了当年的接生婆作证,可接生婆一口否定不存在多了一年的事情,警方给兰兰做了骨龄鉴定,结果也不支持这一说法。

④。财经网报道:'兰儿曾在不同城市数十次举报鲍某强奸'。可鲍某竟然无视这种现状,继续和兰儿保持这种畸形的'恋爱'关系,还持续和其发生性行为。作为43岁的成年人,鲍某难道就不知道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本身就等同于伤害吗?南风窗在后续调查报告里也曾问及鲍某,到底有没有在兰儿14岁前和她发生性关系,鲍某先以隐私拒绝回答,随后又说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兰儿刚年满十四岁。兰儿说自己在家里时常受虐待,可鲍某说家里有监控,并毫不犹豫的把监控记录交给了警方。这监控到底是有心算无心还是真实记录了客观事实?

总之呢,不管事实怎么样,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得出,这双方都存在让人难以理解的行为。先不管这种疑点构不构成犯罪,因为这需要法院去鉴定,但他们的行为都是极度荒唐必须被谴责的……个人更有一种高手遇到高高手,玩鹰的被鹰啄了眼的感觉。至于谁是那鹰,谁又是玩鹰的,大家自行去判断吧。

2023-05-17

这个世界的每一件事情,虽然真相只有一个,但是寻求真相过程中的都不会是只有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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