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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老太太超市偷排骨,经家属和本人同意后在门口挂牌示众?

如何看待老太太超市偷排骨,经家属和本人同意后在门口挂牌示众?
2023-03-19

所谓人要脸、树要皮、电灯泡还要玻璃,这么大年纪的人了,竟然还去超市偷排,这让子女的脸面往哪搁呀!你自己不要脸,有没有考虑一下家里其他人员的感受呀。

9月3号下午5点钟,一个老太婆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偷了一包排骨,被超市的员工发现了,超市老板说:这已经不是这个老人第一次作案了,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在超市偷东西了,第一次原谅了,第二次也原谅了,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会原谅。超市老板找到老人的儿媳妇,结果还被老人的儿媳妇骂了,最后超市老板报警,但是警察也只是批评教育,最后超市老板和老人还有家属沟通之后,老人愿意挂牌,在超市门前站岗。

虽然说超市这种做法不对,但是老板也是无计可施了,也确实被这些人偷怕了,老板还说以前有过一天抓到四个人偷东西的,都是小区或者附近的老人,因为年龄大了,老板也拿他们没办法,所以才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让她们一次一次的来超市里面偷东西。

有时候真拿这些老人没办法,都不知道这些老人脑子里咋想的的,自己有退休金,儿女还给点钱,又不是没有钱,就这样,还要去超市里小偷小摸,只要说哪里有便宜吧,无论多远,累死也要跑过去,有时候就为领几个鸡蛋,领一斤大米,吃的降压药,吃的心脏药,跑这么远,这么热的天也要去。真搞不懂这些老人心里到底咋想的。

你说年纪这么大了,在超市偷排骨,被人家抓到,胸前再挂个牌子,这以后多难看,这以后走在路上,碰见认识的人都没脸抬起头来和人家说话,包括家里的子女也会被别人说三道四,老话说的好,贪小便宜吃大亏,不过这些老人脸皮也是够厚的了,第一次原谅你了,第二次也原谅你了,竟然还能去偷,这脸皮比城墙还厚。希望这一次能让她长点教训,以后好好做人,别再去人家超市里偷东西了。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告知必珊

2023-03-19

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一个严重有损人的尊严问题。

现在的刑法已经把偷少量吃的东西排除在刑法以外了,这样的行为不犯法,而且又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人,更应该受到尊重。

老人偷东西不犯法而商家已经涉嫌侵犯人权犯了法了。

老人及家人现在可以对商家的这种侮辱侵权行为提起法律诉讼,向商家讨一个公道。

白发老人在超市门口被挂牌示众,牌子上写着“小偷,第三次”,我们看着除了脸红,更多的心酸和无奈。

老人为了一点排骨,变成了一个小偷;儿媳不愿交罚款,不顾及老人的一点点脸面;超市为了杀一儆百,竟然让老人站在超市门口,挂牌示众,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老人被挂牌示众的一幕是发生在广东佛山的一家社区生鲜超市,当天老人在超市内选购了一些蔬菜和水果,然后去结账的时候,趁收银员不注意,将一小包排骨偷偷放进自己的手提袋内,结账出门后被店员发现。

发现之后超市选择了报警并联系了老人家属,警方来之后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老人的家属拒绝接受罚款,因此超市方面就想出了挂牌示众的方法,一方面让老人得到教训,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警告其他小偷。

超市的负责人介绍,这已经是老人第三次偷东西被抓,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挂牌示众也经过了老人和家属的同意。

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

挂牌示众,这是几十年前才能看到的画面,却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并且对象还是一位老人。不管老人犯了什么错,也不至于受此侮辱吧。

我不知道想到此下策的负责人,是否想过如果这是自己的父母,或者是之后年迈的自己,会不会也同样迫于无奈,用此下策。

可能有些人要说现在的老人有多坏,是多么的可恶,但是你是否想过他们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或者他们那些小偷小摸的毛病,也是因为旧社会缺吃少喝造成的,看在他们年迈的份上给他们多一份宽容。

老人的家属为何能同意呢?

根据超市负责人的描述,当天来的老人家属是她的媳妇,她不愿意接受罚款,同意老人被挂牌示众。

我们可以想一下,如果当天来的是老人的儿子或女儿,他们还会同意超市方面这个下策,让老人在超市门口接受别人的指指点点。让老人出现在大家的朋友圈,让老人遭受这样的侮辱吗?

超市的做法确实是“下策”,还涉及违法

超市把挂牌示众作为对老人的一种处罚,但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处罚需要有关行政部门来实施,并且挂牌示众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处罚方式。

超市不仅无权对老人进行处罚,还侵犯了老人的名誉权,按照法律规定超市必须对老人停止侵害,进行赔礼道歉,消除造成的恶劣影响。

对于盗窃超市固然承受损失,但是处理方式也必须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如此的简单粗暴,俗话说,打人还不打脸,而超市却将老人的脸面放在了大众之下任意的践踏。

法盲呀。

挂牌示众简单粗暴,在法治时代居然还有人这么干,这种现象应该受到谴责。

老太太偷东西是不对的,处罚的依据应该是民法或者刑法的有关条款,抑或是治安管理条例,有法可依,难道老太太的偷盗行为找不到处罚的依据吗,挂牌示众是法盲时代的产物,是人冶时代的产物,封建时代经常出現游街示众,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这么愚蠢。

家人和老太太同意,本人自愿,也不能挂牌示众,这是历史的倒退,是对人权的践踏,老太太是公民,违法了自然应该由法律来制裁,而不是民间的私刑。

老太太偷东西固然不对,但为什么偷,是生活所迫,还是自身有病,医学上讲,有些偷盗行为是精神疾病,这些都需要社会和家庭给予关爱,简单的挂牌示众,是不负责任的表現,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法律即要讲规则,也要讲人情,人性化就是要合情合理合法。

挂牌示众是历史的倒退,应该制止。

2023-03-19

常言道:树要皮,人要脸,因拿一点排骨值得挂牌示众吗?如果说家属和本人同意,纯属荒唐,是真是假不敢妄评。既然说是老太太,想必七老八十,有健忘症也有可能,如果抓个现行,可让家属按规定罚款,挂牌示众的权力应由公安机关决定,超市让别人挂牌示众不太妥当,老太太智障或智呆不知羞耻,万一神志清醒,因丢人寻短见怎办?因此这事应低调处理,必竟她是老迈糊涂之人。

2023-03-19

老太太年老健忘拿了排骨没去结账也有可能,就算老太太有意偷拿就是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超市也不能知法犯法,作为超市应该有你的规章制度。对偷拿超市东西的行为,你完全可以采取罚款的手段。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是超市没有这样作,而是采取了对老太太掛牌罚站在超市门前示众。

这严重的侵犯老太太的人权,老太太她也同样是个有尊严的人。如果老太太是个正常的人,受到这么大的污辱想不开出现大的问题。恐怕要追求超市和家属的刑事责任,因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对任何人个人进行非法拘禁挂牌游街等违法犯罪。这个老太太的家属的作法也让人匪夷所思,竟然和超市同流合污他们的作法比老太太偷拿排骨都丢人。如果我是家属我宁肯多拿点罚款,也不让老人受这么大的耻辱。

(本文系原创)

这就是我的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感谢读者朋友们的阅读。

谢谢您的邀请。


2023-03-19

让人心酸这家人的关系,老人满脸无助跪在超市门前,儿媳妇和儿子也不肯出钱,他们之间有什么样的仇儿子可以不管母亲?就让老人舍弃尊严去让大街上的人都看着,最后丢的还是自家的脸面。偷东西是不对的,偿还也应该偿还。但儿子和家人的冷漠,以及超市用示众方法确实不妥。

而且排骨已经放回冰柜里,哪怕让老人打扫卫生以示惩罚,也比当着那么多人面羞辱强。归根结底矛盾在于超市想让老人偷一赔十(大部分超市是这样)的惩罚,但是老人家人不想出钱。超市也想不到其他办法,就当众让老人挂牌。

有人说老人有精神疾病,但因为疾病家人就不管不问。儿子和儿媳应该想想,有天他们的孩子也这么对待他们,并且告诉他们:“我是学你们的。”

什么样的家庭,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尤其是不停输送老太婆坏的思想,潜移默化里他就会认同这样的思想。

这位老人真的是坏透顶么,连儿子都不管,儿媳居然想让老人放弃尊严挂着牌子,让过往人群都看着。我想这得事件进一步清楚才能知道,但儿子的做法确实让人觉得不妥。

那是亲妈啊,生你养你,哪怕她有点过失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惩罚老人。从小到大把你养大,难道媳妇说不管就同意这么做么。难道没有自己的一点想法,哪怕是偷一罚十,几百块钱的事要让街坊四邻都知道?

我不知道这个儿子到底是保持什么样的心态,才选择用这样的方法对待自己的母亲。就这么被绑在树上,被所有人看着。那是你的家人,绑在上面你自己得脸面就好看么。

绑在树上这样的方法,本来就是古代糟粕文化,放到现代就是侮辱人的做法,把人的尊严活生生践踏。偷排骨确实不对但这样的方法也不可行。

说到底老人就是想吃点排骨,如果是经济充足的话,又怎么会不去买?难不成是她就想偷,哪怕是因为老人精神疾病,家人也应该给足够的关怀。

这家人冷淡的处理态度,更像是陌生人一样,让人觉得无比寒冷。

2023-03-19

我认为,商家的此行为不妥。既然山村阿婆是偷 排骨。那么说明这个阿婆,家庭非常困难。孙子想吃排骨又没钱。采取此行为几次虽不可取。但商家是不可以超越法律底线。造成阿婆个人的名誉损失当众挂牌示众,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教育。比如找她们村干部到他家里谈话教育等… 或者超市作为一个纳税大户可以对她进行捐款帮扶做一个服务社会的有爱心行为的企业家。 不要小家子气,一个穷苦出身的老阿婆就是吃你点排骨又怎么啦?没必要小题大作……。




2023-03-19

广东的这位老太太在超市偷排骨。她用的方法是在付款的时候,把没结账的排骨偷偷放进自己携带的袋子里。逃避付款。可超市的收银看到了这个情况,并且直接从超市里追了出来,把老太太带回了超市的办公室。并且报了警,因为老太太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偷东西了。


而警察来了也没有很有效的处罚方式。只能口头教育。因为老太太年龄大了,不可能拘留,况且她偷的东西也放了回去,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失。可超市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一个说法。不负刑事责任,总要有些罚款吧。


警察叫来了老太太的家属,看家属能不能替老太太交一些罚款。可这真的是一家人啊,家属就是不同意替老太太交罚款。这种情况就是警察也很尴尬。人家不怕被拘留,就是不出钱。这真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啊!超市想出一个办法,不交罚款,就把老太太挂牌示众。也就是写上这个人是小偷,请大家注意,还偷了三次。


按理说,一般人的家属,会心疼老太太,不会让自己家的老人在超市门口这么丢人。这么辛苦。可这家人竟然答应了。真的是奇葩的一家人。老太太其实就是在超市门口挂牌坐了十分钟,也就走了。超市等于是求得一个心理安慰而已。


可话说回来,这个超市其实是冒了一次险。我们想一想,如果这个老太太因为坐在门口挂牌示众,身体有什么问题,比如在超市门口晕倒了,或者出现了什么紧急的情况。超市恐怕还要赔偿老太太的医药费。如果是犯了老毛病,要住院。超市恐怕还要出更多的医院护理费之类的。那样,就会更加的窝心了。 什么?您说这家人怎么好意思?


连自己家老太太游街示众都能接受,他们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呢?

2023-03-19

有这事损尊严

这个老太太有退休金,儿女还给点钱,按理说要想吃排骨,花钱买,还是买得起的。老太太为什么拿排骨不结帐就走出超市呢,而且不止一次,而是三次了。

这种小偷行为,是什么想法作怪呢?是贪便宜的心理,看不见拿。这种小偷行为,按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够立案标准。也就是说,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警察只能批评教育。

超市已经原谅过她2次,为了减少超市被偷的经济损失,教育老太太,警示别人,超市提出给老太太胸前挂牌子'示众'。为免交罚款,老太太和她儿媳竟同意了。

在40多年前'游街示众',习以为常。到21世纪20年代,'挂牌示众'还是有点新鲜。按理说,挂牌示众有损人格。法律己不允许,连犯人,枪毙死刑犯人都不允许挂牌游街示众。

但是,老太太以愿意有损自尊为代价,来换取免交罚款,这老太太真没脸皮。偷没有脸皮,挂牌没脸皮。不怕家人知道她偷,不怕左邻右舍,凡是认识她的人知道她偷。

一个人是应该有尊严的。不要尊严,什么都可以不顾及。人有脸,树有皮,人没脸那还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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