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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法院执行7年了,还没结果,应该怎么办?

请问一下法院执行7年了,还没结果,应该怎么办?

现在只要到法院起诉想把钱要回来太难了,除非债务人不想赖账。太多的人和你一样的经历了。我也是其中一个,感觉中间的心酸太多了,现在孩子上幼儿园钱都拿不出来。最大的打击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感觉起诉了,有国家法律在背后为你撑腰,没想到被赤裸裸的给了一耳光。

从诉前财产保全开始难,法院让我提供对方的财产才能保全,并且等额查封。第一:需要提供对方房子的具体位置,这个我无法查询。第二:需要提供对方什么银行,卡号是多少,这个我也无法查询。第三:我现在已经没有等额查封自己的资产。这三点我一个也做不到。

立案难:需要像法院提供对方的居住证明。我拿着法院给开的介绍函到对方居住的物业、社区、派出所都不给我证明。理由是居住证明只能人开。难道让我找债务人和他说,你去给我开个居住证明我要起诉你吗?

官司很快就赢了,欠条,转账记录都有,对方也承认欠钱事实。并在法院说分2年4次还清。可是第一期就没有还钱,打电话关机,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法官通过系统查询才得知,他上个月和媳妇离婚了,属于净身出户,银行、支付宝、微信加一起不到2块钱。想追加他媳妇,法官告诉我起诉时候并没有起诉他媳妇,现在已经过了效期,不能追加了。债务人现在名下无任何财产只能终结本次执行。让我自己回去寻找对方财产线索。

找线索难:我问法官能不能给我开个证明,我拿这个证明好去银行、不动产、车管所查询一下他流水和财产,法官告诉我不能给开任何证明。我说没有证明没有人会给我查询他人的财产。法官说那是你自己的事。我们只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没有任何权利去查询别人。这无疑是在纵容他人变成老赖吗?

三不管:什么是三不管,就是你终结本次执行之后,没人管了。我的债务人之后故意躲你,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全换了,根本找不到人。连人都找不到更别提查询他财产了。这时候你去法院反应情况,法院的答复是他们也找不到。派出所也不会管你这些。没人管了。

执行难:我找不到债务人去法院咨询,法官很不难烦的跟我说:“我们已经通过一切手段查询对方了,但是他名下还是没有任何财产,所以无法执行”。我问法官,您所谓的一切手段,您知道他现在电话号码吗?您知道他现在居住何地吗?您知道他现在做什么工作吗?您知道他现在收入是多少吗?这些问题一个回答不上来就说通过一切手段。您是指在办公室里查询电脑吗?电脑就是一切手段吗?

有的人会说,为什么不找律师。找律师您知道需要花多少钱吗?我质询过律师,基础费用5000,还有额外25%提成。对方还是不打算还钱,提前转移财产,找律师只能是搭钱。那么找律师的意义何在?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论对方发生什么事情,哪怕是救命钱,也不能往外借。往外借的前提是这个钱,你不算要了。这样人与人的信任感全无,人情味淡了。

2023-02-13

执行三年内不还钱就应该拘留判刑一年,

再三年内不还钱判刑二年,以此类推。

不喜勿喷

2023-02-13

实话说,法院执行七年都没结果,那基本是没什么希望。

对多数执行案件来说,我们法院也很少会拖到七年这么久。对法院来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适合执行或无法执行的情况,我们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日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再申请恢复执行即可。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期限限制。

你这个案件执行了七年都没有结果,法院恐怕是早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多数案件来说,一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基本是不太可能再主动去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这种执行情况对大多数申请执行人来说算是无解的。申请执行人要么在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要求法官按规定再次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控,确认是否有无财产可供执行。另外,申请执行人也可以自行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法院执行七年了还没结果,应该怎么办呢?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这些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报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如果涉及到评估鉴定,那么评估鉴定期间不计入审限。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也不可能七年还没有执行完毕。

你所说的七年还没有执行完毕,实际上法院并不是一直在执行。很可能是你立完执行案件以后,法院经过查询对方名下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法院就按照法律的规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俗称终本。终本以后案件就算结案了,案卷也会归档。由于目前执行法官的案件压力比较大,因此案件终本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主动再去想着以前的执行案件。

针对你目前的情况,建议你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弄明白自己的案件七年来处于什么状态为什么一直以来没能执行到位。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联系当时你的案件的承办法官,也可以直接去所在法院的档案室调取当时的案卷。

经过了解,如果确实是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的执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对被这些人明显的财产进行新一轮的查询,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也建议你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提供给执行法官。至于寻找财产线索的途径和方式,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经过了解,被这些人名下有财产,但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没有能够执行下去,那么建议你及时找到法院执行局,确定你的案件现在的承办法官是谁,然后积极跟他沟通,要求他想办法恢复案件的执行。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我也遇到了这个事,法院都执行不来,你又有什么办法呢?但是,我一直都盼着:第一,对方想通了主动兑现了。第二,我想通了不要了。第三,新的政策出台了,结果如愿了。第四,劳改农场建起来了,有班上主动还钱了,这很重要。

2023-02-13

别说你执行七年了,我这都申请执行到今年为止已经十年了,连债务人都找不到,欠款人欠我本金615万到现在十年了人都找不到,法院也没有好的办法,你刚七年算什么呀?既然打了官司就是非常漫长的时间,不要着急,估计像你我这样的债务人到死都还不上了,咱就认了吧哥们儿!

法律的漏洞,法官让债权人去寻找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身就有点像在踢皮球,一个普通百姓,去查询别人的财产,根本就不可能有单位给你提供,如果有人提供了,就违法,谁敢?希望法律越来越健全!

2023-02-13

首先对你的遭遇,深感同情,七年了,对你来说真实可怕的2000多天,犹如噩梦一样,感受应很深了,不知道你这7年到底做了什么,还是等待了7年,我给你几条不成熟的建议,希望对你有用;



1、花精力寻找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证据;

案件都7年了,你的案子肯定是终本案件,恢复终本肯定你要花精力找到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的证据,有了证据,你才有机会恢复终本案件,要想把钱要回来,你就要自己下辛苦,不要指望法院,法院不是你追债的工具,法院只是辅助你追债,你要利用好法院这个工具,来实现追债,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的情况,你还有希望,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能力,我劝你就放弃吧!

2、想办法跟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起诉本身就意味着你和被执行人矛盾越来越深,因为追债和还债就是二层皮的事情,追债的人根本不管还债人的死活,我要的是钱,你好坏跟我没有关系,还债的人想的是,我本来就没有钱了,你还往死催债,我当一辈子老赖也不会给你,因此就出现了本文中的7年都没有结果的主要原因,既然都这样了,追债的人应该放下身价,主动跟还债的人沟通,达成和解方案,这才是上策,但是很多追债人不这么做,高高在上,因此实现不了和解的结果,只能遥遥无期的等待,即熬心血,也熬钱财,得不偿失;

3、死马当活马医,去法院撤销被执行人所有限制;

有很多债权人,发现即使打官司,也不能实现把钱要回来,与其要不来,还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债权人找到被执行人告诉他,我把所有的限制都给你撤销了,恢复自由身,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有钱了,考虑一下我的债务,如果真的赚不到钱,你就慢慢来,我这不着急了,有就给了,没有就算了,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你的债务估计有希望,也许你和被执行人的矛盾化解了,在这种感动下,被执行人良心发现,肯定会给你的钱的;



总结下,很多人起诉的想法其实都是错误的,都把法院当做要钱的工具了,以为起诉了,就等法院给钱了就行了,其实他自己不清楚,一旦起诉,欠款人和你之间就没有关系了,变成了欠款人欠法院的钱了,因此有了这种想法的人,只能让自己费钱费精力,最后精疲力尽的也等不到自己钱回来的那一天。

2023-02-13

法院执行难,必须由国家层面来解决,打赢了官司原告还损失诉讼费,必须判刑拘留才能解决问题。

2023-02-13

笔者作为执行一线的执行法官,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经验,对于你的问答,我有如下答复(更多问题,请关注我):

生效法律文书并不是一个兑付凭据,一旦胜诉法院不能保证判决内容一定得到履行。就世界范围来说,执行难都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不可能得到最终的解决,能做到的只是按照一定法律规定的程序,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尽量得到实现,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法律将依照相应的方式对其予以相应的惩戒。

一、,法院不是万能的。对于当事人在社会上产生的纠纷,法院、仲裁等有裁决的机关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对于因果和对错进行一个判断,下达一道命令,要求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恢复到原始状态,如果恢复不了,则命令其给予相对应的补偿。但命令归命令,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履行命令的能力和条件,那么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便无法完成。也就是说,法院审判部门只是负责判定是非,认定事务恢复到什么状态才是合理的,补偿多少才是适当的。具体该事物能否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损失是否能够得到适当补偿,法院是无法决定的。

二、,执行只是一套程序,不能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定得到履行。作为自然人,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社会上碰到一定的社会风险,被偷、被抢、被骗、被撞、被恶意欠债等等,这是很正常的。凭心而论,我们不能仅仅依靠一个法院判决就使得我们在社会上所产生的风险全部归零,这在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是不现实的。在执行程序中,法院通过一定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车辆、房产、公积金、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有价证券等等,只要是有登记的东西,现在在法院的系统里都能够看得到,可以说我们现在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网络查控系统,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一旦控制,就会予以强制执行。

三、执行中对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给予相应的惩戒。失信、限高、大头贴、拘留、罚款、拒执罪等等,都会在一定程序上降低被执行人在社会上的威信,给予其个人、家庭、亲戚以相应的压力,迫使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到履行,应该怎么办?作为生效法律文书,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在我国,一般的判决书、裁定书有两年的执行时效。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该判决或者裁定就会失去执行时效而不能予以立案执行,也就是说法院也不会予以理会。如果立案执行后,经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会制作一份终本裁定书,拿着这个终本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总之,法院在现代文明社会是必须的存在,使得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得到定纷止争、一锤定音的作用。但法院并没有能力让社会矛盾恢复到原始状态,也没有能力让受损失的一方得到应有的补偿,相信这个能力是任何机关、机构、个人都不具备的。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能够做到的也只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迫被执行人去履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或者现实中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履行义务的条件,法院也不能为无米之炊。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申请执行人手中的权利不至于灭世,一旦条件重新具备,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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