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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坐牢了,物业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东坐牢了,物业有权收回房子吗?

房东坐牢了,物业有权收回房子吗?该题第一句房东坐牢了。说明房东是房子的主人。第二句物业有权收回房子吗?收回是什么意思?收回的本意是指:将本来是自己的东西,借与他人临时使用,或者是本来是自己的东西,不小心丢失,被他人拣到,自己认领回来等情况。本题己明确房子是房东的,不是物业的,那来的物业‘收回’房子一说呢?如果物业乘房东不在家,占有了房子,这只能叫强占,叫霸占。这种行为是非法行为。无论如何不叫收回。

题主用‘收回’一词概念不清,确实使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回答!

开玩笑,就算房屋产权人死亡了,也轮不到物业继承。物业服务单位仅是受托进行物业服务的,无任何权力处分业主财产。所以说,很多业主家里房子漏水了,也要物业负责,这也是不合理的。物业可以和你一起想办法,甚至帮你去申请维修资金,但是你要他负责可就真是勉为其难了。房子又不是物业盖的,产权也不是物业的,物业不过负责公共环境的秩序和卫生而已

2023-01-23

“物业“”所谓“收回房东房子”的行为己涉嫌违法犯罪了!

依我之见一一

物业敢于强占属“房东”所有产权的房子是我国刑事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什么这种“收回”他人房产的行为己涉嫌构成犯罪呢?

一,所谓“房东”,在我国是指商品房小区普通公民以商品购买者的身份购买开发商所建具有完全产权商品房的购房者,该购房者经与开发商协商丶签订购房合同丶并依合同支付所购房全款或向银行按揭贷款分期支付房款,开发商为购房者交付房屋并在政府房管部门以“房东”为房产所有权人名义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交于购房者后的,其产权完全属于该购房的人‘就叫“房东”。可见,“房东”是支付了房屋购房全款,依法具有所购房屋“所有权”的人。而本案例的“房东”也就是被物业强占房屋的所有权的该房产的“所有者”。

二,那么,“物业”在小区与各房屋的“房东”是什么关系呢?依我国法律规定作房产所有人的房东聘请物业为房东提供物业服务,实际上是房东与管家的关系。房东聘请作为管家的物业为其提供劳务,而作为管家的物业提供劳务就有权获得有偿劳务收入,即俗话说的“”物管费”也仅此而已。就本案例而言,物业仅能依法收取向房东提供劳务的“物业费”,而无权非法占有房东的房产,即使房东违约拖欠“物管费”,也无权所谓“收回”(强制占为已有他人所有权)的房屋。

三,为什么本案例“房东坐牢,物业强占房屋的行为”涉嫌犯罪呢?1,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我国现行《刑法》专章规定了“侵犯财产罪”,并根据犯罪的不同主体和主客观表现的不同形式分别规定了盗窃丶抢劫丶诈骗丶敲诈勒索丶毁坏财物丶职务侵占丶侵占罪…等等罪名。而本案例“物业”强占他人所有权的房子,实际是“物业”单位法人利用为房东管理服务的业务便利非法占有他人所有权的财物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就是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依法应追究“物业”单位法人的刑事责任。

2,物业强占他人所有权房屋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房东坐牢”自然无法管理使用自己的房屋,而“物业”的管理人员却可以利用劳务之便利条件,未经房主人同意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的行为极可能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也可依法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3-01-23

物业真的疯了,你凭什么要收回房东的房子?谁授予你物业的权力?

房东犯法坐牢,咎由自取。但他的住房,是他的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法院因案情原因,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其它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扣押,变更,转移。

物业,是小区的服务管理的从业部门。为小区业主服务,维护小区治安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财物包括房产的安全,是物业的主要职责任务。

物业,没有任何权利处置业主的私人财物。如果物业敢于“收回″房东(业主)的房子,即使是己经坐牢人的房子,都是严重侵犯业主财产的违法行为。事主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房东坐牢了,物业没有权利收回你租的房子。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只归房东所有。物业对你所租房屋没有任何权利。

如果物业无理取闹,你就报警。

对你所租房子,如果想继续住,又因为房东坐牢无法交房租,可以先暂时替房东保留租金。待能探视房东时,与其协商怎么付租金。

如果不想住,就把水、电、燃气等都记清。最好要有证人。物业或房屋中介公司都行,给你做个证明,终止租住。然后,也是找能探视房东的时候,与房东交代一下。

总而言之,无论何种情况,都要由房东做主,这是他的权利,不会因坐牢而被剥夺。

房东坐牢,不管是有期还是无期徒刑,都是可以探视的。探视并不局限于亲属。若是拘留期间,暂时无法探视。

当然,房东也可以通过律师等委托他人,出具委托书,替他行使权利。




2023-01-23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几年前,上海浦东很多老房子都在拆迁,其中包括一个在坐牢的男人的家(十年牢)。因为当时找不到这间房子的房主,而其他居民都搬迁了,自然而然的整幢楼就拆了。想不到后来房主出狱了。一看,自己家没了。先找了居委会,然后又找了物业和开发商,最终是按大多数人的拆迁标准给与他拆迁款。所以,关键是看房产本来属于谁的。物业是没有权利收回属于他人的房产权的(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坐了几十年的牢)。

2023-01-23

第一眼看到这个只有十四个字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中有两个用词错误。但是经过了更多的思索之后,我认为很可能这个问题中是没有用词错误的,尽管问题被简化成了一句话。


看了几个答案,几乎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问题是在问物业是否有权利把坐牢的业主的房子据为己有,同时指出“收回”这个词是多么的用词不当。


但是可能这个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大家都误会了。除了“收回”,大家注意这个问题中出现的是“房东”,而不是“业主”或者“房主”。因此,就存在另外一种很大的可能,那就是这个问题中的用词都是准确的。房东不是笔误,收回也不是笔误。


这个问题中涉及的房子,是某个人的,这个人把房子租出去了,因此这个人是房东。但是,这个房东坐牢去了,可能自己没有办法再收房租了。这就是问题中房东的来源。


而这个收回,是指把房屋的租赁关系收回,也就是物业通知租户不能再居住在这个房子里了。如果这样理解,那么物业是否有权呢?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房东在牢中自己处理不了,授权委托物业代理房屋的租赁,那么物业就有权这么做。如果没有得到业主的授权,就不可以。当然,这种授权给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这种授权是经得起检验的。


从问问题的角度看,可能是租户这样问,也可能是物业这样问。而我认为是租户的概率大,因为通常只有租户会说房东。


但愿我的理解是错的,否则细思有点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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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的上述回答已经阅读过万了。我再稍微追述一点为什么细思有点恐。


如果问题的描述是准确的,是房东坐牢了。那么,这个房东应该是一个接近无亲无故的状态。如果房东有配偶,成年子女或者父母,那么这些人完全可以代理房东继续打理这个房子,这个问题根本就不能存在。


如果是一个无亲无故的房东,被抓去坐牢了。租户发现房东好久都没有来收房租了。这个时候租户的选择,就要看人品了。

2023-01-23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谁都没有那个权利。

我们当地的一个小区售楼经理和我熟识,他跟我说过这样一件事。

在2004年,一对黑龙江过来的老夫妻在他们小区买了一套房子。面积不太大,四五十平米而已。老夫妻主要是觉得我们这里气候宜人,想在这里养老。办理完一切手续后,这对老夫妻就回黑龙江了。结果一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过。打当初留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16年,这房子一直就在这里闲着。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有的人曾经开玩笑说,谁胆子大,把那房子撬开,在里面住着也没人管。还真是这么回事,但是没人胆子这么大。万一人家老两口回来了,抓个现行,这可是犯罪!

我曾经问过我那个朋友,这套房子怎么办呢?他说怎么办?只能继续放着呗!

2023-01-23

这问题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物业是一个党派呢!

业主坐牢,关物业什么事?物业是业主的子嗣?可以继承业主的私有财产?还是物业是业主的债主?可以用业主的房产抵债?

物业只是业主请的管理员而已,现在很多物业的做法就已经越界了,只是很多中国人还没有适应和理解法律权益而已。以后法律意识高了,就会越来越规范了,中国发展毕竟比国外发达国家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过渡期和适应期而已。

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不能越过底线,否则只能自取其辱。物业公司多的很,换起来虽然不容易,但是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有了自己的业主群。业主委员会这个词在未来的不久就会慢慢兴起了。

未来的一代人会越来越知道如何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时代在进步。中国在进步,新一代的中国人更加在进步。

“收回”这两字的意思题主明白吗?所谓“收回”是指把送出去的东西拿回来,前题是这东西是你送出去的,原本是你的!

“房东”是什么意思?应该是指房子的主人吧!无论房东坐不坐牢,这房子的主人都不可能变成物业,除了房主坐牢前同物业签定了抵压房产的债务合同,到期房主无法偿还物业的债务,但即使如此,也需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

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侵占。请不要主仆颠倒,物业只是业主们聘用的服务性管理者,随时都可以受到业委会的解聘。就算你坐牢了,你的房子也变更不到你请来的保姆名下!你的保姆若问:主人坐牢了,保姆可否收回房子吗?这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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