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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二套楼房是前夫留下房子动迁来的,我又再婚了,想把房子留给女儿,怎么处理?

我名下有二套楼房是前夫留下房子动迁来的,我又再婚了,想把房子留给女儿,怎么处理?
2022-11-17

首先,拿出证明材料证明房屋产权是你婚前财产:不动产登记时间、不动产产权证和现在结婚证(主要是结婚时间)。

第二,你和女儿一起带上材料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房地管理中心,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办为女儿重新办不动产证。

当然,这样办理有些麻烦,中间涉及到房价评估、各种费税。我可以教你一绝招,手续简单得多:首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动产产权证上加上女儿名字;过段时间,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掉自己名字。这样,房屋产权就变成女儿了。

2022-11-17

谢谢邀请;你名下有两套房子,是前夫留下房屋动迁来的,你又再婚,想把孩房子留给女儿,应该怎么办理手续的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你应该选择买卖,还是赠予给女儿。

无论房屋买卖,还是赠予,都必须要缴纳评估费,公证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一切税费。子女接受父母财产最省费用的是,继承父母的财产。

如果你想把房子赠予给女儿,只需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赠予更名手续就可以了。但是,将来你女儿要考虑卖房子的话,税费是非常高的,你这点你要考虑清楚。

再婚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只要在房产证上没加上现任的名字,婚前财产永远归个人所有。除非你离开了人世,个人财产可以当做遗产被现任和女儿平等继承。

要想把房产留给女儿,保住女儿对财产的权利。我给你个建议,最好去做公证,到公证处就行了,这样做简单,只要写明这两处房产是属于女儿的,现任就得不到一粒瓦片,对以后房产的交易也没有任何影响。

2022-11-17

再婚后,二婚丈夫作为合法的配偶,与女儿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继承的话,他有权要求分割两套楼房。两套楼房是前夫留下的房子动迁来的,虽然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万一女方先于二婚丈夫去世,女方的婚前财产就转化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以均等分割。

如果女方想把房子留给女儿,一是可以订立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中载明两套楼房归女儿所有,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到公证处作遗嘱公证。继承需要被继承人死亡才发生。

二是通过赠与方式变更房屋所有权。将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比如评估费、契税等等。

三是通过买卖方式将房产“卖”给女儿。女方可以随意设定两套楼房的价格,女儿购买房产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

至于到底通过何种方式将房产留给女儿比较划算,具体要看获得房产证的日期等等。

(仅供参考,图源网络,侵删)

2022-11-17

您好!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这里有个前提:这两套房子确定完全属于您个人的合法财产。

您再婚,打算把房子完全留给女儿,需要您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打算给女儿个人,还是给到女儿家庭。题主并未提到女儿是否结婚,这个问题是需要考虑清楚的,因为您本人就再婚,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是个挺大的事儿。第二,费用。给的方式不同,涉及到的费用也有比较大的差别。

您留给女儿有三种方式,生前卖给女儿、生前赠与给女儿、去世后继承给女儿。结合上面的两个考虑点,分别说一下:

生前卖给女儿

这种方式下,可以通过“卖房”的形式,把房子卖给女儿。这种方式下,相当于产权彻底变更了。注意,如果女儿结婚了,买卖的结果通常是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如果未结婚,未来是可以作为女儿个人合法财产存在的。

从费用上,看房子是不是满五(首先,您肯定不唯一了),那么您出售的话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子买卖差额的20%);如果不满两年,还要再缴纳5.6%左右的增值税;女儿作为买方,如果之前没有房子,买一套的话要缴纳1-1.5%的契税;如果再买一套的话,第二套要缴纳3%契税。

具体办理上,带着房产证、本人身份证明、女儿身份证明等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交易过户。

生前赠与给女儿

这种方式下,好处是可以赠与给女儿个人,不管女儿是否结婚。这里的费用是需要缴纳3%的契税、合计0.1%的印花税。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生前赠与公证,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房本产权人。

当然,如果未来女儿要将这些房产再次进行售卖的话,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将房产继承给女儿

这种方式下,是指的母亲去世后,由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必须是遗嘱继承。因为再婚,如果去世后,法定继承人不保证一定只有女儿一个人,这种情况下房子就不能完全给到女儿;另外,如果走法定继承的话,女儿继承下来的也是属于女儿家庭共同财产。

所以,可以生前订立一份遗嘱,指定女儿个人作为这两套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只要合法有效就可以。

这种方式下,通过订立自书、代书或者公证遗嘱等的形式均可。

未来继承的时候,需要的是继承公证费用,基本在政府指导价格的1%左右。但是跟生前赠与一样,如果再次出售的话,还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建议

根据题主的情况,我的建议是,如果不考虑女儿再次出售的话,您可以考虑将这两套房通过赠与或者继承的方式给到女儿。一是从费用上,其实您发现买卖的话并不便宜,因为无论对于您还是女儿,都不算是一套房了,而且如果再加上地方有限购的话,还买不了;二是从产权人上,这两种方式的结果都是可以给到女儿个人,无论女儿是否结婚;三是从风险上,赠与、遗嘱是可以撤销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能够保护您个人利益的。

2022-11-17

不管房子原来的属性,现在只要是在你名下,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想给你女儿,办理过户有两种办法。

第一、办理赠与公证。你只要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和你女儿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请记住去办理赠与公证时不要办理赠与协议公证,办理单方赠与公证就可以,无需受赠人到场。最为关键是公证费可以省一半。比如价值为100万的一套房子,赠与协议公证费需要9400元,单方赠与公证只需4700元。

第二、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你和你女儿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去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按照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

关键在于费用的问题,100万的一套房产,直接过户按照2%缴纳税费,也就是你必须缴纳20000元。

公证费是分段计费的,2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2%收费;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照1%收费;5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照0.8%收费;500万元以上按照0.5%收费。也就是说房屋评估价越高,缴费比例越低,不到1%。但是在房产交易中心直接过户就一个标准2%,为了省钱,尽量办理公证划得来。

自己的丈夫留下了两套房子给自己,这是丈夫生前留下来的动迁给的,那么再婚之前,作为孩子的妈妈,就应该把这件事情处理清楚,不然重新组建家庭后,会涉及财产的继承问题。所以,母亲提前考虑房子给女儿的这种想法是说的去的。我觉得在这个继承上应该有两个方案可以采取。第一种方案就是可以转一个继承人的名字。那就是到公证处以后,而变更成为唯一的房产继承人。这样的话母亲再嫁人的这个房产还是女儿的这样的。另外,如果孩子满了18岁以后还可以用一种买卖的方式。可以把房屋进行最低价评估,然后以低价格买入。这样交易税减少,完全比继承的税率要少得多。总之,还是快点的把房子过度给孩子才是最好的。

你和女儿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产局过户到你女儿名下就行了。

望你在去世之前做好公证。否则死了作遗产后老伴可分一半房产!

这房产是你婚前财产,你在世有处置权。

但如果死了,这房产一半你就打了水漂,后老伴必须要分一半。

望生前作好安排,死后家庭安宁!

你这需要公证,首先是你前夫的死亡证明,还有你和前夫的结婚证,去派出所或者街道调取你和前夫及孩子的户口亲属证明,你前夫的爸爸和妈妈的放弃财产公证,(如果你前夫的爸爸或者妈妈去世,还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然后还有你的放弃继承财产公证,还有你孩子的接受继承公证,这样你的孩子才能继承你丈夫的那50%的财产,如果想要你孩子接受百分之百的房产权,你的这50%的房产权可以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你的孩子,这样你的孩子就可以拥有百分之百的产权了,

2022-11-17

前夫的房子因动迁,变成你名下的二套房,如前夫已去世,並无遗嘱,那么该两套房虽在你名下,应视为是你和女儿的共有房,所以从继承角度讲,各人一套。带着有关手续,变更一套给女儿。建议另一套仍留在你名下,继续归你所有。避免日后自己一无所有。如实在想赠与女儿,也不必马上交付。写一份附条件的赠与书与女儿,待条件成就再赠女儿不迟。如你执意马上要赠与女儿,也是可以的,和女儿携带有关身份、房产等证件去房管部门进行赠与变更登记。亲人间房屋的赠与变更登记,无需房产税的,顶多一些手续费吧。如果前夫仍在世,那么两套房应视为你们离婚时,你分割来的房产。房产全属你所有,但怎么处置,我上述建议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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