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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陷北海传销组织,尿毒症丈夫要求组织退救命钱未果,不断被“洗脑”捅死讲解员判死缓,称买刀是想吓唬。你怎么看?

女子陷北海传销组织,尿毒症丈夫要求组织退救命钱未果,不断被“洗脑”捅死讲解员判死缓,称买刀是想吓唬。你怎么看?
2022-08-21

先来一句四平八稳的理性之言吧: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杀人夺命的借口。

除此之外,抒发一下个人的直接感受吧,我感觉这个传销上线也是死有余辜,一个尿毒症患者家里的钱也敢骗,而且人家都千里迢迢跑上门来,祈求你把钱返回给他,可就是说服不了你们的铁石心肠,一分钱都不想给。69800元钱呐,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还是一个已经债台高筑的困难家庭,你们但凡有点人性,就不会把事情做绝。

有些苦酒,怨不得别人,都是自己酿造的,所以你也要自己喝下去。做人做事,都不要太绝,你把别人逼到绝境的时候,可能一转身就是自己的悬崖。

对于这名尿毒症丈夫,其遭遇让人同情,我无意指责他的过失,因为我理解他的难处,也能想象他的绝望。自己拖着一个花钱无底洞的病体,也许活了今天没有明天,好不容易东借西凑了一些钱,还没来得及看病,就被传销全骗了过去,这事搁在谁头上也难以保持冷静。

我认为尿毒症丈夫说买刀只是想吓唬的说法是真的,他在带刀的那一刻可能想到了要走上绝路,但他心里还是希望能谈妥,能把钱要回来,谁知传销人员不但不讲理,居然还想把他也给拖进坑里,这才是激怒他的关键所在。传销者死不足惜,只是可惜了这位尿毒症丈夫。

2022-08-21

痛打传销洗脑人员,我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种念头。

多少家庭因为传销而妻离子散?多少家族因为传销而散尽家财?多少社会矛盾因传销而起?

老样看了这个完整的新闻报道,说实话,我对这个尿毒症的丈夫抱有一点可伶,但是他的行为是不理性的,也是不可取的。


在面临妻子深陷传销泥潭的情况下,面对自己的救命钱被传销组织骗去,他确实很难做到理智。但是他这种行为带有主观意识,是有故意行凶的意愿。在这个法制的社会里,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因为你是弱势群体就可以肆意妄为,就不讲道理和法律。

其实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传销洗脑人员的行为,他们也算得上是一群无知无畏者,被传销组织者迷惑心智的同时,变成了帮凶。当他们对那些受害者洗脑的时候,他们的内心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道德感和善良之心,在他们眼里,所有的传销新人都是需要被解救被帮助的大众。所以他们自己内心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的,所以他们不会因为新人的具体家境和实际情况来改变洗脑的策略。


这种行为我一直以来都是很反感的,就像当年我在传销里的时候。在给新人讲解的时候,我不会刻意要求新人参与,更不会使用技巧骗新人把父母的棺材本都掏出来。也是由于这些原因,我被传销里的领导当成了另类,受到了排挤。

其实在面对新闻中的情况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要想解决问题和困难,保持理智是首要的,寻找正确的解决方法,而不是通过以暴制暴和暴力恐吓来解决。如果使用非法手段,法律可是不论对方正与邪,因为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力。

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到专门打击传销的有關部菛,寻求他们的帮助,而你应该提供正常的证据和资料,而不是靠你脑袋里的想法就让他们帮忙。永远记住一点,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想制裁坏人,骗子也要讲究证据,没有证据的话,不应该去浪费公共资源。

2022-08-21

在我看来,用囚禁,威胁等手段来要求别人做传销不可怕,因为他们一旦这样做了,你也就知道这是个陷阱,就越想逃出,大不了鱼死网破。怕就怕这种心平气和的跟你洗脑的,你再怎么态度坚决说你不做,他也不生气,只是不断跟你讲传销的好处,让你潜移默化接受他所灌输给你的理论,对于打定主意不做,性子又急且口才不好的人来说,确实很窝火。

我毕业第二年就被同学骗去湖南怀化搞传销,那是九八年,传销正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徘徊。他们也不囚禁不威胁,就是天天给我上课,我就是因为意志不够坚定,经过同学与他的上线轮番游说,就乖乖的交了2980元钱,换来的是一套衣服(撑死不超过200块)。交了钱之后,脑子反而慢慢清醒了,也没去发展下线,两个月之后就走了。

同样是传销,我那时加入的传销组织相对来说可以说是比较厚道的了,加入第二天,讲师就跟我们讲,三种人不要邀请:公务员,高收入的成功人士,家里太穷的人。因为公务员和成功人士本身工作与收入比较稳定或有自己的事业,万一来搞传销失败了,上线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穷人呢,因为穷,所以要入伙肯定要借钱,万一失败怕他想不开或铤而走险,对于这三种人来说,传销都有可能是一条绝路,所以发展下线一般只发展那些生活过得一般的人。

回到本案中,杀人者罗某某患有尿毒症,日子本就过得辛苦,妻子还把他借来治病的钱用来搞传销,尿毒症每星期都要做几次透析,罗某某当然是心急火燎了,偏偏讲师还慢条斯理地不断洗脑,罗某某不胜其烦,终于举刀刺向讲师。

从报道来看,罗某某也是被逼上绝路了,妻子沉迷传销,自己的救命钱拿不回来,他能怎么做?

最终罗某某被判死缓,只愿罗某某的入狱能让妻子清醒,讲师的死能让传销组织收敛,不是什么钱都能骗的!




2022-08-21

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我非常同情该男子,毕竟他确实已经无路可走。当然,虽然传销的讲解员确实可恶,但该男子也不能在愤怒之下将其捅死,毕竟,我们个人是没有制裁罪犯的权力。

据报道,“110吧,我叫罗××,我在蓝色经典小区3栋3单元502房因为传销纠纷用刀杀了一个男的……”2018年11月28日上午10时26分,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出警,在该房客厅发现死者林某倒在血泊中,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确认其已死亡。警方现场勘验,刀经林某右侧胸锁关节上缘刺入颈胸部,导致大出血身亡。

“我怀疑我妻子在北海加入传销组织,她交给传销组织的69800元大部分都是我向亲戚朋友借的,我患有尿毒症,欠了很多债,我来北海是想要回这笔救命钱。”罗某某供述, 2018年11月27日下午3时许,他从贵州都匀坐车来到北海,他和妻子赵某电话联系后,妻子将他接到北海市蓝色经典小区3栋3单元502房住下。在确认妻子加入传销组织后,他要求妻子退出,并找传销组织上线退钱,但妻子始终不肯。当晚,他一直在苦口婆心地劝妻子退出传销组织,但妻子沉溺其中,不愿意跟他回家。

案发前一晚,罗某某与贵州籍女子“苍蝇”(传销行业名,曾是校友)联系时,“苍蝇”叫他在北海了解一下,说这个是新兴行业,可以赚大钱,但他强调的重点是要求传销组织退钱,可“苍蝇”说这个钱退不了,只能在北海这边发展下线才能把钱赚回来。“苍蝇”说她两天后回北海,可以先叫人过来给他介绍一下这个行业。于是,罗某某一怒之下把“苍蝇”给乱刀捅死。

说实话,罗某某确实可怜,自己身患尿毒症已属不幸,救命钱还被妻子交给了北海专销。更为甚者,自己找到传销分子要求赔钱却惨遭洗脑,真可谓是被各种不幸接二连三地击中。当然,即使罗某某真的可怜,他也没有动用私刑惩治坏人的权力,擅自杀人就构成犯罪。因此,等待他的也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只能说传销真是危害巨大,希望国家能够早日肃清传销组织,还给大家一个清朗的世界。

2022-08-21

杀死传销者,这在古代,应该是为民除害啊!

但是,现代不一样了,各是各的罪,每个人的罪,都是由法律来定,由法律来惩罚,而不是另外一个具体的人来惩罚。

传销的血盆大口,吞噬了多少个普通家庭!

传销,都是听上去很美,世界上很坑。

2022-08-21

有句话叫散尽家财还复来,可是深陷传销,只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只能最后落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传销无底线,也是无孔不入,永远都是身边的人哄骗进入,在被洗脑后,再接着去哄骗其他人,这纯粹就是自欺欺人的事,明知被骗,还不可自拔,这就是传销的无孔不入。

真正在传销窝里能醒悟的不多,最后的结局就是要么无处可骗,没有压榨价值后被抛弃,要么就是家人报警被解救,自己能出来的绝对不会太多,不过近年来随着对于传销的打击力度,一下子传销少了很多,也解救了许许多多深陷传销的人,脱离了苦海。

据悉,2018年,在北海发生了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罗某主动投案自首,事件经过是因为罗某妻子深陷传销组织,将罗某东拼西凑的6万多带到了传销窝,而且被直接洗脑,罗某患有尿毒症,需要很多治疗费,此次他觉得妻子深陷传销,便从老家贵州坐车来到了北海,证实了妻子果然深陷传销,他买来水果刀本意不是杀人,只是想要钱,拍视频吓唬一下传销组织成员的,当日讲解员来到公寓后,开始给罗某洗脑,罗某支走了妻子,便索要退还六万,可是讲解员各种推脱,罗某拿起水果刀,便捅了讲解员一刀,讲解员自己拔出水果刀,想反抗,罗某躲进了卫生间,直到听不到外面动静,才走出卫生间,发现讲解员倒在血泊中抽搐,罗某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也给孩子老师的微信群说明了自己杀人,拍了视频,罗某被证实确实患有尿毒症。

一审判决罗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可是鉴于罗某系自首,最终判决罗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件案子的发生来看,都是可恶的传销,可能那个讲解员也是一个受害者,只是在被洗脑后,变成了传销成员,而且深陷传销,不可自拔,其实罗某妻子又何尝不是呢,丈夫有今天的行为,一切还是为了妻子,这个女人的贪婪终究害了自己,害了自己的家人。

就像相关法律人士说的那样,法律一审判决罗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是罗某选择了一条过于极端的路,没有用法律来解决,私自行为,最终也是害了自己,任何人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哪怕是这个人是传销讲解员,也不能私自去杀害,所以这种杀害就是违法行为。

只能说在传销中,都是受害者,也是迫害者,自己上当受骗,被洗脑,又入骗别人,最终的结局就是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更害了别人,同时也希望不管有任何恩怨,不能私自解决,还是要用法律武器来解决。

2022-08-21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我处在这种环境下会怎样做?

自己患有尿毒症,没有了挣钱的能力,每个月还要花费大量的钱去做透析,没钱做透析就会死掉。这个病还治不好,只能维持。这个人的心理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已经没有了挣钱的能力,大家也都知道
借给他的钱他也没有能力还,出于同情也好、善心也罢,借给他的钱是不指望他还的,同样,不指望还的钱还能借几回啊?

最后的这部分钱就是他的命,拿回这部分钱他还有命在,拿不回来他就没法活下去了。

对他来说,那不是钱,那是命。拿走了别人的命,还告诉他可以发财,命都没有了,发财给谁花?



通过法律把钱要回来也是不可能的,既然搞传销,肯定研究过相关的法律,把证据链做完整了,通过诉讼要回来钱的可能性不大,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传销组织周旋。



如果是我,我的做法可能是也是带把刀子进去,顶到他脖子上,能还钱就拉到,不能还钱也就让他拉倒了。

反正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关个三年五年和关个十年八年又有什么区别?反正是死,痛苦的死还不如干脆一点。

我有一次被一个男的以谈恋爱投资为名骗到广西北海,把卡里钱全部给他才放我出来,很多传销男女都有老公老婆在网上寻找离婚和未婚的男女去北海做传销,成片的社区全部是骗走做传销的,我认为传箱人员可恶,误杀传销人员判太重。

2022-08-21

传销组织,首先是国家法律打击的对象,也就是犯罪行为制造者。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规定告诉你,要想得到法律规定的保护,首先必须得遵守法律规定。传销组织行为是抢劫,诈骗,绑架,非法拘禁的共同性行为。这些行为的出现后是法律规定允许正当防卫行为发生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享有权利。尽管前面没有实施,侵害进行时并不代表以后不许实施。后期在犯罪行为进行时实施同样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对传销组织绑架,拘禁诈骗,抢劫没有还钱之前现实中是犯罪行为进行时,对犯罪组织行为的反抗,因为法律规定其行为是犯罪,所以适合于正当防卫条款规定,应该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杀人者量刑不能按照其他不是犯罪行为人进行无犯罪行为时的量刑标准认定。即使杀人也不应该按故意杀人量刑,最多按过失杀人量刑或免除责任。因为他面对的是传销组织暴徒集团。

2022-08-21

做传销的呢,法律上不保护你形成一些恶果呢,都得自己担着被杀了,杀人肯定不对,但是呢,这里是有故事的,有情节的,这样的人被杀害,未见能够判死刑。

人呢?就怕太浮躁了,为了钱呢什么都敢干,看不清自己前方的道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的本事,你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什么?你干迷糊了眼睛,以后呢,什么都敢干着眼睛说胡话。

做传销的跳楼自杀的人也不鲜见好多人被打死了,这事也不鲜见,很多人的,郁闷死了,纠结死了,这人也不少,不占少数。

传销30年,到底害了多少人呢?已经是数不清了,现在还有人一如既往,前仆后继的,为什么就因为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点什么?

现在的人啊,过于浮躁了,在赚钱的路上呢,总想投机取巧。

一个人能不能脚踏实地?那这个人就完蛋了。

应该说,战场的传销这个事儿就没有好日子过,这是个现实。人生啊,不能干,梁兄战劝了这个良心的事,你就说不清,你就还不起。老人做传销呢,你就把人家给坑了,人家就自个儿有理由依法律的形式来找你。这个时候你要认清了方向,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有人跟你没完没了解决的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那么我们还是以法律的形式,那你就去自首吧,此时我来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更方便一些。

你得认错啊,就认错了,这个才能再回头不认错,永远都回不了头。




2022-08-21

竟然又是北海这个号称传销大本营的地方。传销害人不浅,多少人为了一个发财梦而家破人亡。本案中的男子确实值得同情,可杀人总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记得去年陕西有一单案件,也是传销组织成员被刺死。可那个案件的嫌疑人是一个深陷传销组织的小伙子,在被控制人身自由,被殴打的情况下,奋起反抗,而刺死了正扼着他脖子的传销组织成员。这个案子小伙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上了典型案例。

但本案的情况就有所不同。该男子并非被限制在传销组织内,被洗脑被骗钱的也是其妻子。如果抛去传销组织的背景,就相当于是发生经济纠纷,而该男子拿刀杀人而已。所以本案该男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并无不当,死缓也已经考虑了他家钱财被骗的前提了。

只能说一直以来传销打击完了又出现新的,还是一个钱字作祟。该男子需要钱看病确实值得同情,但并非传销组织成员就该死。传销人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那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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