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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铁提醒乘客声音小点,却当场被乘客扇耳光,眼球被打出血,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呢?

男子高铁提醒乘客声音小点,却当场被乘客扇耳光,眼球被打出血,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呢?
2022-08-04

男子高铁提醒乘客声音小点,却当场被乘客扇耳光,眼球被打出血,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7月25日,刘先乘坐高铁赶往宁波,因为在车厢中3个家庭和3个孩子聊得火热。

而且孩很吵闹也不制止,刘先生实在受不了这么吵闹,好心出言提醒说“希望你们小声一点”。

听到刘先生这句话,其中一位爸爸走过来跟刘先生理论,一边说一边用手对刘先生指指点点。

过程中刘先生提醒该父亲不要继续靠近,因为距离太靠近,于是刘先生便用手挡开。

看到刘先生的动作后,该男子的妻子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扇了刘先生一耳光,导致眼睛流血,检查后为左眼眼球出血。

对方在被制止后,没有反思反而变本加厉动手打人,刘先生的伤势经过初步鉴定轻微伤,如果眼球伤势不能消除,将有可能构成轻伤。

据了解打人者女,30岁左右,上海人。事发后电话联系,她的态度依旧非常嚣张。

“关你们什么事!关你什么事!我没什么想说的!

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不少了,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终究还是惩罚力度不够,起不到“杀一儆百”,遏制违法犯罪的效果。

我认为这样的乘客必须严惩不贷,首先加入乘车黑名单,在一定期限之内禁止购买车票出行。

除此之外,高额度赔偿刘先生个人损失,精神损失费,医疗费,恢复费,营养费。

此外,大力宣传,并且在打人者其他领域进行限制,淘宝,买房,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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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男子高铁提醒乘客声音小点,却当场被乘客扇耳光,眼球被打出血,这个新闻看得我火冒三丈!


在公共场所高谈阔论、肆无忌惮,在我们身边不缺的就是这种人,在饭店吃饭能遇到,在公交车、地铁上能遇到等,总有这样的人在我们身边徘徊。

从上车开始都大声喧哗,完全不注意有没有影响到其他人,人家好心提醒你,你却打人家,还有王法吗?你真是把中国的法律当儿戏吗?你以为在哪里都跟自己家一样吗?


据报道刘先生(被打者)是海外一家医药公司总裁,被打后,放下了手头一切工作,在国内进行治疗,据医生讲,刘先生的眼里还有淤血,还要进一步观察,如果构成轻伤,还会追究打人者(查女士)刑事责任。

当记者电话采访查女士的时候,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关你们什么事啊!关你什么事啊!我没有什么想说、不想说”我确实搞不懂这位女士的心态,难道真不知道随着打人的后果、严重性吗?

如果构成轻伤你是要吃牢饭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不是轻伤,也会行政拘留五到十天,划得来吗?还这么傲气,看来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在我看来这种人就应该给予最严重的惩罚,让她吸取教训,免得以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

2022-08-04

中国发展太快,国民素质根本没有跟上,这种情况下,社会的反面教材必然会很多,我真心的建议能不能在法律上增加道德范畴的一些惩办教育办法,不能简单的靠说服教育,监禁教育,罚金教育,这样不疼不痒!有些时候还造成有一些没有素质人的一种炫耀,变成了一种资本,有的就更加的变本加厉,无所顾忌。真的应该加一些肉体上的惩罚,我看新加坡的鞭刑就可以借鉴!

严惩不贷打人者!公共场所的确有人很粗鲁!前天我也遇到过一次!在长途车上有一个老人玩抖音,本来我还很佩服他的!年纪大还跟得上潮流会玩抖音!可当车开了一两个小时了大家都很累了他依旧在玩更要命的是手机音量我估计是到顶了,直接很烦人。有几个人都用眼睛语言示意都没用,又遇路上堵三小时,真的是心情特糟糕。我有几次冲动想说,你的抖音不错如果戴上耳机那效果一定更好;你应该像你前面的人样戴上耳机;你的手机就不怕要爆炸啊。。。。。。最后我还是没勇气说任何一句话!一下车特爽(从早上六点上车到下午两点才到我的终点站)!真心希望大家出门在外稍稍错位思考下!尽量做个不让别人感到难受的人。你喜欢的就自已偷着欣赏吧?

2022-08-04

当自私自利盛行的时候,当歪风邪气占据风头的时候,正义之举往往会显得势单力薄甚至是孤立无援,但它毕竟是一股清流犹如星星之火一定会有燎原扩大之日。有了这些正义火种社会文明进步就有了希望,当有一天乘车霸座,高空抛物,电梯里吸烟,墙角便溺,高声喧哗,等等不文明行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时,社会正气的春天就会来临,到那时正义行为将一呼百应成为主流,偶有不文明者也会深感内疚自责无地自容,整个社会就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2022-08-04

社会发展的太快,文明的间歇性缺失已经显现。不看灯过马路、公众场合吸烟、大声喧哗、随地便溺吐痰等等不文明行为,让随着发展一同进步的人感到不快。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新的一股势力正在悄然崛起,那就是文明的新生力量。他们乐于助人、思想崇高、道德模范。有个故事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不是坏人变多了,是坏人变老了。等哪些没有什么高素质的人离开后,就是我们社会蜕变之时。相信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社会在进步,法律在完善,人们的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

2022-08-04

真不知道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越来越多的人脾气非常暴躁,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甚至是大打出手,完全只从自身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完全不顾别人感受,真可谓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们国家正在进行伟大的扫黑除恶运动,像这种滥用暴力的危险分子,就该列入扫黑除恶的对象,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报道,55岁的刘先生是一位外籍人士,6月10号上午,他坐高铁从上海虹桥出发,去宁波开会。刘先生坐在车厢的最后一排,在他前方有三个家庭,每家都有一个三四岁的孩子。那几家人聊得热火朝天,大人孩子都很兴奋,整个车厢几乎都是他们的声音。
刘先生实在是不堪其扰,就善意提醒他们要小心一点。
刘先生对他们说:“你们小声一点,从上车到现在,大人讲话就非常大声,小孩也比较吵闹,也不制止他们。”谁知道一听这话,几位家长顿时就火冒三丈,起身对着刘先生就是一通辱骂。更为甚者,其中一名父亲一边破口大骂,还一边用手对着刘先生指指点点。在刘先生的国家,这样的动作是是有进攻性的,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

刘先生提醒他了,说你不要靠得这么近,再靠近我属于侵犯我的隐私。后来据我们了解,手指可能快碰到这位刘先生了,刘先生用手把小孩父亲的手挡开。就是这么一个挡开的动作,被对方这个男人的老婆看见了,这个女人二话不说,冲过来就给刘先生一个耳光。这一巴掌力大无穷,直接把刘先生的眼镜打折了,造成了刘先生左眼眼球出血。
不得不说,这些家长真的是飞扬跋扈、蛮不讲理。明明是他们吵到别人,非但不知赔礼道歉,还反过来拳脚相加,实在是欺人太甚。像这种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司法机关本着扫黑除恶的伟大理念,将这些黑恶分子送进大牢,净化他们暴躁的黑暗灵魂。

2022-08-04

这打人者会为她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过,这件事被打男子也要考虑不周之处,他没必要自己向对方提建议。

在上海开出的一趟高铁上,有三个带着小孩子的家庭一起聊天,大人和孩子声音都很大,他们的噪音影响了其他乘客。坐在最后一排的55岁的刘先生不堪其扰,便对他们说:“你们小声点,从上车到现在大人讲话就非常大声,小孩吵闹也不制止”。

几个家长听罢火冒三丈的辱骂刘先生,其中一个父亲边骂边手指刘先生,快碰到刘先生时,他便用手挡开。这一动作被该父亲的老婆看见,冲过来便扇了刘先生一耳光,将他的眼镜打折,造成左眼眼球出血。

对这件事有以下几点看法:

1、首先说,这件事情肯定是三个带孩子家长的不对,在高铁这样的公共场合,即便聊天也不应该太大声。毕竟还有其他乘客,不能因为自己聊天而影响了其他乘客,这是有素质、有教养的人应该明白的道理。而这三对家长不仅自己不在乎他人的感受,孩子吵闹也不尽量制止。这不仅仅是自私的表现,更是缺乏公德心。

2、遇到这样的乘客,刘先生不应该自己去劝说对方,这样极易引起冲突。应该将情况反映给高铁乘务员、乘警或列车长,列车工作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乘客,他们会有自己的一套解决办法。这样可以降低引起冲突的概率,如果这三个家庭不听规劝,乘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阻止他们继续发出噪音。乘客可能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情绪,列车上的事还是应该尽量交由列车工作人员来处理。

3、当刘先生提出制止要求时,被三对父母破口大骂,见识到了这些人的素质。其实,刘先生早应该可以想到,假如这样的人能听的进去规劝,也许就不会发出扰民的声音。 因此,刘先生的挺身规劝,注定不会那么顺利。

4、刘先生在这件事情中,心理上好身体上都受到了伤害,他可以追击这几个人的责任。尤其是那个动手打人的女子,属于故意殴打他人,至少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刘先生眼球出血可以去做验伤,假如达到伤残标准,打人女子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打人女子还必须对刘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她这一巴掌会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回报”。

结束语:高铁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车,在乘坐时应该注意自身素质,以不影响到别人为前提条件。尤其在孩子面前,应该展现出一个有素质的父母的形象,给孩子树立一个积极正面的榜样,免得影响孩子将来的自身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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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我真的不敢相信在我们这样一个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居然还会有这种完全没有教化的野蛮人存在。而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野蛮人不仅存在,而且还这样冥顽不化!

究其原因,可以归纳几点,高度自我,极度自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没究或者不究,犯罪成本低。所以这样一种社会氛围,姑息,助长,甚至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久而久之,野蛮的行为和野蛮的人就越来越多!

怎么办?文明人用文明人的方法,拿起法律的武器和野蛮人做坚决斗争!我建议受害者应该采取以下三个措施。

1. 报警,施暴者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警察在调查核实以后,有责任依法对施暴者采取十五日以下拘留措施并罚款。

2. 刑事诉讼。如果上述情节属于比较严重,比如已经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了人身伤害,并有医疗机构检查证实,受害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受害者,采集有关人证和物证。

3. 民事诉讼。受害人不仅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而且当众受到辱骂,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其他的损失费用,其数额可以高到足以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必须要拿起以上法律武器,才足以惩罚违法分子,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从根本上彻底改变社会风气,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2022-08-04

还能怎么看呢,乘客打的很过瘾,但过后拘留起来也会很过瘾,而且还得赔偿被打者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打人一时爽,过后悔断肠,有你受的。

看到这个问题后,我想到2002年从部队回家探亲时在火车上的一次经历,我当时乘坐的是乌鲁木齐到济南的火车,那时还是绿皮火车,又适逢春运的高峰期,火车的座位上座位下,甚至过道和卫生间里都挤满了人,大家都很疲惫,也很烦躁。有一天晚上,大概晚上十二点多的样子,有两个靠窗的乘客一直在喝酒,喝的是那种的小瓶北二,刚开始他们还比较老实,在那老老实实的喝酒。

车子经过甘肃武威站的时候,这两个人下车买了只烧鸡,继续喝,而且还划上了拳,声音越来越大,车厢乘客绝大多数都昏昏欲睡,可能是两人声音太大,隔壁一个带孩子的妇女朝这边提醒了两句,说孩子睡不实,能不能声音小一点,其中一个男人回了几句,听不明白讲的是哪里的语言,但从语气来听不像什么好话,吵醒了很多人,妇女没再说话就嘟嚷了几句准备坐下。可那个男人不饶人了,拿起手中的鸡抓子直接扔到妇女的脸上。

他刚扔完,妇女座位上站起来一个小伙子,跨过过道几个睡着的人,直接一拳捣在男人脸上,然后就是一顿暴击,把旁边的男子给吓傻了。骂人的男子还没缓过来,鼻子脸上就出血了,也没敢还手,就老老实实坐下来,那个场面现在想起来仍然极度舒适。

公共交通工具,本就是公共场所,乘客的一言一行都要注意,一定不要影响到别人,你影响了人家,还不让人家说,人家说了还打人,给你一个寻衅滋事妥妥的,等待你的最低也是拘留加赔偿,所以还是老实点吧。

支持对施暴者严惩!这绝非感情用事,而是这类恶人还真不少。他们无视社会公德,无视他人的疼痒,还对敢于抗争者动则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加,严重危害公共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大执法力度势在必行。批评教育之类的作法无异于隔靴搔痒,终究会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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