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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挖公园桔梗被工作人员抓现行,好心劝阻却被大妈追砍,如果报警大妈会被抓吗?

大妈挖公园桔梗被工作人员抓现行,好心劝阻却被大妈追砍,如果报警大妈会被抓吗?
2022-07-20

又是老年人耍“霸道”![震惊]偷窃本是见不得人的事,非但不以为耻,反倒耍出八面威风![what]对霸道者,开始是少见多怪,而今人们似乎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严重担心如此怪异现象若导致恶性循环,我们业已到来的幸福、和谐、安逸的老年社会建设会不会受其影响?![抓狂]

2022-07-20

8月7日,吉林长春一位大妈在百草公园挖了200株桔梗,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反被大妈挥刀威胁。这位大妈前一天就偷挖桔梗被工作人员劝阻,但工作人员处于是来人原因并未报警。

公园是供市民游玩观赏地方,种植的桔梗也是有人精心照料和管理的。有些老年人认为是集体的东西可以随便拿,工作人员也不会拿她怎样。

老年人节俭没人反对,但侵占集体财产,而且已在不听劝阻,这显然有些仗着倚老卖老在胡作非为,而家属看到老人拿回家的东西不反对,那就是在纵容。

如果老人因为吃了桔梗中毒,家属恐怕还会再向公园讨要说法和赔偿。

工作人员的处置太过于柔和了,偷东西不能简单说服教育,否则就是在纵容犯罪。

刘大妈之所以第二天还敢来挖,就是认为工作人员没有力度也不尽责,加上她认为自己是老人,也奈何不了她。

大妈挥刀逼走工作人员,其实是一种“示威”,挑战的是道德和法律底线。

工作人员应该第一时间喊来家属并写下保证书,如果家属不配合,可以报警处理。

刘大妈行为涉嫌盗窃和故意伤害罪,没有刑事处罚也要行政处罚,拘留罚款都应该。

提倡法制社会这么多年了,我们执法者不应该选择性和和稀泥式执法,一定让违法者看到法律威严。

2022-07-20

抢夺经营户的西瓜都不算回事儿。挖点公家的桔梗算个啥。

咋感觉有点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唉!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堕落了。

是到了拨乱反正的时候了,

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道德如此无底线的滑坡,必须拿起法制的武器去捍卫社会的公正良俗。

2022-07-20

大妈挖公园桔梗被工作人员抓现行,好心劝阻却被大妈追砍,老人受人尊敬,尊重,蛮横无理只会讨人厌烦。

2019年8月7日下午3点半,在长春公园位于百草园松林药浴下,约30平方米200余株桔梗苗被人挖光。

老苗躲过了严冬,挺过了酷暑,却没有躲过大妈的小刀。

工作人员看到桔梗被挖立马制止,本想收回桔梗苗救火,可大妈们却蛮横无理的把桔梗苗抢走。

其中有一位大妈在吉林一个公园连续两天挖观赏用的桔梗,被工作人员发现之后劝阻,但是却挥刀相向。

此等行为举止,仿佛是在自家地理田间劳作,那么的理直气壮,那么的气势汹汹,那么的为老不尊。

在公园里面挖观光桔梗也就算了,还挖200株,但人家不用花钱买的?

这个问题说轻一点就是道德问题,说重一点就是偷盗问题,是违法的。

现在的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别人不敢轻易动手而为所欲为,消费的是别人的善心。

手里拿菜刀,一副凶神恶煞骂骂咧咧的样子,实在是丢尽了大妈的脸。

现在的人一说到大妈就变了脸色,很多时候都是这种人搞出来的,以至于年轻人不是不想讲道理,而是怕事,怕被赖上了。

这种行为一般被抓进去局子里,可能几天就被放出来了,批评教育一下什么的,很多时候都是用年纪大了,不知道作为借口。

但是那些人是不是真的无知,还有待考证,这满地的桔梗,看了心动不已,但好歹是公共财物,怎么贪也不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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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每每看到这类新闻,我都感觉现在德不配位的老人实在是数不胜数,他们仗着自己年龄老迈就倚老卖老,根本不去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规定。正因为如此,我们整个社会才难以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毕竟,像这种偷挖桔梗还舞刀弄剑的大妈,你是否愿意尊重她呢?

据报道,前段时间在吉林某地,一位大妈在公园百草园公然挖了整整两大袋桔梗,在公园管理员发现此事后,想劝说大妈将这些桔梗归还给公园,但大妈非但不听劝阻,还拿出小刀挥刀相向,向工作人员耍无赖偏要拿走其中一袋。
但没想到就在事发后第二天,这位大妈再次出现在了紫苏园继续挖,工作人员说:“当时我们有新闻报道的记者来查看现场,没想到又发现了一位大妈违规采摘,后来经过核实才发现她和之前挖桔梗的那个大妈是同一个人!
工作人员知道后就立刻派人过去劝解,但没想到大妈已经离开了现场。现在园区也已经增加了巡查人的数量,巡查频率也加大了。但是,被大妈盗走的桔梗,已经没有办法让她再还回来了。
其实,单从法律上分析来看,大妈行为完全构成抢劫罪。首先,大妈未经公园方面的允许,便擅自采摘桔梗,这一行为属于盗窃。然而,当工作人员发现大妈的盗窃行径后便上前阻止,而大妈非但不予退还,还以暴力相抵抗拒绝配合。所以,大妈在盗窃以后为了抗拒抓捕、拒绝退赃而使用暴力,其行为结构完全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法律上,成立抢劫罪没有金额标准,因此,强烈建议对这个猖狂的大妈立案侦查。

2022-07-20

这个称呼该改一改了,都成了盗贼了还用这个称呼,真的奇葩!应该说女盗贼不听劝阻,还挥刀威胁管理人员。该不该报警?

2022-07-20

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摘自百度。

2022-07-20

不会,以教育为主。严重时可报110,罚款。

2022-07-20

怎么不会被抓!?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49条)

本案中,大妈偷挖公园的桔梗属于偷盗公共财产,被保安发现好心劝阻不听,反而持刀相威胁,拿走桔梗,并且第二天还大摇大摆、若无其事地再次来到公园取走头一天没拿走的桔梗。这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大妈可能确实不懂法,要不然也不会第二天还大摇大摆地来到公园拿走剩下的一袋桔梗。

但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不懂法就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2-07-20

公园里的工资很高。他们也不会去真心管闲事。东西丢不丢没关系。又不影响工资得罪人的事都不愿意去管。有一个人去挖还会有第二个人去。反正又没人敢管

老人也是人,犯法也得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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