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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有理吗?

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有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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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事件回顾

这是前不久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件,基本过程是这样的:新人梁某结婚,在家里请亲朋好友吃酒席,其中一个好友朱某自认为酒量不错,那天喝得特别高兴,一杯接一杯。不久后,朱某突然倒在了地上,脸色发青,呼吸微弱,怎么叫都没有反应。大家判断可能是休克了,于是赶忙拨打救护车送到医院,经过检查得知是重度酒精中毒,经过三小时的连续抢救,还是未能挽回生命。梁某支付了所有的抢救费,第二天还给朱某家里送去慰问金10万元。但朱某的父亲认为,自己养儿子不容易,儿子是在梁某家喝酒死亡的,提出赔偿金额175万元。现场未出现劝酒,酒本身也没有问题。那么,在梁某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梁某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赔偿责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谁为过错方,双方都没有过错,该怎么办呢?

像本案例中如果主客双方都没有存在过错,则应分担责任。梁某的好友朱某在婚宴上酒精中毒,既不是梁某的过错,也不是朱某的过错。对于梁某,其婚宴上的酒经过检测,为合格产品,因此不存在酒的质量不合格导致好友中毒的问题,同时,梁某一家也没有对好友朱某进行强行灌酒,发现朱某情况不对后,也积极施救。所以,梁某家对好友酒精中毒不存在过错。另外,好友朱某自己也不知道会出现这种情况,之所以酒精中毒客观上是由他自己的身体原因造成的,他本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双方都没有过错,该怎么办呢?

先了解一个重要法律概念: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的说,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损害应“补偿”,而不是“赔偿”

对于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损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损害应该实行公平责任原则。具体说来就是,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的原则,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没有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强调一下,这里是“补偿”,不是“赔偿”。这是“无过错原则”的典型应用。


鉴于梁某和朱某为好友,应该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的分担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按照公平责任原则,梁某可对好友朱某酒精中毒死亡产生的抢救费用予以适当分担,梁某又主动送去慰问金,可以说,梁某做法值得推崇。


你觉得公平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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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没有道理,办酒席的主人家无需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喝酒醉死归责时,采取过错原则。即:对醉死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因此:

一、置办酒席、提供酒水者不承担责任。

置办酒席、提供酒水是正常的待客行为,不是过错,请客者并不会因为实施了置办酒席、提供酒水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被动陪喝者不承担责任。

被动陪喝着对醉死者喝酒或多喝没有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

三、一般劝酒者不承担责任。

因为劝酒系风土人情,交往礼仪不是过错。

四、强劝者承担责任。

强劝违背醉死者真实意思,主导醉死事件的发生,系过错,当然要承担责任。

五、明知存在不能饮酒的状况劝人饮酒者承担责任。

明知不能喝而劝喝,过错明显,应承担责任。

六、见醉不护不救者承担责任。

共同饮酒的先行行为引发相互看护相互救助义务,明知同饮者醉酒而不进行看护或救助,系过错,要承担责任。

2022-07-07

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有理吗?

如果问题描述属实,个人认为死者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家赔偿是不合理的。虽然法律层面上有法律层面的解释,但在情理上是不太合适的。

其一,这位喝酒的人应该是个成年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他本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换个说法就是,自己能喝多少,心里应该有点谱。喝酒?能喝到酒精中毒,应该是严重超标了。

其二,题主强调他人无过错,也就是说不存在恶意劝酒等行为,所以他人无需担责。但是这里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同桌喝酒的人在该男子喝醉后没有尽到扶助义务,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这一点其实是为了遏止拼酒劝酒等坏风气,属于法律的后延性体现)

其三,问题中讲到死者和办酒席的主人家是好朋友。从道义上讲,办酒席的主人家主动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情理的。但如果是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或者诉诸法律,个人认为不太符合情理。虽然人死为大,但也要分清责任。补偿和赔偿虽然只是一字只差,但意思却相隔甚远。

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应该引起大家的警惕。既然是好朋友,在一起喝酒一定要注意喝好就行,碰到那种不听劝的酒鬼,还是离远一点好。

连这点自控能力都没有的人,也不值得交往。别到时候出了问题,害人又害己。

难不成下次喝酒都要签个承诺书吗?

2022-07-07

现实生活中,在置办结婚的喜宴上亲友因为喝酒出现死亡的事情屡见不鲜。尽管悲剧发生的原因有多种,可是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出现。喜事中出现悲剧,婚事方烦心透顶,死者家属痛苦万分,双方心灵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从提问者叙述的情况看,好友在酒席上自己喝酒过多,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没有过错。也就是说同桌的人没有劝酒,主人也并无不当之处。从法律上看,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该具有正常的理智和判断。好友的死亡完全是由自己的过错导致的,与他人无涉,死亡结果的发生和主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死者家属要求主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人会提出疑问,这个朋友不是因为喝喜酒引起的死亡吗?好像是朋友的死亡和主人家承办婚礼酒席有因果关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实朋友的死亡只和主人承办酒席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主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没有赔偿义务。

从情理上来说,好友前来道喜祝贺,说明他能珍视和自己友情,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报怨是没有用的,自己要面对现实,从情义和道义上对死者家属给以适当的补偿也是应该的。毕竞生命的价值要大于财产的价值,好友的生命都没了,他的家属更痛心,儿子失去了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儿子。自己大度一些作出合理的补偿,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抚慰死者家属情感上的需要。

2022-07-07

大实话:只要不存在故意灌酒的情况,那么办酒的人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于酒宴上喝酒出意外的事情我们之前也看过不少新闻,有时候是因为受害人自己不自量力,喜欢逞英雄猛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同桌的人喜欢灌酒和劝酒,导致受害人碍于面子被迫喝很多酒。

最近,一个粉丝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小朱前一段时间一个同事结婚,然后小朱就去参加婚礼,席间小朱因为和同桌的人喝酒喝得比较开心,然后就多喝了几杯。但是,没想到小朱对酒精的耐受性并不好,竟然直接倒在了酒桌上。朋友赶紧把小朱送往医院,但是不幸的是,小朱最后还是不幸死亡。事后,办酒的人和同桌的朋友感觉过意不去,所以就给小朱的父母凑了10万块钱送去,但是,小朱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喝酒时这些人没有进行劝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就把办酒的人和同桌7个好友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共同赔偿148万元。

对于小朱父母失去儿子的心情表示理解和同情,但是,对于这个索赔要求,肯定是不能支持的。

虽然,在之前确实有过因为喝酒喝死而同桌陪酒的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那主要是因为同桌的人有劝酒和灌酒行为,而不是说像小朱这样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并且是自己喝酒喝多出事的情况。毕竟,小朱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是有责任和义务对自己的酒量和身体素质有一个清晰地认识的。说现实一点,难不成在马路上我们看到有人焚火自焚,然后我们路过了不上去劝阻也要负责吗?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也是不合理的。

而就小朱的朋友凑10万块钱给小朱的父母这件事本身来说,其实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作为朋友来说也算是很到位了。毕竟,谁也不想在和好友喝酒的时候发生这种事情。并且,按道理来说,就算是自己不赔钱也说得过去。毕竟,酒是小朱自己喝的,并且在小朱发生危险时朋友也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了,朋友的责任就已经做到位了。

所以,总的来说,小朱父母提出的这148万元的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同桌朋友和办酒的人也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当然,如果说是席间,小朱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能喝了,但是其他人还是一个劲儿地劝酒和灌酒,那肯定是要担责的。因此,也希望我们大家在喝酒的时候有一个好的酒品,切莫贪杯,切莫灌酒。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22-07-07

他人无过错,是真的没有过错吗?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过错必须是一个主动的行为,正所谓“多做多错”,比如一个杀人犯,当然是有过错的,一个小孩偷吃了糖,也是有过错的,一个司机疲劳驾驶,还是有过错了,一个贪官收了不该收钱的,这是一种很重的过错,总之,做了不该做的事,这就是很多人心中的“过错”。

但是在法律上,过错不仅仅包括做了不该做的事,还包括没有做该做的事情。比如一名员工,早上9点应该到公司,结果他没有到,一名淘宝卖家,客户拍下了宝贝就应该发货,老婆生病了,丈夫却不肯出钱给老婆治病,这些案例里面他们都“没有做任何事情”,但同样有过错。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就是一种过错,而这种“作为义务”有三个来源:第一,法律的规定,第二,合同的规定,第三,先前的行为。所谓“先前的行为”,是指之前的行为引起了可能的危险,就需要确保这种危险不导致危害的结果。

比如哥哥带着妹妹去游泳,不能扔下妹妹自己回来,如果妹妹不小心淹死了,那么哥哥在法律上是有责任的。类似的还有一群人出去露营,那么互相之间通常也会签订免责协议,否则互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尤其是组织者。也要赔

那么酒席也是一样的,如果一群人里有人喝酒了,那么同桌的人,包括组织者,也需要保证喝酒的人不出事,也就是喝酒的过程中要好好活着,喝完酒之后要确保安全送回家,如果有家人一起住的,要送到家人手里,如果自己一个人住的,那么要确保他安全醒来。之前就有发生过,A喝酒之后,B送他回家,B看到A躺床上了,就走了,结果A半夜起来上洗手间摔死了,最后B也要赔钱。

你们觉得,这样的法律好吗?

2022-07-07

我认为办酒席的主人家不应该赔偿。

因为酒本身没有问题,初步确定他人又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完全是个人原因造成。

但是同桌吃饭的人这一点需要确定一下是否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同桌的人明知醉酒的人不能喝酒而进行了劝酒而导致他人死亡,这样的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是强迫性的劝酒,无论对方能不能喝都硬让对方喝,这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三是对醉酒离开的客人应该尽到安全护送的义务,避免其路上发生意外。

以前看过这样的新闻,就是一起喝醉酒的几个人离开某酒店之后把同伴扔在了一个工地边上。结果当时是大冬天,那个人夜里居然冻死了。结果这几个人都被判了刑。所以说同伴之间还是需要照顾的,必须确保每个人的安全,如果没有相互的协助的意识,那么发生了意外造成了生命危险,那么肯定是逃不掉的。

以前我父亲有个老同事,多年未见突然来到我家,然后我们家盛情款待。正可谓久逢知己千杯少。席间也没怎么劝酒这个人,他因为高兴自己就喝了一瓶白酒,然后人事不省。我家人赶紧联系到了他的家人,并把这个人安全送到家。现在想起来,也真是后怕。如果出了大事,那可真的麻烦大了。即便是你没有过错,也会碍于情面,补偿对方一定的慰问金。当然这样你的个人财产也就造成了损失。

2022-07-07

一句“自己喝多了”,大家就能置身事外?其实不然,死者不可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吧?还有同桌和婚宴主人。酒局上尤其是婚宴上没有劝酒是少之又少的,即便没有劝酒,同桌和主人还应有劝阻和提醒的义务。

同桌饮酒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但仍劝其饮酒,或强迫对方喝酒,或虽知对方能喝没有劝酒,但未尽劝阻、提醒义务;或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家中;或未对醉酒者尽必要的照顾、照看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是这样的,也许有人认为主人太冤,但能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家人,你是否认为主人或同桌哪怕一句“喝好不喝倒”,也许就可以避免悲剧发生呢?没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这就是兼顾双方的较为公平的裁决依据。出席酒局不劝酒、不逞强,组织酒局一定要注意提醒、劝阻!

回到问题,事后主人也及时送医、付费,最后还给了10万慰问金,已经做得不错了,丧家应该知足。如果真走法律程序,无非也是分担医药费和丧葬费,可能丧家还会吐点出来!倒是同桌的几位,这次是主人为你买了单,长点记性吧!

酒席上好友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死亡,他人无过错,家属要办酒席的主人赔偿。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新人梁某新婚之喜,自然要宴请亲朋好友来见证他们的婚礼,有婚礼少不了喜酒。好友朱某开心的忘乎所以,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喜酒,那叫一个美。过一会儿,突然倒地,呼吸困难,没了反应。大家急忙叫救护车,检查结果重度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新郎支付了医药费,还给好友朱某家送去了十万元钱慰问金。可是朱某家人认为,朱某是由于喝了喜酒中毒死亡的,{事后检测喜酒没有问题,}新郎家脱不了干系,提出赔偿金额175万元。 见过狮子大开口的,没见过口张这么大的。朱某的家人悲伤过度烧糊涂了,175万赔偿金从哪里来的依据?这是敲诈。在这件事中梁某没有错,请你喝酒也没有让你喝没气了。还积极的付医药费,事后还送去十万元补偿金。朱某也没有错就是自己强烈要求多喝点,怎知要了卿卿性命。175万元是万万不能给的,没有任何理由支持朱家人讹人,倒是为新郎梁某点赞,做为朋友仁至义尽。提醒喜欢喝酒的朋友,量力而行,不要害人害己。少喝健身,多喝无益。

我们家这附近,也发生过一件这样的事。这个男的非常能喝,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事儿他都去蹭个没完。有一天,邻居家办喜事儿,他喝完一顿儿喝一顿,连着喝了三顿,回到家时脑出血死亡。为这事,他的家属没少上人家去闹。最后,闹到了法院,法院也判了办喜事人家补偿了一些受害人。其实让我们社会上的人来看,喝酒,别人又不是年轻人。又都有自制力,又都知道喝酒伤人,重者丧命的道理,我妈妈就曾说过人家喝酒又没灌你,不全是你个人愿意喝吗,又怨谁。其实真是一个这么道理,酒大伤身,过来敬酒,直接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过度饮酒,造成伤害。这次这家因酒出现死亡的事情。我觉得与婚姻方无关,人家办喜事儿又没有闲功夫管你也没灌过过你酒,你喝出事了,人家全款为你办了,抢救费。没抢救过来人家又给了你10万块钱。我说遇到这家人家,你就偷着乐去吧。换个人就是打到高级法院。也没人会惯着你。别再到了,快快收起你的那套。

2022-07-07

这种事比较常见,很多因酒后致死的,同桌饮酒的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例如我这里前段时间就发生类似的事,一群同学聚会的人饮酒,由于比较兴奋,都喝的比较多,当时并没事。

酒后大家都比较开心,就有人提议去洗浴中心泡澡,顺便醒酒。结果其中一人就因为高温的缘故,导致脑部受到温度刺激,当场脑出血(据说脑浆“炸了”)死亡。

这件事,洗浴经营者应该是最冤枉的一方了,但出于人道,所有参与饮酒的,包括洗浴中心,全部要进行赔偿。

其实按我们的情理来说,造成饮酒致死的责任,本人才是最大的责任人,其他人其实并未强行灌酒。尤其洗浴方面,也并没有明显情节上的过错,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慰籍死亡者家属的一种方式。

因此,在一些应酬场合,为了自己和家人负责,不要没有节制,量力而行,否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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