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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书记员替被告说话,调解结案了,原告还可以要求再审吗?

调解时,书记员替被告说话,调解结案了,原告还可以要求再审吗?
2022-06-21

不可以。

首先,只是你以为的书记员帮被告说话,实际上是不是呢,不见得,当事人之间往往是对立的,可能人家被告还认为法官在帮你们原告说话呢,调解本来就是双方协商妥协的过程。

其次,当时你不同意调解方案,你就不要签字,直接开庭判决,你对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同意了调解又反悔,说好听叫不诚信,说难听叫两面三刀反复无常。

第三,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法官书记员与对方有利害关系有权钱交易,或者程序违法,可以提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否则就算了。

而且,法官告诉你,如果不同意调解你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那时候你以为法官是在帮对方,其实可能是在帮你,因为你证据不足,如果不调解,对方咬死不认,你确实一分钱也拿不到,只有通过调解,你退一步,对方认可事实,才能让你损失降到最低。

有时候确实是不识好人心,但是呢也能理解,毕竟都闹到法院了,矛盾是很激烈的,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总会让人不自觉产生法官在帮对方的错觉,同一个案子,原告觉得法官帮被告,被告觉得法官帮了原告,这个都正常。实际上法官跟你们双方都不认识,他们吃多了撑了?要搭上自己的工作来帮你们。

不是说当今司法没有腐败,有,但是没有那么多,不是你以为是就是。

2022-06-21

如果仅仅是这点理由,则该调解书不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说即使是申请再审,也会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理由很简单,调解书虽然是在法官助理主持下达成的,但只要是调解协议满足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这就符合法律最基本的要求,这样的调解书就会被法律所认可并执行。

题主的疑问是书记员似乎替被告说话了,站在了被告人的一边。其实,这是一种错觉,调解作为审判的前置程序,其存在必然是合理合法的。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求一方或双方让步,作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调解,都属正事,不存在什么违法行为。

调解一旦达成协议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或签收了调解书,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没有特别的理由如调解员索贿、受贿等,是不会启动申请再审程序的。

因此,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很难获得再审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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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都不可以要求再审。

2022-06-21

可以,但要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背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022-06-21

不能。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

2022-06-21

调解协议一旦签字就生效了,无法申请再审

2022-06-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022-06-21

不可以

不能。下回在作决定前找专业人士咨询。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是未来的大趋势,事半功倍,效益最高。如果是想增加体验感的除外。

这里有一个法律漏洞,有明文显示原告接受调解员的游说吗?有调解过程及原告、被告及调解员三方确认的记录吗?

亲生儿女或者日夜睡在同一张床的配偶都有可能因想要早日谋得家产,都有可能算计甚至谋害父母或另一半,古代帝王家有不少案例,现在富贵人家也有不少案例。更不用说,现在社会复杂,人心险恶,隐藏的黑社会团伙根本让人防不胜防,不少人在外面工作生活,什么找工作被黑社会骗入陷阱呀、做生意掉落黑社会布的局的陷阱呀,这些地方势力团伙,利用自己的人脉优势,再加上高科技手段,隐蔽作恶如鱼得水,让人很难发现。不少想努力工作、生活做生意的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掉入黑社会的陷阱。有很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为了不想自己成为另一个被黑社会盯上的目标,为了明哲保身,即使明知亲人是无辜,也还是连亲人都出卖。更何况是一个非亲非故的调解员。在一个缺乏信任的社会里,必须要最大限度采取措施保护弱者。

调解过程所说的都是证据,谁知道调解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哪一个在说谎。有调解证据,就是保留日后其中一方发现另外一方有说谎,可以追究责任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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