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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算不算受贿罪?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算不算受贿罪?应该怎样处理?
2022-04-04

律师不是公职人员,不符合受贿罪的“身份特征”,故即使胡乱收费也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律师在合同之外私自收费,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当事人有权去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法律上,有一类犯罪被称之为身份犯。即构成该罪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身份要件。如果不具备该身份特征,是不具有构成该类犯罪的资格的。比如,滥用职权罪要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才能构成,一般人还没职权用来“滥用”。从受贿罪的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受贿罪也属于身份犯,必须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才可能构成该罪。

而律师并非是国家公职人员,即使以不正当目的收受费用,也不构成受贿罪。

当然,律师胡乱收费是违规行为,确有其事可以依法向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举报。

2022-04-04

不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不是国家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是受贿罪的主体。

律师,如果有私下要好处费的行为的话,那就构成了违规收费。

律师只能通过律师事务所收费,当然你个人交给他以后他再交给律师事务所也是合法的,只要他能给您开发票。但您要不要发票那是您的问题,但他应当为您开具发票。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根据情节的严重,他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是停止执业3个月到1年的处罚。

2022-04-04

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算不算受贿,应该怎么处理?

不算受贿。

  • 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要构成受贿罪必须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作案。以共犯的身份出现。
  • 律师是有法律职业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现在律师事务所都已经成为合伙制或者股份制,不是国有。律师也是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下自负盈亏的自由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 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的行为虽然是不合法的,但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所以不具备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另外,而律师受委托独立办理案件,不存在和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条件,所以也不存在以受贿罪共犯的身份构成受贿罪。
  • 那么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该行为本身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违法,违反律师法和律师管理的相关条例和规定,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代理案件,应该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不允许律师私下收费,如果违反规定,会受到律师协会或者其主管部门司法局处罚。如果在执业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会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总之,虽然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不构成受贿罪,但也是法律规定所不允许的,会受到相应处理。

2022-04-04

涉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04-04

不算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律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私下索要“好处费”不构成受贿罪。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是不能举报对方构成受贿罪的。那么,律师这种行为既然不构成受贿罪,是不是不违法呢?律师这种行为虽然不构成受贿罪,但是也违法,违反了律师法和律师管理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或者所属律师协会投诉举报。

2022-04-04

属于违规收费,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律师协会举报。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2022-04-04

这不算受贿。这属于律师私自收费。律师有收费管理办法,这个可以向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律管科投诉。

2022-04-04

你好,这种情况不构成受贿,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务的影响力,而律师一般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也不掌握国家公权力。

因此,从主客观方面都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我是@文金发律师 ,欢迎关注我,让我做你的律师朋友。

2022-04-04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受贿罪的概念是什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次要明确律师的身份,律师属于法律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是不能算受贿罪的。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呢?当然不是,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看以下这三个罪的定义,对照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时的表达,可以自己做出一个基本判断。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下面,再介绍一下关于律师费的相关内容:一是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二是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三是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用。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如果律师收取的费用不属于上述费用,存在违规私下收费问题的,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会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处罚。

律师私下索要好处费并不构成受贿罪,但是这种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律协或者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索要好处费我为什么不构成受贿罪呢?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可见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主体身份的人无法构成受贿罪。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可能构成受贿罪。

但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私下索要红包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律师私下索要红包的行为就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和律师的职业道德。

碰到律师私下索要红包的行为,你可以保留好证据然后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经查证属实,涉事律师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处以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2022-04-04

你好,不算受贿,因为律师不是公职人员。这个属于私下收费,可以向律协及司法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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