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至使不能申请失业金,该怎么维权?

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至使不能申请失业金,该怎么维权?
2022-03-13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也不能够转移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致使不能够自己去申请失业金的待遇,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进行维权呢?首先我们离开原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就应该及时的去做一个社保的减员,因为社保只要做好减员之后,那么就可以正常的转移我们的社保关系了,是不存在这个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这个证明。

那么我们在正常转移社保关系的同时,自己符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主要是根据你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己解除的,还是企业单位解除的,如果说你自己提出离职,那么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和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够放弃失业金的领取,但是由于是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实际上这个失业金的领取是企业单位来申报的,不需要我们自己去领取,只要企业单位申报确实是辞退的,这名员工那么就业失业部门就会收到企业单位的信息,那么就会按月给你发放失业金的待遇,你只需要签订一个领取失业金的一个审批表就可以了,当然签订的时候你去社保局签订一下就行了,其实也并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说这两方面都不会耽误你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2022-03-13

离职证明对一个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管是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还是重新寻找工作作为个人工作经历提供给新的用人单位,都需要用到。

公司拒不出据离职证明给员工,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权。

01

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行政处理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只要有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而且劳动合同确实已经解除,劳动者应该第一时间要求出示离职证明,并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完成全部的解除事宜。作为公司故意克扣离职证明,无非是想刁难员工,妨碍其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和就业。
这种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02

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

因为已经实际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没有纠纷,纠纷的是公司不履行后续的协助处理义务,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

这类情况并不需要按照劳动争议前置仲裁处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自己的损失提供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假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关系没有完全解除,双方关于劳动问题存在争议,那么就不有直接起诉,而要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先确定了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果仲裁不有解决问题,方可提起诉讼。

结语

所以,无论如何最好先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调查,看能否在行政处理范围内解决问题,如若不能再考虑起诉维权。起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而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理,却是行政执法,更具有便捷性,所以首选应当是通过劳动部门反应,或者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2022-03-13

一、您可能是跟公司的沟通上出现了问题,可以先跟公司沟通,和单位负责人协商处理。毕竟协商处理问题的确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二、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你的投诉以后,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证明并办理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办理,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向用人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裁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裁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22-03-13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公司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不能够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也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待遇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维权呢?首先我们要弄明白,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不会影响我们社保关系的转移,同时也不会影响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说谈不上任何的损失。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社保关系的转移社保关系转移,只需要你原工作单位做一个人员的减员,那么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关系就可以正常的来完成转移了。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那么你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正常的进行转移就可以了。

关于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失业金待遇,其实并不是自己想能领取能领取的,它必须由通过企业单位来正常申报,你确实是企业单位辞退的人员,那么才符合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说它是有企业单位来正常申报的,并不需要你提供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要企业单位正常申报以后,那么你自己签订这个失业金领取的申请表,就可以去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2022-03-13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一般都会出具劳动仲裁书,裁决解除劳动合同,有了合法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就可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乃至申请失业金了。

离职证明出具及转移社保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及时履行该义务时已经违反劳动法规,应当纠正。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及赔偿损失。

2022-03-13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曾在这家公司工作的重要证明,具体包含了主动辞职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两个部分。同时,该份证明也涉及到了劳动者众多的切身利益,如: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致使劳动者丧失了申请失业金的权力。

但实际中,如果公司仍旧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是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对此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社会保险法》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就该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22-03-13

感谢邀请!

员工已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是必须要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这是劳动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单位不为你办理可以在当地劳动仲裁申请确认解除劳动关系,且可携带该生效裁决书可以申领失业金。注意⚠️:还在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

申领失业金,需要连续参加失业保险超过12个月,非员工主动性离职才可以申领的,题主要符合该项条件才可以去申请仲裁。

另外要注意,如果申领失业金已经超过时效,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不能申领失业金的损失。该项请求可以受理哒!

最后,希望劳动者可以合理合法寻求救济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03-13

如果的确因为单位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致使无法申请失业金且超期无法补办的,该失业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此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


而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便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证明是非本人意愿呢?核心证据就是离职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遇到这种单位不给出具离职证明,不协助办理档案、社保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企业职工办理档案转移、社保转移一般不需要经过单位,直接通过人社局办理】

办理失业登记,一般有时间限制,如果因超期不能补办知识本该享受失业金待遇而无法享受的,该损失应该由单位承担。直接让单位赔偿是不可能的,他们不会那么配合,所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处理这事。

2022-03-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是当未拿到离职证明造成了损失,如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2022-03-13

离职证明肯定是要开的,是不是辞职信说的都是公司不是??

社保局,劳动局,再就业中心,一般都在一个场所的,只是不同部门,建议自己去咨询最好,一次到位,可以请求劳动督察部门协助办理。

我还没有处理过类似事件,你赶紧办理哈流程。回来给我讲讲,过段时间我也去办理这个事???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7348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