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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1998特大杀人案告破,杀人犯已在上海有房有车,这事你怎么看?

湖州1998特大杀人案告破,杀人犯已在上海有房有车,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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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是都怎么了,前面先是有杀人犯成为演员的,现在又是杀人犯成为老板的,也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怕是在这么下去,任何人见到那些成功人士,怕不是心理都会一颤,想着他们以前是不是做过什么事情。

这几个嫌犯,因为当初做生意失败,所以就把眼光瞄到了当时湖州的一对夫妻。这对夫妻是开运输船的,在其过程中被这三名嫌犯给袭击身亡,现场真的是非常惨烈。他们袭击完之后,就把这对夫妻的一万六千元现金全部带走了。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轰动一时的命案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被人们遗忘,可湖州的这帮警察却没有忘记。当时因为事发地点在水上,取证难度非常大,所以一时破不了案。但是这帮警察没有放弃,一有新的线索就立刻跟进。终于,在这几个人以为全世界都忘记了他们的罪行,可以安心得过自己的小日子的时候,他们迎来了那个不算太迟的结局。

现在的社会戾气还是有些严重,警察一旦没有立刻破案,就总会被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给抨击成“无能”、“有黑幕”。其实,这些刑警何尝不想破案,还被害人家属一个公道,只不过限于技术条件一时难以实现而已。但是,他们不会忘记。也正是有他们的坚守,才会有我们今天的美好的生活,替这些坚守岗位的人们点赞!

2022-03-08

这个案例完美说明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这顺便给大家科普下,牵涉的法律知识点

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首先很多人看到题目中的罪行,会认为其是故意杀人罪,但是根据信息,应该最终会被起诉的是抢劫罪。

为什么这样说呢,是因为该嫌疑犯的主观动机是抢劫,而抢劫罪里其实包含了杀人这个行为,杀人是服务于抢劫。

因此,

1、如果是杀人发生在抢劫的过程中,是服务于抢劫这个过程的,那么就是抢劫罪。

2、如果是抢劫以后,为了毁灭罪证,或者临时起意,杀人灭口的,就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3、如果是目的是杀人,杀人后临时起意去拿了被害人的财物,是以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严重情形之一就包含了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犯罪会因为时间久远就不再追诉吗?

我相信,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惑,就是我国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一个罪行有多少年的追诉时效,会不会因为时间到了就不再追诉。

明确说明,我国的确有追诉时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比如文中的罪行,最高刑法一般为无期或死刑,其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这又引发一个问题,是不是代表我杀了人,躲避个20年,出来后就拿我没办法了呢?

在这又得说明另外两个规定,

一个就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通俗来说,就是一旦这个事情立案了,受理了。被公安机关知道了,即使一时之间不被侦破,也是不受追诉时效影响的。

另外即使没有立案,但是只要被害人控告也就是报案了,也不受这个时效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犯罪分子多年后也会被抓获的原因,当然在这里,不得不感慨,还好有这些没有放弃侦破案件的警方和背后的人努力,才可以这么多年后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为你们点赞

2022-03-08

案件描述:1998年8月,江苏兴化的唐某因做沙石生意失败,伙同另外两人杀害了湖州一艘运输船上的同行,一对江苏籍夫妻,抢走现金16000多元,受害人身中20多刀。案发后三名嫌犯人间蒸发。直到两周前,警方锁定唐某,在上海一家健身房将其抓获。随后另两名嫌犯在宁波落网。据了解,唐某在上海经营着装修生意,手下有几十个工人,已经有房有车。三名嫌犯对20年前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感谢邀请,我从一个自然人的角度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应该非常感谢锲而不舍的公安干警,这不仅是对职业的尊敬,更是对政府的负责,更更是对死者的公正!对人民的交代!我们应该点赞。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对肇事者的深恶痛绝!

一个生意失败的人,不是想着如何寻找正确原因,吸取教训,而是拿起屠刀,并且合伙同谋凶狠地向无辜者下手,死者身中20几刀,可见其人心之毒辣,人性之扭曲,人身之残忍!拿着死者的16000多元钱亡命天涯,逃之夭夭,想着这件事情可能就会不了了之。

但尽管时隔二十几,但还是被绳之以法,真是大快人心!真正说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可能在案发时,我们的办案手段还不太先进,但无论面临怎样的情况,我们的政府都会真正担负起人民的信任,最终还人民一个公道。

可能很多人都会想,时间会淡忘一切,尽管当时犯案,但时隔20年了,可能一切就会过去。

但每个人真正想想死者家人在这20年里是如何度过的,和他们认识的亲朋好友是如何度过的,在这漫长的20年里,社会上这种没有及时结案的恐惧影响是如何度过的…

如果诸如此类者不能被绳之以法,人民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生活如何能够安宁,社会如何真正和谐安定…

对于杀人抢劫者,面临的绝对是法律的严惩!

尽管面临抓捕,他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尽管,20年,他不仅能够生活下去,并且还凭着沾满死者血淋淋的16000元做起了生意,还雇佣着十几个人,并且自己有车有房,但凡有一点点良心,有没有在半夜惊梦中想起过当时的可恶和卑劣手段而投案自首!可能只是在惊恐伏法的阴暗心理下继续苟且偷生。

既然当时能够在自身生意失败的情况下如此凶狠下手拿无辜人命,夺不义人财,今天的生意能够这样,谁又敢于肯定是诚信经营得来的结果!而没有巧取豪夺的成分!

那十几个被雇佣的工人可能也并不清楚他们服务的老板原来竟然是一个隐匿20年的亡命之徒!否则但凡有点良心之人也定会拂袖而去,嗤之以鼻,不会仅仅为生计而铤而走险,置自身安全和社会道德于不顾吧。

当然今天既然能够被抓捕,我想即使对于犯罪者本人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可想而知这20年,尽管每天都在继续,但对于当年的血腥行为也定会惊慌惊恐,被缉拿归案也是帮他对人生的一个交代。

而对于死者和社会更是了却恶劣影响,对于伏法后的处罚,我想首先应该对死者家属在民事上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尽管这相对于失去亲人无法比拟),并且在量刑上更应该从重从严处罚,否则,这种事例还会被别人仿效,无法起到执法为民的最根本立法原则!

想想建国以来,很多的以身试法者在案发前凶狠毒辣,案发后侥幸逃匿,定认为可能被正义忽略,但人民永远不会忘记,正义永远坚持,我们国家打击各类犯罪手段持续加强,法律持续完善,国际合做持续交流,定让犯罪成本越来越高,插翅难逃,人心所向越来越齐,生活越来越和谐健康!

真正是:

杀人夺财亡命徒,不义二十年 妄想了了

惩恶扬善好公安,正义永远在 天网恢恢

喜欢请关注“米嫂拉米嫂”,谢谢。

2022-03-08

睿小宝:杀人犯杀人后竟然发家,拥有再多资产仍要坐牢。

1998年江苏兴化的唐某因做生意失败而抢劫杀人,过了20年竟然已经是一个在上海有房有车的老板了。虽然功成名就,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在宁波被抓。

1、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果早知道自己中年以后能够再次成功,想必这位杀人犯一定不会做出抢劫杀人这种上天害理的事情。然而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一念邪恶,就注定要堕入地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首先要为尽职尽责,不言放弃的警察们点一个大大的赞,虽然经过了20年,仍然还是抓到了犯罪凶手,死者九泉有知也能够瞑目了。

这个杀人犯犯下了如此的罪行,不知道他每天是否都过得战战兢兢,会不会做噩梦梦到死者向他讨回公道?活生生的两条生命就因为他的一念之差而陨落,他买房买车享受生活的同时有没有看到过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

希望凶手在监狱里可以好好反省自己犯下的罪过,尽自己所能去赎罪吧。

2、遇到挫折要振作,犯法犯罪不可取。

生活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总是难以一帆风顺的。面对挫折,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力所能及地改变现状,而不是杀人越货或者自杀一了百了。

抢劫杀人是犯法行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侵害他人权益,最终都是会遭到应有的报应的。也许可以逍遥5年10年,但是最终都是要还的。

那些白手起家的创业家们也经历过屡战屡败的情景,可是他们没有选择退缩,而是屡败屡战,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走上了成功的康庄大道。这位杀人犯能够最终通过做生意拥有车子房子,相信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并且有经商头脑的人,如果当时不选择抢劫,而是选择勤勤恳恳挣钱,从少做起的话,现在就已经是个名利双收的小老板了,而不是面对牢狱之灾。

古语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很多时候,看起来似乎山穷水尽了,但是转变一个方向就能发现转机。就像奇门遁甲里总是会有一个生门一样,只要找到了那一线生机,一切就都会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退一万步说,都已经跌到谷底了,任何向前的迈步其实都等于是在向上爬了。无论做人做事,我们都应该要更多地向积极的方面去看,这样才能找到出口,而如果总是悲观消极,认为一切都是死局了,而选择抢劫、杀人放手一搏,那就真是把自己给作死了。

用理性看世界,走在逆袭的路上。我是睿小宝,喜欢分享正能量的90后,如果你有更好的想法欢迎留言评论,关注分享也是一种美德~

2022-03-08

二十年前的杀人案,现在告破,既是警方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天理昭彰,报应分明。

1998年8月,江苏兴化的唐某因做沙石生意失败,伙同另外两人杀害了湖州一艘运输船上的同行,一对江苏籍夫妻,抢走现金16000多元,受害人身中20多刀。案发后三名嫌犯人间蒸发。直到两周前,警方锁定唐某,在上海一家健身房将其抓获。随后另两名嫌犯在宁波落网。据了解,唐某在上海经营着装修生意,手下有几十个工人,已经有房有车。三名嫌犯对20年前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三名杀人犯,因作沙石生意失败,就杀害同行,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应属抢劫杀人,图财谋命,其罪当诛!三人属杀人团伙,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恶劣,按以往的司法审判经验,这三人应属被从严从快严加惩处的罪犯!虽过二十年才捉拿归案,象这种早已立案的恶性杀人案,永远都在追诉时效期内,刑事量刑不受影响!但民事赔偿数额受影响,二十年前杀害两人的民事赔偿数额放在今天判决,将是过去的十数倍。

冤有头,债有主,既然欠下终究会还的。对畏罪长期潜逃的唐某三人,如不严惩,会让有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认为杀人后隐藏二十年,会躲过审判或从轻审判,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利,对打击一切刑事犯罪不利,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尤其唐某三人生意失败就杀人,今天他们生意不错,还顾用几十人,谁敢保证他们的生意不会再次失败?如果生意再次失败,那得杀多少人?对这种杀人魔鬼必须除恶务尽,让他们以命抵命,偿还被害人的血债!即便将这三人全部枪毙,比起被他们20年前杀害的一对夫妇,白白便宜了他们二十年!

唐某等三人,逃避法律制裁二十年,生意有成,娶妻生子,有房有车,物质生活到是不错。可内心活一定不会轻松,因为他们的生意及物质生活的成本是来自别人的两条生命和沾满别人鲜血的16000多元,两条冤魂一定会时常光顾他们的梦境。人在做,天在看,唐某等人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料定不会东窗事发,那知时辰一到,善恶立报!

对破获本案的广大干警,道一声辛苦了!正是由于无数干警,为了惩恶扬善,在看不见的战线上,默默无闻地勤奋工作和付出,在水面破案更加难困难的情况下,终于在两周前成功告破,为广大干警点赞!虽然正义的审判跚珊来迟,但终究没有缺席!

2022-03-08

答:杀人犯罪,与该案杀人犯罪之人有没有房(哪怕很贵的住宅)或有没有车(哪怕是豪车)等私有资产没有必然联系。

也就是说,单就“杀人犯罪”本身去看,不分贫富地位、不讲高低贵贱,有房甚至有豪宅乃至有车甚至有豪车的,可能成此杀人犯罪分子;无房无车的,也可能成此杀人犯罪分子。关键还在当事人有无“犯罪心理”或“犯罪动机”!

20年前,唐某因做生意失败,见财起心心生歹意,伙同他人一起在船上行凶杀害了一对夫妇并抢走了其身上的一万多元。自此唐某已无法改变地拥有了“杀人犯罪之人”这个身份。

20年后唐某当年伙同他人杀人越货案件东窗事发,这时虽然他已经在上海经营着装修生意,手下有几十个工人,已经有房有车,但其“杀人犯罪之人”这个身份并没有丝毫改变;同样只能在恢恢法网之下接受法律规定的刑罚。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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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1998年8月28日晚上,浙江湖州警方接到报案,练市镇白马塘东外沙河一艘运输船上发现两具尸体。经查遇 害者是一对江苏籍的夫妻。这件事在当地影响很大。

经查,嫌疑人作案手段残忍,死者夫妇身中20刀,杀人后抢走现金16000多元。 警方在河道下游发现了一条 疑似作案用的水泥挂机船。最后确定该案有3名嫌疑人,他们在吴江偷了船,然后开了100多公里,寻找目 标后小船靠上去作案。但是案发后,嫌犯却像人间蒸发一样,始终没有找到符合特征的嫌疑人。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去年12月28日,经过20多万人次的查证比对,在3000名重点嫌疑对象中,警方锁定江苏兴化籍嫌疑人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在上海一家健身房内,对唐某展开抓捕。

二、唐某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结合案件事实可以知晓唐某系伙同另外两人对死者夫妇实施抢劫行为,死者身中20多刀。

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据此案件凶手唐某其抢劫行为致人死亡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结合案件后果来说抢劫数额为1.6万元(案发时系属巨款),致两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且案发后并未及时自首至今,应当从重处罚。

三、尽管时过近20年,但唐某仍然需要对他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

根据《刑法》规定:(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同时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该案在案发时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无论过了多久,只要发现犯罪嫌疑人,均应当对其犯罪行为进行追究。

这也恰恰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那句老话。

2022-03-08

99随便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杀人越货,悔之晚矣。

2018年1月3日,浙江湖州南浔警方宣布,破获'1998.8.28'练市白马塘抢劫杀人案。

1998年8月28日,南浔区练市镇白马塘,一艘老旧水泥货船的江苏籍船主夫妻,被残忍杀害,现场惨烈,船主夫妻身中20余刀。随后20年,南浔警方遍访全国30余省市,行程10余万公里,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名杀人凶手,行凶杀人后潜逃20年,本以为可以逍遥法外,却不料,被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从20万嫌疑人中,找了出来!

其中一点不免令人诧异。

三名案犯中的主犯唐某,经过20年之后,居然成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

当真是天意!

当年唐某等三人杀人抢劫,抢得财物1万6千元。即便唐某分得一笔钱,对于创办一家企业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然而,唐某等同于白手起家,通过近20年的努力,上海神话装修公司,已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装修企业。

假如没有20年前那起案件,唐某最终会不会真的成为知名企业家呢?

谁也无法给出答案了。

杀人就得偿命!躲藏20年终究逃不掉!

被抓捕归案的唐某,他绝对是无比沮丧的。假如没有20年前的罪恶,他才刚刚43岁,对于一名企业家来说,这个年龄正是他能大显身手的黄金年龄。

然而,已经没有“假如”了,唐某人生中的辉煌,已经注定远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爱财无罪,但若动了歪心眼,最终害的还是自己。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钱财,才稳妥。

2022-03-08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是逃脱不了责任的,逃过初一,逃不了十五,逃过天谴,逃不过心理煎熬!犯罪了,就该惩罚和赎罪!

朗朗乾坤,昭昭天日,哪有犯罪分子藏匿之地?事实警醒着我们,必须学会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学会敬畏法律,道德底线,一个成年人,是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任的!要遵从社会道德良序,遵守社会秩序,国家法律,珍惜自由生活,珍爱生命,敬畏同类!

杀了人,抢劫钱财,尽管当上老板,有房子、车子,且招收了几十名农民工,为农民工创造了就业机会,进行自我救赎,但人命关天,罪不容赎,且没有自首情节,没有从轻量刑的必要,必须严惩不贷!

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




2022-03-08

天道好轮回,试问饶过谁,二十年前犯下了命案,为此潜逃多年,隐姓埋名,创业成功竟然当上了小老板,过上了有车有房的幸福生活,原本以为罪恶就要永远的被隐藏起来,自己能免于惩罚,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警察发现,锒铛入狱,看来他要在监狱里接受迟到的惩罚,为自己犯下的罪恶忏悔赎罪了。



这样的事情其实蛮多的,很多人年轻时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然后侥幸逃脱警察的追捕,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并且结婚生子,甚至有的还能成为演员,成为作家,这都是真实的案例,可见人生的际遇是多么的奇妙,这也充分说明,人啊其实原本都有能力过上幸福的生活,靠自己的双手获得成功和财富,但就是因为年轻时的冲动和偏执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结果好不容易功成名就,获得了稳定,一朝东窗事发,再次堕入地狱,这能怨谁,只能怨自己,怨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人要时刻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切记不要因为一时的邪念就误入歧途,人这一辈子无论做什么事都得自个担着,正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过去犯下的错,未来总会要付出代价,无论过去多久,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那些人原本可以有着幸福灿烂的人生,结果因为年轻时的任性而铸成大错,最终让自己的人生落了个草草收场的结局,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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