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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父母起诉最终胜诉,你如何看待这事呢?

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父母起诉最终胜诉,你如何看待这事呢?
2022-02-20

22岁女孩一毕业就要又当爹、又当妈、又当姐姐、又当女儿,同时养3个人,想想都感觉天黑了,瞬间亚历山大不想活了,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自己的意志就被“绑架了”,按照特朗普的话说:哦这真是对糟糕的父母。

事件回顾:

22的女孩家庭拮据,一家人靠着低保生活,女孩很懂事,上大学的钱都是靠着自己的奖学金和打工换来的。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老两口想要个儿子,在没有经过女儿的同意下,就生了一个弟弟,此时母亲已经46岁,父亲已经49岁了,但是身体都不好无暇照顾孩子了,随后就提出让大女儿抚养弟弟,姐姐一听就火了,养不起你为什么要生呢?你就是去法院告我,我也不养,没曾想她的父母真的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了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当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女儿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很显然父母胜诉了。

父母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不顾姐姐的生活幸福,重男轻女的思想让人鄙视,一家人靠着低保生活还要想着生儿子,完全不考虑女儿的感受。

22岁的女儿抚养2岁的弟弟,等弟弟18岁成年,姐姐都将近40岁了,这其中要用什么运气才能遇到一个男人能够爱她,照顾她,愿意跟她一块养她的家人呢?自己结了婚自己的孩子怎么养呢?这一切都需要姐姐努力去赚钱才能改变现实的状态了。

随着二胎的开放,不少家庭增添了二胎,也有很多家庭中的大孩受不了父母对自己忽视而做出了过激的行为,希望大家生二胎时一定要跟大孩沟通好,不要让幸福的家庭演变成不幸。

2022-02-20

最近网上'22岁的女儿拒养2岁弟弟,父母起诉中胜诉。'的案例上了热搜,炒的沸沸扬扬。尽管父母胜诉了,可是人们都替这对父母高兴不起来,更多的人是对女儿的同情。也就是父母赢了法律却输掉了父女,母女亲情,也使一家人陷入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置身于尴尬之中。为什么会产生如此结局?我们应该从中反思,和吸取那些教训呢?

1,父母要二胎前应该与懂事的,有思维判断能力的子女做好沟通,避免日后产生矛盾。案例中的父母要2胎时,男方49岁,女方46岁。女方是高龄产妇。而且,已经有一个22岁的女儿,女儿十分努力,靠奖学金,和假期打工,完成了大学学业。按理说,父母已经完成了任务,将来女儿工作结婚,老两口就可以安享晚年。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父母又决定要二胎,而且并没有与女儿沟通。父母要二胎是你们的权利,但,毕竟女儿是成年人了,理应如女儿做好沟通工作。可是,父母背着女儿,就生了二胎。生了个男孩!

2,父母不能因为重男轻女而决定要二胎。案例中父母为什么不顾高龄(女46岁),不顾女儿有可能反对,不顾自己的经济条件。在'三不顾'的前提下要了二胎,关键是想要个男孩。为什么如此坚定要男孩?既可是香火传承,'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意识作祟;也可能是将来家产不想留给外姓人,'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也是二胎政策放开后,再要个男孩的普遍现象。因此, 清除封建意识任重道远。

3,案例中父母已经要了二胎,经济有困难,抚养有压力,可以向女儿寻求经济帮助,而不应该把儿子的抚养责任推卸给女儿。父母都四十多岁完全可以一人打工,一人照看孩子。加上低保和女儿的资助是可以解决儿子的抚养问题的。没有必要撕破脸父女对簿公堂。既然法院判了,按判决办,父母也应该对女儿降尊纡贵,修复破碎的亲情。

4,女儿要面对现实,毕竟父母把你抚养成人,读完了大学,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出现这种事情是令人痛心的。但,父母的作为已经酿成了事实,你已经有了一个血脉一统的弟弟。他是无辜的,他渴望得到你的爱,得到大姐姐的呵护。父母对你的养育之恩也是要报答的。你确实应该原谅父母没有与你沟通要二胎,尽管这是他们的权利,但,不事先与你沟通,是草率的。可是木已成舟,自己只能面对现实。只要一家人团结一致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风物长宜放眼量',一切都会好起来。以后,一个年轻的帅哥是你的亲弟弟,你会高兴自豪的!记住:柳暗花明又一村!

2022-02-20

了解一下这件事情的始末。

22岁的丽丽出生在一个贫困户家庭,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由于家庭贫困,丽丽整个大学期间都是靠勤工俭学或打工赚钱来完成学业。

丽丽的父母本身就是低保,却在两年前要了二胎。随着年龄的长大,发现自己无力抚养这个二胎。父母就把主意打到丽丽身上,要求丽丽帮助抚养二胎。丽丽不肯。并且和父母大吵一架。

于是父母选择了和女儿对簿公堂。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当父母无力抚养时,兄姐是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的。最终父母胜诉。

法律无情啊。但除法理外还有情理。22岁的女孩儿,就算是大学毕业了,能不能养活自己?

父母生二胎时没考虑自身情况吗?本身就是低保户,为什么非得要二胎?要二胎时征求丽丽的意见了吗?如果自己养不起,为什么非要生下来?

父母替丽丽考虑过吗?22岁的女孩儿就要抚养一个婴儿,她自己的人生呢?哪个男孩儿会找这样一个满身负担的女孩儿做女朋友?

丽丽拒养两岁的弟弟绝对没毛病。很同情丽丽。但法律是无情的。

丽丽不仅要抚养弟弟,再过几年,还要赡养这对自私无情的父母啊。

2022-02-20

这算什么事,自己能生不能养,把孩子推给女儿,将来女儿结婚也要生儿育女那谁来养呢,不负责任的父母,为什么不出去挣钱养儿子,你女儿22岁,你也就50岁左右,干嘛不出去挣钱养儿子,,等你女儿把儿子养大了你们老俩口又要儿子给你们养老,你女儿有多难过,这样父母不配做父母,难道你不心疼女儿吗,管想着儿子好过,别指望儿子和女儿给你们养老,到你们二老风烛残年的時候,没人养老,也许再次把女儿告上法庭,沒准的事。

2022-02-20

感觉像一场闹剧,十分可笑。既然父母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生,说句不好听的话,还不是为了要个儿子。


22岁女儿虽然成年了,但是刚毕业,刚走上工作岗位,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如何能照顾好一个2岁的孩童。所以主要责任还在父母身上。



父母真的养不起2岁的儿子?

夫妻俩年龄太大了吗?未必,大女儿才22岁,即使是40岁生的女儿,现在也才60岁。60岁就干不动了吗,也未必。我们可以看到做道路清洁和绿化环保的叔叔、阿姨年龄都不小。他们一样在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


孩子妈妈在家照顾孩子,孩子的爸爸可以出去打工挣钱,养活一个宝宝不是很难吧。当然,如果父母懒惰不想动,想推脱责任,那就没办法了。


22岁刚毕业的姐姐照顾一个2岁孩子,不合适。

虽然法律有规定,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孩子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接下这个重担。但是22岁的女孩就有能力扶养了吗。


刚毕业工作既不稳定,收入也不高,自给自足都困难,如何照顾呢。而且照顾这个孩子,哪里还有时间上班。


父母的真实用意

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这对夫妻,赢了官司,但寒了女儿的心。生二胎没和女儿商量,现在孩子需要扶养,找到女儿了。虽然骨肉情深,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实不敢苟同。


可能他们也不是真的想让女儿照顾这个孩子,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女儿给点扶养费

而女儿几乎没有向父母要过钱,自己生活和上学的钱都是自己勤工俭学得来的。现在的工作也才刚刚开始,估计是拿不出多余的抚养费,父母又急着要,僵持不下父母就把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总结一下,我的基本观点是:父母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行为严重不当,寒了女儿的心,并且他们在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前提下生二胎,应该责任自负。

2022-02-20

22岁的丽丽现在刚刚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就被父母起诉了,要扶养2岁的弟弟。法院判决的是丽丽要“扶养”,一个扶字,证明两个人是互相帮助的,也就是说父母没有能力养育弟弟时,姐姐就有这个义务把弟弟“扶养”长大。


那么,是什么样的父母,大女儿刚刚22岁,他们就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二胎儿子了呢?通过了解,我们知道,这对父母一直都是困难户,一直都是吃着低保的。至于为何老早就吃低保,没有具体的说明。可大女儿丽丽却是靠着自己上完的大学。


也就是说,大女儿丽丽在大学期间没有用家里的钱,而是自己勤工俭学上完了大学,现在好不容易要工作挣钱了,可还要“扶养”自己的弟弟。而她的父母确实很是自私,他们完全对自己的人生没有计划,难怪他们要吃低保。


可能是农村人的传宗接代的思维在作怪吧。眼看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他们也没有考虑自己家的实际情况,就盲目的在高龄的状态下,生下来这个二胎的儿子。我只想说,这种传宗接代,要传什么?接什么呢?


这种高龄生下二胎,还没有能力抚养长大,真的是对大女儿不负责任的表现。可在法律上来说,这种不负责任的父母固然是要被谴责,可大女儿丽丽也是确实有责任帮助他们把自己的弟弟养大的。希望丽丽可以坚持下来,不论多么困难都要把弟弟带大,因为弟弟并不知道自己需要姐姐来养。


希望这对姐弟将来的生活可以幸福,以后弟弟可以有出息,长大以后可以对姐姐好。这才不负姐姐的辛苦啊!

2022-02-20

从法律来说,这是站不住脚的,父母健在,何来姐姐抚养弟弟一说。当然姐弟乃血亲,帮助父母照顾弟弟那是理所当然之事,可这个案子却是父母强行将自己的义务转嫁给女儿,这样的案件也能判胜诉?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因此除非父母去世,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司法实践中对此要求非常严苛)且女儿有负担能力,这时才可转移扶养义务。

2022-02-20

这个司法判决书就是神逻辑,结尾一再反转。当地司法部门又出来辟谣了:这是网上搜集的案例,没有核实真实性。

其实,作为国家权利机构,这个解释——显得有点low,给人的感觉不可思议,网上公布的案例肯定是精挑细选的,貌似有道理——孩子又不是锅,总得有人接收不是?国家的福利机构审核要求严格 ,不负责任充当播种机的父母,又撂了挑子,女儿二十二了成年人了,总得牺牲一个,那肯定是能力大的人扛着!

这个事情,网友的反应绝对一边倒∶可怜这个女孩子,嘲讽当地司法机构,鄙视没人性不负责任无担当的父母亲。有谁要敢充当圣母婊,一大堆人会怼他——祝福他的父母再给他生两个小弟弟,留给他养。有的网友出招∶走的远远的;带孩子出门容易丢;一顿两个馒头……很多人惋惜——可怜的姑娘,养了弟弟养父母 ,一辈子就毁了!

我们都记得骂人最毒辣的一句话∶管生不管养!这对夫妻就是个真实的写照。

人们评论这个案子父母胜诉结局是——赢了官司输了良心,名副其实的道德绑架。

其实,很同情当地司法机构,这种案子不管如何判决都有人喷:送福利机构,没这个先例,又造成人家骨肉分离;送养,给谁呢?谁敢要呢?不现实!父母亲就是不考试就上岗的那种,没有能力或本事要的还挺多,这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要个儿子!女孩子不无辜吗?他们当然同情,又无奈,按照事态的发展,如果姐姐不接手,孩子出了事,是不是又要反告司法机构不作为?难呀!——还是一家人混吧!如果父母有心,疼惜一点自己的女儿,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可惜了,网络绝对是个好地方,把司法机构喷的哑了火,至于吗?有的地方,人才济济就缺一个有料的笔杆子!

这件事情,当地司法机构辟谣时,完全可以说∶我们同情这个年轻的女孩,谴责不负责任的父母,但无力替无脑者善后,中年以后生娃有风险,二胎需谨慎。

2022-02-20

大家先来看下这件事情始末:

22的女孩家庭拮据,一家人靠着低保生活,女孩很懂事,上大学的钱都是靠着自己的奖学金和打工换来的。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老两口想要个儿子,在没有经过女儿的同意下,就生了一个弟弟,此时母亲已经46岁,父亲已经49岁了,但是身体都不好无暇照顾孩子了,随后就提出让大女儿抚养弟弟,姐姐一听就火了,养不起你为什么要生呢?你就是去法院告我,我也不养,没曾想她的父母真的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了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当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女儿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很显然父母胜诉了。

个人观点:

1. 父母本来生活就不好,在自知没抚养能力情况下,为生个儿子生下二胎,完全是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作怪,现在人生下来了,没能力抚养,竟然告自己女儿,可悲,可叹。

2. 在计划生二胎时没和自己的女儿商量,在父母生二胎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生下来肯定要女儿帮助抚养,但没有沟通下生下儿子,不管女儿是否愿意抚养弟弟,这显然就是先斩后奏。

3. 现在就算父母胜诉,父母和女儿三人的关系肯定降至冰点,以后发展成怎么样还真不好说,是女儿勉强抚养弟弟还是怒而甩手不管呢。

女儿现在已经二十二岁,再过几年就要考虑结婚生子的人生大事了,二老完全没有考虑女儿的情况,私自生下儿子,这种真自私自利的行为,父母,弟弟的重担都压在她身上,她自己怎么办?难道要等到弟弟十八岁再考虑?到时父母又老了,又到了抚养老人的问题了,有这样的父母可以说是人生不幸。

2022-02-20

“给老大留个半,减轻老大的负担”,这是许多二胎父母的想法,我想说的是,对于孩子来说是不是个伴,能不能减轻他们今后的负担,要他们经历了,体会了才知道,才能见分晓,替孩子把这种话说在前面是不实的,拿着自己主观的想法,以这个理由生二胎,站不住脚


孩子,生或者不生,生几个都是父母自己的事,应该从自身出发,如果自己想要或者已经做好这个准备那就生,不要从孩子身上找理由。以成年人的名义做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利用孩子来发声。



22岁女子刚毕业,本应该满怀希望的开始自己人生的新篇章,找一份满意的工作,遇到一个心仪的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可是却要提前当妈,被要求抚养2岁弟弟。

关键的是,当父母因为抚养之事把女孩告上法庭以后,父母胜诉了。来看看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对于这样的事情似乎女孩只能认栽,法律的判定是不是有失公理呢?虽然看起来似乎有些无情,但也算合情合理,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留着相同的血脉,至亲骨肉,如果父母无力抚养,那么这桩事情只能由亲人代替。


幼子无辜,总不让放任不管,让其自生自灭,这违背了社会道义,但是责任也不能由社会来担,只能让其他亲人承受,这锅女孩儿背也得背,不背也得背,要怪只能怪无知愚昧的父母。

据了解丽丽家庭条件贫困,上大学就是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完成的学业,那作为父母生二胎的意义是什么呢?给丽丽生个伴?今后多个人来养老?可是将孩子养大成人的能力都没有,又何来养老一说。


如果是为了给丽丽留个亲人,可现实的局面是,丽丽还是个刚走出校门的姑娘,还没有好好恋爱结婚,就当起娘,她的生活不但没有体会到兄弟姐妹的温暖,首先开启了一地鸡毛,幼龄弟弟,可能还会成为她婚姻的阻碍。


法律体现了人道,但不该是父母用来绑架老大的绳索,或许他们有这个义务,但是这不不意味着他们就该担起这样的担子,要知道这是他们的无奈,是父母赋予他们的沉重,如果因为二胎的执念让自己的孩子不堪其重,影响两代人的感情真的是得不偿失,也不利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建设。


总结: 作为父母,希望我们能对自己行为负责,二胎之前,对未来有所预见,生孩子是自己的自由,也请养孩子不要借力;作为儿女没有权利干涉父母生几个孩子,也请做父母的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能力深思熟虑。不要把自己无法承担的压力转嫁到老大身上。这才是一种对自己,对孩子都负责的表现

2022-02-20

我上高三那会,家里建房子,建房子的师傅老婆怀二胎,但他想要女儿,好像检查出来是儿子,那师傅就说生下来想送给人养,我家里两姐妹,还有个大五岁的姐姐,我爸就说给他养,听到我爸有这样的想法,马上被我反驳了,要是我和我姐早结婚,你都可以当外公的人了,四五十岁的人,还想养个儿子,想养你趁我们姐妹小的时候抱个儿子来养也可以呀,那时候大家都小,处一处还能有感情,现在我们两姐妹都那么大了,是不是想我们不结婚就养这个孩子了?自己过得好还无所谓,要是我们自己生活都顾不过来,哪里还顾得上那个拿来养的,自己刚出社会,就要我当姐又当妈的,我才不干,我们家两个女儿也照样把我爸妈照顾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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