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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能不能继承?公司股权如何继承?

公司股权能不能继承?公司股权如何继承?
2022-01-2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投资入股所享有的权利除了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外还有分红的权利,那么这部分的权利既可以视为财产性权利。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对于股权继承部分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即可凭死亡证明等材料,要求公司其他股东变更公司被继承者股东名称,将继承人重新登记入股东名册、章程。

对于拒不配合办理且没有正当事由的,继承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且享有合法的股东权利。从实务工作来看,一般公司章程当中对于股东继承的问题基本是没有规定的,所以也建议公司在设立之初就应当将股东继承的问题纳入章程当中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06年的《公司法》就已经明确规定了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他的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这一规定,公司股权是否可以继承就没有太大争议了。不过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直接持有的股票,才能算作个人独立财产被继承,而自然人通过公司间接持有的其它公司的股权不能算作自然人的遗产而被继承。

在股权继承中还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因为股权继承等同于股权转让,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股权继承中不涉及营业税。根据2015年《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股权时也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所以股权继承中涉及到的税务只有印花税。股权继承人需要在股权变更登记时,缴纳股权注册资本的5%的印花税。

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公司产生任何股权或财富纠纷的话,就需要尽早对自己的股权和财富进行规划和安排。

2022-01-28

一、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

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还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完全不能胜任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势必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继承人如何继承公司股权


1.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由于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否则,他们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应优先购买继承人本应继承的股份,再由继承人继承财产利益,如果不购买即视为其同意继承人成为股东。


2.股权继承要及时完成有关变更登记


股权继承后公司要变更股东名册,向继承人重新发放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并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公司未及时履行有关登记事项给继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3.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处理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

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权继承存在的风险问题


1.股权继承的障碍


在实践中对股东资格的继承存在着许多障碍。第一,《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但未明确规定股东人数突破50人上限的情况下解决此问题的具体方式、解决期限,以及未及时采取措施使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第二,股权继承的身份障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发〔2010〕21号,以下简称《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因此存在身故股东继承人由于特殊身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风险。


2.股权继承的隐患


事实上,对于其他股东而言,因一个自然人股东的去世而引来诸多继承人股东,往往是一个不利的隐患。虽然持股比例并未发生变化,但是在按股东人数的投票表决中,投票表决的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同时,股份可能会落到其完全不胜任股东的继承人手中,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并且身故股东的继承人能否获得利益、可以获得多少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继承人是外籍,那么将造成公司变成一家合资公司,形成额外的审批义务与可能的经营范围的限制。


3.股权转让的隐患


《公司法》对于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规定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或者继承人希望转让股权时应由其他股东购买,如果其他股东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购买身故股东的股权,股权可能会转让给第三方,甚至被转让至竞争对手。


4.其他附随义务无法实现的隐患


如果股东之间签署了约定追加投资或者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股东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很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这些约定义务。如果股东未完全出资,已经认购但未实际缴纳的部分的出资,继承人是否愿意按期出资,也存在着不确定性。而通过诉讼解决不但成本大,而且结果不可控。

2022-01-28

股权的权益里面,本身就包含了一项权益:继承权,这个是公司法规定的


关于如何继承,可以签署相关协议,制定这部分股权未来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继承,如果没有提前说明,则是由本人的子女以及配偶继承

2022-01-28

股权能够继承吗?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解释(四)》第1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可以看出,①股权继承不同于股权转让,章程未约定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②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设置限制条件的,例如,继承需股东过半数同意等约定,应从其约定。③继受取得资格的股东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股东权利。

希望能帮到你!


应该可以

能不能还是要看之前股权成立是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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