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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男子为骗保开车撞死曾祖母,“零口供”定罪被判死刑,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甘肃一男子为骗保开车撞死曾祖母,“零口供”定罪被判死刑,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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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给大家回顾一下案件情况:

肃文县男子孟某因赌博欠债10余万,竟然想出了开车撞死84岁曾祖母(妻子奶奶的养母)、制造意外事故以获取保险公司赔偿的主意。但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孟某一直拒不承认事实。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根据警方缜密侦查和法院审理,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孟某死刑立即执行。

没有口供并不等于不能定罪

口供自古有证据之王支撑,为了获取口供,不少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为尽量避免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产生,法律不仅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还对于口供的定案进行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本案的专案组五进五出甘肃文县、武都,并辗转成都、银川、杭州、厦门等地找证人、找物证,调查走访100余人,取得70余份证据材料,还原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同时,聘请国内知名道路交通事故专家进行现场复勘、车辆性能鉴定并形成科学翔实的鉴定意见。

在零口供情况下,形成了完整规范的证据体系,犯罪事实及证据充分,法院依法进行定罪量刑并无不当。

孟某毫无悔改之心,对其适用死刑符合规定

本案中孟某意图通过故意杀人的形式骗取保险款项,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的想象竞合。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孟某在整各犯罪过程中拒不认罪,不止悔改,意图逃避法律处罚,情节十分恶劣,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2024-01-18

这个问题触目惊心。按理说,祖母,对孙辈来说是至高无上的亲人,别说杀之骗保了,就是高高地供奉着还唯恐末尽孝心。但是,这个人却选择了撞死祖母。现在,如果仅仅从“判死刑”三字来分析其中问题,已经不足以反映社会现状。当以颠覆传统的伦理道德为代价来搞所谓“改革”的时候,我们这一代,下一代,下下一代,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把所谓的“改革”红利消耗殆尽,陷入更大的滞后……

2024-01-18

即然立即执行死刑判决了,再议论没有再争议意义,再大的罪恶,人家以生命偿还了。还要人家如何。在社会中,后辈与家人,在生活要享受难以言传痛苦煎熬 ,这种煎熬将伴随着他们终身。我们再议论,真得没有意义。只有会使生活得家人更多不幸和无穷压力。他们和我们一样更想在兰天下生活。过去己经过去,让它随风而去,祝福天下的好人一生平安。

2024-01-18

这起案件其实和留美学者章莹颖被绑架至死案,有相似之处。都是嫌犯拒不认罪,大致都处于零口供状态。如果,证据确凿,真实合理,客观公正。再加上适当的透明度,我想美国司法部门已经做出了良好的表率。当然,国情不同,也不可完全照搬!

2024-01-18

甘肃一男子为骗保,开车撞死自己的亲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采用何种手段,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手段恶劣,利用交通工具杀人,其行为己属故意。该男子坚持既不供述,也不辨解,想用“零口供”来逃避罪责,纯属徒劳。司法人员会致力于收集其他证据,并依据这些证据定罪。犯罪分子如有犯罪行为,拒绝回答,也不影响对他的判刑,因为犯罪事实存在的,是赖不掉也掩盖不了的。


公安机关处理案件,不是只根据被告人的口供,而是主要依据其他确凿的证据,没有被告人的口供,只要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就可以对其定罪和处以刑罚。

甘肃男子用不说话来对抗讯问推脱罪责,逃避惩罚,是达不到目的的。法院会依据故意杀人罪的事实,确凿的证据,“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他从重处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甘肃男子用杀死自己亲人的手段,骗取保费,法律决不会允许,他的行为只能是自食其果。

2024-01-18

•对于这样的人应该判死刑,他是以故意杀人来骗保罪加一等。其实保险公司有明文章程,无论谁驾车造成事故的受害人和自己有亲属关系,都不在被保险范围,如果谁想用这个来达到骗保目的,那就是引火自焚,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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