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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岁男童商场扶梯摔下身亡,父母找商场索赔,你觉得责任该怎么划分?

湖北3岁男童商场扶梯摔下身亡,父母找商场索赔,你觉得责任该怎么划分?
2023-12-26

明确责任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多少钱也换不回孩子的性命!

我也有一个小儿子,我很能理解该家庭的“悲痛”!通过与该家长换位思考,我感觉家长提出让商场赔付180万,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赔付问题是一个严谨的法律问题,不是谁随便一句话就能说清的。但是根据一般的常识,我们可以明确一些问题:

1.是谁把孩子带出来的?

2.谁应该负责看孩子?

3.为什么没看好?

4.孩子在哪里出的事?

5.怎么出的事?

6.监控影像能否还原真相?

7.商场的相关安全措施完善吗?

通过对监控影像的调取,结合一些曝光的消息,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到一些情况:

孩子是由父母和姐姐一起带出来的,应当由其监护人负责照看。

因为孩子父母坐按摩椅,导致对孩子照看疏忽。

孩子是自行爬电动扶梯,被扶手带动,失手坠楼,中间并没有其他人施加外力干扰!

但是商场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商场自动扶梯四周是否设立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护栏?以及双方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应由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后,经由法庭判决。

其实无论多少钱都换不回孩子幼小的生命,希望从此“安全警钟”长鸣!

2023-12-26

看了视频,商场真的倒了八辈子血霉了,遇上这样的家长,家长还有脸索赔180万?你们害死了孩子,也害了商场,建议商场要求家长赔偿,赔偿商场因为小孩坠亡而导致客流量减少的损失,以及商场人员看到小孩子坠亡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费!

害死孩子的不是商场,而是陪他出来的家长和姐姐!

如果我没猜错,家长要求商场赔偿的理由肯定是以下几个:
1、商场的伏梯存在安全隐患,能随便让小孩子爬上去,爬上去之后又不自动停止;

2、商场扶梯旁边没有防止坠楼的围栏,商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商场没有安全人员巡逻,任由小孩子爬到扶梯,而且没有人阻止,导致小孩坠楼

反正家长就是一个理由,我人是在你商场出的事,反正就是你的错,你就要赔!

我弱我有理?这是什么逻辑

我想帮商场反驳这个家长:

1、谁把孩子带出来又没有看管好,自己跑去按摩的?

2、当时谁在孩子的身边,谁更有可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3、你觉得扶梯有问题,那你去告扶梯的生产产家啊?有哪个商场的扶梯不是这样的,难道因为你一个小孩子的顽皮,要让全部商场、全部扶梯的产家整改吗?

4、整个商场那么大,怎么可能每时每刻、每个地方都有人巡逻?

5、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你作为在孩子身边的家长都不能阻止,还要求我们商场的工作人员阻止?

所以,这个事件的责任,我觉得是在家长和姐姐身上,正是由于你们的不负责任、你们的疏于监管,导致小孩的坠亡,现在又赖上商场,真是让人感到恶心。

愿小孩下辈子能投胎一副好的人家,不要再遇上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人了!

认同我的观点的请点赞并关注,谢谢。

商场全责,赔付180万不是底线,应再给予“三孩”抚养费200万。

第一:商场没有立警示标志,儿童不能单独乘坐电梯,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结局,如果有警示牌,则小孩不会去电梯。

第二:商场没有在电梯两侧安装防跌落网,造成了儿童轻而易举的掉下,这是商场的疏忽,必须引起重视,因为如果有防跌落网,哪怕小孩不顾危险,也会被跌落网接住,从而毫发无损。

第三:商场的负一楼地盘太硬,也是造成死亡的重要因素,如果商场使用较软材质,则可以避免儿童直接死亡,建议制造地砖的批发商附有连带责任。

第四:商场明知道高楼会有跌落的安全隐患,却没有进行防患,才致使儿童不幸遇难,商场管理方需痛定思过,将安全意识提高,赔偿不是目的,为减少此类事件必须大惩罚。

第五:既然三人进入商场,商场就要对自己地盘上的人保护人身安全,在自己地盘出事,充分体现了商场的安保力量太过脆弱,没有保护好客人的人身安全,建议商场管理方需为每一位顾客至少配备两名安全员,以达到安全购物。

最后,其亲人没有任何过错,一切都是因为商场原因,假如不是有这座商场,他们不会来商场闲逛购物,也就不会造成伤害,建议商场的建设方,材料提供方,工人,批准建设的有关单位,土地租售的个人或企业提起诉讼。


2023-12-26

不要把什么都推给商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不力,这才是根本,青岛两个双胞游客胎溺水也要找大海管理方索赔吗?是不是大海周围也应该按上防护网,派人24小时巡查。

我们习惯出事了找责任方,有什么用,人都死了,别说180万,给你1800万又能如何,只能弥补一下你的物质需求,你的精神永远是失落和空虚的,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才是王道,千万别等出事了,又是找责任方,又是寻找目击证人,什么用呢?孩子没有了。

孩子摔死了,你说商场那些做的不好,那个地方需要改进,哪里存在安全隐患,这是你来之前应该了解的,一个三岁的孩子你应该寸步不离,时刻陪伴左右,可能你又去坐在哪里玩手机了吧!你才是孩子死亡的罪魁祸首。

商场也可能某些地方做的不够到位,大家试想一下,一个偌大的商场,能做的面面俱到吗?在看看我们现在的孩子不但调皮捣蛋,还喜欢好动大家也看到了,一个孩子也是在商场,抓住电梯扶手,直接被电梯带走了,后来被商场的工作人员接住了,大家说说谁的责任。

家长朋友希望你远离手机,照顾好孩子,事后找责任有什么用,事情发生了,你一点责任没有行吗?孩子还能活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马后炮,已经晚亦。

出事了你找一堆商场的责任,这些风险是可预见性的,你为什么不做好防范,孩子的安全你才是第一责任人,别找那么多理由,好好把孩子看好才是正确的。

2023-12-26

三水三心观点:

可以多角度分析,理解家长的心情,但应依法依规处理

三水三心分析:

据媒体报道,8月9日13时许,湖北孝感市保丽国际广场内发生一起男童坠楼事件后抢救无效,坠楼男童已确认死亡。

男童坠楼,对于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悲剧!希望家长节哀顺变!

一个如花的生命瞬间逝去,如果真的有天堂,希望孩子在天堂里过得快乐幸福!

事情已经出了,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这个世界,后悔药,还没有也永远不可能生产出来!

那么,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责任与赔偿!


一,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家长提出赔偿,可以理解

每一个孩子的出生,都会承载着各种幸福快乐与希望。而逛一次商场,却母子阴阳相隔,作为母亲,作为家人,其悲痛欲绝乃至在一段时间内丧失理性和基本的责任判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基于人性关怀的角度,三水三心对一些网友的冷漠言论,感到不可思议!多年前,三水三新处理一起学生自杀事件的时候,最开初,都次受到家长及其亲属的无端责难乃至辱骂,都尽力克制,因为,丧子之痛,作为一个有情感的人,是需要首先理解的!

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悲悯情怀的——不然,为何见到狼吃羊的时候,你的内心总会有一点波动,用纯粹的自然的眼光看,那就只是实物链而已啊!

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家长提出赔偿,不应该支持

理解,可以从情感上。但处理问题,却需要在法治轨道上。依照《侵权责任法》,商场作为公共服务场所,依据该法的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那么,在这一事件上,商场是都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呢?三水三心没有见到该商场的具体的报道,没有也不可能还没有权利去实地调查,但据三水三心多次逛商场的经验来看,如果要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商场必须要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表现,也就是说:

电梯有安全隐患导致顾客摔倒(比如,某地商场踏板陷落,导致顾客摔伤摔死)!

电梯没有按时保修保养,导致顾客摔伤等!

商场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梯,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等。

从目前看起来,在这些问题上,商场都没有问题,那也就是说,没有问题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就不应该赔偿!

有些冷冰冰,不近人情!但事实如此啊!

那么,如果商场没有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难道,应该由孩子来承担责任?

法律的规定,并非如此!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媒体报道,通过查看监控,在孩子出事的时候,孩子的父母,正在旁边的按摩椅处休息(见下图)——

要知道,几乎所有的电梯处,都有类似“未成年人请在成人的陪同下乘坐电梯”或者“老人小孩无人陪同请勿独自乘坐电梯”等等类似的提示语(见下图)!

但监护人在旁边休息,却让一个三岁的孩子独自爬上电梯——这究竟是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是“监护人没尽到监护义务”?

或许有人会说,商场应该阻止孩子独自乘坐电梯!

想想,也没有错——以后公共场所,来一个老人小孩,商场就安排一个人跟着——因为出了电梯,还有各种楼梯可能摔倒,还有玻璃可能划伤,甚至还有许许多多描述不尽的危险存在!

我想,羊毛出在羊身上,以三水三心的工资,是逛不起商场的了!

三,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孩子有游戏的权利,家长有制止的义务

三水三心是教育工作者,分析事情总还喜欢从教育的角度来思考:爱玩是孩子的天性,游戏是孩子的权利!这是每一个人特别是成年人有特别是父母应该知道的一个常识!

所以,即使孩子爬上电梯请注意,那不是孩子的错——他有权利到一切他认为好玩的地方去玩,即使那时不安全的!

但监护人有义务制止孩子,到一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玩!

所以,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监护人,才是这起事件的责任人——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啊!想一想青岛海边双胞胎溺亡的悲剧吧,不管母亲有多么的悲痛,但确实就是她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而让孩子——那一对可爱的姐妹花——走向了万劫不复之地,再也不能醒来!

总之,家长悲痛欲绝乃至向商场提出天价索赔,都可以理解,毕竟,十月怀胎,三年养育,付出若干的心血,却在花儿还没开放的时候就提前凋谢,但任何事情,都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不能赢为所谓的“同情弱者”,而无视公平与正义。

2023-12-26

有没有安全牌警示,做父母的都很清楚,猪都明白这个道理,那小的孩子不能自己上扶梯,你们做父母的在享受商场的优质体验,按摩椅在按摩,儿子上梯摔下死亡,找商场赔18o万,你的口是怎么开的?哪家商场没有扶梯?是谁撞倒了你儿子?你在遗憾你一儿一女一个儿子没了,心中的气洒给别人?是你们自己没带好儿子,是你们自己图舒服图享受没尽到看管责任,最多是别人象征性的补偿一点安慰款,狮子大开口啊,18o万,发财了,检讨一下自己,别连主次责任都不分,扯横皮,想想吧,灰溜溜的回家去!!

2023-12-26

根据调查通报情况,3岁男童跟父母、姐姐一起逛商场,在保丽广场3楼扶手电梯上楼口处玩耍,因扶手向上滑动身体被带起,滑至电梯外侧后坠落至保丽广场负一楼大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现在男童家属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索赔180万元。既然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信法律自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裁判结果。但就本案来说,责任的认定将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缺乏认知能力或认知能力受限制,其本身行为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法律责任由公共或其他场所的管理人、孩子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单位来承担。本案中,事故的涉及人员或单位主要有以下:

1、男童监护人(家属)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四十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调查报告情况,事发时男童的父母及姐姐在3米外的按摩椅休息,并未在身边照顾,并未履行监护职责,直接导致事故产生。所以男童的父母对于本案事故需要承担直接的责任。

2、商场管理人

因为事发地点是在商场,属于公共场所,

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对于本案中,商场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在法院采购安装的电梯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定期维保,电梯处贴有安全告示,顾客受伤后商场工作人员及时报警、送医等。如果商场尽到这些义务,则不宜认定商场存在过错。

3、电梯厂商

电梯属于产品,适用产品缺陷条款,根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经相关部门检测,该电梯存在产品瑕疵,生产企业就要承担责任。

4、电梯维保方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商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电梯一般都是委托专业的维护机构进行维护。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各地相继出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电梯的生产、安装、检测、维保等有一系列严格要求。相关单位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故,如果本案中的电梯维护方没有尽到电梯的检测或维保义务,将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赔偿金额问题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这类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项目。

对于180万的赔偿金额,家属在诉讼中会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按照一般的赔偿案件及过错责任程度,金额应该是稍微偏高。

如果不是电梯的质量问题,而是小孩在没有大人陪同下,家属负全责,据说家属在玩手机,那更应该负全责,一分不赔。告诫,警示后来人!我在超市或商场看见小孩独自在电梯玩大有人在,很普遍,出了事,就敲诈,什么都是别人的错,无知的悲哀

2023-12-26

[捂脸][捂脸][捂脸]警示标志怎么做保证3岁孩子看得懂??而且看懂了还能遵守??现在的中国,只有楼够高,跳下去就会死人,死人了家属就可以闹,各种标志,警示,管理,都可以提成理由。。很多东西不是有标志才能让人明白,都是成年人了,没有常识???什么标志对小孩都是白搭,但大人要有常识。。

痛失爱子,几乎会崩溃的,一条新闻说孩子出事,接着一条新闻说父母要求赔偿180万。请问,情亲在哪?要求赔偿是对孩子最好的悼念??想要意外死亡有钱赔,为什么不买保险??什么代价都不愿意付出,只想这样用牵强的理由让社会混乱!!!关键社会上的意识居然还不统一,各自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碰瓷,所以老人坑扶人者,基于扯不清就是用“因果”推理,然后无论是合情理与否,都是赔赔赔

过头说说商场标志,是不是要设置这些“请看好你的孩子小心滑倒”,“请看好你的孩子,小心他玩电梯”,“请看好你的父母小心滑倒”,“请看好你的父母,小心电梯摔倒”,“请你小心,地板滑,”“请你不要玩电梯”,“请看好你朋友,小心地板滑”,“请看好你亲戚及陪你一起来的各种角色,小心地板滑”“请看好你的亲戚及陪同人员不要玩电梯,乘坐电梯前,看好电梯是否左转正常,否则不要踏上去”“请入商场前,先到医院提前,防止在商场猝死”“喝水请小心被噎死”……人生意外太多了,我们把历史所以发生过的意外都列出来做标语???不对的,人有常识的,现在社会正常运作,除了法律法规,还有道德和常识。你非要熊,出事了先找保险,亲人去的余悲未消,来索赔,都是漠视亲情没人性的

2023-12-26

8月9日下午,湖北孝感一3岁男童在商场玩扶梯时三楼扶梯坠至负一楼,经120抢救无效身亡,事发时男童父母和姐姐正在不远处按摩椅休息。男童家属索赔180万元。

3岁男童坠落身亡最该遭到问责的是男童父母,3岁男童的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让这个才3岁的孩子在商场随意乱走,这么大的孩子家长应该不离左右的,这是作为家长应该知道的常识。

但这对男童父母可真会享受也真敢享受啊!居然这么淡定地在按摩椅休息。这种大意和疏忽是致命的,这类悲剧时常发生,却总叫不醒那些缺乏安全意识的家长。

从法律意义上说,应该追究男童父母的责任,男童之死是其父母的看护不力所造成的。和商场无关,但如今男童家属向商场索赔180万元。估计索赔180万元的成功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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