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懂法律的,现在疫情期间不能到厂里上班,逾期三天视为离职,这样合法吗?
这种做法不合法,现在疫情期间不能到厂里上班,国家为了应对冠状病毒的传播采取各个地方的隔离措施,我们都要遵守当地政府要求和规定,国家也提出要求企业要稳岗减少裁员,同时也可以抵消年假的方式来解决不能上班的问题,所以企业直接用自动视为离职方式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非自愿,因外力,自然环境,国家政策政府部门造成的不能按时上班公司不应该辞退你!
这个问题国家有所规定,你可以去了解一下学习一下。
如果你所在单位,在疫情期间不能去上班的情况,而把你辞退,那么你就有权力到法院起诉他,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权力。
如果工厂已经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并且通过核准备案,就要按期到岗了。假如你担心疫情或怕被传染,可以申请休年假或事假,但一定按单位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且得到批准。未经同意的请假会视为旷工处理,这样违反了单位管理制度,可能面临被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慎重决定吧。如果这份工作对你很重要,积极做好防护措施,是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看你什么岗位了,如果对公司不重要那么没办法,如果你被辞退又心不甘,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你本身有价值,有能力,去哪里工作都一样,公司不留你是公司的损失!我也很着急回去工作,哈尔滨也挺疫情严重的,不敢乱跑!
劳动者却因疫情而客观不能到厂上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旷工而辞退劳动者。
人社厅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疫情期间,根据各省份的复工时间都没有得到延期的情况下,你的工厂既然开工了,那么就是做好了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并上报了政府部门,得到核准的。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你不上班,属于违背工厂规则的情况,你需要请假并说明疫情的重要性以及对你小区的影响,影响你上班的情况,工厂以此来提出解决的办法,以方便你上班。
再没有别的因素影响下,大环境的社会默许下,劳动法规定下,工厂本身也有在劳动法范围内自己的用工规范,你违反了用工规范,开除便是理所当然了。
回答:一、与疫情相关的不去上班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1、你所居住的村居由于疫情封闭。2、你的家族有疫情隔离。3、厂区以及周边发生疫情。4、有关部门不允许开工而企业擅自开工的。二、至于逾期三天即视为解除合同,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和企业规定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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