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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文: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货值不超100万最高可罚3000万!你觉得重吗?

人民日报发文: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货值不超100万最高可罚3000万!你觉得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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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这个法令明显就是在鼓励犯罪!真不知道是谁制定的法令,估计也是打疫苗打傻了,竟然还在给假疫苗企业织造保护伞。按着我的想法,只要生产假疫苗,不管数额多少,企业都得吊销营业执照,法人以及所有参与生产的人全部入刑十五年以上。

疫苗不同于普通的食品安全!食品虽然有各种超标各种有毒,可是毕竟不会死人。而疫苗而不同了,如果打到假疫苗的话,那么一旦免疫无效将导致患者感染病毒而死亡,这是在杀人;而且这种病毒往往是传染性很强的毒性很大的那种,一旦免疫失败的话很容易在人群里爆发传播,这绝对不能用钱来衡量,假疫苗几乎可以跟反人类划等号了,哪怕只是一瓶假的,都得重判。

对于防止出现假货我们不防引入德国元首的方法。当年德国降落伞公司给德军供应降落伞的时候曾做出了99.9%安全性的保证,但是元首直接拒绝了,元首要求必须把安全性提升到100%,并责令谁生产的降落伞谁去负责测试,然后德国降落伞公司就真的做到了100%合格率。我们强烈要求这些疫苗生产厂家必须收回国有,并且要求官民同用。

太轻了,根本不能起到严惩罪犯绳之以法的规模,假疫苗注射未成人后果严重——就是死亡,如狂犬疫苗假的注射后百分之一百的死亡,全世界都无法救活的恶性病毒狂犬病毒,快的几天死亡……最慢的有报道四十年后发病死亡病例……。疫苗人命关天比食品安全风险大万倍的药品……能罚款3000万就算过关了?人的生命安全可能比财富大的多万倍的道理、正常的人类人人都知道……,所以应该出台最严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制止一切都向钱看齐连人命关天的药物都造假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所有未成人的后果……最负责任的就是国家立即制定中国最严食品药品安全法,实施造假者必须负刑事责任,最轻的造假者获刑三十年最重判死刑……,同时处于罚款应该是全部所有个人财富……,这样才算真正完整完美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有的中国公民人人都支持的和谐与稳定的安定团结的社会。

2023-09-24

回答问题之前我们要弄清“疫苗的作用是什么?所谓疫苗接种就是要抑制某一种疾病的预防措施,是人不可缺少的,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甚至生命的东西。

安全大于天,任何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都是可耻的罪恶行为,应当严惩不待。

危害人身安全,动摇社会稳定的行为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绝不是罚款就能解决的,要入刑直到死刑,绝不姑息!

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影响,后果很严重,罚款觉不着疼呀!只有枪子?穿透了罪犯的身体才能觉得疼,才可以震慑犯罪。

罚单3000太少了,应该让他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也许死刑是他最好的解脱吧!制造经营假疫苗,等同于人贩子罪大恶极,人人得而诛之!

2023-09-24

这不仅仅是违法犯罪的事,也不是仅仅罚款就能解决的事啊。

怎么能仅仅用简单的罚款来解决问题呢?我觉得人民日报发文不会那么片面的,应该还有很多内容题主并没表达出来,而让我们只能通过一点来阐述观点。

为啥?

这是不义之财不说,最主要的是,这伙人干的是危害婴幼儿、儿童身心健康的事,更严重点说,就是让人断子绝孙的事!

这是明知假而造假,这是赚昧心钱,这是利欲熏心,这是藐视法律,这是公然跟大众百姓叫板,这是害我们的子孙后代,更是在害社会主义接班人。

他们的存在,就是不正之风的存在,如果不严厉打击,会给人一种什么想法?给后面想犯法的人一种希望?一种铤而走险,罚款就能解决问题的可能?

那这对千万孩子公平吗?对百姓公平吗?

而且这种东西一旦流入社会,如果源头调查不清楚,潜在的风险是多么的恐怖啊!

所以,我个人认为,钱必须罚,罚的倾家荡产!罚的全家都要受牵连!牢底坐穿!没有任何余地!让他承受不住这个代价!让他身败名裂!

让他不敢有冒任何风险的可能。

我们要相信我们的政府部门,有信心,有能力,有决心,把这些事情处理并解决好。

社会上没有任何假疫苗出现,我觉得这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想要的最终结果。

2023-09-24

谢邀。

跟生命比起来,这个罚款标准一点都不重。

我们都希望商人能够诚实信用,能够依靠自律进行生产经验活动。但是,市场的逐利性本质导致即便是掉头的事,总有人愿意干,甚至抢着干。而生产销售伪劣疫苗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是吓人,进入市场流通的伪劣疫苗数量更是惊人。

所以,自律不好使的话,便只能借助他律来矫正。严厉的刑罚处罚,必然是最有效的他律形式。

对于疫苗来说,这个关于人身健康及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惩罚的行为,罚款的金额必须能够有效抑制此类违法现象的产生。

所以,生产销售伪劣疫苗,这个行为与实施杀人等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有什么差别?生产销售伪劣疫苗更加恶劣,损害的是社会公众的信赖和所有不确定多数人员的安全。在对于食品及药品安全问题上,因为关乎不确定多数社会公众的安全,实施什么样的处罚,罚款再高的金额都不过分。

2023-09-24

这是关糸人民生死之大事!怎可一罚了之?斩杀之!就不会有后來者!

2023-09-24

我觉得这个法条写的太不人性化了,竟然要罚款15~30倍!简直太过粪了!P民们也不想一想,要不是有这么有良心的企业家生产假药、假疫苗,就凭我们这点微薄的收入,又不享受特供,还能打得起疫苗,吃的起药!再者说了,我们的孩子从一生下来就要经历假奶粉、假尿不湿、甲醛、食物农药超标……,早都有各种抗体了,打不打疫苗真的无所谓,疫苗真假就更加无所谓了!反倒觉得应该感谢假疫苗,能倒逼着让我们自己产生抗体,大不了就早点为国捐躯呗,还能给国家昂贵的膑葬事业早日做贡献,献出自己一生微薄的收入~因此,我觉得这条立法太过分了,怎么能罚钱呢,口头批评一下就可以了!

2023-09-24

这不是钱的事,假疫苗伤害的大多是儿童。用图财害命说这些造假者十分恰当。它们触犯的是刑律,应当判重刑。造成恶果的要判死刑。

2023-09-24

你知道什么叫倾家荡产吗?三千万,对于违法所得来说,不是九牛一毛……。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畏惧。罚款的同时让他用后半生来偿还,来忏悔,无期徒刑。让他的家人连坐,用他们的后半生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不得与主犯脱离关系。学习雍正皇帝,治贪腐治犯罪效果非同凡响啊!这是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知道最有效的症结在哪,他们畏惧什么?现在的问题是咬着牙挺住“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这就很可怕思想,让他没有畏惧心。反而增加了斗志。要有可靠的体制机制和执行者,这是前提条件

2023-09-24

这样并没有多少威慑力!!!

对于违法者,如果都达到100万左右的级别了,那肯定已经是比较大的范围了。那么,这个要在法律上认证是100万,其中的折扣,就不好说了。其次,敢于搞这个事情的人,怕的是什么??怕的显然不是罚款!!!

其实,要真正的解决医疗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我觉得必须是要参考治理酒驾醉驾!入刑!!!制定切实可行的入刑标准和检查手段!!!只有高悬在头上的利剑,才能让人胆寒!经济处罚实在隔靴搔痒,执行起来也不易,同时这钱又不能真正用于赔偿,意义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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