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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孩遭两只大狗撕咬半小时,全身40多处伤口,如何实现禁狗令?

8岁男孩遭两只大狗撕咬半小时,全身40多处伤口,如何实现禁狗令?
2023-09-21

什么时候狗成了人类的朋友?这些都是西跪族强加给我们的概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狗从来就不可能上升到人类的朋友这个层次。看看中国文化里的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仗人势,狗腿子,狗奴才,狗汉奸,狗东西,狼心狗肺,狐朋狗友,哪一个是正眼瞧狗的?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兔死狗烹,看到没?狗是要烹的!活佛济公也是吃狗肉闻名的,一点不影响他当活佛。谁爱把狗当朋友当同类,谁去,但请别影响别人。狗就是狗,等不了大雅之堂,就是吃狗肉,狗肉也从没有登上过正规餐桌。这就是中国文化!

2023-09-21

这件事不是禁狗令的问题,不能一只狗咬人了,所有的狗连坐。

我们有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即可,主要有这些方面的内容。

什么狗可以养,什么狗禁止养的问题,有些大狗是不可以养的,养就违法了,就可以打死了。

注射疫苗和养狗证问题,同样性质有证的狗咬人和没证的狗咬人,性质是不一样的,注射疫苗更重要的是保护狗主人。

遛狗拴绳问题,其实很多狗咬人事件,还是狗主人不拴绳,这次男孩被咬,也是不拴绳导致。

像这个事件怎么处理?第一,这条狗没有理由活着了,应该打死,第二,狗主人涉嫌犯罪,警方应该介入,我们作为旁观者也是感同身受,如果我的孩子被咬,一定亲自执行狗的死刑。

2023-09-21

说说怎么赔偿,怎么出钱吧!爱狗总不能超过爱人!

提问偏激,不会被人支持与认可!

人和物种都有权利存在于人类社会,同时必定有它存在的价值。

无论人和动物都有善良(好人)与邪恶(坏人),常常是好人居多,邪恶之人微乎。

有些孩子在学校或社会上经常欺负同学,打群架,还有个别孩子因一言不和而杀人的不在少数,甚至连亲身母亲杀了的(这个平台有报道及提问),为什么国家不出法禁养小孩?让人类从此消声匿迹?

一年之中死与车祸的人你算算有多少?为什么国家没有出法禁止现代化运输工具生产,让人类回到贫穷落后的远古时代?

一年中因死于肺癌的人不计其数,而且烟盒上印着“吸烟有害健康”而国家并没有出法禁产禁售香烟?

……。

提问者先把这些问题想明白,其实答案就已经很清楚。国家不会因你的个人喜爱而左右,国家法律是保护民众利益而产生的。

提问中的这个狗主人是个不负责任的狗主人,他所犯下的错犯必须由他来承担。但是他的行为并不代表所有养狗人的行为,他家两条狗咬人,并不代表天下所有狗会咬人,不能因两条狗咬了人而禁养所有狗,不能因一个不文明没责任心的养狗人而打击所有爱狗喜欢狗的人。有失公理!

既然爱它,养它就要为它的一切负责任,管理好自家狗,不要伤害小孩,做一个文明的有担当的养狗人,如果没有责任心,就不要养狗,否则你会摊上大事!

祝两个小孩早上康复!

谢邀!

2023-09-21

凡事都有原因,为啥狗能去咬人?

先不论饿了还是疯了,但这狗主人肯定是抛弃它了,要么就是不带项圈让猛犬自己玩耍。

养的时候跟个宝一样,腻了立马就当垃圾一样扔掉,中国对宠物这一块几乎没有管控,导致大量的流浪宠物散落街头。

我也忘了是日本还是台湾,有一个流浪猫被虐死了,警察真的就认真查案把猫主人连同犯罪者一块抓了,并且不单单是罚款,甚至判刑了半年到八个月左右。


2023-09-21

如何规范养狗,容许养什么类型的狗,什么地方禁止养狗,养狗产生民事责任如何处理,狗主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来支撑的。应该明确写入民法和刑法,否则狗伤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连连不断,争来吵去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希望我们的法律工作者、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界的同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大声疾呼,把依法养狗、管狗的事情提上议事日程!

什么事都是有原因的?已经进化成高级动物的人类并且还有法律约束着那为什么还有些人经常做一些违法的事呢?而且还有些人因为自己受到了某种委屈或不满就跑到大街上公共场合去伤人杀人甚至去伤及无辜来发泄自已的情绪与不满呢?狗猫等动物毕竟是比人类低等的动物它们有时候无缘无故的被人类抛弃甚至伤害虐待等它们受了委屈伤害又不能像人一样找人诉说诉苦难道还不兴它们反抗吗?就因为它们是不懂事不会说话比人类低等的动物就得替人类背一切黑锅承担所有的错把一切责任都怨到强加到它们身上吗?

这个问题,我前面回答过,还是那句老话,治理狗患,需要提高养狗人的素质,同时,也需要全民治狗,我的如下建议,依然不会变:

1、鉴于整个国民素质没有达到养狗地步,城市禁止养狗。如今,城市人养狗走向了极端,攀比、解决孤单寂寞冷,心理缺爱,把狗当做自己的亲人,如老公、儿子、女儿等,完全极端或者病态,国外养狗,是当做一种娱乐休闲,农村养狗,是看门,我们养狗,是缺爱,解决心里独孤寂寞,性质完全不同。

我们整个养狗人,整体素质不高,90%以上养狗人出门不牵狗绳子、拉屎不清理、狗乱吼乱叫、吓倒老人和孩子,整个养狗人素质不高,因此,禁止城市养狗,一旦发现养狗,重罚。

2、全民参与打狗。即便要养狗,那也要遵守养狗规则,出门牵狗、不在小区、公园或者广场遛狗、不在公共场合遛狗,出门牵狗绳、拉屎及时清理,如果做不到,那就全民参与治理狗患,一旦发现,市民立即进行举报,一旦核实举报属实,对举办人进行500元到10000元奖励。

3、征收养狗人的狗排污费。既然全民做不到不及时清理狗粪、乱吼乱叫,产生环境和污染,那就收取排污费,养一条狗,一年的费用大概在1万元。

4、狗伤人,主人入刑。狗伤人的程度,按照狗主人伤人就来对待,狗不懂事,狗主人懂事,针对像武汉这样狗把小孩咬伤的,要将狗主人拘留,根据伤情,酌情判处三五年,十年八年有期徒刑。

对于像去年黑龙江省林海市狗把人咬死的,直接判狗主人死刑。

5、对于不及时清理狗粪的、不牵狗绳子的、公共场合遛狗的,一经发现,重罚10万+,罚她倾家荡产。

6、城市有关部门成立治理狗患执法队,专门治理那些出门不牵狗绳子、不及时清理狗粪的,让老百姓有投诉举报渠道。

7、城市如果可以养狗,但拒绝饲养大型犬,特别是那种大型犬,一旦违规饲养发现,没收,狗主人重罚。

2023-09-21

狗是畜牲,养狗的人是什么?警察把狗带走?什么意思?难道让狗承担法律责任不成?笑话!

问题中,这个狗主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伤人,应当这样理解:明知道大型犬会伤人,而放任疏于管理,有其明显的伤害的主观故意,应到以“以狗为凶器,定性主人故意伤害罪论处”不为过……

很明显,狗已经成为主人用来伤害他人的凶器,并且也同时成为躲避法律追究的最好掩饰。

也就是说“张扣扣不需要去报杀母之仇”,只要养几只大型犬,通过训练,让狗去咬死对方多好,又报了仇,又不用被判死……

饲养大型犬,应当作出法律规定:凡是出现伤人事件,可以作出法医鉴定,按伤情等级,让狗的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判刑判刑,该赔偿赔偿,绝不姑息,以绝再次发生恶犬伤人悲剧……

犬之恶?人之恶?社会之恶?皆为国之殇……

首先这是一件痛心的事,一个8岁的孩子,上学的路上,居然遭到两只大型狗的撕咬,在这个安全文明的社会里,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可惜偏偏让一个孩子遇到了。

其次,养狗的主人要遭到严重的谴责,你养狗可以,但你不能随意在马路上遛狗吧?何况你连个狗链子都不用,就这么散放着,两个70斤重的大狗,轻易地就能将人扑倒,何况它们咬的是孩子。

狗作为人类的朋友,如果说反对养狗,那么未免有些太不人性话了,何况狗本身是无罪过的,它毕竟是畜生,它能懂什么?咬人是它的本性,错就错在养狗的人,你不仅害了孩子,也害了你的狗。

这两只狗死定了,犯了这么大的错,它们还想活命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一个8岁的孩子身上咬了40多处伤口,想想都痛心,一个孩子,身上还有好地方吗?

面对这种事情,真的很无奈,无辜的孩子,甚至是无辜的狗,都是受害者,那么罪魁祸首是谁呢?是谁导演了这起悲剧?悲剧因谁而起?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谁?他受到制裁了吗?

在这里:我们也只能默默地祈祷吧,祈祷上苍有怜悯之心,保佑孩子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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