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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拒绝让座被醉酒老人连扇四记耳光,然后老人猝死要赔偿,你怎么看?

大学生拒绝让座被醉酒老人连扇四记耳光,然后老人猝死要赔偿,你怎么看?
2023-09-21

让座是良心,不让座也没错,可是在老人眼里,把让座当成了别人的义务,看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一个老人喝酒至醉,这才是他猝死的主要原因,自身有问题,现在猝死还要拉一个替罪羊,明显这就是无理取闹,其家属也就不是啥好东西。

据悉,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喝醉了酒,酒精刺激,要求一大学生让座,遭到拒绝后,他言语粗鲁,开始辱骂大学生,大学生争辩了几句,老人直接扇了大学生四个耳光,大学生并没有还手,可是老人还是不依不饶,一直在辱骂大学生,谁知报应不爽,在公交车快到站时,老人终于因为醉酒加上情绪激动,倒地不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和心脑血管疾病复发有关,而老人的子女认为老人是被大学生气死的,便报警要求大学生负责,随即大学生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笔者个人认为老人的死亡不应该由大学生来承担责任,全程大学生没有动手,而是老人不依不饶,其次,笔者觉得老人的死很大一部分和醉酒有关,本身有心脑血管疾病,还出去酗酒至醉,这就是诱发猝死的主要原因。

而大学生不让座是遭到老人的殴打,并且大学生并未还手,难道说老人就可以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没有这种道理,而因为辱骂殴打他人引发疾病复发死亡,这是他在知道自己身体情况下,酗酒加激动造成,为什么说他死亡就要别人买单。

大学生真的太冤枉,而子女所谓的认为老人被大学生气死,及时气死,难道说不问问气死的原因,为什么会气死,如果不是自己作死,能被气死,那才是坏事,再者全过程在公交车上那么多人,都可以为大学生做证人,而不是任由老人子女信口雌黄。

2023-09-21

这是一起典型的老人变坏的案例,不能因此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我相信这样的害群之马只是少数,大多数老人还是懂礼的。

这个新闻是几年前的旧闻了,说的是在郑州某辆公交车上,一位醉酒的老头强行要求年轻的大学生让座,争执不下的老人打了小伙子4个耳光,随后公交车司机出面调停,小伙子下车,这期间并未还手,没多久老人在车上突发疾病猝死,后来逝者的家属通过寻人的模式打算起诉下车的大学生,结果在调查的时候,一车人都为大学生证明了清白,所以说世间还是有公道在,胡搅蛮缠只会自曝丑行。

我挺佩服这小伙子的定力的,被人这样欺负都没有还手,当然了,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忍耐,才避免了可能会承担的巨额赔偿,很多人都在怀疑处理此类事件时法律的公正性,因为不管受害人有没有责任,加害者一旦死亡,受害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还要向对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死者为大”,都说法律不外人情,这种所谓的人道主义实际上也就是开了人情方面的一个口子,主要还是害怕死者家属借故闹事吧。

我不知道小伙子最后到底赔钱了没有,但是这种概率应该相当大,所以说以后遇到这样的老人时,还是识趣的让让座吧,一时好勇斗狠,哪怕看上去比较正义,最终也还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惹不起只有躲喽!

2023-09-21

看了楼主的这篇报道瞬间感到脊背发凉啊!来说说我的亲身经历吧,有一次我去找一个欠了我几年的货款的老板,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去问问他什么时候可以还一点钱,结果刚到他厂门口,他提了一把铁锹就冲出来了,第一次我眼明手快,一把抓住了他挥舞击打过来的铁锹,还好言相劝他不要冲动。可谁知我刚一放手,他乘我不备,又一铁锹打过来,我紧急之下扭了一下头,打在我左胳膊和左胸上,我条件反射一个兜心脚踹过去,他当场倒地(快60岁了),后来他去医院花了一万多,还要找我要医药费和各种损失,我特么就是不给!到派出所调解,我跟办案警官说,这个医药费我是不可能给他的……其他可以协商。现在想想,还好对方没有猝死啊,要不就闹大了!

又是一个没头没脑的提问,什么时间时候、什么地点发生的事情?没交代,我查了下,5年前,有这样的报道,内容如下:

2015年9月9日下午,郑州市919路公交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据老人家属称,老人患有心脏病,因与未让座小伙起争执,情绪激动倒地。公交上的其他乘客表示,猝死老人与一小伙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气急败坏的老人动手扇了小伙4个耳光,小伙并未还手,公交车长出面制止了这场争吵后,小伙下车离开,谁知情绪激动的老人随即昏厥倒地,猝死在了这辆公交车上。


还有说去年武汉也发生类似的事情,没有查到具体的新闻出处,对于这个提问,说2点:

1、请不要动不动拿过去的旧闻,特别是几年十几年前的旧闻来炒作。

2、发提问的时候,请附上新闻链接和出处,以便于网友正确客观地做出公正评论。

而对于5年前发生在郑州的新闻,我的意见是:

1、让座是人情不让座是本分,任何人都有没权利要求别人给你让座。首先,人家的座位,是花钱买的,有权利处置自己的座位,让是人情,不让是本分,你有什么资格和理由要求别人给你让座。不管你是老人,还是小孩子,又或者是孕妇,别人让不让座,那是别人的事情,你没有理由去要求别人给你然让座。

2、老汉打人,错误在先。不让座,你就去跟人家吵架,还打大学生一巴掌,体现出你的专横跋扈、蛮不讲理,就是一个坏老头,只能说,这些年轻时的坏人,如今变老了。

3、大学生没有还手,就下车,也不知道他心脏猝死,根本就不需要负责任。大学生被打,没有还手,说明人家素质高,要是我,你敢动手试试,弄不死你,大学生没有还手,下车,你还没完没了,更加难受,导致猝死,我倒觉得,上帝是公平的,把这样的坏老头收走了。

4、幸好大学生没有还手,要像我这样,直接4个耳光打回去,那就坏菜了,最后死亡,家属不要求赔你个倾家荡产才怪呢。所以,看来以后我要是遇到蛮不讲道理的老人,特别是动手打你的老人,一定不要动手,如果他心脏病猝死,岂不是要被赔偿倾家荡产呢?

5、有心脏病,或者高血压、冠心病等,就不要生气,这个老人,明知道自己有病,却还要逞能,被别人呕气,还要打人,不作不死。

6、个别老人比较坏,不要把这个群体都带上。这个毕竟是个例,或者少数案例,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说老人们太坏了,就把这个群体带上,你我的父母也是老人,他们也不是这样的,他们一辈子勤劳善良本分,做人有原则和底线,毕竟像郑州公交车上打打学生四个耳光的老人,毕竟只是少数,这些老人,只能说,坏人变老了,而不是老人变坏。

2023-09-21

近年来,对于此类问题,层出不穷!!!无论让座,还是排队……见过太多太多,这是不是可以叫倚老卖老呢!!!

例如:我怀孕9个多月,去卫生院排队缴费,然后队伍很长,可是老人可以无赖的直接插进来???一个、两个……面对此类情况,有人出言提醒,老人们充耳不闻?眼看要到我了(排了20分钟),又一个老人插队进来……我能开口吗???

不明白,老人就应该有特权吗???我们要要尊老爱幼不错,问题是老人也应该遵守规则!不要给别人留下坏人变老的形象!

2023-09-21

大学生拒绝给醉酒老人让座,被老人连扇四记耳光,之后老人猝死,其家属向大学生索要赔偿。很明显大学生无责任,家属索赔不合理。

在郑州的919公交车上,一个醉酒老人要求一位大学生让座被拒绝。该老人便辱骂这位大学生,二人争吵了几句。老人便抬手扇了耳光大学四记耳光,被打的大学生并没有再回应。老人又继续辱骂道:你再不给我让座,老子他妈揍死你,你这个小XX(脏话)。之后,大学生到站下车。情绪激动的老人倒地,120抢救无效身亡,死因与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有关。老人子女认为是被大学生气死的,要求大学生赔偿。于是,民警将这位大学生带回派出所调查。

对于因让座而发生的这件事,有几点看法:

1、对于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之事是老生常谈,谁都知道,让座并不是硬性规定,完全是乘客的一种自愿行为。因此,任何人都不具有向他人强行索要座位的权利,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因此,这个老人要求大学生让座的行为,本身就是在侵犯这位大学生的个人权益,已经是在犯错,而且还错的那么理直气壮。

2、这个老人辱骂并且扇大学生耳光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而且还是在公交车这种公共交通工具上,同时,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这个老人是数错并犯,按理说,需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这个老人身亡的原因是由于其情绪激动,诱发其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所致,也就是说,是他自身疾病导致的。他之所以会情绪激动,同样是由于他向别人无理索要座位引起的。别人不让做,老人自己心里生气、愤怒,这与那位大学生无关,情绪激动是老人的自主行为,不能将这个责任转嫁到那位大学生身上。

4、综合以上三点可以说明,老人的身亡,他自己负全部责任,老人的子女没有任何理由要求那位大学生赔偿。相反,大学生又被老人辱骂、又被扇耳光,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老人的子女不仅无权要求大学生赔偿,反而应该向大学生做出赔偿。老人给这位大学生的身体上、心理上、精神上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子女需要向这位大学生做出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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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你喝多了还打人,为老不尊。死了还要祸害别人,这什么天理呀。家属也是一群无赖碰瓷的。这让我想起十来年前亲身经历,那时我在一家国美手机卖场收话费,每天都要去银行给公司存收的话费。腊月二十九,很多银行不上班了,全市只有几家开门,大厅是全是排队的人,人满满的。来了一个老太太要求先办理业务,工作人员让她等会,她张口就骂,什么破银行,都不先给她办理,说她在别的地一进门人家就迎她去贵宾室,然后就推工作人员,骂来劝的保安,什么难听骂什么。后来就骂向所有的等待办业务的人,还有工作人员,反正在场所有人连大家的祖宗十八代都捎着骂了。可怜了大家的耳朵呀,骂的那叫恶心难听,足足骂了两个多小时,我办完了业务,她还在骂,精力充沛的很呀。要知道很多等待办业务的也是老人,那些老人都在无奈地叹气,说这人咋这德行。

2023-09-21

郑州市919路公交车上,老人要求小伙子让座,而小伙子没让,两人在争执中发生了辱骂,老人还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不过小伙子并未还手,后面老人因患有心脏病突然倒地猝死。

老人的子女纷纷表示到要让年轻小伙子进行赔偿,认为老人的身亡跟年轻小伙子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可以认为是年轻小伙给老人气死了。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归责原则,原则上是过错责任,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过错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虽然老人患有心脏疾病,死亡原因是因自身疾病造成的,大学生在案发前并不知晓其患有心脑血管之类的疾病,而在老人实施殴打行为时,并未同其发生扭打等行为不应当苛责大学生应有注意义务,所以原则上不应当要求大学生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但是,从法院的实践判例来说,因为争吵导致对方心脏病发作而死亡的,即便不知晓对方患有心脏病,但因争吵的事实存在,法院一般也会在20%或10%范围内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21

虽然本人不赞同年轻不愿給老人让座的行为,也鄙视年轻人为了玩手机强占照顾专座。

而对于问题中的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老人因为自己的冲动,造成后果,其主要责任在老人自身。

如果老人家属明理知法,就没有了诉讼请求。而年轻将受到道德的谴责。

而老人家属,非要提起诉讼,那就是法院的问题了。法院不是商家,只要有买卖就做。法院受理诉讼是有法律原则的。而且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很容易获取。只要是真的法院,一定是不予受理。

2023-09-21

老人猝死主要原因在自己,大学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经过不再赘述,直接谈自己的看法。

1,公交车上,只要不是“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本来就没有必须让座这一说。也就是说,大学生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醉酒老人无权要求对方必须让座。

2,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的老人不值得尊重。这位醉酒老人强制大学生让座,不仅对其口头辱骂,而且还连扇对方四个耳光,老人的素质可见一斑。如果从法律角度看,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需要被拘留了。

3,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在其本人,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老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应该忌讳饮酒和情绪激动,但他本人却无视这些,最终才导致了病发身亡。客观地讲,老人的死亡就是自身造成的,不应该让别人担责。如果用通俗的说法来讲,老人纯属咎由自取。

4,大学生没有必须给醉酒老人让座的义务,在遭到对方辱骂后据理力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老人打了大学生四个耳光后,大学生并未还手,也没有做出其它导致老人病发的举动。况且,大学生也不知道老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不可能预见到老人病发的后果,于情于理都不该为老人的死亡负责。

5,老人病发死亡,其家属认为是大学生气死了老人,这种行为更像是借机讹诈。人死了难道就有理吗?如果真要追责,除了老人本身,其家属的责任更大,明明知道老人有病还放任其喝酒,进而让醉酒后的老人独自乘车,这是明显的监护失职。可见,老人的家属倒是难辞其咎。

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本来就是受害方,平白无故地遭遇了醉酒老人的辱骂和打耳光,对方自己情绪激动病发身亡难道还得让大学生承担赔偿责任吗?个人认为,哪怕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偿也不该出一分钱。

综上所述,大学生无需担责,老人家属的行为已经不是正当维权了,更像是借机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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